姜 婕
我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突发事件较多的国家之一。各种突发事件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对社会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带来了极大的破坏。为了使突发事件的应对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我国于2007年11月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各地和各级政府也制定了一系列的应对预案与相关的规章制度。突发事件应防范于未然,该法明确指出:“我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高校人群集聚度高,加上年轻学生容易冲动,因而成为公共突发事件高频率发生的场所。公共突发事件不断发生,给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培养带来了巨大的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目前,高校公共突发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的现状都不容乐观。因此,加强高校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研究,对学生进行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教育,对于高校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该法就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应当把应急知识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与互救能力,教育主管部门应当对学校开展应急知识教育进行指导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指出: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依据高校的特点,高校突发事件指由偶发因素引起的突然爆发的,对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秩序产生严重影响,威胁到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且极可能危及社会稳定的事件。
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可分成如下四种类型:
(一)自然灾害类。高校一般主要设置在各大中城市,城市中的基础设施比较完善,居住条件较好,直接发生泥石流和山体滑坡的自然灾害现象不多,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地震、雪灾和水灾等,如四川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地震,南方几省的雪灾等等,就曾严重地影响到当地高校的教学和生活秩序等。
(二)事故灾难类。主要指的是校园交通事故、宿舍火灾和溺水等。高校通常设置在交通比较便利的地区,人流量大,若校园的交通管理疏忽就会引起一些交通事故,学校宿舍管理不科学则易引起火灾。如2003 年11月24日,俄罗斯莫斯科人民友谊大学学生宿舍发生火灾,200 名学生被烧伤,41 名学生被烧死。其中有中国留学生46人烧伤,11人死亡。2008年3月13日,江苏省南京学府路的东南大学老校区动力楼4层突然发生大火,受大风影响,火势较大,将动力楼第四层基本烧毁,着火面积近千平方米。2010年10月16日,河北大学校园车祸事件,肇事者校内撞飞两女生,造成1死1伤。
(三)公共卫生类。这类事件的特点是:初期易被忽视,一旦爆发,其传播速度快、传染面广、危害性大,容易引起大范围的骚动。如2003年的“非典”疫情,2003年4月西安科技大学167名大学生食物中毒事件,2006年广州中医药大学大学城校区发生的学生食物中毒事件等。
(四)社会安全类。 这类事件又可以分为三种:政治影响类、治安案件类、因学生心理疾患引发的突发事件和设施安全类事件。(1)政治影响类主要是指因政治因素引发的群体突发事件,具有聚集性强、扩散快和社会影响广等特点,一旦发生,仅仅依靠学校本身处理难度相当大。造成这类事件的原因主要是大学生年轻,血气方刚,为表示爱国、维权和反腐等良好的政治愿望,会怀着极大的热情和冲动参与集会、游行活动等。如 1999年我驻南联盟使馆被炸引发大学生上街游行示威事件,以及2010年10月16日,河南郑州、陕西西安部分高校学生为了捍卫钓鱼岛主权,上街参加涉日游行。(2)治安案件类事件则主要是指发生在学校的爆炸、杀人、偷窃、抢劫和打架斗殴等事件。如2003年2月25日,罪犯为出名而选择了在北京大学农园餐厅和清华大学荷园餐厅制造的爆炸案。(3)因学生心理疾患引发的突发事件。高校学生由于在就业等方面面临压力大,患有心理疾患的学生比例高,从而引发出的一些恶性事件,其后果有时是相当严重的。如 2004年2月,云南大学学生马加爵用铁锤先后杀害4名同学,并将尸体藏于寝室柜中。2008年2月25日,广州中山大学张薇女辅导员在广州大学城宿舍楼跳楼身亡。(4)设施安全类是指因学校的基础设施建造上管理的不严格,所导致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如2007年2月12日,广东省八建集团有限公司南宁分公司正在施工的广西医科大学图书馆二期工程,演讲厅舞台屋盖工程发生坍塌事故。此次事件造成 7人死亡,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30多万元。
(一)对学生缺乏突发事件应对知识的教育。大多数高校将精力集中在大学综合实力排名、学科发展等方面,重点关注规模的扩张,对于危机意识的教育普遍不重视。一般只在新生入学的安全教育期间稍作介绍,内容和方式远不能满足当前大学生危机意识的培养需求。且高校突发事件应对的教育较注重消防安全,许多高校在新生入学时都会受到消防安全教育,而预防其他突发事件的讲座就更少举办了。
(二)缺乏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目前高校对学生进行突发事件应对知识的宣传教育,大多停留在橱窗和宣传版报上,因而学生缺乏更具体细致的防范意识,特别是学生心理疾患引发的突发事件,事前防范难,一般是事件发生后才知道。高校虽然在入校时曾对学生进行过消防安全教育,但极少让学生参加消防演习。因此,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那种心理比较紧张的状况中,大多数学生惊慌失措,导致思维意识和行为相脱节的现象,甚至引发更加严重的危机。
