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军
(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湖北 武汉 430010)
近年来,在水利部的领导下,长江流域各地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为契机,以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建设为重点,积极推动重点区域、重点工程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在水利部的大力支持下,流域各地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按照《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与信息系统规划》的要求,积极有效地推进了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建设。一是流域水土保持监测机构逐步建立。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一期工程建成了包括1个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9个省级水土保持监测总站、46个监测分站和7个监测点的监测网络体系。2009年,水利部又启动实施了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长江流域又有 6个水土保持监测总站、84个水土保持监测分站、223个水土保持监测点被列入计划并开始实施,至 2010年底,长江流域将建成覆盖西藏、青海、云南、贵州、四川、重庆、甘肃、陕西 、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广西15省(区、市)的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1个,省级监测总站15个,地(市)级监测分站130个,监测点 230个,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基本建成。自一期工程实施以来,流域各级水土保持监测站点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不断强化监测队伍建设,引进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专家授课、现场实习、出国学习等多种形式,培养了一批水土保持监测业务骨干,提高了监测人员业务素质,目前全流域已有在职监测人员 2000余人,水土保持监测技术队伍已经成为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技术依托。二是及时组织编制水土保持监测规划。流域各地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把编制水土保持监测规划作为夯实水土保持基础工作的重要任务,组织专班,明确要求,落实经费,适时有效地开展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已有青海、云南、重庆、湖北、安徽、江苏、广西等省(区、市)编制完成了水土保持监测规划,为今后一个时期监测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是强化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制度建设。甘肃、四川、河南等省出台了关于规范和加强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通知,西藏、四川、重庆、江西等省(区、市)分别制定了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实施细则,云南、四川、陕西等省先后颁布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管理办法。据不完全统计,近 2年,流域各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共出台了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办法和规定 25个,为规范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创造了良好条件。四是切实落实监测网络运行管理经费。为保证水土保持监测网络长效运行,流域各地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水土保持监测网络运行经费及监测工作专项经费。贵州省将水土保持监测费纳入了财政预算管理,先后从各种资金渠道安排了1000多万元投入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云南、重庆、湖南等省(市)在收取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保证了监测网络有效运行。
各地充分利用已经建成的监测站点,采用“3S”等先进技术手段,积极稳步地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一是重要支流、重点区域水土保持监测取得新进展。我委自 2000年以来,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依托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中心站为技术支撑单位,以“3S”技术为监测手段,先后完成了对三峡库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区、嘉陵江流域、金沙江下游、洞庭湖水系、鄱阳湖水系、怒江流域、“5◦12”汶川地震灾区等水土流失严重的重点支流和重要区域的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建立了本底数据库,监测覆盖区域达100多万km2。同时还依托长江委水文局有计划地在流域不同区域建立了10个水土保持泥沙监测点,开展水沙动态监测。流域各级水土保持部门也相应启动了大范围的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工作:青海省自2005年起利用遥感技术对三江源区土壤侵蚀进行了调查,为这一生态脆弱区的水土流失防治提供了可靠的基础数据;西藏自治区利用国家科技支撑项目经费,启动了“藏东横断山区水土流失遥感调查与评价”工作,开创了青藏高原水土流失遥感调查的新局面;安徽省联合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和有关县(区),完成了对新安江预防保护区水土流失的抽样调查。二是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监测全面铺开。近年来,流域各地水土保持部门依托国家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分别开展了“长治”七期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生态修复试点项目、世行贷款水土保持项目、丹江口库区及上游水土保持重点工程等国家重点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贵州省利用水土保持行业的技术优势,主动承担了全国石漠化综合治理试点工程的监测任务,为拓展水土保持监测领域、提升行业地位开了个好头。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监测点,自2007起已连续3年完成了水土流失动态监测专项任务。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重点防治区滑坡泥石流监测预警工作坚持站点监测和群测群防相结合,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多种实用的监测方法,截至 2009年底,共监测预报滑坡、泥石流灾害 278处,取得了显著的减灾成效。三是监测手段日趋先进,监测方法不断创新。各地针对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实际情况,以监测站和试验站为平台,积极引进推广新的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提高监测精度和科技含量。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土保持监测总站 2009年引进了桂林鑫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研制的“千里眼”无人机,在不同监测时段自动按预定航线对监测区域进行图像采集,通过计算机分析,掌握区域水土流失动态变化情况,走出了水土保持监测自动化的新路子;重庆、河南、湖南、江苏等省(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合作开展土壤侵蚀模数、水土保持效益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丰富了水土保持监测理论体系;湖北省水土保持监测总站通过项目带动、科研合作等方式恢复了一批 20世纪50年代老水保站的试验观测工作,并组织人员对各水土保持试验观测站长系列的观测资料进行了整编与分析,为下一步研究水土流失规律和水土流失预报模型奠定了基础。
