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形势下完善干部监督机制的有效途径与方式

2010-03-22 13:05马梦砚
探求 2010年3期
关键词:领导干部监督

马梦砚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行政管理学教研室,新疆乌鲁木齐 830011)

论新形势下完善干部监督机制的有效途径与方式

马梦砚

(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行政管理学教研室,新疆乌鲁木齐 830011)

随着我国各项改革的深入与管理体制的不断创新,大力推进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是我党在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中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如何强化对各级干部的有效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督的效能与效率,仍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因此,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最大限度的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仍是现阶段防范腐败,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监管水平的有效途径与政策保障。

干部监督;工作创新;机制与制度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指出要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针对当前实际,要顺应新形势发展需要,建立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工作机制,就必须转变观念、积极探索适应干部监督工作的有效途径与方式,从制度创新和拓宽机制渠道入手,不断丰富干部监督工作的内涵,完善干部监督的机制,推动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开展。

一、从适应需要出发,实现“三个转变”

(一)由封闭式监督向开放式监督转变

随着体制跨越式发展的不断深化,干部队伍的结构、思想观念、行为方式、活动领域和所处的外部环境也都随之发生了深刻变化。因此,干部监督工作也应打破相对封闭的格局,步入开放式监督的轨道。正如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强调,“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1]一是监督的途径应由组织监督向执纪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上级监督、群众监督不断拓展,形成立体式、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做到重点工作布置到哪里,干部的权力和职责就履行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工作就实施到哪里。二是监督的范围应从重工作圈监督向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监督并重转变,切实做到对领导干部实施全程监督管理。三是监督形式应由相对单一的监督,向民主评议、考核问责、函询回复、谈话诫勉等多形式动态监督转化,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干部监督工作中来,在更广泛的空间领域里“透视”监督对象,使干部监督始终处于可控状态。

(二)由事后监督向事前、过程监督转变

长期以来,我们对干部监督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事后监督上,即当干部出现了违法乱纪行为时才去制止、纠正和查处。这种事后监督,实际上是一种被动消极的监督。那么,怎样才能由被动监督转变为积极监督呢?首先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从加强党性锻炼和自身修养入手,积极开展自觉的思想监督。其次,应把干部监督的立足点、着眼点放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的关键环节,贯穿于干部社会生活表现、履行岗位职责的全过程。通过实施动态监督、过程考核,针对发生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启动问责程序,达到提醒劝诫、防微杜渐的目的,促使领导干部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三)由单一型监督向复合型监督转变

采取上级组织监督与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并重,专职人员监督与群众性监督并用,公开监督与隐形监督并施,经济责任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并举,新闻媒体监督与信访举报监督并行等措施,逐步做到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在完善监督体系上互相补充,在考察和查处干部上互相配合,在研究监督对策、沟通监督信息上形成良性互动。应进一步改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方法,不断扩大经济责任审计的成果,坚持做到审计结果为干部管理部门考核任用干部提供依据,为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提供案件线索,为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效益。

二、从拓宽工作领域入手,丰富监督内涵

(一)积极推进对各级干部的政治监督

加强干部监督,首先要强化政治监督,防止个别干部在改革发展进程中迷失方向、无所作为。一是应把各级干部的思想政治状况作为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定期找干部谈话、听取工作汇报、考核考察、督促检查等方式,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全面了解干部的学习、理想信念、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工作部署的情况,了解干部在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联系群众、实践党的宗旨以及在重大原则问题上的政治表现。及时发现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加强教育使其提高思想觉悟,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二是定期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情况以及会议召开的质量进行检查,看其是否能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能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做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增进团结、增强党性。

