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广东实行的田间管理责任制

2010-02-15 20:24
中共党史研究 2010年8期
关键词:陶铸责任制田间管理

周 艳 红

·地方党史研究·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广东实行的田间管理责任制

周 艳 红

农村合作化运动后实行的农村工分制实际是一种平均主义分配制度,造成了劳动效率低下等问题,为提高劳动效率,增加生产,有些地方试行包产到户等分配方式,但是遭到了毛泽东的反对。广东省委在陶铸的提倡下,提出了一种对包产到户进行变通的分配方式——田间管理责任制,主要有超产奖励与评比奖励两种形式,在广东省清远、从化等地试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继而推行全省。本文着力分析广东省实行田间管理责任制的由来、内容及成效。

20世纪60年代;田间管理责任制;包产到户;广东;变通

Abstract:The ruralwork-point system introduced following the cooperative transfor mation of the countryside was actually a kind of egalitarian distribution system,resulting in low efficiency of labor and other problems.In order to improve labor efficiency and increase production,some localities tried out the household responsibility system or othermethods of distribution but ran into opposition from Mao Zedong.Espoused by Tao Zhu,the Provincial Party Committee of Guangdong put forward the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field management,a modified form of the household responsibility system,with two forms of incentive,i.e.,bonus for over-fulfillment of production quota and bonus through appraisal.It was exper imented in Qingyuan,Guangdong and other places with good results. Then itwas implemented throughout the province.This article focuses on the origin,contents and effects of the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field management.

如何让土地生产出更多的粮食,如何找到一种合适的田间管理制,让农民的劳动更加卓有成效,这不仅是一个普通农民所关心的问题,也是执政为民的一个重要方面。新中国建立后,为了尽快解决广大群众的温饱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试行了各种各样的田间管理制度。但较长时期内因受“左”倾思想的影响,田间管理在很长时期内与阶级斗争联系在一起,因此很多管理制度都是在意识形态的铁框中试行。20世纪60年代,面对经济困难,在广东省委领导与人民群众的共同创造下,实行了田间管理责任制,它采用超产奖励与评比奖励两种形式,将劳动成果与劳动付出联系起来,其实是包产到户的一种变通试行,发挥了人民群众的创造性。在试行的短短几年时间,取得的成效是非常明显的,这也对20世纪80年代包产到户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全国推行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在社会主义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有几个词是大家耳熟能详的,就是合作化和包产到户。包产,其实是一种生产责任制的经营管理方式。开始,包产只是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方式。毛泽东等人建立合作社的目的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的是集中劳动、统一分配,于是便发生了如何评工计分、计算劳动报酬、如何分配产品,贯彻按劳分配问题。在1955年11月通过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草案》中提出:“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劳动人民的集体经济组织,是农民在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帮助下,按照自愿与互利的原则组织起来的,它统一使用社员的土地、耕畜、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并且逐步把这些生产资料公有化;它组织社员进行共同劳动,统一地分配社员共同劳动的成果”。从此,合作社在中国广大农村得到了普及。农民不再对土地、耕畜、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拥有支配权。1957年10月,毛泽东提出“多快好省”建设社会主义,开始了“大跃进”,在农村,人民公社化大大推进,全国各地纷纷组织人民公社,实行以生产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生产组织形式,农民彻底失去了对劳动生产资料的支配,不能自由地安排自己的劳动时间,达不到应有的劳动效率。

1958年4月,毛泽东到广东,写了《介绍一个合作社》,推荐了河南省封丘县的应举农业合作社,这使农村中的“大跃进”骤然推广。此时,陶铸任广东省委第一书记。由于出身于农村,陶铸对以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来组织农业生产有一定的保留意见,特别在大放高产“卫星”的时候,对亩产千斤、万斤不以为然。在1958年7月的中南5省农业协作会议上,广东省在追求农业高指标上明显“落后”,陶铸感到了压力。回广州后,他立即通知各县委书记开会,下达高指标,提出1958年全省晚稻要达到平均亩产600公斤,粮食总产300亿斤的任务,广东省农村的“一平二调”、“共产”风和平均主义泛滥起来。1958年毛泽东提出中国进入共产主义的时间要早于苏联,要求“五年赶英,十年超美”。“大跃进”期间不断放出各种“卫星”,各种报刊舆论沸腾,全国被一种狂热的情绪带入一种不正常的生产生活中。这年秋天,从河南省传来消息,一亩小麦能收三四千斤。毛泽东开始不切实际地“担心”“粮食多了怎么办”,时任中南局第一书记的陶铸听到湖北的汇报,说那里的农民走到哪吃到哪,不用花钱,于是在广州中山纪念堂的一次全省干部大会上提出了“三餐干饭不要钱”的口号,这句口号经《人民日报》的发表而迅速传遍全国。