各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按照水利部《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的要求,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强化生产建设项目监测管理,积极推动并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据统计,近 2年来流域内落实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大型生产建设项目的比例已由过去的 25%提高到35%以上,全流域已有1.39万个生产建设项目开展了水土保持专项监测,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已经呈现有序开展、逐步推进的良好势头。各生产建设单位也将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作为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的重要举措,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地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目前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开展较好的主要有水电、火电、核电、输气管线等行业项目。长江三峡开发总公司通过积极开展金沙江溪洛渡水电站工程、向家坝水电站工程、三峡坝区三期工程水土保持专项监测,不断优化水土保持措施,有效控制水土流失,并做到了按要求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报告;中国石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在西气东输二线工程建设中,通过招标的方式选择国内水土保持监测实力较强的单位承担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该公司负责建设的长输管道项目均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承担金安桥水电站监测任务的西南林学院为保证水土保持监测成果质量,派出 2名技术人员汛期驻点监测,及时掌握工程建设水土流失动态和水土保持措施效果。
流域各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把贯彻落实水土保持法,定期向社会发布水土保持公告作为行业管理重要职责,认真履行。2007年,长江委发布了第一份《长江流域水土保持公报》,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湖北、江西两省自 2006年起每年定期发布水土保持公报,向社会及时公告全省水土流失状况及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情况;西藏自治区克服水土保持基础工作薄弱、基础资料缺乏的困难,于 2009年发布了首份《西藏自治区水土保持公报》,实现了该地区水土保持公报发布零的突破;四川省在汶川大地震后,积极开展了灾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发布了《汶川地震灾区水土保持公报》,为灾后开展水土保持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与此同时,流域各级水土保持监测站还按照水利部统一要求,积极上报水土保持监测数据,为全国水土保持公报的定期发布提供了基础资料。据不完全统计,流域内的青海、云南、四川、甘肃、陕西、湖南、河南、安徽、广西等省(区、市)已陆续发布了35份水土保持公报,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公众信息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起步晚、基础相对薄弱,水土保持监测与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生态文明的要求、与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的新形势和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的需要仍存在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水土保持监测管理工作不到位,监测管理制度不健全。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没有有效开展、重工程建设轻水土保持监测等现象仍在流域一些地区和项目中存在。二是流域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共享机制没有形成,流域内省与省之间、省与流域机构之间、生产建设单位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水土保持监测成果报送、整编、数据共享机制尚未建立,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仍是薄弱环节。三是流域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问题仍然突出。目前流域内仍有 60%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没有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监测报告制度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监测数据缺乏有效的认证管理机制,监测成果质量难以保障,这些都是影响和制约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因素。
当前是我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的重要时期。近年来国家实施了一系列生态建设工程,投资力度不断加大,水土流失防治速度进一步加快,流域许多地区生态环境发生了明显变化。同时,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活动日益频繁,给生态环境带来了新的挑战,流域水土流失状况与治理恢复的消长关系发生了很大变化。面对新形势、新变化,认真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及时掌握水土流失动态和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实施情况,对于指导流域水土保持工作,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建立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开展水土保持监测,准确掌握水土流失分布、程度、危害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效果,分析水土流失动态变化和生态环境的变化趋势,为科学决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发展方向和战略布局提供技术支撑,是水土保持法赋予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民生水利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
