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与中央苏区廉政建设述论

2010-02-15 19:22彭积冬
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苏维埃中央苏区浪费

□彭积冬

(北京市东城区委党史办,北京100007)

毛泽东与中央苏区廉政建设述论

□彭积冬

(北京市东城区委党史办,北京100007)

中央苏区时期,毛泽东等中央苏区领导从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入手,带头做到廉洁为民,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并适时开展专项治理,从而建立起良好的干群、军民、官兵关系,打造出历史上空前的廉洁政府。中央苏区廉政建设的成功经验启迪我们:反腐倡廉思想教育与制度建设是关键,廉洁的政治榜样和政治决心必须由上层建立,只有上下联动才能达成廉政共识,才能打造一个廉洁的政府、廉洁的国家。

毛泽东;中央苏区;廉政建设

1929年1月,毛泽东率领井冈山的部分军队转战赣南闽西,开辟了中央革命根据地。不久,便建立了苏维埃中央政权。由于种种历史、社会原因,中央苏区也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官僚主义、贪污挪用公款、铺张浪费、以权谋私、生活腐化等一些消极腐败现象。为支援革命战争和加强苏维埃政权建设,中央苏区在毛泽东的领导下,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廉政建设。由于毛泽东等的政治榜样及广大干部、民众反腐倡廉共识的形成,一批廉政措施得以出台,一批腐败分子得以清除,中央苏区也因此成为历史上空前廉洁的区域。

一、领导率先垂范廉洁为民

毛泽东深知,在革命过程中,党的干部做好表率作用巨大。他曾严肃地对广大干部说:“我们是革命战争的领导者、组织者,又是群众生活的领导者、组织者。组织革命战争,改良人民生活,是我们的两大任务。”[1]P125假如我们解决了群众的一切实际生活问题,“满足了群众的需要,我们就真正成了群众生活的组织者,群众就真正地围绕在我们的周围,热烈地拥护我们。”[1]P122在中央苏区的革命岁月中,毛泽东等率先垂范、廉洁为民,不论是担任红军前委书记,还是苏维埃政府主席,他处处以身作则,时时严格要求自己,是中央苏区廉政建设的楷模。

毛泽东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在此前的井冈山斗争时期,他长年与士兵一样住普通民房,每天也只有5分钱的伙食,吃的是红米饭、南瓜汤,粮食紧张时还带头吃野菜。1928年冬,毛泽东和大家一样穿两件单衣过冬。司务长几番送来棉衣,毛泽东都以“战士们还没有穿上棉衣,我也不能穿,等他们穿上了我才领”为由挡了回去。在发最后一批棉衣时,毛泽东收下了,可马上又把它送给了房东谢槐福,谢槐福极为感动,便把家里的旧火盆和一担木炭送给了毛泽东。毛泽东收下后又转送给了一位贫农老大娘。井冈山人民对此感动不已,并以山歌的形式唱出了他们对毛泽东的崇敬之情:井冈山头连青天,汪洋大海不见边,比起恩人毛委员,高山嫌低海嫌浅。[2]P195

针对长汀苏维埃政府只讲扩大红军和运输队、征收土地税等命令的发布而不关心群众的官僚主义现象,毛泽东提出了批评。他常说:“一个真正的革命者,不论什么时候,都要先想到大家,想到群众,因为革命不是几个人的事情,而是大家的事情。”[3]P99就是在受到“左”倾机会主义的排挤后,毛泽东仍然强调关心群众生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经常深入到乡村去调查研究。1933年,毛泽东发布训令,要求“凡属政府工作人员均须于不妨碍政府本身的日常工作条件下,尽可能地动员起来,亲自下田去帮助政府近旁的红军家属及缺乏劳动力的贫苦农民耕田,以身作则地领导和鼓励全体农民群众千百倍的提高劳动热忱”。[4]P427他带头执行训令,到烈军属的田里干活。