在这种过激“大跃进”的情绪下,带动了人民公社化风、瞎指挥风、浮夸风、干部特殊化风以及“共产”风的肆虐,给广大的中国农村及全社会带了灾难性的后果,突出的表现就是大饥荒,而大饥荒最直接的恶果是农村中非正常死亡人数激增。很多人提到那段往事都痛心不已。

广东省的“大跃进”与浮夸风程度并不比其他省份差,那张著名的小姑娘在稻谷上跳舞的相片轰动全国。在番禺,有个大“卫星”说番薯亩产20万斤。《人民日报》上发表了《广东番禺访问记》一文,认为是“农业科学上的创举”,到处宣传。虽然相对来说,南方自然条件优越,非正常死亡的现象没有北方那样严重,但也带来严重的后果。1959年,广东的农田减少了几百万亩,耕牛死了1/5,粮食亩产降到了1952年的水平,有些农村每人每月只有20斤口粮,农民没有饭吃,开始吃树叶、扒树皮,150万人口的广州,全市的粮食只够吃7天。在新会等地,出现了饿死人的现象。另外,很多地区很多人出现了浮肿的现象,许多妇女因营养不良出现子宫下垂等妇科病。

面对这种情况,陶铸开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敢于承认自己的错误,对自己提出了严厉的自我批评:“造成三年自然灾害的根本原因在哪里?出了问题,不严肃认真检查领导工作中的缺点,不从主观上找原因,一味地客观,这绝对不是共产党人的战斗风格。”①郑笑枫、舒玲:《陶铸传》,中共党史出版社,2008 年,第274页。对自己说的那句“三餐干饭不要钱”的话所带来的后果在党内外三番五次地进行公开的自我批评。也正是因为这种对形势清醒且合乎实际的认识,使陶铸开始思考一种既能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又能使农业得到迅速发展的生产方式。

“大跃进”、人民公社化运动将国民经济带到一种濒临崩溃的边缘,农村乃至全国严峻的经济形势使中央的领导人担心,毛泽东也开始反思自己所推行的人民公社制度,1961年1月,他提出要一切从实际出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之后写信给他的秘书田家英,派出三个调查组,分赴浙江、湖南、广东省进行调查。紧接着,毛泽东也一路南下,听取各地实事求是的汇报。3月,在广州和北京分别召开了中南、华南、华东三个地区的大区和省市委负责人会议(简称三南会议)及华北、东北、西北三个地区的大区和省市委负责人会议(简称三北会议),3 月14日,三南会议和三北会议合并在广州召开中央工作会议,重申调查研究的重要性,并且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以下简称《农业六十条》)。

《农业六十条》主要是对人民公社中两个典型平均主义作了针对性的调整,这两个平均主义是过大的人民公社间的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以及生产队之间人与人的平均主义。针对这两个平均主义,《农业六十条》将人民公社的规模进行了调整,解散了以供给制为基础的公共食堂,但是这个条例并未对以集体劳动为基础的集体经济进行根本的改变,在这种制度下,农民还是要进行集体劳动,统一支配生产资料和生产劳动,按工分分配劳动成果。

