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机制研究

2010-02-15 06:18李岱素
中国科技论坛 2010年1期
关键词:产学研广东省利益

李岱素

(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广东 广州 510000)

广东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机制研究

李岱素

(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广东 广州 510000)

开展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战略联盟试点工作是探索省部产学研结合的新模式、深化和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的新途径。为健全和完善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机制,本文深入分析了联盟合作机制的特点,发现了联盟合作机制的主要存在或面临的突出问题,从而针对性地提出了完善联盟合作机制的建议,努力促进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高效运行。

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机制

广东历来都很重视产学研结合,从20世纪80年代的“星期六工程师”到90年代的“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再到2005年开始的“省部产学研结合”,产学研结合的规模由小到大、层次由低到高、方式由散到聚,进展迅速,成效显著。为进一步拓展产学研合作领域,探索省部产学研结合的新模式、新路子,深化和提升产学研合作水平,2007年5月发布了 《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试点工作指引》,大力引导和推进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试点工作,逐步实现了产学研合作由短期合作、松散合作、单项合作向长期合作、紧密合作、系统合作的转变。截止2008年11月底,已组建了22个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涉及40所国家重点建设高等院校、23所科研机构和179家广东企业,为加速部属高校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提升广东产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广东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广东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工作正处于完善提升阶段,工作重点在于健全和完善联盟的合作机制,因此,很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探讨,这将有助于加快和健全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机制,促进联盟的高效运作。

1 广东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机制的主要特点

广东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机制是指在政策法规和环境下,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国家重点建设高校为主要技术依托,相互分工协作,优势互补,在实现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战略目标过程中调整各相关要素之间相互作用和制约的关系,主要由合作动力、盟友选择、资源投入、利益分配、盟友退出、风险管理等六大机制组成。一年多来,在广东省、教育部、科技部以及地方各级政府的引导下,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不断发展,其合作机制也在不断健全,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作为深化省部产学研合作的新模式,是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开展的试点工作,省市科技主管部门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并颁发了《关于深化省部产学研结合工作的若干意见》、《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重要文件,通过重点项目、示范项目和科技专项资金来引导和鼓励产业界和科教界合作,以及对联盟从事的技术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同时,还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尊重企业基于市场需求的创新选择,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省部产学研合作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吸引风险资本机构、中介机构等部门参与,共同推进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发展。

(2)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是以部属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主要技术依托,其在相关产业的技术领域拥有国家级、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具有国内领先水平的研发团队和管理团队;参现合作的企业具有良好的自主创新氛围,拥有先进可靠的生产技术条件和研发条件,技术创新、产品开发能力居国内同行业前列[1]。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强强联合,形成资源优势互补。例如:数字电视产学研战略联盟是由国内知名大学、科研院所以及广东重点企业组成,包括清华大学、华南理工大学、中兴通讯、华为技术公司、深圳市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创维集团有限公司、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

(3)契约型合作模式为主。产学研战略联盟组建一般分为信用型、契约型、法人型等三种模式,其中信用型合作模式是指建立在信用基础上,联盟成员各自承担责任和分享利益的运行方式;契约型合作模式是指通过契约形式明确联盟成员责任和权利的运行方式;法人型合作模式是指组建法人合作实体,按照市场机制要求的运作方式。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组建是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各机构在自愿结合的基础上,经联盟各成员相互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了明确责、权、利的合作协议,形成了紧密结合、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长期合作关系。在联盟运行过程中,联盟成员以契约为基础,各自履行职责和分享权利,共同努力推进联盟高效运行。

(4)合作产业领域较集中。推进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试点工作主要是联合开展重大产业核心技术、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及制定有关技术标准,并将重点组建和支持数字电视、数字家庭、新一代通讯、移动信息终端、数控装备、绿色包装印刷、白色家电、风力发电、清洁生产等产业领域的100个左右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这些集中于电子信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节能与新能源、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领域,都是广东正在发展的支柱产业、新兴产业或重点产业,市场前景好,商业化价值高。截至2008年11月底,22个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的产业中,电子信息类的联盟7个,先进制造类的联盟6个,新材料类的联盟4个,环保与资源综合利用类的联盟3个,节能与新能源类的联盟2个。

2 广东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机制是联盟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和制约的关系,要加快完善提升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必须加强健全和完善合作机制。根据调查了解,广东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机制主要存在或面临以下突出问题:

