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 巍
(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山东 济南 250002)
2010年 9月,中共中央颁布了《2010—2020年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对于切实做好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作出了具体规划和要求。新世纪新阶段,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的教育培养已成为各级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这项工作的成效如何,直接关系到统一战线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关系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巩固和完善,也关系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健康发展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
党外代表人士与中国共产党一样面临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共同历史任务,同样,也承担着历史赋予的各种使命。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应努力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自觉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善于从政治上认识和处理问题,能够在错综复杂的矛盾和风浪面前明辨是非,始终保持政治上头脑清醒和立场上坚定。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建设要着重于理想信念教育,着重于多党合作、风雨同舟的优良传统教育,着重于对党的方针政策的理解,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因此,要把加强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建设放在突出的位置,使之成为新形势下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的首要环节。
党外代表人士作为统战工作对象,不再仅仅是具有原来意义上业务骨干、管理干部、爱国人士、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等单纯社会角色的群体,他们还要作为某一层面社会群体的代表参与国家公共事务管理。尤其是民主党派代表人士作为参政党的一员,民主监督、政治协商、参政议政的职能要求更高。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过程中,更需要有大批党外代表人士大胆建言献策,提出有针对性的、科学的、有利于国家改革发展的好建议。因此,党外代表人士在钻研业务、专心本职工作的同时,还应该具备较强的调查研究能力,深入进行社会实践,密切联系所联系群体的群众,熟练掌握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内容和程序,不断提高个人的政治素养。
大多数党外代表人士是国家和各级政府的领导和部门负责人,是各项工作的组织者,他们中间的许多人将成为我国的新一代政治家和社会活动家。在许多方面他们确实学有所长,但是,他们的组织领导能力、政治和社会活动经验尚需进一步积累和提高。为了更好地适应新角色的要求,影响并团结各自所联系的群众积极投身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建设,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培养和锻炼,使他们尽快提高组织领导水平,增强政治和社会活动能力。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进行合作共事,是党外代表人士发挥作用、作出贡献的基本形式,也是老一辈党外代表人士的优良传统。要引导党外代表人士正确把握社会经济结构的新变化,在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过程中,既能使自己成为所联系群体寻求参与公众事务的舞台,又能把不断涌现的社会群体的要求反映出来,并纳入国家政治生活的正常轨道,从而有效地进行监督,做党的诤友和挚友,全面提高合作共事的能力。
当前,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大多数是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成长起来的,包括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民族宗教界人士、新社会阶层人士以及港澳台和海外人士。作为一个特殊群体,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
第一,思想敏锐,富有开拓进取精神,但是,合作共事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党外代表人士思维活跃,具有敏锐的分析判断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工作热情高涨。但是,由于近年来成长起来的一些党外代表性人物缺乏与我们党长期合作共事的经验,没有经历过重大政治斗争的考验,对于统一战线和合作共事的优良传统理解得不够深、不够透,在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容易受到各种错误观点和思潮的影响,从而产生认识上的偏差。
第二,文化程度和专业水平较高,但是,政治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有待提高。就党外干部整体而言,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员较多,这充分显示了“人才库、智囊团”的优势。他们能坚定不移地跟中国共产党走,坚决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努力奋斗。但是,在面对各种复杂的新情况、新问题时,如何正确引导周围所联系的群众,缺乏科学的方法和积极主动性,对解决内部矛盾和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力度不够,因此,容易削弱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三,业绩突出的同时,参政议政和社会活动能力稍显不足。党外代表人士基本上是各个单位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他们对本职工作兢兢业业,许多人还获得过国家及省、市的各种奖励和表彰,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作出过突出贡献。但是,在他们承担业务重任的同时,往往容易束缚于业务圈子之内,对自己承担的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的责任有所放松,主动接触社会尚显不足。
