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虹波
(1.吉林大学文学院,吉林长春132000;2.通化师范学院历史地理系,吉林通化134002)
1912~1931年间吉林灾荒的社会应对
王虹波1,2
(1.吉林大学文学院,吉林长春132000;2.通化师范学院历史地理系,吉林通化134002)
民国时期吉林省自然灾害发生频繁,九一八事变前,国内军阀混战,经济凋敝,使灾后的社会应对环境较差。由于政府忙于国内的政争,直接的物质赈济减少,主要通过对当时国家政策的调控来缓解灾情,对灾荒的应对能力相对减弱;而此时民间救助力量逐渐增强,各种慈善团体和个人发挥了重要作用。与此同时,传统的巫术救灾也被这一时期政府官民奉为应对灾荒的主要方式,实质是统治阶级用来缓和阶级矛盾、安定民心的一种手段,也是灾民无助之时的一种心理调适,不仅贻误了救灾时机,还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资源。
民国时期;吉林;灾荒;社会应对
民国时期吉林省自然灾害发生频繁,主要有水灾、旱灾、虫灾、冰雹、疫灾、风灾、霜冻、低温冷害、雪灾、地震等,其中水、旱灾害发生频率较高。九一八事变前,由于当时国内派系斗争严重,阶级矛盾激化,社会生产几乎停滞,到处是民不聊生的惨景。本文主要对九一八事变前吉林省自然灾害发生时的社会应对情况做一粗略考察。
九一八事变前夕,东北一隅广大民众饱受战争的蹂躏。灾荒发生时,政府应对能力相对减弱,对灾民生活的直接赈济较少,主要表现为通过一些政策措施来间接的缓解灾情。具体救荒举措如下:
(一)对灾民生活的赈济
1.政府直拨赈粮、赈款
对于灾区的人们来说,灾后物质极度匮乏,最急需的就是生存的粮食。政府把拨发赈粮、赈款作为最直接的救济方式,主要根据灾情给以不同程度的救助。据史料记载:“在民国十二年八月,辉发河泛滥,淹没县城附近一带。近3500余户商民,7万人罹灾……灾后县公署在街头设粥锅,并散发积谷仓中湿谷200担(一担50公斤)救灾。灾后三天,省公署运来千余袋面粉制成的热食救急。……又运至救灾杂粮600石(1石约200公斤),发放赈济款100万吊。”[1]253“民国十四年四月,珲春请准省库拨款,派员……购得口粮2500石(省库36斤合一斗),由朝鲜各港运到珲春,赈济上年灾民。按灾民口数计,成人赈济1斗,小口赈济3升,共放赈济粮2160石。”[2]648“民国十九年九月秋,长岭县水灾,……省拨库款5000元救灾。”[3]397“民国二十年夏,龙井洪水成灾,72247户遭灾。省政府发给赈粮11300石,粟米1500石,按灾民实数分配:大丁领一斗四升,小丁一斗一升一合,赈粮放完。继售粟米,以济民食。”[4]440
2.设立施粥厂
设立施粥厂也是历代救灾的主要方式。灾情严重地区,灾民损失惨重,已无家无所,即便发放赈济粮款,也没有生活用具生炊,鉴于此景,各地在灾后设立了应急的施粥厂以解民食之难。如《盛京时报》1912年4月16日第四版刊载了“江东一带去岁秋雨为灾,粮食歉收,民食缺乏。入春以来,米价益贵,虽经当道设法赈济,但灾区广漠,实难兼济。近数日闻老少男女襁褓婴孩过江来省乞食者不乏其人,故每早八钟时就粥厂食粥者,其数不可胜计云。”桦甸县“民国十一年突发大水,本邑知事……派士绅往桦甸放赈,……并于本邑朝阳镇设粥锅以救济灾民。”[5]16
3.政府劝募粮款救荒
由于政府赈济力量有限,除直接拨发赈济粮款外,还积极进行灾后劝募工作以筹集赈灾物资。主要先发动当地募捐,“民国十二年八月初,河水暴涨,沿河两岸淹没大量农田,朝阳镇街道被水淹没。该镇设锅粥3处。当地筹办义赈款小洋1400元,山城镇捐小洋1000元,省长发赈款小洋1000元。经调查按大口1元,小口5角发放灾民,缺棉衣者发赈衣500套。”[6]938“民国十七年,临江县因兵荒岁歉,灾害迭生,以致四万之灾民全行断炊,流离失所,嗷嗷待哺。故本县知事王佐才,委请各警甲所,由乐善好施之商农户等分别募集。结果各区共募捐款大洋二,0六二元,寄往临江县赈饥事务所救济灾黎。”[5]5同时,还积极发动本地机关团体的力量,通过扣薪捐款以赈济灾区。如“民国十二年九月,因吉林霪雨为患,各属水灾严重。吉林水灾筹赈处招集各地方团体,各机关首脑开会,同决议个人认捐及扣薪助赈的办法。凡吉林省在差人员均按照东北5省义赈办法酌量按成扣薪,即凡薪俸在50元以上者,扣捐月薪的10%,100元以上者扣20%,均以一月为限。”[3]248