平均主义最集中的表现就是集体劳动,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以集体为单位分配劳动成果。在广州会议召开期间,就有人对此提出不同的意见,其中焦点就在集体大小的概念上,也就是当时提出的基本核算单位。《农业六十条》只是将人民公社这一核算单位缩小到生产队。对此,一直有不同的意见,对农作物生长过程中复杂的生产活动,有人提出不应简单地统一管理,有人提出“三包一奖四固定”的办法,安徽省开始了包产到户搞“责任田”的试验,省委书记曾希圣决定全面试行这种办法,在广州会议期间当面向毛泽东汇报了这个问题,毛泽东并未表示反对,赞成进行试验。有了毛泽东的支持,安徽当年将这种办法进行推广, 1961年全省超额完成国家粮食征购任务,粮食库存比上年增加1.41亿斤,成为了当时农业系统的一个奇迹,这对一直对包产到户持反对意见的陶铸影响很大,决定在广东也进行试验。

广州会议后不久,陶铸前往清远县洲心公社蹲点,发现公社书记陈国生应群众的要求,实行“田间管理到户评比奖罚”的生产责任制,就是各户承包责任田,评定产量,超产奖励,农民积极性大大提高,改变了过去田间管理“一窝蜂”的现象,产量也大大提高。1961年、1962年两年,每亩产量提高了30%左右。陶铸立即进行了总结,认为这样既保持了集体生产的优越性,又发挥了农民个人的积极性,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很好地结合了起来。①《笔祭陶铸》,人民出版社,1990年,第335页。于是他想在全省试行这种经营制度。

在《农业六十条》颁布之后,全国很多地方都突破了以社队为基础的模式,有的干脆实行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其中包括了广东新会、普宁、清远以及广西的龙胜地区。龙胜的自然条件非常艰苦,是多民族聚居、九分半水半分田的大山区,都是条条梯田,“一个蛤蟆跳三块”,全县10万多人,耕地只有16.8万亩(其中水田10万亩),如果集体劳动,人都没有地方站,可以想象是如何的费时费力而得不偿失。1960年、1961两年,农民严重缺粮,引起浮肿甚至非正常死亡。在生存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当地的老百姓纷纷单干,以至于有人说这里的单干风刮得相当厉害,有人说70%的生产队都单干了。在广西其他一些地区也有类似这样的问题,只不过没有龙胜这样严重。这引起了中南局及陶铸的重视。

1962年6月,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一书记的陶铸与第二书记王任重率领一队人来到广西龙胜地区,其中还包括中南局农委主任李尔重、中南局政研室主任李普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等有关部门的领导,此行主要目的是考察单干的有关情况。在考察的过程中,陶铸一行首先听取桂林地委和龙胜县委的汇报,内容主要是包产到户、山区生产方针和征购任务与统销粮的问题,对龙胜如何搞好生产进行了讨论。接着,陶铸等人走门串户,大量听取了当地群众的意见,在一个生产队长的介绍中发现有一种定任务、定时间、定工分、定质量、定人员、定地点、超额奖励的“六定一奖”的集体制,这种制度符合当地的形势,既保留了集体经济的形式,又可以很好地发展生产,陶铸对这种制度很感兴趣,认为应该坚持下去。在这次考察中,大家得出一个共识:巩固集体经济的关键,就是要改进生产队的经营管理,建立合乎情理的生产责任制,改变“打大捞”、“一窝蜂”的混乱现象,把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和个体(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很好地结合起来。

陶铸根据在龙胜的调查,写了一个《关于巩固生产队集体经济的问题(座谈会)》报告交给毛泽东。在调查报告中,陶铸提出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必须坚持集体经济的四条原则:一是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二是生产统一计划安排;三是集体劳动;四是生产收入统一分配。这四条原则对责任制与单干的界线进行了划分。因此毛泽东对报告提出的建议与内容很赞成,认为“报告所作的分析是马克思主义的,分析之后所提出的意见也是马克思主义的”①《中国农村改革决策纪事》,中央文献出版社,1999 年,第49页。。毛泽东也提出集体经济只要坚持几条必要的原则,形式是可以多种多样的。

