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和忠,赵贵臣
(北华大学,吉林吉林132013)
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历史演变
刘和忠,赵贵臣
(北华大学,吉林吉林132013)
通过研究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深入分析学术界对资助政策历史演变的划段方法,厘清政策演变的规律和内在因素,提出“成本分担划段法”,将资助政策历史演变划分为三段。笔者还着重分析了这种划段方法的实践价值:有助于正确认识和科学把握国家资助政策体系;有助于研究发掘资助体系不同阶段的德育功能;有助于发挥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的作用。
资助政策;历史演变;划段法;德育功能
我们党和国家历来重视大学生资助工作,始终关心大学生的成长成才,积极为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随着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的不断发展,广大人民群众对高等教育需求量的增多,教育成本不断增加,教育收费制度的形成就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教育体制改革的必然结果,大学生资助政策也就必然随之变化。正确认识和划分大学生资助政策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对我们充分发挥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德育功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从1949年建国以来,随着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大学生资助理念几经变化,大学生资助政策也进行了多次大的调整。分析把握大学生资助政策发展变化过程,应该依据国家大学生资助政策重大调整的历史线索。
开始实行为工农开门的免费制度。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我国有了比较系统的大学生资助政策。1950年召开了“全国第一次高等教育会议”,会议明确了三项基本任务:一是高等教育“必须密切配合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国防建设的需要”开展教育活动;二是高等教育必须要“为工农开门,以便及时地为我国培养大批工农出身的知识分子”;三是“高等教育应该随着国家建设逐渐走上轨道,逐步走向计划化”[1]。会议之后,随着高校的院系调整,免费制度下的大学生资助工作开始走向正轨。
开始实行免费制度下的人民助学金制度。1952年7月政务院颁发了《关于调整全国高等学校及中等学校学生人民助学金的通知》和《关于调整全国各类学校教职工工资及人民助学金标准的通知》。这两个文件明确规定废除学费,一律实行人民助学金,文件的颁发执行,标志着我国在全国范围内确立了“免费上大学”加“人民助学金”的大学生资助政策。
开始实行人民助学金制度下的人民奖学金制度。1983年7月教育部和财政部联合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助学金暂行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奖学金试行办法》。文件规定,将原来向75%的非师范生发放的人民助学金,降为向60%的学生发放。同时要求“学生的助学金应逐步改为以奖学金为主”。自此以后,我国改变了单一的人民助学金为多元化体制。
开始实行免费制度下的委托培养和自费制度。1985年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高等学校除实行国家计划招生和用人单位委托招生以外,“还可以在国家计划外招收少数自费生”。此后,高等教育由单一免费制度向“免费加收费”制度转变,出现双轨制现象。文件规定了“委培生”和“自费生”的具体缴费标准。“委培生”由委托单位向学校缴纳一定数量的培养费和基建费。“自费生”也需缴纳培养费。“自费生”的医疗费由本人自理,不享受人民助学金。
开始实行收取学生学杂费和住宿费制度。1989年国家教委、国家物价局和财政部联合颁布“教财字[89]032号”文件,要求对“按照国家计划招收的学生(除师范生等)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高等教育免费制度开始废弃。当年的学杂费平均每生每学年100元;住宿费每生每学年20元。
开始实行并轨收费制度。1994年教育部部属37所高校试行“招生并轨”,即把“国家计划生”与“委培生”、“自费生”的招生计划、录取标准和收费标准统一起来,使同校、同专业的学生按照一个标准收费。此后,“招生并轨”高校数量逐步扩大,直到1997年,我国所有高校开始实施收费上大学制度。
开始强化资助政策。1997年在全面实施收费制度下的高等教育改革进程中,国家逐步建立健全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以避免因收费制度的实施而带来的社会不公平、教育不公平以及教育机会不均等问题。在免费向收费改革期间,国家有步骤地颁发了大学生奖助学金改革规定、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减免学杂费等政策文件。