第四,政治要求更加强烈,但是,功利性倾向有所抬头。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坚决拥护和维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希望通过改革不断完善这一制度。他们对当选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人大、政协的工作都表现得比过去任何时候更为积极。但是,有一部分党外代表人士,尤其是一部分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热衷政治安排的目的带有明显的功利性,考虑个人地位、个人利益的因素偏多;有些党外代表人士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也是抱着追求个人政治地位和经济利益的目的,这就使得政治安排工作偏离了正确的方向和原有的初衷,影响了实施的效果。
第五,代表性更为广泛,但是,“旗帜性”人物相对缺乏。当前,党外代表人士的代表性更加广泛。主要表现在:一是新时期统战工作对象与以往相比涉及的层面越来越广。由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统战工作所涉及的领域和行业不断拓宽,资金积累不断加速。此外,与我国交往日益增多的“三胞”代表及其第二、三代和定居国外的新华侨也成为统战工作的重要对象。二是党外代表人士的接触面更加广泛,在群众中的影响力也随之扩大。但是,在代表性更为广泛的同时,业务上有所成就、政治上日趋成熟的“旗帜性”人物并不多。可以说,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还没有大批成长起来,青黄不接的情况更加突出,甚至有出现断层的危机。
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是统一战线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作,事关统一战线工作的全局和未来,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据问卷调查显示,目前,对于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的效果,民主党派成员、党外干部、工商联成员及社会新阶层人士认为“地位高、作用大”的比例分别为 32%、31%和60%,认为“地位不高、作用不大”的比例依次为10%、17%和 0,认为“实际作用不大”的比例分别是37%、19%和 30%。此外,认为“说不清”的比例分别占 21%、33%和 10%。调查还显示,只有三成人认可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的地位和作用,大部分人对此持否定态度或认识模糊。参加教育培训工作的党外代表人士的认识尚且如此,那么,由于普通群众对统战工作缺乏了解,就更谈不上有正确的认识了。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应有地位与实际地位的巨大落差,主要缘于没有理清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与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以及与国民教育和成人教育之间的关系。
根据对山东省第十二期党外领导干部进修班的调查显示,对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内容持正面评价的人数不到四成。对培训内容的不满主要集中于两点:一是素质教育、能力培训方面的内容少,知识灌输多;二是内容雷同,缺乏针对性。培训内容不能满足学员需求,不仅仅是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一家的问题,全国统战教育培训都存在这一问题。例如,2006年和 2007年,在青岛市民主党派、工商联领导干部进修班的学员中,有部分学员曾先后参加了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青岛市社会主义学院的培训。据他们反映,尽管各级社院的教学水平有所不同,但是,培训内容却区别不大。
关于统一战线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据当前对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所作的调查表明,认为“方式多样,方法灵活”的占 51%,认为“方式一般,还需要继续创新”的占 34%,认为“方式单一,形式死板”的占 12%,还有 3%的人回答“说不清”。
可见,认可当前统一战线教育培训方式方法的仅占半数,统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的创新任重道远。因此,我们要在继承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优良传统和有益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推进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方式方法的创新。
健全体制机制是做好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的关键。目前,我国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选拔工作虽然取得了很大进展,但是,总体上看,还没有建立起完整的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养选拔机制。突出表现在:
第一,没有建立起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养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养工作主要由统战部门协调、管理和组织,没有列入党委和政府的干部教育培养工作体系。事实上,这项工作涉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涉及人、财、物等许多方面,只靠一个部门的力量是很难做好的。
第二,没有建立起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计划生成机制。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是高层次的教育培训,是政治精英的培养。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三个重点环节。随着 2012年换届工作即将来临,人才培养工作必须先行。我们要着眼于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和 2012年换届工作,抓好党外高端人才的政治培训,将党外代表人士重点人物纳入培训计划,有重点、分层次地进行培训。
第三,没有建立起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的课程内容体系。同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院校教育相比,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主要由各级社会主义学院承担,但是,在教学内容、学科设置、授课方式等方面,缺乏统一的教学要求,导致了教育培训的内容相对单一,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不强;教学方法多为课堂讲授,单调呆板,缺少互动。
第四,没有建立起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质量评估体系。对教育培训的过程进行控制,及时反馈学员对于教育培训的反映和意见要求,是保证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质量的重要保障。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已经进行多年,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如“三自”、“三不”的教育方针等,但是,总的来看,教育培训机制很不完善,没有建立起教育培训的质量评估体系。