(二)调控灾时物价
1.平粜以控粮价
灾后米薪昂贵,为调控市场物价,政府实行了平粜以调控各地粮价。如“民国元年二月二十三日,为缓和饥民的反抗情绪,吉林省城官粮店开张营业,比较市价为低的价格对各种粮食实行平粜。”[7]3“民国元年四月四日,吉林都督府批准长春府赈济灾民办法,并指出救荒应主要以储粮平粜为主……”[7]6民国十四年五月间珲春受灾,“吉林省长公署令吉林官银总号于长春等处买小米一千石,并派杨培祖为运粮委员,运输到珲春。在县城设立平粜局,按日出粜,所得粜款呈由延吉道尹转交。吉署惟原购米价较市面米价高贵……灾民无力购买,乃经请准减价……比照市价低廉为主。实行之后,一般灾黎仍是无款购买,又为呈准以粜米赊给八乡灾民……至秋后如数偿还。凡赊主均得觅取殷实粮户两家以上之担保或以不动产作押。”[8]121同时,平粜也避免灾时商家囤积粮谷,哄炒粮价而从中渔利。
2.禁粮出运、调剂余缺
灾时需赈处极多,为缓解灾后粮食匮乏现象,政府发布了禁粮出运的通令以调剂余缺。民国二年五月,吉林都督通令“吉省各属近来水灾甚重,粮米歉收,……除载在约章应准购运大豆、小麦两类外,其余粮食一律禁运出境。”[3]33“民国十二年九月,吉林省全省遭受涝灾。四禾被水,民食缺乏,吉林省当局禁止食粮出境。”[3]248“民国十三年八月,延吉旱灾。县知事已采取措施限定粮食价格,并禁止粮食外运,以维持民食。”[3]261
(三)对灾后生产生活的接济
1.免征、蠲缓
灾后生产几乎限于停滞状态,灾民已经无力承担各种捐税,政府根据各地灾情实行不同程度的缓征和免征。如“民国四年八月,鉴于吉林、宁安、和龙、阿城等县去年遭受水灾,租赋难以照常征收。北洋政府电告吉林巡按使公署,将这四县被灾冲废之民旗各地亩应征银粮分别豁除,免征、缓征以解民困。”[3]71“民国十二年,因水灾免征租地四千五百九十八垧四亩,分三限缓征地八千九百七十二垧一亩三分四厘。”[9]52“民国十四年,因雹灾本县免租地七百九十五垧九亩,分三限缓征田赋六百六十九垧一亩一分。”[9]52“民国十五年九月,开通县二区双龙河村遭雹灾,灾后区官勘实了受灾地亩,经县属批准免了租税。”[10]571
2.借贷
为了帮助灾民度过生产生活难关,政府向灾民发放灾后贷款以维持生产之需。“民国元年四月,吉林都督府批准长春府赈济灾民办法,……对于极贫者取保借贷,秋后要如数偿还,将来如有无力偿还者再酌情办理。”[3]6“民国十七年,延吉、珲春、和龙、汪清、敦化、额穆水灾,各县将征存积谷无利放贷。”[11]248
民国时期的混乱政局,使得政府的执政能力日益下降,灾时的救济也力不从心,吉林当时的赈务也是穷于应付,捉襟见肘。而悄然萌生的民间救灾力量日渐庞大,各地自发组织的慈善团体、商会、救济会和个人的善举都在灾时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各地成立了比较正式的慈善团体,如“民国十六年六月,于长春西三道街25号设立世界红十字会长春分会,以救济灾荒为宗旨。”[12]392在灾时积极发出救助活动。据史料记载,各地慈善团体的救助活动对灾民如雪中送炭。施粥厂的及时设立,解决了灾民的燃眉之急。如“民国八年冬,榆树县慈善会在县城设粥锅向灾民施舍。从农历十一月初一至次年二月底止,连续举办多年。……”[13]711“民国十七年四月,因年岁荒旱,乏食者甚夥。朝阳镇商会为救济贫民,计逐于该会门前设施粥厂一处,每日贫民得食者以数百计。”[5]16《盛京时报》1931年5月12日曾载“民国二十年五月,辽源救济会下乡放粮。”