开始健全资助政策体系。1999年6月国务院转发了《国家助学贷款管理规定(试行)》。2007年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的执行,标志着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完善,为教育机会均等奠定了基础。
依据1949年建国以来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发生的几次明显变化,一些学者将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历史演变划分了不同的发展阶段。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张民选、赵中建、杨克瑞和任初明等学者分别对大学生资助制度历史发展变迁进行了梳理归纳。
其一,两段式的归纳。张民选认为,我国大学生资助政策的发展可以大致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建国初期到80年代初,我国选择并实施的是“免费上大学”加“人民助学金”的资助政策。第二阶段是从1983年到现在,即1983年国务院通知“改革人民助学金”资助办法,设立“人民奖学金”,标志着一个新时期的开始[2]。
其二,三段式的归纳。赵中建认为,我国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发展自新中国成立后至1994年经历了三个阶段:即人民助学金阶段、人民助学金与人民奖学金并存阶段以及奖学金与贷学金并存阶段,并对每一阶段的变动进行了细分,认为到1957年时第一阶段框架基本形成,而到1983年时这一制度的发展进入第二阶段,1986年至今为第三阶段[3]。
其三,四段式的归纳。一是杨克瑞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大学生资助政策经历了以下曲折的道路探索。第一阶段是“免费+人民助学金”阶段。自从1950年召开的“全国第一次高等教育会议”,明确提出高等教育“为工农开门,以便及时地为我们的国家培养大批工农出身的知识分子”。1952年政务院颁布文件,规定废除学费,并一律实行人民助学金。第二阶段是多元化探索阶段。以1983年7月国家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助学金暂行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学生人民奖学金试行办法》为标志,我国高校的大学生资助政策进入了新时期的人民助学金改革探索阶段。第三阶段是国家助学贷款全面启动。1999年至2001年,四年期间国家出台了五部国家助学贷款改革的政策方案,以推动国家助学贷款(不同于1987年的高校学生贷款)的实施。第四阶段是大学生资助政策改革的基本成就。标志之一就是教育部副部长张保庆《完善资助政策确保大学生不因家庭贫困辍学——张保庆解答高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中国教育报,2004-09-01),作者认为,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由“奖、贷、助、补、减”和“绿色通道”等内容组成的资助经济困难学生的政策体系[4]。
二是任初明认为,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大学生资助制度经历了如下四个阶段的历史变迁:1.人民助学金制度为主的阶段;2.人民助学金制度与奖学金制度并存的阶段;3.奖学金与贷学金制度并存阶段;4.建立与完善“奖、贷、助、补、减”五位一体的混合资助阶段[5]。
通过以上资料的了解,我们发现,学术界划分资助政策演变阶段时,主要是以奖助学金改革为主,以助学贷款变化为辅。他们注重发放到学生手中的资金变化,以此来划分资助政策的演变阶段。这种划分方法具有阶段性优势,使人们在认识了解资助政策时,有助于把握资助政策的各个元素的变革。但是,这种划分方式只是注重了表象,忽视了资助政策的本质变化。
所谓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主要是指由以政府或纳税人分担为主逐步转移为以纳税人、家长、学生和捐款人共同分担为主,“成本分担”以学杂费的形式出现:过去不收学费的地方开始收费,过去收学费的地方增加学费,以补充政府的经费支持。“成本分担”由政府转移到学生和家庭的其他形式有:减少学生助学金,增加学生奖学金,开展低息助学贷款等[6]。
首先,研究资助政策历史演变,必然关涉资助者和资助对象两个基本要素。资助者和资助对象是学生资助活动最基本的构成要素,二者互为条件,缺一不可。资助者即资助主体是学生资助的责任承担者,或补偿内容的提供者,它担负着为学生资助对象提供某种资助行动的责任。资助对象是学生资助利益的获得者、受益者和享有者。两者之间的关系,取决于教育成本的分担情况。一是资助主体不计成本、提供免费的高等教育;二是资助主体计算部分成本、提供收费的高等教育。因为高等教育是有成本的,免费制度下的高等教育成本是由国家承担的;收费制度下的高等教育成本是由国家和受教育者共同分担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就是在这两种不同的制度框架下延展起来的。