在毛泽东的模范作用带动下,苏区广大干部积极深入群众,了解群众的疾苦,廉洁为民的政治风尚渐次形成。

二、把思想教育放在预防腐败的突出位置

毛泽东认为,中央苏区腐败现象的滋生繁衍有其深刻的思想根源,强化思想政治工作是清除这一根源的治本手段。

针对当时红军内、党内广泛地存在事务主义、命令主义、惩办制度等各种腐朽消极现象,针对苏区一些领导干部马列主义理论水平不高,缺乏明辨是非、抵制和克服消极腐败现象的能力,毛泽东深刻地指出:“我们感觉无产阶级思想领导的问题,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边界各县的党,几乎完全是农民成份的党,若不给以无产阶级的思想领导,其趋向是会要错误的。”[1]P761929年12月,毛泽东在古田会议上,再次指出:“红军的共产党内存在着各种非无产阶级的思想,这对于执行党的正确路线,妨碍极大。若不彻底纠正,则中国伟大革命斗争给予红四军的任务是必然担负不起来的。”[1]P83毛泽东认为,必须从思想上肃清各种错误观点,必须开展党内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建立严格制度与纪律,使党员的思想教育和政治生活制度化、科学化。他还特别把“政治观念没有错误的(包括阶级觉悟);忠实;有牺牲精神,能积极工作;没有发洋财的观念;不吃食鸦片、不赌博”作为新生分子入党的五项条件,写入了《古田会议决议》。他尤其强调在党的纪律面前人人平等,要把“政治观念错误,吃食鸦片,发洋财及赌博等,屡戒不改的,不论干部非干部”一律清洗出党。[5]P90

1931年11月,毛泽东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主席后,将思想教育防腐放到了更为突出的位置。他遵照中央的指示,适时地提出要举办各种训练班和学校,大力培养党员和干部,有针对性地强调思想教育防腐的重要性。于是,中央苏区各级苏维埃相继创办了党校、红军学校、苏维埃学校以及其他干部学校。学校课程,大多是宣传马克思列宁主义、无产阶级革命导师的道德品质,以及巴黎公社干部、社员的道德风范。这也就为纯洁革命队伍奠定了思想基础。

三、强化舆论宣传形成反腐共识

为使反腐倡廉斗争更加深入人心,促成广大民众的廉政共识,毛泽东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工具的作用。当时的舆论宣传工作主要是通过《红色中华》、《斗争》、《青年实话》、《红星》等刊物进行的。如《红色中华》的“突击队”、“铁锤”、“警钟”、“工农通讯”、“党的生活”、“苏维埃的建设”、“社论”、“在节省战线上”等栏目,都毫不留情地抨击了中央苏区各级政府中出现的各种腐败现象,广泛地宣传了广大干部、群众克己奉公的光荣事迹。

不仅如此,毛泽东等还不时地在刊物上推出专论、专稿,抨击官僚主义和贪污浪费现象。1934年1月,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发表讲话,指出:“为使苏维埃更加接近群众,更能动员群众起见”,“苏维埃必须以最大的警觉性与极严厉的手段,开展反官僚主义的、反机会主义的斗争来洗涮潜藏在苏维埃内部的阶级异己分子及一切不良分子,各级工农检查委员会必须经过这种群众团体,领导广大工农群众来进行反官僚主义的以及反贪污浪费的斗争。”并告诫广大干部和民众:“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1]P120“必须反对贪污浪费现象,因为这种现象,不但是苏维埃的财政经济的损失,并且足以腐化苏维埃工作人员,使他们对工作失去热忱与振奋精神的元素。”[6]P539

四、重拳出击狠抓专项治理

从1932年初起,到1934年10月红军长征时止,在毛泽东的领导下,中央苏区进行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廉政建设专项治理:反贪污浪费斗争。它对于巩固新生的苏维埃政权,保障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和革命战争的供给,推动中央苏区的廉政建设起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1932年初,反贪污浪费专项斗争在中央苏区开始发动。同年9月,毛泽东签署了《驱逐贪污腐化官僚等分子出苏维埃》的26号训令,专项斗争向纵深展开。年底,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临时中央政府开始全面打击贪污浪费行为。12月19日,中央工农检察部发布第2号训令,规定各级工农检察部要组织临时检举委员会,检举洗涮贪污分子。1933年冬,毛泽东签发《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的训令,明确规定了“凡苏维埃机关、国营企业及公共团体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地位贪污公款以图私利者,依下列各项处理之:甲、贪污公款在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乙、贪污公款在300元以上500元以下者处2年以上5年以下的监禁。丙、贪污公款在100元以上300元以下者处半年以上2年以下的监禁。丁、贪污公款在100元以下者,处半年以下的强迫劳动”[7]P5等条款。随后,中央政府机关节省委员会立即成立了突击队,开展中央机关内贪污浪费的突击检查,短期内便检查出了5个贪污分子。福建省宁化县雇农工会组织部长谢浪金贪污公款被撤职查办,省军区特务营副政委黄浴明与大队长黄土祥合伙贪污擦枪费和公物被分别判处6个月、3个月的苦刑。