(1)风险资金投入的缺乏。目前,广东各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运作资金主要来源于联盟中企业提供的发起和项目经费、政府提供的专项经费、技术转让和服务的有偿收入等途径,缺乏风险资金的投入,这也是各联盟共同存在的问题。任何一项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都要经过实验室技术研发、试验、产业化等多个阶段,每阶段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政府财政专项资金投入主要是起引导和扶持作用,一般来说科研经费较少,这些经费在扣除项目和课题申报、论证、检查、验收、鉴定等开支后,真正用在课题研究上的有限;企业作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是科研资金的主要投入者,而科技活动是一项高投入、高风险的过程,企业必须在提供科技成果开发资金的同时来改善和提升自身的生产经营水平,因顾及多个因素而弱化了企业的风险承载能力;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优势在于人力资源和实验设施,资金投入能力较弱。因此,在政府、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投入资金有限的条件下,缺乏风险资金的投入,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很难真正做到高效运作。

(2)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各成员合作的重要目的之一是利益的获取,因而,利益分配机制成了联盟合作是否顺畅的关键。通过走访调研,以及对现已组建的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的利益分配机制深入分析,发现当初大多数联盟所形成的利益分配主要依靠经验判断和粗略估计,并且定性规定较多,缺乏明确的定量分配办法。

当前,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产生利益分配机制不够完善的两个突出原因是:一方面是缺乏对研究成果技术价值精确判断。技术本身属于知识范畴,属于一种抽象事物,缺乏明确的量化值,另外,技术价值具有滞后性,还需通过技术成果转化,产业化后还受市场环境、技术水平、社会环境、国家政策等影响。另一方面是联盟产生价值的信息不对称。企业是直接面向市场,对技术成果转化后的产品价值更加了解,而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主要面向技术研究成果,对技术水平更加了解,各自所掌握的主要信息不同,从而容易导致认识不同。当前,由于各联盟正处于发展阶段,利益分配方面可能还比较容易达成一致,随着合作的深入,联盟利益分配或风险分担问题将会不断出现,处理不好这些问题,可能会阻碍联盟发展,导致各自利益的损失。

(3)信用缺失已成为隐患。信任关系是价值创造的重要基础,具有简化、约束、协调、控制、治理以及节约交易成本等功能[2]。产学研合作是一项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经济活动,信用缺失,不仅会增加交易成本,使各方利益遭受损失,还会使社会总福利减少。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虽然是以契约型合作模式为主,联盟成员的利益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在制度和管理体制方面还不够完善,因此,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已成为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成功开展的重要基础。然而,在省部产学研联盟实践过程中,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用缺失的隐患,一方面可能表现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部分专家的信用缺失,另一方面可能表现为部分企业的信用缺失。

(4)成员追求的目标错位。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组建的基本前提就是合作动力,一般来说主要受需求拉动、市场牵动、政府推动等三种作用力,其中包括了联盟各成员本质的动力源,也就是各自追求的目标影响。联盟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不同机构组成,由于各机构的使命、历史原因等不同,追求的目标也不同。企业参与技术研发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主要重视的是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等带来的经济效益,而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参与技术研发,是为了推进技术进步,更重视其技术研究成果的技术先进性和学术价值,从而容易引起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各方追求的发生目标错位,影响联盟的健康发展。

3 健全广东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机制的建议

为健全和完善广东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机制,根据战略联盟合作机制的特点,针对联盟合作机制的主要存在的问题,作者认为应强化政府作用,大力引进风险投资,合理分配利益,提升科技中介水平,营造诚信氛围。

3.1 强化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的政府引导作用

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积极推动对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的监督考评工作,不断加强对联盟运行过程的监督和协调管理,大力表彰奖励先进联盟,减少联盟成员的机会主义和败德行为,引导省部产学研合作工作健康发展。制定和完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等倾向性优惠政策,对符合广东省支柱产业、重点产业等以及有利于优势资源整合的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项目给子优先支持和重点支持,充分发挥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针对联盟焦点、难点问题,创造条件,高质量组织策划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交流研讨会,促进相互交流和提升。大力推行省部企业科技特派员行动计划,实现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与企业的人才对接,推动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人才培养和提升。着力动员更多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省部产学研结合,营造良好的合作氛围和环境。