其次,研究资助政策历史演变,必然关涉受教育者对收费与资助的关注度。闵维方在“收费对不同家庭收入学生群体的影响”调研中认为,家庭经济状况是影响学生对受高等教育类型、层次和方式选择的重要原因。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学生在择校时比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学生更多地考虑的是入学后可获得的财政资助这类的因素,而不是学校的学术地位和自己的专业兴趣。这些因素包括:“学费的数量”、“获得奖学金的可能性与数量”、“获得助学金的(困难补助)的可能性与数量”、“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与数量”、“勤工助学的机会”、“生活费用的数量”。数据显示,其中最重要的因素是“学费的数量”[7]。因此,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决定着他接受高等教育的方式,影响着学生的思想状态。
再次,研究资助政策历史演变,必然关涉受教育者的付费意愿和付费能力。从钟宇平、闵维方、龚放主持的课题“高等教育财政筹措之考虑因素:期望回报、付费能力与付费意愿之研究”中得知:1.社会经济地位不同的学生及其家庭,他们对高等教育的付费能力是不同的。学生及其家庭的社会经济地位越低,他们承受目前收费标准的能力或家庭支付学生上学所需各项开支的能力越低。2.学生的高等教育需求对学费及不同类型学生资助变化的反应,表现如下:首先,学生的高等教育需求对学费及有些学生资助(如奖学金)具有灵敏的反应;其次,不同收入水平家庭学生对学费的反应是不同的;再次,学生对学费及学生资助的反应随着学费及学生资助政策的变化而变化[8]。我们在教育实践中也了解到,学生首先关心学费是多少,其次才关心资助情况。由此可知,划分资助政策的演变历程要以教育成本分担与否作为划分依据,也就是用“免费”、“收费”来划分阶段。这样划分,研究者更易于把握资助政策演变路径。
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划分资助政策的演变阶段不能只采用给予学生资助的多少这一表象来划分,采用成本分担与否来划分资助政策发展历程,对研究资助政策体系的德育功能更具有实践价值。
通过对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历史演变的因素分析,笔者认为,资助政策历史演变以成本分担为标志,可以划分为三大阶段,称之为“成本分担划段法”。
第一阶段是1949年至1985年免交学杂费阶段。这一阶段的重要特征是不计算高等教育成本,反而为学生发放“人民助学金”。1950年召开了“全国第一次高等教育会议”,免费制度下的大学生资助工作开始走向正轨。1952年确立了“免费上大学”加“人民助学金”的大学生资助政策。1983年开始,将“人民助学金”逐步改变为“人民奖学金”。直到1985年前,高等教育成本一直是由国家单一地承担着。
第二阶段是1985年至1997年“免费”制度向“收费”制度过渡阶段,也可说是,“免费”与“收费”并存阶段或双轨制阶段。标志是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文件提出高等学校除实行国家计划招生和用人单位委托招生以外,“还可以在国家计划外招收少数自费生”的建议。这就意味着符合条件并且愿意缴纳学杂费的学生可以接受高等教育。国家在招收自费生时,也开始招收委托生。同时,不断完善其他资助措施,以弥补因为收取学杂费而出现的贫困学生现象。这一阶段的重要特征是高等教育成本开始由一部分学生及其家庭和一些委托培养单位分担。
第三阶段是1997年至现在“收费”制度全面实施,其他资助措施完善阶段。这一阶段的重要特征是所有学生及其家庭必须与国家共同分担高等教育成本。与此相适应逐步健全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我国从1997年开始高校大学生全部收取学杂费和住宿费。如此在高等教育中实行收费制度,也就改变了过去单一的政府办学的高等教育体制。全面收费制度取代了部分学生免费,部分学生收费的“双轨”制度,这意味着人们接受高等教育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收费制度实行以来,学费呈现上升的趋势,并且因学校、专业和当地经济发展状况而有所不同。学生资助在高等教育财政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为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问题,国务院在2007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提出统筹政府、社会等不同资助渠道,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采取奖、贷、助、补、减等多种方式进行资助,力图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政策体系。学生资助政策的总的趋势是:从无偿资助向有偿资助转变,从以助学金、奖学金为主向以学生贷款为主转变。