1962年7月25日,中央北戴河工作会议召开。此次会议的重点是讨论农村工作问题,在会上印发了陶铸、王任重联名写的调查报告和毛泽东的批示,批示末尾还加了一句:“是否还有可议之处,请各位同志研究。”但是没想到,几天之后毛泽东在会上批判邓子恢搞“包产到户”,认为邓子恢“对形势的看法几乎是一片黑暗”,狠批“单干风”,说邓子恢是“十年一贯主张单干的右倾机会主义”,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犯了反对建立社会主义集体农业经济的错误。随后解散了中央农村工作部。这些批判,使在农村中刚试行的这种经营制度被废止,人人谈“包”色变,助长了平均主义的思想,加剧了农村工作中的“左”倾错误。北戴河会议之初,陶铸搞的那份“田间管理责任制”的材料,毛泽东还认为不错。但整个会议期间,毛泽东没有提到陶铸与那份调查报告的事情。会议后期,赵紫阳打电话回广州,叫各地田间管理责任制的试点不要扩大,大家停一停,等开完会回来再说。

同年9月,陶铸回到广州,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北戴河会议的精神。陶铸传达时,提到了毛泽东批判邓子恢包产到户,说邓子恢是“十年一贯制”,但没有提田间管理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否还继续的问题。

大家意想不到的是陶铸随后还是推广这种田间管理责任制。在广东省三级干部会议结束后,陶铸带一大队人,包括中南局书记处书记金明、农委副主任蒋占义、政策研究室主任李普等,立即到从化,先看了城郊公社。城郊公社书记陈耀基向他们汇报了田间管理联产承包责任制试行情况。当晚,陶铸在从化县委召开会议研究,除中南局同志外,从化县委书记李芳、副书记仇作华等参加。参加会议的还有广州市委农村部的有关同志。陶铸叫陈耀基汇报情况,当场肯定了城郊公社实行田间管理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做法。在会上,陶铸反复声明:这种做法,与邓子恢的包产到户完全不同,根本不是单干。为了划清界线,陶铸交代李普起草文件,定名为“田间管理联产到人”责任制,避免出现“包”、“户”等字眼,他知道那些字眼是犯大忌的。同时他要强调坚持十统一,抓好六个环节。十统一是:统一安排和使用土地、耕牛和大农具;统一制订农、林、牧、副、渔业的生产计划,安排生产;统一安排和调配劳动力,安排适合集体操作的大农活;统一规定社员交肥任务,归集体所有的肥料由生产队集中掌握和统一使用;统一安排选种、留种和育种;统一管理农田用水;统一组织抗灾;统一规划和组织农田基本建设;统一收割、打场、分配产品和收入;统一安排和照顾困难户和五保户。十个统一,一个也不能放松,特别要抓好六个环节:全部农活必须由集体统一安排,其中由集体操作的农活必须占到全部农活的70%以上;实行超产奖励责任制,定产要适当,一般应当是当年产量加计划增产量,实行重奖轻罚、多奖少罚、奖的比例一般可占超产部分30%至50%;坚持执行社员定勤、定肥制度;超产奖励必须结合评比;坚持统一收晒、统一分配;管理地段要按劳力划分,不能按人口划分。只要认真执行了十个统一,就能够保证超产奖励责任制有利于巩固集体经济,就绝不会走样。李普认为十个太烦琐,只提四五个统一便行了。陶铸说一个不能少。陶铸知道,毛泽东最喜欢听的是集中统一,之所以批邓子恢,是因为邓子恢提出的包产到户违背了社会主义农业生产主要生产资料集体所有、生产统一计划安排、集体劳动、收入统一分配的原则,这是毛泽东坚持的,而对陶铸提出的田间管理责任制,还是默许的。

陶铸从从化去清远,又转到花县,在花县召开从化、花县及郊区会议,要求三县(区)(从化、花县、郊区)全面推广田间管理责任制。陶铸回广州又决定从全省选八个县进行田间管理责任制全面推行。原定有开平县,开平县委书记坚决反对,说:“你们剃头,我坚决不干。”陶铸说:“不同意的不要勉强。”①杨丰口述、周艳红整理:《风雨八十年——回忆与反思》,广州出版社,2008年。