除设立粥厂和放救济粮款外,一些绅商也自发实行平粜,调控当地市场物价以解灾民生活之困,还实行了借贷以维持灾民生产。如“自民国四年施行积谷制度以后,至民国六年大水,七年春夏之交,民食不洽,米价腾贵。会由地方士绅发起平粜之举,利用积谷平抑市价,比时小米每斗价三十吊,粜粮按八成折扣,以二十四吊出卖之,全县计粜粮九千石,得济者五千余户。是年秋收丰稔,谷价低廉,遂以粜粮得价,卖谷归仓。此后历年沿江河一带,虽稍有水灾,兼或雹蟲等害,尽由各分仓按照积谷出贷办法,春贷秋还,使农民借资活动颇为便利。”[14]41
一些比较殷实的大户也纷纷发出善举,成为民间救荒的又一主要力量。如“民国二年,邑人曹振东,设粥厂于山城镇,连舍二十余日,以济饥民。”[5]16“艾春原字德雨,东丰县之城内人,性好施。民国三年夏,县大水,城中民房多被冲毁,贫民失所,嗷嗷待哺,德雨恻然悯之,乃出私粮粟廣为赈济,赖以全活者甚众。”[15]11
巫术救灾是古代消极救灾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被称为禳弭信仰。在古代与近代的转型时期,这种信仰仍成为这一时期应对灾荒的主要方式。妄图通过对神灵的祈拜达到消灾的目的,为政府官民所推崇。
1.禳弭信仰存在的社会基础
回顾九一八事变前夕的中国社会,科学的救灾思想被束之高阁,战乱使社会生产处于落后和停滞的状态,这便为传统的禳弭信仰提供了生存繁衍的土壤。民国时人邓拓,曾在《中国救荒史》一书中剖析了其存在的社会根源,他认为“民国以来,这种思想实际还是普遍流于广大民间。现代科学的治灾救荒思想,就大体来说,还是居于民间意识范畴外。因为直至民国以后,我国社会经济结构的外部条件,仍然束缚人民思想的进步,仍然使人们难以接受新的科学知识,这是天命主义所以能够长期残留的根本原因。”
2.官民“祈神禳灾”实况
东北水、旱灾害发生频繁,大量资料都记载了水旱灾后的祈神消灾场景。人们一般通过去庙宇占香祷拜祈神襄助,同时禁止屠杀以示虔诚。各地政府官员都带头积极组织祭拜,如《盛京时报》1919年8月6日第五版报道“康平知事祷雨:本邑入夏以来,天久不雨,禾苗已有枯槁之势。县知事李辑五,恐秋收无望,民食艰难。特联合警长刘弼臣及农商各界,于初三日齐集关帝庙,设坛占香,虔诚祷雨。继又游行街市,遍谒各庙。幸初四日,天果大雨,……初五日李知事又行礼筹神,一般农民咸谓李知事诚可格天矣!”各地的绅商贤达也自发组织祈神禳灾,如《盛京时报》1917年6月23日第四版报道了绅商组织的工务会祈雨:“天久不雨,田苗枯槁。……近日,公务会会长薛子远亦拟祈雨。其办法如下:设坛参拜,工务会会长薛子远等,专于二十二日起在工会设坛,并召集省垣各工商齐往到会,参拜龙王牌位,虔诚祈祷;仍禁宰杀,工务会祈雨照例亦应禁止宰杀。”与此同时,各地灾民也自发组织或积极响应参与祭拜,成为最虔诚的信仰阶层,像原始人类的图腾崇拜一样,头戴柳圈,赤足跪拜。《盛京时报》1917年6月23日第四版载“乡民来城求雨:天气干旱,虽经祈祷而获雨甚少。城南浑河堡人民以该处未曾沾雨忧心如焚,遂聚集乡民三百余人相率祈雨,并许愿演戏五天,全屯俱断宰杀,端午节亦不吃荤腥,至阴历九月再补行过节。昨二十二日,该堡人民皆头戴柳圈,跣足来城至各庙焚香祈祷……。”旱灾发生时,为祈得雨神,官民还进行“设壇祈雨”,祷告祭拜,因为“壇”有蓄雨之意。《盛京时报》1926年6月16日第四版曾载“长春设壇祷雨:长春一带久旱不雨,……该道尹亦颇关心民瘼,于今九日午刻发下命令,拟于明日设壇祈雨,警察所奉令后派出长警,按照传谕令各设置水筒,内插柳枝以尽祈祷之诚意云。”
3.祈神应验——“演戏酬神”
如果在祈祷神灵过程中天果能降雨,这种巧合便被看作是“神灵效应”,各地都要搭台演戏以酬谢神灵。《盛京时报》1919年8月8日第五版刊载了“东丰演戏酬神:邑城自春徂夏亢旱已极,田苗枯槁,商民荒恐纷纷祈雨,果幸天降甘霖以慰望民。商民为答神庥起见,于日昨,在南门高塔席棚演戏五日,观者多人,颇形热闹云。”