1.有助于正确认识和科学把握国家资助政策体系
首先,有助于正确认识资助政策。我们知道,“任何一种实践都是基于现实的行动,都要在一定的时间与空间中,在一定的经济与文化,一定的制度与体制,一定的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中进行,这些作用并影响实践的客观要素构成了实践的场域。从中国现实的实践场域看,社会不公以及由此引发的种种社会问题或矛盾与冲突已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社会的良性发展,成为我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现实困境”[9]。采用“成本分担划段法”,可以让我们充分认识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的资助制度安排。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由多项资助制度组合而成的,尤其是免费制度或收费制度下的资助制度。为了提高德育效果,必须不断完善各项资助制度,发挥每一项资助制度的德育功能,才能形成资助制度的系统合力,形成系统的资助政策,进而实现其德育目标。杜威就道德教育讲到:“如果目的是培养一种社会合作和社会生活的精神,那么训练方法必须从这个目的出发并和这个目的相联系。”从提高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有效性出发研究各个时期的资助活动,就会发现它是非常适宜的德育载体。在资助活动中有助于思想政治教育者与教育对象之间良好的与有利于交流、引导、教育关系的确立,有助于提高德育效果。
其次,有助于科学把握资助机制。大学生资助政策措施本身不是行动,而是行动之前对资助行为的内容、程序、方式、方法进行的设计。高校要贯彻执行这一政策,就必须细化执行程序。所谓政策执行就是政策执行者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运用各种政策资源,经解释、实施、服务和宣传等行动方式将政策观念形态的内容转化为现实效果,通过加强宣传工作,让每一位学生及其家庭成员全面深入了解和正确理解政策,从而使既定的政策目标得以实现的过程。利用成本分担划段可以使人们科学把握每一个阶段的时代背景、教育制度以及资助政策的运行机制,提升资助工作者开展助学活动的思想水平,完善新时期资助规章制度建设,保障资助工作的公正性,为向德育实践要效益提供制度支撑。
2.有助于研究发掘资助体系不同阶段的德育功能
首先,有助于研究不同阶段的资助制度的德育功能。德育制度就是加强和改进学生德育工作,提高德育效果的规章制度。实际上,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具有制度化德育的性质。发掘大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不同阶段的德育功能,就能够构建好现阶段资助制度下的学生自我履约践诺的德育模式。
其次,有助于发挥不同阶段的资助机制的德育功能。德育机制就是指德育运行的程序,教育者与受教育者之间互动的方式方法,具有动态性。划分资助政策发展历程有助于研究资助体系德育功能,能够帮助我们修正德育运行机制,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可持续发展潜力。
研究不同阶段的学生资助体系德育功能,有助于提高德育工作者意识活动、实践活动的有效性。德育工作者的意识活动,包括认识活动和情感活动。资助工作者即德育工作者,资助工作者的认识活动主要表现为资助工作者对资助对象、资助内容等的认识。马克思主义对人的本质、人的需要、人的思想意识产生、发展、变化的客观规律的揭示,为德育工作者正确认识德育对象提供基本的科学指导;为制定具体的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创造首要的、必备的条件。资助工作者的情感活动主要表现为资助工作者对资助工作、对资助目的和资助内容所展示、所蕴涵的理想和信念,以及对资助对象所产生的积极的情感体验,并由此而产生的对资助对象的爱护、尊重、朋友式的友好态度,是良好的德育关系确立的前提条件。所谓德育工作者实践活动,就是资助工作者所进行的编制资助内容、创设资助情境、选择资助方法、向资助对象传递德育内容的实践活动。
研究不同阶段的学生资助体系德育功能,有助于提高德育对象意识活动、实践活动的有效性。所谓德育对象的意识活动,即资助对象的意识活动,包括认识活动和情感活动。认识活动是以资助对象为主体,以资助者及其实践活动、资助内容、资助对象自身为客体的认识活动。所谓德育对象的情感活动,即资助对象对资助者及其实践活动、对资助内容产生相应的情感体验的活动。积极的情感活动,表现为资助对象对资助者情感上的接近、尊重、信任,对德育内容及其所表达的德育目的的认同、接纳与强烈的追求、实践欲望。所谓资助对象的实践活动,即资助对象“把我的愿望从观念的东西,从他们的想象的、表象的、期望的存在,转化为他们的感性的、现实的存在,从观念转化为生活,从想象的存在转化成现实的存在”[10]的过程。资助对象的实践活动同时也是在更深刻意义上使得德育内容、目的成为资助对象“为我之物”的必经渠道。
3.有助于发挥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的作用
