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守勇 杨盛海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法学研究所,湖南长沙 430001)
谋求民生改善和社会改革的更大进展
——“十二五”期间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探析
□胡守勇 杨盛海
(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法学研究所,湖南长沙 430001)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此期间我国社会发展具有五个阶段性特征:社会结构的调整进入突破阶段;社会事业的发展将进入起飞阶段;社会矛盾的化解进入攻坚阶段;社会心理的调适进入自觉阶段;社会管理的运作进入创新阶段。这些阶段性特征是科学制定和实施“十二五”规划和社会政策,谋求民生改善和社会改革取得更大进展的现实条件。
民生改善;社会改革;“十二五”;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
经过“十一五”期间的努力奋斗,我国社会生产力快速发展,综合国力大幅提升,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显著提高,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篇章。“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3]。也是我国谋求民生改善和社会改革取得更大进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关键时期。深刻把握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是制定、实施“十二五”规划和科学的社会政策的依据。经过建国六十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发展打下的坚实基础,“十二五”期间社会发展具有明显不同于以往历史阶段的特殊性,呈现出如下五个阶段性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在工业化、市场化和城镇化的催生下,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改革加快了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现阶段中国社会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动。
1.人口因素将长期制约社会发展。最近几年来,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都下降并保持稳定。在此基础上,中国人口的年龄结构、素质结构和空间分布结构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据《2009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全国 60岁以上老年人口达到 1.614亿,占总人口的 12.5%,与上年度相比,老年人口净增725万,增长了 0.5个百分点。有关方面预计,“十二五”期间,全国老年人口将突破 2亿,老年人口占总人口比例将超过 15%,老龄化的速度将进一步加快。[2]人口的文化素质明显提高,人口流动性加快,人口逐渐向东部沿海地区和城市聚集。老龄社会的提早到来,人口总数的继续增长,给养老、就业等问题的解决增加了困难,这种人口结构对社会建设的制约是长期性的。
2.社会整合模式的改变导致功能重组。家庭和社会组织是两大基本的社会整合模式。由于人口这一基础结构的变化,家庭这一最基本的社会整合模式也随之发生改变。现在家庭规模趋于小型,丁克家庭、空巢家庭、单身家庭等开始出现。传统家庭承担的社会功能正逐渐转移给社会和国家。就组织结构而言,已经从“国家——单位”的单一结构演变为“国家——企业、事业实体——社会组织”的复合结构。国家的职能已经从很多领域退出;企事业单位逐渐从单位办社会的包袱中摆脱出来;社会组织在数量上已经取得巨大发展。总之,家庭和社会组织这两种整合模式的改变,将导致政府、社会和家庭的社会功能和职责重新组合。
3.就业、分配和消费领域问题重重。根据《中国统计年鉴》的数据,1978年,全国 4亿就业人口在三次产业的分布结构为 70.5∶17.3∶12.2。改革开放以来,就业结构逐渐发生变化,到 2008年,全部就业人口的三次产业分布格局演变为 39.6∶27.2∶33.2,非农就业人口占 60.4%。1978—2008年,第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平均每年增加1166.4万人。“十二五”期间,一方面就业压力会越来越大,另一方面就业存在着结构调整的艰难任务。在分配领域,初次分配和二次分配的关系依然没有处理好。存在着城乡之间、行业之间、阶层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据研究,目前我国收入分配差距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3]一是政府积累财富的比重越来越大而个人收入占比越来越小。央行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政府存款”项目下的资金额从 1999年的 1785亿元一路上升到 2008年的 16963.84亿元,猛增了 9.5倍。20年来在劳动报酬和居民储蓄所占份额越来越萎缩的同时,政府储蓄率却在节节攀升,政府预算内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从 10.95%升至 20.57%,若加上预算外收入、政府土地出让收入以及中央和地方国企每年的未分配利润,政府的大预算收入几乎占到了国民收入的 30%。二是财富越来越向少数人集中而工农大众收入偏低。全国总工会 2010年4月发布的一个调研显示,我国的国民收入分配格局中劳动者报酬占 GDP的比重不断下降,而资本所有者和政府占比却大幅提高。从 1997年到2007年,劳动者报酬占 GDP的比重从 53.4%下降到 39.74%;企业盈余占 GDP比重从 21.23%上升到 31.29%,而在发达国家,劳动者报酬占 GDP的比重大多在 50%以上。我国城乡人均收入差距之比已从改革开放初期的 1.8∶1扩大到 2007年的3.33∶1。我国基尼系数已从改革开放之初的0.28上升到 2007年的 0.48,近两年上升,实际已超过了 0.5,这是十分严重的信号。从消费结构来看,消费开始向高级化趋势发展。