3.2 促进健全和完善省部产学研风险投资机制

不断探索、健全和完善广东省产学研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和吸收社会资本投入,大力发展风险资本市场,拓宽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的融资渠道。一是探索风险投资主体多元化。探索“政府资金为引导、民间资本为主体”等模式,用少量的财政科技风险资金,吸引民间资本进入风险投资领域,直接面向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服务。二是加强政府的政策扶持力度。政府通过产学研合作专项科技政策,采取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措施,调动投资者从事产学研合作的风险投资积极性。三是完善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建立明晰的权益,事先做出明确规定,为风险资本退出提供便捷,在遵守联盟章程的情况下,允许风险资本自由退出。四是建立和完善科技风险补偿机制。由政府财政、金融机构、企业等机构共同出资组建省部产学研合作科技风险补偿基金,委托科技基金管理公司运作,对于运行失败的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按核实的投入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补偿。

3.3 着力探索和健全省部产学研利益分配机制

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加强组织开展省部产学研利益分配机制课题研究,深入探索和健全联盟利益分配的管理办法,为联盟建立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提供科学的指导;成立省部产学研合作利益分配协调小组,协调和处理利益分配中出现的意见分歧和利益冲突。联盟各成员在制定利益分配机制时,需持公平、客观的原则,采取互惠互利、协商让利、风险补偿等方式,参考国内外先进的利益分配办法,结合联盟自身实际,采取谈判和协商形式,明确利益分配的依据,尽量将各项依据尤其是无形资产量化,对联盟各成员的利益分配比例做出明确的规定,必要时还需借助科技中介机构的力量来建立联盟利益分配机制,并以契约形式予以确认。在制定利益分配方案时,还要充分考虑利益分配的滞后性,联盟运行的过程中,结合联盟成员合作的绩效考核结果,进一步协商和调整利益分配比例,不断完善联盟利益分配机制,保证利益分配的客观性与公正性。

3.4 大力提升省部产学研合作中介服务水平

按照“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服务产业化”的原则,通过政府政策引导,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着力提升省部产学研结合、技术活动风险评估、技术价值经济评估、技术交易、产权保护、法律咨询等科技中介服务水平,有效地促进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的高效合作。重点开展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方面是加快建设省部产学研合作中介服务广场。建立一个注册参与的省部产学研合作中介服务虚拟平台,吸引一批具有较强实力的国内外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加入,形成“服务资源集中、服务功能齐全、服务水平专业”的一站式产学研中介服务体系,方便和满足省部产学研合作的各种中介服务需求。另一方面是积极推动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协会的组建。在广东省部产学研合作范围,由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支持和推动成立省部产学研合作协会,吸引政府领导、行业专家、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加入,为省部产学研合作提供专项咨询服务,通过成果展览会、学术交流会、论坛、讲座等方式,促进交流和沟通,推动省部产学研合作不断发展。

3.5 积极开展“信用省部产学研”主题活动

由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策划开展“信用省部产学研”主体活动,不断完善广东省部产学研合作诚信体系。一是开展“信用省部产学研”宣传教育学习活动。认真组织参与省部产学研合作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等机构的负责人加强诚实、守信等市场经济的道德教育,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加大宣传力度,逐步形成“守信为荣、失信为耻、无信为忧”的社会氛围。二是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系统。建立省部产学研合作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机构的信用信息系统,依法在省部产学研的各个机构实现互通、整合与共享,为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提供准确、全面、高效、便捷的规范化信用信息服务。三是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的力度。定期开展省部产学研合作科研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加强省部产学研合作科研成果的专利、版权、商标等知识产权保护的联合执法力度,打击侵权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为省部产学研战略联盟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

[1]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战略联盟建设试点工作指引[R].http:cxy.gdstc.gov.cn.

[2]Yong S.Lee.“Technology transfer”and the research university:a research for the boundaries of university industry collaboration. Research policy,1996,25.

The Cooperation Mechanism of Ministry and Provincial Industry-university-Institute Strategic Alliance in Guangdong

Li Daisu
(Information Institute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 Guangdong Province,Guangzhou 510000,China)

The pilot work about the Educational ministry and Guangdong province industry-university-institute strategic alliance is a new mode for exploring the combination of ministry and provincial industry-university-institute,and a new way for improving the level of Industry-university-institute.In order to improve the cooperation mechanisms ministry and provincial industry-university-institute strategic alliance,this paper deeply analyses the characteristics and problems of the alliance mechanism.Then we provide some suggestions for improving the alliance cooperation mechanisms and promoting the operation of industry-university-institute strategic alliance efficiently.

ministry and provincial industry-university-institute;strategic alliances;cooperation mechanism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产学研战略联盟合作机制研究》。

2009-06-15

李岱素(1970-),女,广东潮州人,研究生,现为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咨询策划中心主任助理,副研究员;研究方向:科技决策咨询与研究。

G311

A

(责任编辑 谭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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