从九一八事变前吉林灾荒的社会应对情况来看:北洋政府政权更迭频繁,政局动荡,带来了灾后恶劣的社会应对环境。吉林政府从国库中抛出的赈款、赈粮的数目相当有限,不能满足当时广大灾民的生活需求,只能通过政府的宏观政策来间接的给灾民提供救济的环境,如平抑粮价市场、减免捐税等。与此同时,民间应对灾害的能力相对增强,政府的大量募捐几乎都来自民间的支助,各地民间自发的社会救助团体纷纷成立,体现了近代慈善救济的新特点。一些殷实的大户也积极参与当地的救灾活动,对缓解灾后民食起到了及时的填补作用。此外,对于这种“祈神禳灾”的社会应对方式来讲,是广大灾民在寻求精神世界的襄助,是灾时无助的一种心理调适。对统治阶级而然,无非是利用这种禳弭信仰来麻痹民众,顺应灾时人们的心理,转移民众视线,缓解阶级矛盾。实质是统治阶级用来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欺骗手段。与其它灾荒的应对方式相比是消极落后的,不仅贻误了救灾时机,还浪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缺乏科学的救灾意识。
[1]桦甸县志编纂委员会.桦甸县志[Z].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5.
[2]珲春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珲春市志[Z].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
[3]吉林省档案馆.吉林省大事记(1912-1931)[M].吉林:吉林省档案馆出版铅印本,1988.
[4]龙井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龙井县志[Z].长春:东北朝鲜民族教育出版社,1989.
[5][民国]王永恩,修,王春鹏,纂.海龙县志[Z].民国二十六年铅印本.
[6]张长弓.梅河口市志[Z].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
[7]吉林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吉林省志.大事记(卷二)[Z].吉林人民出版社,2001.
[8]徐宗伟,等.珲春县乡土志[Z].民国二十四年铅印本.
[9]伪伊通县署.伊通县乡土志[Z].民国二十六年.
[10]通榆县志编纂委员会.通榆县志[Z].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
[11]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志[Z].北京:中华书局,1996.
[12]马孟寅.长春市志[Z].吉林:吉林人民出版社,2002.
[13]榆树县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榆树县志[Z].吉林:吉林文史出版社,1993.
[14]榆树县公署总务科文书股.榆树县乡土志资料[Z].民国二十六年铅印本.
[15][民国]邢麟章,王瀛傑,修,李耦,纂.东丰县志[Z].民国二十年铅印本.
(责任编辑:徐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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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7974(2010)01—0056—03
本文系吉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08Blsx13
2009—11—20
王虹波(1976-),女,吉林柳河人,吉林大学文学院博士,现为通化师范学院历史系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