我们知道,大学生资助体系包括资助政策、资助者、受资助者、资助内容、资助方式等基本要素。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各项资助制度及其运行机制。资助者是指出资方,在高校实际工作中体现为学校与专兼职工作队伍。受资助者是指接受资助的学生。资助内容是指金钱、衣物等财物。资助方式包括奖励优秀学生的奖学金、帮助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金或者资助的范围和仪式等丰富多彩的形式。
制度对于生活于其中的人来说,是一种既定的力量,它构成人的发展的现实空间,形成人的现实生活世界。通过“成本分担划段法”,能够帮助人们认清每一个阶段的社会背景、教育背景以及大学生思想变化的时代背景,把握资助政策体系为促进教育公平公正、为实现教育机会均等目标而起到的作用。充分利用资助制度和规则来约束人、塑造人、完善人,从而达到协调矛盾、私利公益,提升学生的道德水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采用“成本分担划段法”,对资助政策体系发展阶段的划分,可以更加清晰地理解资助政策的内涵及其发展趋向。使人们深刻理解,大学生资助主要通过物质上的援助,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激励学生努力学习、成人成才,从而最有效地体现教育公平权利的充分实现。实践证明,德育功能是资助政策体系众多功能中的核心功能,充分发挥德育功能能够带动其他功能的实现,达到最佳资助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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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美]D.B.约翰斯.高等教育财政:问题与出路[M].沈红,译.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314.
[7]闵维方.高等教育运行机制研究[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2:391-396.
[8]陆根书,钟宇平.高等教育成本回收的理论与实证分析[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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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54.
[责任编辑:何宏俭]
History Evolu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Aiding Policy in China
LIU He-zhong,ZHAO Gui-chen
(Beihua University,Jilin 132013,China)
The academic circles analyzed deeply the dividing method of history evolution of aiding policy according to studying history development process of college students aiding policy in China,classified the regular and inherent factors of policy evolution,and presented cost-sharing dividing method.The history evolution of aiding policy was divided into three parts.The practical value of dividing method was as follows:correct recognition and hold of objective laws on the national aiding policy system;study on the moral function in the different stages of aiding policy sestem;the aiding policy system has an important role for promoting education equity.
Aiding Policy;History Evolution;Dividing Method;Moral Function
G64
A
1001-6201(2010)05-0183-05
2010-03-20
北华大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0917)
刘和忠(1954-),男,吉林长岭人,北华大学校长,法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赵贵臣(1964-),男,吉林抚松人,北华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教授,东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