2010年《社会蓝皮书》指出,2009年中国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将分别降低到 37%和 43%左右,总体上已经进入小康消费阶段。但是,就目前拉动经济增长的动力来看,消费需求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4.城乡、区域差距越来越大。从城乡和区域结构来看,到 2009年,我国的城镇人口按统计口径算,已经达到了 6.22亿人,城镇化率提高到46.6%。但是受到目前户籍政策的限制,一部分居住在城市的农民工没有享受到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目前城乡差距越来越大,构成了明显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与二元社会结构。就区域来看,东中西部发展差距较大,2008年,东部地区以占全国9.5%的土地面积和占全国 40%的人口,创造了占全国 58.4%的地方生产总值,中西部内陆地区则以占全国 90.5%的土地面积和占全国 60%的人口,仅创造了占全国 41.6%的地方生产总值。公共服务的数量和质量都呈现出城乡和区域之间的明显差距。
5.社会阶层分化加快,但中等收入阶层发展缓慢。就社会阶层结构来说,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已经从改革开放初期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简单结构演变为包括国家和社会管理者、私营企业主、经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办事人员、商业服务业从业人员、产业工人、农业劳动者、城乡无业、失业半失业人员十大阶层。[4]P9-23在这十大阶层中,按照学术界一致的观点,目前中国的社会阶层结构还很不完善,表现在社会中等收入阶层成员所占比例太小,中下层所占比重太大,呈现出一种金字塔形状。而比较理想的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布应该是橄榄型的结构。当前的分配制度等不利于中等收入阶层的壮大。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想方设法壮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数量,对于社会结构的优化显得越来越重要。
1.社会结构不协调。首先体现为与经济结构不协调。据学者研究认为,目前我国的经济结构已经处于工业化中期到后期的水平,但是我们的社会结构还停留在工业化初期的水平,我国的社会结构滞后于经济结构至少 15年。[5]P34其次是社会结构内部不协调。收入分配结构成为贫富差距的源头,中等收入群体规模太小。消费结构需要升级,当前已经从短缺消费时代进入到耐用品消费时代,国内消费一直被寄予厚望,但其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难以明显提高。就业结构和城乡结构不协调,就业结构中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员数量仍然太多,第三产业吸收就业太少。上亿的农民工在城市从事着非农行业,但是不能享有城市人口的待遇。
2.社会结构的调整进入关键期。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出台了一系列旨在调整社会结构的社会政策,初效明显。一些地方开始对户籍、社会保障、农民工子女的教育等问题进行改革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社会结构的调整依然任重道远。改变社会结构滞后于经济结构的关键是采用城市化战略来调整城乡结构,城乡一体化的改革必须取得重大突破。第一,未来 5年左右,我国的城镇化率将由 46.6%提升到 50%以上。我国正处于工业化主导向城镇化主导的历史拐点。从国际经验来说,人均 GDP4000美元左右是城镇化快速提升的关节点。根据相关研究,2010年我国人均 GDP将接近 4000美元。第二,未来 3~5年,不仅东部,而且中西部的城镇化、城市群、城市带、城市圈都处在一个较快增长的阶段。第三,中央明确 3年放开中小城市的户籍,估计 5年左右放开大城市的户籍是大势所趋。“十二五”期间,我们必须在一些重大社会结构,比如城乡结构、区域结构、就业和收入分配结构等调整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加快社会建设,初步建立起与经济结构比较相协调的社会结构,为到 20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反之,如果社会结构的调整没有取得实质突破,将影响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
社会事业具有维系社会公正、体现社会公益性的作用。到目前,我国的社会事业已经取得了重大发展,但是分布不均、覆盖面不广、水平不高。在“十二五”期间,社会事业的发展将处于起飞阶段。
1.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顺应各族人民过上更好生活的新期待。在人民生活达到小康以后,需求结构将会进一步升级。从目前来看,无论是教育、就业、养老、医疗、还是社会保障;无论是科技、文化体育还是休闲娱乐等方面的公共资源都难以满足人民的需要。据“新华视点”记者最近深入部分城市调查发现,幼儿教育普遍存在公办园“稀缺化”、民办园“两极化”、优质资源“特权化”、收费“贵族化”等问题。[6]根据近期公布的《2009年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可以看出,我国已经出现“未富先老”、“未备先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经济基础、养老保障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还比较薄弱。此外,在中国,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同时发生,给应对人口老龄化增加了难度,加快发展老年事业成为现实需要。概而言之,只有实现教育、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科技、文化、体育、社区建设、旅游休闲、人口与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的跨越式发展,才能满足人民群众从温饱型小康向宽裕型小康转变以后对更好生活的新期待。