与中共干部不同,发现、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过程有其特殊性。特别是经过上世纪以来几次换届,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主体都是建国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成长起来的年轻干部,他们没有民主党派老一辈领导人同中共合作共事的阅历和成长经历,在改革开放的环境下成长,具有同民主党派等老一辈党外代表人士完全不同的成长轨迹。因此,必须对其成长特点、成长规律进行长期深入的研究,将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进一步提高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科学化水平,要抓住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三个环节,解放思想、拓宽视野,突出重点、加强培养,健全机制、推进选拔,努力造就一支具有广泛代表性和较强参政议政能力、与党长期亲密合作、德才兼备、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为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党的统一战线、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服务。
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是党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党和国家干部教育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新形势下提高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的科学化水平,必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党委统战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教育培训工作体制机制。
第一,实现党委统战部与组织部分工负责。《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和《纲要》强调了统战部“会商有关部门”的职责,并要求“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联系,认真做好党外干部的发现、推荐、培养,并协助组织部门做好考察等工作”。所以,党委统战部和组织部应根据各自的分工,定期联系、交流、研究培养选拔党外代表人士的有关工作,在制定计划、确定名单、培养锻炼、考核任用等方面做到“同一套工作计划、同一份干部名单、同一个工作目标”,努力形成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第二,实现党委统战部与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民族宗教界人士、新的社会阶层和台港澳同胞的良性互动。民主党派委员会、民族宗教团体和工作部门等在做好本党派、本单位团体后备干部培养选拔基础性工作的同时,应及时与党委统战部门沟通情况,介绍优秀后备干部;统战部也应根据党派特色,积极主动地为民主党派物色、推荐优秀人才,为其培养选拔后备干部和代表性人物夯实组织基础。在这项工作中,统战部门要代表同级党委,扎实稳妥地承担起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政治责任;各民主党派委员会也要积极地承担起相应的政治责任,协同实现党委的意图。
第三,发挥后备干部所在单位中共党委在后备干部动态管理中的作用。要健全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培养选拔制度,形成科学合理的后备队伍结构,掌握不同层次的后备队伍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各级人大、政府、政协、司法机关和人民团体领导班子,按照多于可配备职数的要求建立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党委统战部和民主党派等组织要与后备干部所在单位中共党委保持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定期请他们协助考察了解该后备干部的思想政治状况和工作表现情况,同时,请他们积极创造条件为后备干部教育培养提供学习机会。
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要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要求,不断充实和完善教育培训的内容,坚持共识教育特点,突出统一战线特色,不断增强党外代表人士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识,增强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坚定性,促进党外代表人士队伍素质和能力的全面提高。
第一,坚持共识教育,打牢团结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工作要始终把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作为中心内容,着力推进中国共产党的创新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帮助党外代表人士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做到理论上清楚、政治上清醒、实践上坚定,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要结合党外代表人士的思想实际,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学习教育,按照增进共识、同舟共济、参政为民、传承进步的要求,深入开展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活动,不断巩固统一战线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第二,突出统一战线特色,增强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自觉性。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是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目前,统一战线理论的教学内容比较广泛,包括新时期新阶段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理论、民主党派史、参政党建设理论、民族宗教理论与政策、关于新的社会阶层的理论与政策、人民政协理论与实践以及海外统战工作等,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理论。在党外代表人士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教育,一要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的核心;二要加强统战理论学科建设;三要深入研究统战工作的热点难点问题。