1934年春,专项斗争进入了高潮。毛泽东严格要求全体工作人员今后应加倍地努力同贪污浪费作坚决的斗争。中央苏区机关刊物《红色中华》也于1月发出了“开展反贪污浪费的全线进攻”的号召。2月,中央苏区监察部公开判决了一批贪污浪费分子。其中,第二次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工程处前处长左祥云被判处死刑,中央总务厅前管理处处长徐毅被判处7年监禁,中央互济会总财务部谢开松因贪污失职罪被宣布开除党籍,送交法庭审判。3月,中央苏区对于都县贪污案进行了严肃的查处,如县委书记刘洪清被撤职,县苏维埃主席熊仙壁被撤职并判刑一年,犯有严重贪污罪的刘仕祥等几人被枪决,其他一些有不良行为的干部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处分。同年10月,专项斗争因长征的开始而结束。

在这场持续2年多的中央苏区反贪污浪费专项治理中,查处了大量的贪污浪费分子。这场斗争的直接效果就是打击了贪污浪费分子、稳定了苏区财政、纯洁了革命队伍、教育了苏区广大干部和群众,使中央苏区干部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艰苦奋斗、勤俭创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得以发扬。

五、加强廉政制度建设

中央苏区之所以能迅速而又有效地惩治腐败,更重要的是因为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苏区政府进行了一系列的廉政制度建设。

第一,确立民主制度。毛泽东曾明确指出:“从前祠堂里、衙门里都是只有土豪劣绅、地主资本家有话事办事的权利,现在苏维埃政府里,工农群众有话事办事的自由”。[8]为了让民众效地监督政府,遏制腐败,毛泽东在中央苏区确立和完善了选举制度、代表会议制度等。毛泽东签署了一系列的选举法规,规定了苏维埃给予一切过去被剥削被压迫的民众以完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规定了建立代表会议制度,规定了“政府工作人员由选举而任职,不胜任的由公意而撤换,一切问题的讨论解决根据于民意,所以苏维埃政权真正是广大民众的政权”。[6]P523还规定,“当着国民党贪官污吏布满全国,人民敢怒不敢言的时候,苏维埃制度之下绝对不容许此种现象。苏维埃工作人员中,如果发现了贪污腐化消极怠工以及官僚主义的分子,民众可以立即揭发这种人的错误,而苏维埃则立即惩办他们,决不姑息。”[9]P309民主制度就这样逐步确立起来,各种腐败分子也就无法长期驻足于苏维埃机关了。

第二,建立和完善监察制度。还在革命根据地初创时期,毛泽东就在红军内设立士兵委员会,对红军干部尽批评、监督之责。罗荣桓回忆当时的情况说:“军官受士兵委员会的监督,做错了事要受士兵委员会的批评。”[10]随着苏维埃建设的全面开展,毛泽东更加重视苏区监察制度的完善。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的规定,中央苏区于1931年11月设立了国家监察机关——工农检查委员会。

为了建立和健全各级政府的监督机构,临时中央政府于1932年颁布了《工农检查部的组织条例》、《工农检查部控告局的组织纲要》、《突击队的组织和工作》等法规。1933年12月,毛泽东在《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中,进一步对各级工农检查部、控告局、突击队的组织、任务和工作方法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之后,各级政府的监察组织系统逐渐地建立起来了,由突击队、轻骑队、工农通讯员组成的群众监察系统也基本形成。

第三,从严建设组织制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毛泽东集中大量精力,采取了许多积极措施来建立和健全苏维埃的组织制度。毛泽东根据多年来各苏维埃政权建设的实践经验,着手制订组织法。从1931年底到1934年初,毛泽东先后签署了《苏维埃地方政府的暂行组织条例》、《关于苏维埃政权建设的重要训令》、《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等,对各级苏维埃的组织体系和职权分工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如规定各级苏维埃的代表必须由选举产生,并定期召开会议;规定各级苏维埃的人员编制。1934年,在深入调查研究之后,毛泽东及时写下了《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等文章,阐明了苏维埃工作的原则,对中央苏区广大干部“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应该怎样做、不应该怎样做”做了明确规定。这进一步为中央苏区的组织制度建设指明了方向。

第四,加强经济制度建设。在中央苏区创立初始时期,各地的财政经济状况混乱,没有统一的管理制度,贪污浪费等现象十分严重。毛泽东对此非常关注,他强调各级苏维埃在领导经济建设时必须注意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他曾特别尖锐地指出:“没有正确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要迅速开展经济上的运动是不可能的。”[1]P109因此,毛泽东便在中央苏区的经济制度建设上倾注了大量心血。首先,继续推行井冈山时期红军内部物质待遇上大体平均的经济民主制和供给制。其次,统一财政,加强管理。毛泽东任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主席后,要求各级苏维埃建立预算决算制度、税收制度、会计制度、审计制度等,统一领导,加强管理,克服各自为政的分散主义现象,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行为。