2.社会事业的快速发展事关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我国过去在发展社会事业方面欠账较多,社会事业总体功能效率低,供求结构不合理。上学难、看病难、住房难、饮水难、行路难、养老难等问题在不同地方都普遍存在。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如果继续坚持“经济一腿长、社会一腿短”,必然导致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失衡,必然导致经济发展迟早陷于停滞,最终必然导致社会不稳定。温家宝总理指出,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加快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意义,始终坚持把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扩大国内需求的重要途径。[7]在“十二五”期间,应该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突出社会建设,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这事关经济与社会能否协调发展。
1.社会事业发展的有益探索。“十一五”我国社会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无论是社会事业方面的立法,还是社会事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以及发展社会事业所需的人才培养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绩,特别是在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住房、收入分配等领域的改革已经进入深水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改革试点已经在部分城市铺开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所有这些在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有益探索为下一步的改革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对促使社会事业在“十二五”期间的起飞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社会事业起飞的物质基础。温家宝总理指出,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我们已经初步具备了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和条件,必须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动这方面工作取得新的更大进展。[7]可以预期,在“十二五”期间,政府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领域的投入将会逐年加大,这将为社会事业的起飞提供雄厚的资金保障。
1.社会矛盾凸显的必然性。新中国成立以来到改革开放前,由于中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社会结构比较简单,各阶层同质性较强。再加上当时的“单位”承担了很多的社会职责,所以矛盾大多在基层就得到了消化和解决。改革开放以后,政府从很多管不好又不该管的领域退出,把相关职责交给了市场和社会,市场主体、企业逐渐甩掉了很多的社会事务,轻装上阵从事商品经营活动。但是与此同时,一是社会组织没有得到相应的发育和成长,没有履行好在成熟的现代社会中应该承担的职责。由于改革的深入,由于体制机制的原因,很多矛盾出现以后,在基层的确解决不了。二是司法体制没有健全。原来很多矛盾是“依靠党和政府”来解决,基层政府承担了很多应由法院承担的责任,而由于全社会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没有成熟,我们还不习惯走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当前的社会矛盾与社会转型密切相关,转型既是解决旧矛盾的过程,又是产生新矛盾的过程。[8]各种类型矛盾的凸显实属正常,可以预见,各种社会矛盾会继续呈现。所以,在当前的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的凸显具有历史必然性。
2.社会矛盾凸显的集中性。近年来,发生的社会矛盾层出不穷,有的还演变成了群体性事件,主要集中在以下领域: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司法不公、军人复员安置、教育、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医疗服务等,这些矛盾往往在基层很难解决,最后就会出现上访事件、群体性事件、甚至发生暴力事件。“十二五”期间,这些领域的改革将会逐步深入,一些导致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问题将会解决,社会矛盾会越来越集中于其余领域,这些将会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的重点和难点。
1.矛盾化解事关社会稳定。现阶段凸显的各种矛盾,大多是人民内部的矛盾。我们必须深化改革,化解各种社会矛盾产生的体制机制根源。“十二五”期间,社会矛盾如果处理得好,从体制机制上去解决,这将极大地推动改革的进程与和谐社会的建设。反之,如果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简单办法,不从社会结构的调整和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上去想办法,势必会使社会矛盾激化升级,进而影响社会稳定和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2.矛盾化解事关改革成败。“十二五”期间,这些社会矛盾的化解需要从城乡结构、收入分配结构、司法体制等方面进行改革,逐步消除可能产生各种类型社会矛盾的体制和结构性根源。如果这些结构性矛盾的解决得到破解,将会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消除体制机制障碍,为加快改革和实现全面小康的步伐奠定坚实的基础。反之,如果这些矛盾没有得到彻底的化解,不但不能为进一步的改革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而且将会使经济社会的改革原地踏步、甚至会发生倒退。所以,接下来的五年时间里,我国社会矛盾的化解将会进入攻坚阶段。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的战略目标。在这样的社会里,作为个体的人应该有健康的心理,国民应该具备较高的心理健康水平。全社会具备一个健康的心理状态,是和谐社会的一个基本条件。但是,在目前的社会转型期,无论是个人心理健康还是整个社会的心理健康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我们应该由社会心理的自发调整转变为对社会心理的自觉调适。