(二)抓好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应从建立“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2]的监督机制入手,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顺利进行。一是预防于前,搞好教育引导。确立“抓两级领导班子的学习、抓党委中心组的学习、抓组织人事部门的学习;先从党政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队伍抓起”[3]的工作思路,强化对《干部任用条例》的学习、宣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自觉性。二是规范、制约违规行为。在确立干部选拔任用思路上,牢固树立“以德才论优劣,以实绩论功过,以公论定取舍”的选人用人观念,研究制定《民主推荐、组织考察、会议讨论干部工作责任制》办法,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堵塞工作漏洞。同时坚持在干部任用决策过程中做到“四听取”和“四不允许”。“四听取”即认真听取考察人员的考察意见,认真听取组织人事部门的使用意见,认真听取分管领导的意见,认真听取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四不允许”即没有经过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的人选,不允许上会讨论;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人选,不允许提拔使用;多数班子成员对任免对象情况不了解的,不允许上会表决;坚持集体民主决策,不允许搞“一言堂”,从而为提高决策质量提供保证。三是惩戒于后,认真纠偏整改。进一步完善上级组织对基层单位的监督检查措施,坚持做到重点检查与全面检查、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年度检查与阶段检查相结合,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应通过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网络,拓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信息渠道,强化专兼职干部监督员队伍建设,实行兼职监督员“培训—考试—持证上岗”等措施,努力为有效开展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三)强化对干部工作落实和执行力的监督

坚持对领导干部管理业绩做出定位、定性、定量评价,注重从基层、现场随机性提取以量的形式存在的各种考核材料,变“统上来”为“沉下去”。采取明察暗访、重点督查、电话抽查等方法,对各级干部的工作作风、管理水平、职责履行和作用发挥等情况进行高密度、循环式的监督考核,全面掌握其工作实绩和精神状态。通过全方位的立体监督考核,进一步增强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促使其管理重心下移,提高工作执行力。

(四)探索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

一是要突出重点,在抓好日常监督的同时,强化对“危险对象”、“危险事件”、“危险时期”、“危险地方”的监督。通过与纪委、信访、公检法等部门联系,或根据群众举报、舆论曝光等途径,了解有关信息,对有违法违纪苗头的干部早打招呼、早提醒,并将其列入重点名单,跟踪监督,以观后效。二是要进一步完善监督网络,在强化党内监督的同时,重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和司法监督等监督渠道的重要作用。通过建立业余监督员制度、监督联席会议制度、信访举报制度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确保干部“八小时之外”的行为始终处于组织的有效监督之中。三是要加大执纪力度,在抓好自律措施落实的同时,充分发挥诫勉、处分、刑事追究等他律措施的作用。

(五)重点抓好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

要针对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特点,在监督的内容上,注意把握四个重点:一是对执行政治纪律的监督。看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要求上,是顾全大局、主动服从,还是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是对行使职务权力的监督。看在经营决策上是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在用人决策上是否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三是对决策程序的监督。看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对“三重一大”问题是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还是独断专行,个人说了算。四是对廉洁自律的监督。看在日常生活中特别是八小时之外能否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各种腐蚀和诱惑。

三、以提升监督效能为目标,健全三项工作机制

(一)协调配合机制的形成

实践证明,完善的监督工作协调配合机制,是整合力量,作用互补,加强配合和增强监督工作针对性、严密性和有效性的可靠保证。首先要在沟通监督信息上建立组织部门与纪检、公检法、工会、信访、审计和新闻传媒等部门,互通干部信息、研究监督对策的工作机制,采取召开联席会议和及时报送信息材料等形式,及时获取正确的干部问题信息,为组织部门奖惩任用干部提供依据。其次在考核和查处干部上应重点加强组织部门与纪检部门的密切配合,坚持干部考察任用前主动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干部年度考核前到纪检、审计部门了解反映干部现实问题的线索和情况,并吸纳纪委有关人员全程参与到年度考核中来,结合考核核实有关问题。