(三)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完善。目前高校对于公共突发事件的相关制度建设仍不完善,应该明确主管领导的职责,确立相应的规章制度,同时要注意规章制度有效性和可行性。高校突发事件事实上也是由于管理上的长期疏忽所致,对全日制统招学生的管理不够,对非全日制学生的管理更加缺位。常态下,非全日制的学生易被高校忽视,接受应对公共突发事件教育更少。有些非全日制大学生连讲座都没有开展,更没有进行过突发事件应急培训和演练,非全日制的大学生就业压力相对更大,发生突发事件更多。
(四)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的缺乏。当前高校机构的设置中都没有专门的处理突发事件的机构,突发事件一旦发生,往往责任不明,因而反应迟钝,效果欠佳。
(一)认真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高校应结合自身实际,对现行规章制度进行适时的修订和补充,使国家的法律法规能得到落实,用以指导和规范学校的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增强应急管理的普法意识,开展思想法制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
(二)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高校公共突发事件难以预测,可控性差,应急预案的制订是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基础。应根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认真制订总体应急预案,在总体预案的前提下,还应酌情制订各类专项预案,修编原有的部分专项预案。建立突发事件监控体系,培养各级学生干部树立安全意识,并对其进行安全事故处理的培训,定期汇报学生思想动态,尤其是发生国际国内重大事件之后更要加强监控,及时汇报学生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加大防范力度,尽量把突发事件消除在萌芽状态。
(三)建立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应对体系。高校公共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包括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应急预防和预备体系、应急响应运行体系、应急保障和恢复体系。[1]建立有效的校园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对校园的安全稳定及和谐有着重要意义。高校只有建立起反应敏捷和调控灵活的校园突发事件应对体系,才能在突发事件发生时沉着应对,化险为夷。如搭建信息平台,广泛获取处理突发公共事件有关信息,通过校园安全信息员定期排查梳理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问题,一旦发现风险隐患,可通过电话或互联网将信息反馈到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的应急联动平台。高校突发事件信息应遵循及时性和真实性原则,完善校园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发布信息,掌握舆论导向的主动权,保障高校师生知情权。高校要尽早掌握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因素,赢得决策时间,减轻灾害事故的危害。
(四)为大学生开设应对突发事件教育的选修课程。将应对突发事件教育加入教学过程,注重实际培训演练。如开设救护和逃生训练,开展应急演练,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定期开展应急演习,可以达到检验预案、锻炼队伍、磨合机制和宣传教育的目的。例如,2005年杭州师范大学首先开设“学校公共安全教育”课程,力求结合学生特点,通过学科渗透、地方课程,多途径、多层次、多角度设计来完善学校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及安全救护的相关措施。[2]
(五)高校辅导员要当好园丁和心理咨询师。辅导员要当好园丁,深入宿舍,密切接触学生,建立服务意识,指导学生珍惜生命。在公共突发事件中,一些从未经历过的公共突发事件压力会使学生产生紧张和恐惧心理,影响学生的心理健康,对学生心理造成负面影响。要通过倾听和交谈来与学生沟通,询问他们的想法,在心理上支持学生,可减少因过度恐惧和焦虑引发的不安定因素,使学生感受到关爱和支持,产生安全感。辅导员还必须在事后安置好受害者,积极地引导,防止出现连带的意外状况。[3]要建立高校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机制。
总之,由于高校是人群聚集程度高,人员情绪容易波动的场所,突发事件容易产生,更容易扩散,对高校乃至全社会都会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做好高校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不仅是学校的职责所在,也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当前高校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化程度不断提升,高校安全面临着多种多样的考验,预防和应对高校公共突发事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确保校园各类突发事件能够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得到处理,将是和谐校园建设中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1] 贾水库, 吴振民, 何伟.高校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J].思想教育研究, 2010(3):86-88.
[2] 曹士云.高师公共安全教育课程的构建与实施[J].黑龙江高教研究, 2010(7):156-158.
[3] 王宏武.浅谈高校公共突发事件中辅导员的作用发挥[J].新西部, 2010(8):1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