第三,加强能力培训,努力提高党外代表人士的综合素质。能力建设是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重要方面。新时期民主党派能力建设的总体要求可以概括为“提高参政党履行职能和发挥作用的能力”。具体来说,就是四种能力,即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要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能力培训为重点,在对党外代表人士培训需求进行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逐步构建党外代表人士能力培训的框架,围绕进一步提高党外代表人士能力问题逐步开发相应的教学内容。一是要在社会主义学院教学布局中突出能力培训;二是要实行分类教学,加强教学的针对性;三是要照顾学员的个性化需求,开展自主选学。
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应当学习借鉴现代教育的理念,在继承统一战线教育培训优良传统的基础上,重视干部教育培训的普及性、自主性和个体性,尊重和发挥学员的主体能动作用,提倡现代教学法,促进教学过程的良性互动,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效果。
第一,扩大统一战线教育培训的覆盖面,实行全员培训和重点培训相结合。党外代表人士在职期间,应参加相应类别和级次的教育培训,并作为党外干部必须履行的义务。在干部全员教育培训的同时,根据教育培训规划和干部名单,对重点对象和后备干部进行重点教育培训,必要时可以点名调训。尊重和维护教育培训计划的严肃性、权威性,认真落实教育培训计划。学员所在单位和组织应当积极配合支持,为学员参加教育培训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二,尊重学员的主体地位,实行集中调训同在职自学、自主选学相结合。积极探索发挥学员主体作用的各种形式,根据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和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有计划地选调党外代表人士进行教育培训,同时,鼓励和提倡党外干部制定个人选学、在职自学计划,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合理确定自学、选学的内容,不断改进和完善个人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结构。
第三,采用和实行现代教学法,创新教育培训方法。在教育培训中,应在坚持课堂讲授的基础上,积极采用互动式教学、案例式教学、体验式教学和情景式教学等先进教学法,引进研究式教学,鼓励学员积极参与、大胆提问,通过开放、平等的参与,培养、提高学员的创造性、发散性、求异性思维能力和意识。
第一,建立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计划生成机制。进一步规范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对象,建立分级分类、科学合理的统一战线教育培训体系。根据教育培训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和方案,由组织、统战、教育、财政等部门共同制定下达年度统一战线教育培训计划,社会主义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档案,将参加教育培训的情况作为党外代表人士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加大教育培训情况在党外干部选拔使用中的权重,建立党外干部教育、选拔、使用相结合的体制和机制。
第二,建立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课程内容体系。根据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的目标要求,科学设置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课程内容体系,规范教学内容,编写统一的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大纲和教材,使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有章可循。
第三,建立党外代表人士教育培训评估体系。制定统一战线教育培训质量评估体系和评价办法,在全面评估办学方针、培训质量、师资队伍、组织管理、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内容的基础上,重点对师资队伍和培训质量包括教学思想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等进行评估,并定期公布考核评估的结果,有效发挥质量评估的导向作用、激励作用和调控作用。
第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纲要》提出:“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师资培养,大力培养学科带头人,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素质优良、业务精湛、专兼结合的师资队伍。”要加强专职教师队伍的进修培训、考察调研、挂职锻炼,为教学科研人员参加统战系统有关会议和调研活动创造条件。通过提高教师的政治、经济待遇,不断改进和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吸引优秀人才从事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工作。注意从党政机关、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以及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部门选聘兼职教授,以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建立教学科研人员岗位目标责任制,实行任期业绩考核,定期表彰优秀教师和优秀教学科研成果,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第五,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在教育培训党外代表人士中的主渠道作用。社会主义学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统一战线性质的政治学院,是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联合党校,是开展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部门。社会主义学院在培养统一战线人才、推动统一战线工作方面肩负着重要职责。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坚持走“高层次、有特色、正规化”的办学道路,坚持弘扬创新精神,进一步探索办学规律,不断提高教学和科研水平,不断创新培训内容、改进培训方式,从而提高培训质量。
要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培养基地、理论研究基地、方针政策宣传基地的作用,大力加强统一战线各领域代表人士的培养。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与中国共产党长期亲密合作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统一战线其他方面的代表人士;培养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熟悉党的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德才兼备的统战工作干部和理论研究人才,促进党的统一战线事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开创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