此时的田间管理责任制主要包括超产奖励与评比奖励两种形式。在试验的过程中,陶铸对田间管理责任制与包产到户进行了严格的区分,认为他们之间有根本的区别,认为两者是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问题,如实行包产到户,每个社员只关心自己包产的土地的产量,集体观念会逐步减弱,同时还会出现贫富分化的现象,如果发展下去,就会引起集体经济质的变化,就会变成毛泽东坚决反对的“单干”,因此要坚决纠正包产到户、分田到户。而超产奖励责任制只是把田间管理的一部分农活和管理责任制划分到每个人,根据工作的结果,实行超产部分的实物提成奖励。因此,固定地段、管理到人,超产奖励,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一种合理分工,是一种责任制和奖励的具体形式,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社员的积极性,引导个人积极性到集体方面来,保证农活质量,保证集体生产计划的完成,巩固和发展生产队的集体经济。②广东省农村工作部:《关于试行“超产奖励”的田间生产责任制的经验总结(初稿)》(1962年11月26 日),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17-1-120-6。

这次试验以新会、清远、惠阳、花县、从化、佛岗、廉江等八个县的部分生产队为重点,和其他一些县的个别生产队,对水稻、番薯等大田作物的生产,试行了“固定地段,管理到人,超产奖励”的田间生产责任制(以下简称“超产奖励的责任制”)全省进行试点的生产队共有6000多个,占总生产队数的1.4%,分布在30多个县(市),这种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是:常年固定管理地段,把种植后收割前这一段适合个人管理的田间管理零活,一次连续包给个人,评定计划产量,超产提成奖励。

试行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超产奖励与社员个人的利益紧密地联系起来,广大社员的积极性普遍提高,社员在加工、施肥、细致管理等方面更加用心,促进各种行之有效的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使社员更加关心农活的质量和生产的效果,更为有效地克服只争工分不顾质量的现象。在试行的花县花东公社杨二杨三生产大队的情况汇报中说到由于实行超产奖励,固定地段,责任分明,试行的好处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能充分挖掘社会劳动潜力,提高出勤率,实行责任制后,出勤率达到95%左右,比过去提高了25%左右;第二,工时延长,工效提高,进度加快,社员早出晚归,很少休息,中耕耘田的效率提高30%左右,进度比上年加快近一倍的时间;第三,劳动的质量大大提高,社员自觉地进行精耕细作。由于超产奖励责任制的试行,当年晚稻取得很好的收成,杨二大队水稻亩产比1961年增加8.3%,花生亩产增加62.3%,番薯亩产增加1.61%;杨三大队水稻亩产比1961年增加5.5%,花生亩产增加13%,番薯亩产增加20%。①广东省委农村部:《花县花东公社杨二三生产大队试行“固定地段管理到人,评比奖罚和超产奖励相结合”的田间管理责任制情况》(1962年),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17-1-123-45~48。

为更好地推行田间管理责任制,广东省委于1962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在沙面胜利宾馆召开总结田间管理生产责任制座谈会议,主要总结超产奖励与评比奖励两种形式的田间管理责任制的经验。广东省委对此次会议非常重视,省委第一书记陶铸出席会议,书记处书记张根生指示要对评比奖励责任制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讨论,主要包括组织什么样的作业组?生产队如何派工?如何搞好评比检查?奖励是奖工分还是奖实物?会议还对前段时间在全省试行的田间管理责任制进行总结,认为凡是建立了严格的田间管理责任制的,特别是将责任制与产量联系起来的,比较彻底地解决了农活数量与质量的矛盾,最大限度地把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结合起来,既充分发挥了集体经济的优越性,又正确发挥了个人劳动的积极性,从而促使了早稻的增产。②广东省委农村部:《省委关于本月26日在沙面胜利宾馆召开总结田间管理生产责任制座谈会议的通知》(1962年11月22日),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17-1-0664-63~70。还总结了实行田间管理责任制的好处,即提高农活质量做到精耕细作、挖掘劳动潜力,提高劳动效率、提高社员的责任心、促使社员学习技术,提高技术水平、巩固集体经济,限制自发势力,防止两极分化、简化劳动定额和评工记分、正确处理公私关系、密切党群关系,改进干部作风。会议对田间管理责任制的推广起了很大的作用。