(二)群众参与机制的建立

一是完善群众评议体系。以职代会民主评议、组织问卷调查、逆向民意测验等为主要手段,通过扩大参与评议范围,突出评议重点,改进评议方法,注重评议结果的综合运用,切实提高群众评议干部质量,增强群众监督的广泛性和实效性。二是探索聘请群众监督员。本着覆盖面广、代表性强的原则,从离退休老干部、老党员、基层干部职工代表和民主人士中精心挑选人员,经组织部门严格审定,颁发监督信息员聘书,为其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切实发挥联防监督的作用。三是落实信访举报限时办结制度。从建立和落实首问责任、查案责任和限时办结入手,认真对待和正确运用举报信息,有效调动、引导、维护好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增强群众监督的效果。

(三)班子内部监督机制的完善

一是健全有利于内部监督的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问题决策程序。坚持“会前过堂、会中参与、会后督查”等有效措施,切实提高班子民主生活会质量。同时探索建立行政正职定期通报工作制度,班子成员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班子正职与副职、党委与行政之间双向监督的工作机制,逐步实现班子内部监督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二是营造有利于内部监督的民主氛围。形成班子内部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经常互相提醒,有反映及时转告,有意见及时交换,有问题及时解决,达到开诚布公,互相帮助,互相监督的目的。同时在干部考察考核中,既要听取正职的意见,也要重视其他班子成员的意见,爱护和支持敢于讲真话的同志,以便形成良好的监督环境。三是探索有利于内部监督的制衡机制。在班子具体分工中,采取内部分权和上级分权的方法,对过于集中的权利进行科学分解,以此达到权力运行相互制衡的目的。

四、以增强工作合力为重点,落实五项制度

(一)健全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围绕“沟通信息,交流情况,研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要求,切实提高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的质量。充分做好会前议题确定,会中信息沟通和会后材料分析工作,重点针对干部队伍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解剖分析,研究相关对策,制定防范措施,努力形成一种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切实使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工作载体真正取得实效。

(二)建立兼职监督员“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制度

为拓展干部监督工作视野,延伸组织部门监督的“触角”,增加干部问题信息接收点,应当抓好兼职干部监督员“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工作。定期对兼职干部监督员进行以“明确任务,掌握方法,认真履行干部监督工作职责”的业务培训,对经培训考试合格人员颁发聘书,实行持证上岗。通过培训,使兼职干部监督员明确任务、学会方法、增强责任,进一步提高履行监督职责的能力和素质。

(三)落实干部动态监督问责考核制度

在参考各类干部岗位职责,联系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实际的基础上,将干部“有错无为”的类型按照德、能、勤、绩、廉进行科学划分,并逐项进行定性定量分解描述,力求做到定性恰当、定量科学、全面涵盖。通过完善立体式、宽领域的信息反映和积极回应机制,根据“有错无为”行为表现的类型及时启动问责处理程序,确保问责考核制度的全方位执行。

(四)完善领导干部行为监督制度

围绕领导干部行使职权和日常工作轨迹,应当切实加强对权力的制约,规范权力的运作,探索建立完善领导干部行为监督制度。以严格党委工作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为重点,完善《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问题规定》和《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等办法;以完善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为主要内容,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考核工作意见》、《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考察实施办法》;以规范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为目标,探索建立《干部周期性全解重聘、竞争上岗和公开招聘实施办法》、《干部选拔任用任前公示办法》和以集体决定选拔任用干部的投票表决制等办法;以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在经济活动中的监督为目的,落实好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离任审计制度。

(五)建立落实干部监督管理责任制度

根据管人和管事相结合的原则,明确一级对一级的监督责任,上级应及时了解下级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下级存在的问题不闻不问,酿成严重错误,并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失察之责。干部监督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在本级党委的领导下,真正把干部监督工作的责任落到实处。

[注释]

[1][2]马慧.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09.

[3]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监督局.切实加强干部监督工作[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00.

责任编辑:黄克亮

D26

A

1003—8744(2010)03—0026—04

2010—3—12

马梦砚(1962—),女,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党校行政管理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共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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