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局长 何志敏
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仍然普遍存在,成为制约我国中小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以专利权、商标权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融资手段,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是国外通行的做法,效果明显。随着我国知识产权环境的改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作为新兴的融资模式正逐步获得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的认可,正在成为拓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重要手段,对于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资金瓶颈,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部分省市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通过出台鼓励政策、开展银政和银企合作、扶持中介评估机构发展等措施,积极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展。2009年,天津银监局、天津市知识产权局、天津市工商局等联合出台促进专利权、商标权质押贷款办法,其中授信免责条款得到了银行和企业的欢迎,成功促成大连银行天津分行为天津市炜杰科技公司2000万元无担保环节的专利质押贷款,产生了良好的示范效果。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我国亟待资金支持的大量创新型中小企业队伍来讲,仍是杯水车薪。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仍存在以下问题:
1.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信贷业务时过于谨慎,使得贷款成本高,受惠面窄,且贷款对象偏向于规模较大处于扩张期的企业,而不是处于初创期中小企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评分指标大多依赖于有形的资产,加上知识产权质押不具有一般动产质押所具备的占有、留置的特性,使得银行在实务操作上,建立的仍然是相当严格的层层审批、责任到人、零坏账准备的风险流程控制体系,增加了贷款成本。目前已经形成小批量业务地区的融资成本大多在10%以上,基本上是基准贷款利率的2倍。
2.评估、处置等市场环节薄弱,不能支持知识产权质押信贷业务规模化发展。由于知识产权评估、交易中介发展缓慢,机构数量少,专业能力不足,使得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处置难度大,知识产权质押信贷市场的中间环节和退出环节薄弱,不能支持银行大规模开展知识产权质押信贷业务。
3.政策支持力度不够,使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广难度大。在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发展较快的北京、上海、广东等均有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担保基金等政策措施,其他没有政策支持的省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则相对滞后,许多成功的经验和做法得不到推广。此外,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程序仍然采用1995年《担保法》出台后的配套政策办理,已经不适应当前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
一是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尽快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引导资金,采用贷款贴息来降低企业贷款成本,采取风险担保基金来放大银行授信额度,使贷款的受惠面更大,鼓励和引导银行、企业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也要根据当前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发展趋势,修改和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管理方式。
二是要进一步加快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中介服务发展。引入和发展风险投资基金收购知识产权,增强知识产权的变现能力。鼓励有条件的评估、交易等中介机构做大做强,扶持中小企业评估、交易等中介机构快速发展。逐步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市场,完善交易机制。
三是希望银行适当放宽知识产权质押信贷业务的授信标准。针对知识产权质押信贷业务的特点,合理设计知识产权质押信贷品种、简化贷款流程、结合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六项机制”,建立专门的操作规程和风险管理制度,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