六、中央苏区廉政建设的启示

廉洁政治是千百年来人类梦寐以求的一个政治目标,是自古以来中国仁人志士所追求的崇高理想,也是当今中国社会各界所共同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然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各种因素的侵扰,以权谋私、贪污浪费、行贿受贿、吃喝送礼、官僚主义、玩忽职守等腐败现象和腐败之风盛行,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所以,在当前情况下,探究毛泽东在中央苏区时的廉政建设经验,对于推动我们今天的廉政建设很有现实意义。中央苏区廉政建设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

反腐倡廉的政治榜样和政治决心,必须经由上层建立。如果统治阶层腐败,就会使人民对政府的廉洁、效率和政治观发生疑问,对党和政府的信用程度降低,就会促使社会产生不稳定的因素。因此,领导干部应该加强自身修养,树立高尚的情操,为政以德,立威以廉,言传身教。

思想政治教育是惩腐倡廉的治本手段。近几年,官僚主义、利己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败现象加剧的重要原因,就是思想道德建设滑坡。为此,我们至少要做到以下三点:一是要用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来教育广大干部。要教育他们像当年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央苏区领导干部一样,长年累月,风里来雨里去,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关心群众的疾苦,解决群众的衣食住行等问题。二是要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像毛泽东等那样廉洁奉公、率先垂范。三是要用多种教育方法、手段,消除人们贪图享受、发洋财等思想观念。

舆论宣传是向导,它对促进全民反腐倡廉共识的形成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方面它可以及时地使各种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暴露在大庭广众之中、光天化日之下,从而起到震撼腐败分子心灵的作用;另一方面它可以鼓舞广大干部和民众反腐倡廉的士气,坚定他们的信心,引导他们去同腐败分子及腐败现象作不屈不挠的斗争,从而真正形成全民反腐的合力。

进行廉政建设的专项治理是反腐倡廉的有效措施之一。在腐败分子和腐败现象不断猖獗的今天,我们更加有理由借鉴毛泽东领导中央苏区开展廉政专项斗争的成功经验,在一定时期内,抓住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领导、发动群众,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治理。

制度建设是惩治腐败的可靠保障。只有建立了配套的制度体系,惩治腐败才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这恰如邓小平同志所言:“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11]p333

总之,毛泽东等在中央苏区开展的廉政建设为我们当下的反腐倡廉工作积累了许多有益的经验,我们应该深入去研究、努力去发掘,并借鉴其成功的经验来指导我们的廉政建设,把我们的廉政事业真正推向成功,从而使我们的民族真正走向富强、真正实现伟大的复兴。

[1]毛泽东.毛泽东选集(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9.

[2]刘学琦主编.毛泽东风范词典[M].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1991.

[3]《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经济斗争》编写组.井冈山革命根据地的经济斗争[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78.

[4]许毅主编.中央革命根据地财政经济史长编(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

[5]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6]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主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6册[Z].内部版.

[7]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中国新民主主义时期革命根据地法制文献选编:第3卷[Z].

[8]红色中华(第121期)[N].1933.

[9]江西省档案馆,中共江西省委党校党史教研室编.中央革命根据地史料选编(下)[Z].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2.

[10]罗荣桓.秋收起义与我军初创时期[C].星火燎原:第1卷[M].

[1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Mao Zedong and Clean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in the Central Soviet Area

PENG Ji-dong
(Party History Office,the CPC Committee of Dongcheng District,Beijing 100007,China)

In the Central Soviet Area,Mao Zedong and other leaders carried out the work of clean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from ideological education and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set good examples in serving the people honestly,strengthened the work of promotion and launched theme movements,thus having established good relationships between cadre and the mass,between the army and the residents,and between officers and soldiers,and built a clean government that had never appeared before.The success of clean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in the Central Soviet Area tells us that ideological education and institutional construction are key points of fighting corruption and advocating cleanness;that good examples and political determination must be established by the upper-level leaders;and that a clean government cannot be built unless the upper and lower levels take actions identically and reach common understanding on cleanness.

Mao Zedong;Central Soviet Area;clean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D231

A

1674-0599(2010)03-0025-05

(责任编辑:贺文赞)

2010-03-20

彭积冬(1963—),男,湖南常宁人,北京市东城区委党史办、区政府地方志办主任,主要从事中国政党与政治、地方史志研究以及地方史与国史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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