根据各种试行结果与会议的精神,1962年12月16日,在陶铸的指示下,广东省委发出在全省推行“超产奖励”责任制的通知,确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超产奖励”的田间生产责任制。与此同时,陶铸还采取了其他一些发展农村经济的措施,决定给社员一定的自留地,允许社员在完成集体出勤和交售肥料任务的条件下,自己开荒种植作物,发展畜牧业,还开放了一些农贸市场,允许农民将剩余的农产品进行自由交换。

为了介绍各地实行田间管理评比奖励责任制的经验,推动这一工作的开展,1963年3月广东省委农村部选编了一本《实行田间管理评比奖励责任制经验》的小册子,内容有省委张根生写的一篇序言、省委《关于实行田间管理评比奖励责任制的经验总结》和12篇分别代表广东省不同地区的具体经验。这本小册子约52000字,适宜于生产队、生产大队和广大农村工作干部阅读和作为工作时的参考。

在1963年,更多的地区推行超产奖励或评比奖励的田间管理责任制。全省据435208个生产队统计,1963年大田作物建立田间管理生产责任制的有279536个队,占统计队数64.2%,其中实行评比奖励责任制的265809个队,占统计队数61.2%,实行“超产奖励”责任制的13717个队,占统计队数3%。③广东省委农村部:《关于贯彻执行田间管理责任制情况》(1964年1月31日),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17-1-0138-117~22。

广州市属三区县全面推行田间管理责任制,效果很好。郊区共有12477个生产队,1962实行了田间管理生产责任制有8132个,占总队数65%,从当时贯彻情况总括起来共有三种形式:第一种,固定地段,管理到人,超产奖励的有1856个队;第二种,固定地段,管理到人,评比奖励的共有5345个队;第三种是固定地段,包工到组,评比奖罚的有921个队。④广州市委农村部:《关于田间管理责任制的初步总结和今后做法》(1962年7月26日),广东省档案馆藏,档案号217-1-0684-23~25。

1962年,广东农业改变了前三年连续下降的状况,开始迅速回升。1962年与1957年相比,全省国民经济收入总额增长11.8%,1962年工农业总产值比1961年增长1.7%,其中农业总产值增长11.2%。1963年,陶铸在从化温泉召开广州郊县公社党委书记会议,对田间管理责任制进行总结。当时朱德委员长在温泉休养。陶铸请朱委员长与公社书记们合影留念,想请他出面,支持这种变通形式的包产到户。结果后来在“文化大革命”中,大字报揭露这次“黑会”是陶铸拉拢朱德,争取他支持“包产到户”。①杨丰口述、周艳红整理:《风雨八十年——回忆与反思》,第194页。

1964年开始“四清”运动,陶铸坐镇广州农村“四清”总团,一直没有改变实行田间管理责任制的想法。但由于“四清”运动的开展,毛泽东越来越强调阶级斗争的重要性,这种适合于当时的经营管理方式被迫停止。1966年,陶铸提出春耕在即,要改变步骤,先搞生产建设,再清理阶级队伍。为此,在中南局召开各分团团长会议,特请新到任的广州市委第一书记雍文涛参加,会上也强调推行田间管理责任制。

实行田间管理责任制一直与政治运动结合在一起,一直以来遭到一些人的反对,在陶铸调往北京之前,这种变通化的责任制一直是半遮半掩地执行。1966年陶铸任国务院副总理前去北京,1967年1月5日被打倒,他极力推行的田间管理责任制随之停止。在“文化大革命”中,实行农业学大寨,批判“三自一包”,田间管理责任制成为了批判的重点。1979年中央第一个一号文件还是提出不准搞包产到户,不准分田单干,不许划小核算单位。但此后人们的思想逐步解放,1980年后,包产到户在广东省及全国推广开来,成为农业发展的巨大动力。通过以包产到户为主体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改革开放在农村得到了发展,也促进了城市改革开放的进行,成为了30多年来中国经济腾飞的原动力。

(本文作者 中共广州市委党史研究室助理研究员 广州 510070)

(责任编辑 刘学礼)

The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FieldManagement Practiced in Guangdong in the 1960s

D232;D615

A

1003-3815(2010)-08-00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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