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玉廷
(辽宁师范大学图书馆,辽宁 大连 116029)
当前,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了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最坏影响已经基本过去,世界经济已成功摆脱经济衰退的梦魇,步入了所谓的后危机时代。著名经济学家樊纲曾指出,对于目前这场国际金融危机最重要的不是思考现在,而是思考危机之后。他概括了世界经济在后危机时代的五个基本的趋势,认为这些趋势是挑战,也是机会[1]。图书馆作为社会组织的一个细胞和社会文化核心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样受到危机的冲击,需要积极面对环境变化对其产生的影响,需要思考后危机时代图书馆面临的各种问题。
图书馆读者即利用图书馆服务的个人和社会团体。在后危机时代,图书馆如何规避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已成为图书馆学领域内的重要命题,尤其是如何提高图书馆读者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及风险的识别能力,得到越来越多学者的关注。
知识产权是指在科学技术、文化艺术等领域,发明者、创造者对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它包括工业产权和著作权。在信息资源共享背景下,一方面原来意义上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对权利人无法实施有效保护;另一方面,如果一味强调知识产权人的利益,利用技术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文献信息的使用,又会损害广大读者的利益。风险学家冯必扬说:“当今时代,风险已成为我们生产生活的组成部分,它无处不在。风险不仅来自我们生活于其中的自然环境和制度环境,也来自我们作为集体或个人所做出的每个决定、每种选择以及每次行动。在我们被风险环境包围的同时,也制造了新的风险。”图书馆在数字化进程中,在给著作权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为侵权行为的发生打开了方便之门。
近年来,鉴于图书馆读者知识产权风险意识的严重缺失,引发出国内外各种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例如:2002年北京大学法学院某教授诉国内某数字图书馆有限公司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案,成为数字图书馆侵犯版权诉讼第一案;200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的专家状告北京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网络侵权,未经同意非法使用《知识产权文丛》等著作。2003年以来,我国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已远远超过商标和专利案件,位居各类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之首[2]。2002年,国内一家出版社将广东省某图书馆告上法庭;2005年,上海某图书馆等五家单位因侵犯著作权被告上法庭,同年,江苏某图书馆也因侵犯著作权而成为被告,而在2007年的一项侵权案中,涉及的图书馆就有深圳某图书馆、长春某大学图书馆、山东某学院图书馆等多家图书馆[3]。
2001年,东京某市立图书馆有一读者要求复印该馆的藏书 《土木工学事典》(共有828页)中的112~118页,该馆复印工作人员根据日本著作权法不能复印著作物全部的规定拒绝了读者要求。事后该读者告上法庭,最后法院判决读者败诉。法庭根据文科省文化审议会著作权分科会情报委员会在报告中论述复制著作物一部分的解释为不能超过著作物的一半,而“事典”等编辑著作,其中任何一项均被视为一个著作物[4]。
图书馆读者类型多样,素质也不尽相同。许多读者可能对知识产权规定不了解,由此产生侵权行为。尤其在图书馆 2.0的环境下,Blog、Wiki等Web2.0技术在图书馆网站中的应用,用户参与到图书馆资源建设过程中,同时也增大了用户可能带来的侵权风险,图书馆需要对用户进行有效管理[5],借以防范风险。图书馆读者群体知识产权风险意识普遍缺失的结果,导致版权人声明不允许下载的作品,而用户擅自下载,且下载打印超过一定数量的行为,被称为恶意下载。恶意下载通常有以下特点:(1)利用服务器不许可的方式进行数据下载,如利用专门的工具进行下载或启用多线程进行下载等;(2)下载行为具有不良动机或将下载的大量数据用于不许可的目的;(3)数据下载的数量超过许可范围,比如有些数据库服务厂商明确规定不允许一次性下载某种期刊同一期半数以上的全文[6]。
2009年3月10 日,国家图书馆 (以下简称国图)第二阅览室的门口出现一份公告,公告上要求严禁读者使用任何自动下载软件和智能机器人下载工具进行下载;严禁整卷、整期批量下载;在短时间内连续、系统地超量下载某数据库大量全文者,国图将取消违规者使用图书馆资源的全部权限。国外数据库商在与国图的使用协议中明确规定了单位时间内的下载量,国图也明确告知过读者。但个别读者对下载规定视而不见,近三个月中相继发生四起过量下载,国外数据库对此非常不满,尤其是美国化学学会数据库(ACS),他们认为其知识产权被严重侵害,查封了国图的IP,并声明国图需要协商出一个解决办法,否则将不再对国图开放[7]。
数字资源共享中防止侵权的措施有多种,诸如技术、法律和管理等手段。而就我国图书馆而言,在寻求避免侵权的策略上,则更多的是倾向于技术和法律层面,忽略了管理层面。正因如此,由于风险管理的缺失,进而加大了图书馆在数字资源共享中所面临的种种风险。
风险意识及风险防范能力不是生来俱有的,而是经过社会实践、人生体验等不断积累,综合反映在人们的意识形态领域和思想观念上,继而在人们规避风险、防范风险的实际行动中体现出来。培育图书馆读者风险意识以及风险的识别能力,有利于我们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防范风险。图书馆可定期聘请大学老师到图书馆为读者讲授风险预防教育课程,全面、系统地对读者进行风险预防教育,开展各种风险预测、预防活动,提高读者的预测、预防风险的能力。