1.社会心理问题的出现具有客观必然性。在当前的社会大变革时期,社会转型导致了利益格局的调整,引起了社会阶层结构的重组和变迁。而这种重组和变迁甚至超出了人们的预期,所以社会客观状况的急剧变化必然反映到社会心理层面,引起个人情绪、群体心理、社会心态、理想信念和价值取向等整个社会意识的重大变化。[9]人们在享有改革开放的成果时,一些社会个体对包括贫富差距、社会风气、治安状况、依法办事、环境保护、挣钱机会等表现出不满意的态度,这种不满意的态度长期得不到疏导,就必然会产生社会心理问题。在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阶段,出现这些社会心理问题是一种必然。现在的发达国家美国、英国、日本在当年也出现过社会心理健康和社会信任不足问题的阵痛。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出现社会心理问题的主客观条件都存在,社会心理问题的出现带有客观必然性,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这个问题。
2.社会心理问题的出现还会带有普遍性。一是个体心理健康问题将逐渐带有普遍性。复杂的社会生态使当代人时刻面临着严重的精神压力和心理问题,以致陷入痛苦、焦虑、惊恐、敌对、抑郁和无助等社会适应不良状态。当代人心理健康问题及其引发的心理危机令人堪忧,成为一个亟需重视和解决的社会问题。[10]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 2010年《法治蓝皮书》显示,2009年中国犯罪数量打破了 2000年以来一直保持的平稳态势,出现大幅增长。其中,暴力犯罪案件大量增加。从2009年1月~10月,刑事案件数增幅在 10%以上,全年刑事立案数达到 530万件。这份报告特别指出,经济环境转差使得犯罪分子性情更为暴烈。在故意杀人案件中,家庭成员间的恶性伦理杀人案件、报复社会的重大恶性杀人案件、精神病患者实施的恶性杀人案件比较突出。[11]二是普遍缺乏现代社会非常需要的社会信任,社会交往的诚信体系没有建立起来。三是不少基层政权缺乏公信力。基层政权与老百姓的民生最直接,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一方面没有在工作方式方法中适应新形势,另一方面由于存在消极腐败问题,再就是存在体制机制方面的原因,群众对基层政权缺乏必要的信任,这是导致大量上访现象和群体性事件的重要原因。
1.社会心理问题的自发调适难以奏效。社会环境作为客观存在,个体必须主动调适自身的心态和行为去适应所处的社会环境。这种对社会环境的心理调适是自发进行的,在社会变革缓慢、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中,这种自发的社会心理调适能够达到心理疏导目的。但是,我们现在处于工业化中后期阶段,社会结构正处于快速的调整期,社会流动、利益调整等方面的变化已经超出了人们的想象和心理承受能力,原来那种社会心理自发调适的机制在新的社会发展阶段已经难以奏效。
2.社会心理的自觉调适将成为必需手段。对于社会心理的自觉调适,我们以前重视得不够,在“十二五”期间对社会心理的调适应该进入自觉阶段。在心理健康方面,要发展心理康复产业,加强社会工作。在社会信任方面,关键在于公权力机关身体力行,清正廉洁、率先垂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通过基本的案例取信于民。其次要在全社会灌输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公民社会的理念。总之,社会心理的自觉调适将成为必需手段,我们必须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完善社会心理自觉调适的机制和方法,确保社会心理的健康。
1.现行社会管理体制的由来。新中国成立以来到改革开放前,我们实行的是“国家——单位——个人”的一元管理体制;改革开放到党的十四大召开这段时间,传统的管理体制逐渐解体;党的十四大到党的十六大期间,逐渐形成了现行的社会管理体制模式;党的十六大以后,我们开始自觉地构建新阶段的社会管理体制,在 2004年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上首次明确了社会管理的总体格局,即“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
2.社会管理创新带有紧迫性。从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发展历程来看,从国家全面控制和包办代替的社会管理模式转变为国家主导、社会协同和公民参与的社会管理模式,既符合目前我国的国情,又是一种社会管理上的进步,因为它为多主体协商、合作与共治指明了方向。[12]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经济主体多元,利益诉求多样,社会矛盾增多,管理难度加大。在社会管理总体格局之下,加快社会管理创新,改变经济改革与发展“腿长”、社会建设与管理“腿短”的现状,迫在眉睫。
1.社会管理改革已经全面推开。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六中全会分别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向各级党和政府明确提出了“深入研究社会管理规律,完善社会管理体系和政策法规,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要求,亟待深化中国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到目前为止,我国的社会管理改革已经全面展开,在一些地方已经开始试点,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为“十二五”期间的社会改革打下了基础,但目前的社会管理体制距离十六届四中全会确定的目标还有很大距离。