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进入承前启后、蓄势待发的关键阶段。但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所公布的中国公众知识产权素养调查结果显示,中国公众知识产权素养仍处于中低水平,在公众中普及知识产权意识,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还任重道远。图书馆应举办知识产权培训班,聘请专家、学者以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向读者普及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利用专题讲座、远程教育、论坛等方式宣传版权知识,以文化沙龙等形式宣讲读者的责任与义务,提高图书馆读者知识产权素养。
针对图书馆面临来自知识产权领域的巨大压力,图书馆应设立专门的部门管理知识产权事务,包括图书馆自主知识产权资源的管理、图书馆数据库采购或贸易谈判、图书馆数字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规避方案、图书馆主页转载与链接的知识产权问题、图书馆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与调整、图书馆知识产权制度的咨询服务等,通过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有效地解决图书馆知识产权问题[8]。图书馆应进一步建立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用制度规避风险,用机制控制风险,用责任降低风险。一是要推进内控制度建设。二是要建立健全高效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立知识产权管理机构,以提高图书馆风险意识,提升规避风险的能力。三是要加强风险管理文化建设。要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将风险管理意识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
伴随着图书馆资源建设、管理创新与知识产权制度的不断发展,图书馆版权管理日益受到重视。为了有效规避知识产权风险,保障图书馆高效有序运行,许多图书馆正在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设立专门应对图书馆版权问题的岗位:接受图书馆读者咨询,及时解答与版权有关的问题,包括版权作品的许可及使用等法律和规章制度,定期对图书馆读者进行培训。
在数字环境下,图书馆和读者应该建立版权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形成“利益共同体”,以实现共同遵守版权法、保护版权人利益的目的。因此,图书馆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广大读者开展版权知识教育,如发放“图书馆读者手册”,宣传图书馆收集、利用信息资源的目的、方法及传播范围,说明读者在信息资源共享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以及图书馆的规章制度等,以提高其保护版权的意识和技能,培养图书馆读者尊重版权、合法使用版权的良好行为习惯。
数字环境下的社会平等的价值取向与知识鸿沟不断扩大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维护获取知识的自由是全世界图书馆和信息服务机构的主要职责。在版权利益格局中,图书馆具有著作权法律关系主体双重性:相对于著作权人来说,图书馆是作品的使用者,而著作权法律制度是以保护著作权人的利益为核心的;基于读者而言,图书馆又是作品的传播者,是以保障公众利益为核心的,即图书馆的制度就是依据著作权的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等制度和原则,获得适当的豁免权,保证读者和图书馆等正常使用作品。
一个健全的社会不仅要保障公民著作权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保障公民无障碍、机会均等地获取信息的权利。如果说法律是规范知识产权保护并使之得以应用的保障的话,那么技术便是在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下使知识产权保护得以实施的手段,管理则定义了知识产权信息的内容,三者缺一不可。无论是在版权制度框架下,图书馆多元化资源建设的实现,还是在版权变革中积极争取获益,以使图书馆制度与版权制度和谐共生,并在尊重版权制度的前提下积极拓展其社会功能,推动社会发展,都是图书馆界的责任所在。因此,后危机时代的图书馆应制定读者风险防范机制,对图书馆读者利用作品的行为进行规范管理,才能有效地推进图书馆知识产权保护的健康发展。
[1] 樊纲:后危机时代的五个趋势[J].中国集体经济,2009(9):20.
[2] 陈蔚丽.从数字图书馆案看知识产权正当性[J].图书馆杂志,2008(10):14-18.
[3] 陈传夫,汪晓方,符玉霜.国外版权图书馆员岗位设置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国家图书馆学刊,2009(2):39-42.
[4] 赵振营.图书馆界在著作权法中的双重角色[J].图书馆建设,2007(4):36-39.
[5] 陈传夫,吴钢,孙凯,等.图书馆知识产权管理方案优化研究[J].国家图书馆学刊,2009(2):23-27.
[6] 王应解,晏凌.高校图书馆如何防范恶意下载[J].大学图书情报学刊,2003(4):49-50.
[7] 赖芳杰,李妍.读者过量下载 国图IP被封[EB/OL].[2009-04-21]http://bjyouth.ynet.com/article.jsp?oid=49351193.
[8] 韦景竹.我国图书馆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理论与实证[J].情报资料工作,2008(4):9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