2.社会管理创新将取得突破。“十二五”期间,无论从社会管理创新的必要性角度分析,还是从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可能性角度考察,社会管理创新都将成为社会管理工作的主旋律。围绕这一主旋律,一系列体制机制的改革将取得突破。主要体现在:在社会管理中,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相结合的机制得以建立;社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的机制以及对社会组织的新的管理体制得以建立;社会管理主体之间的关系得以优化,一些典型的社会管理创新试点经验将会得到推广;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将逐步完善。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从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现状来看,未来五年,在保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必须更加注重对社会发展的关注。必须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社会发展和经济发展的协调性。本文认为,社会结构的调整进入关键阶段、社会事业的发展进入起飞阶段、社会矛盾的化解进入攻坚阶段、社会心理的调适进入自觉阶段、社会管理的运作进入创新阶段,是这一阶段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的较完整的概括。深刻理解社会发展的这些阶段性特征,是科学制定“十二五”规划和社会政策,谋求以民生改善和社会体制改革取得更大进展的基本前提。
[1]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N].人民日报,2010-10-18.
[2]www.gov.cn/jrzg/2010-07/13/content_1652935.h tm.
[3]丛亚平,李长久.收入分配四大失衡带来经济社会风险[N].经济参考报,2010-05-21(8).
[4]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流动[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
[5]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结构[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
[6]王思海,刘元旭,张涛.破解入园难何时能如愿[EB/OL].www.xinhuanet.com,2010-08-04.
[7]温家宝.关于发展社会事业和改善民生的几个问题[J].求是,2010(7).
[8]王磊.中国转型期的社会矛盾与社会发展[J].湖南社会科学,2007(6).
[9]王妮.转型背景下的社会心理优化[J].沈阳工程学院学报 (社会科学版),2009(1).
[10]陈道明.当代社会心理危机及其干预[J].学术交流,2010(4).
[11]徐乃娟.国民心理健康再敲警钟[N].工人日报,2010-04-07(7).
[12]何增科.我国社会管理体制的现状分析[J].甘肃行政学院学报,2009(4).
Seek to Substantial Progress of People’s L ivelihood Improvement and Social Reform——The Stage Characteristics of SocialDevelopment in“12th Five-Year”
HU Shou-yong YANG Sheng-hai
(Institute of Sociology and Law,Hunan Academ y of Social Sciences,Changsha410003,China)
The time during“12th Five-Year”is a key period for building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as well as a crucialperiod for deepening the refor m and opening up,accelerating the transformation of economic development.There are five features for China’s social development at this stage:“Breaking into”for the adjustment of the social structure;“Taking off”for the development of social undertakings;“Overcoming”for resolveing social conflicts;“Conscious doing”for adjustment of social psychology;“Innovation”for the reform.of social management.These features are realistic conditions for formulating“12th Five-Year”plan and social policies,in order to seek to substantial progress of people’s livelihood improvement and social reform.
People’sLivelihood Improvement;Social Reform;“12th Five-Year”;Social development;stage characteristics
C91
A
1674-0599(2010)06-0088-07
(责任编辑:廖才茂)
2010-10-19
胡守勇 (1975—),男,湖北利川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法学研究所,博士,研究方向为文化社会学;杨盛海 (1966—),男,湖南邵阳人,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社会政策。
本文系朱有志主持的湖南省社科基金重大委托课题 (编号:2010WTA10)“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与战略创新研究”研究成果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