当前,长江流域社会经济已经进入高速发展时期。据统计,截至 2009年底,长江流域经水利部批复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已达 589个,全流域开工建设的生产建设项目达 5万余个,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已经成为流域新增水土流失的重要来源。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能准确掌握生产建设项目人为水土流失状况、重大水土流失隐患、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效果,为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准确掌握违规违法事实提供依据,提高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同时还能协助建设单位依据监测成果不断优化各项防治措施,有效降低工程建设造成的人为水土流失。
水土保持监测网络是水利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开展水土保持监测的基础上建立监测成果数据库,开发水土保持管理信息系统,将水土保持工程管理、监测预报、科学研究有机融合起来,建立业务和信息交换共享平台,实现水土保持数据信息化管理,对提高决策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真正实现以信息化推动流域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科学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总之,我们要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站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利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增强搞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目前各地正组织开展“十二五”水利规划的编制工作。全面有效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为制定国家生态建设发展战略规划提供科学依据,为增强水利行业公共服务能力提供技术支撑是各级水土保持监测部门义不容辞的责任。各地要牢牢抓住编制“十二五”水利规划的有利时机,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做好水土保持监测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切实加强工作,不断提升水土保持现代化水平,为实现水土保持两个可持续发展再立新功。2010年和“十二五”时期要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2010年是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建设二期工程实施的关键时期,加快监测网络二期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和信息系统按期全面建成,是各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和监测机构的主要任务。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断完善水土保持监测体系,做到监测机构到位、人员到位、经费到位、管理制度到位;要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全力做好全国第一次水利普查中的水土保持调查工作;要充分发挥已建水土保持监测站点的作用,有计划地推进重点区域、重点工程水土保持动态监测,摸清家底,完善本底数据库,为水土流失治理和国家宏观决策等提供依据。我委将于 2010年全面完成三峡库区、丹江口水库水源区的第二轮水土流失动态监测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这两个库区多年来的生态建设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同时,我们还准备在2011年启动赤水河流域的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对长江流域水土流失严重的重点支流和重要区域开展一次水土保持动态监测,并建立本底数据库。
为充分发挥水土保持监测网络的基础作用和技术支撑作用,加快流域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步伐,我委计划从 2010年开始,以已建成的流域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为基础,协商流域各省(区、市)水土保持部门探索成立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协作网,以此为平台加强流域各级水土保持部门的信息交流和技术协作,实现流域水土保持信息资源共享。监测协作网旨在通过定期召开协调会和举办各种研讨会、培训班,研究制定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发展规划;贯彻落实水利部部署的各项监测工作任务,协调开展流域跨省、跨区域重大项目的水土保持监测;审核、整理、汇编年度水土保持监测资料并建立数据库,开展水土保持监测信息和技术交流。
针对流域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不落实、市场不规范、监测成果质量不高的现状,流域各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要从加强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管理入手,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有效推动生产建设单位落实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力争到“十二五”期末,使流域大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落实率达到60%以上。生产建设单位要把水土保持工作摆在与主体工程同等重要的位置,按照水利部《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切实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按规定定期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监测报告。各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要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作为水土保持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强对监测成果的核查,对不按期报送水土保持监测报告和监测成果达不到要求的行业实行水土保持方案限批等措施。承担生产建设项目监测任务的监测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水利部的要求,履行好职责,提高服务意识,加强行业自律,对承担的监测项目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测方案,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采用科学的监测方法,提高监测成果质量,确保监测成果准确,为建设单位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当好参谋,为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管理提供支撑。
各级水土保持主管部门和监测机构要认真落实《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监测数据的管理,认真落实监测数据年报制度。为强化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提高流域水土保持监测水平,我委将联合流域各省水土保持主管部门,依托各级水土保持监测机构,以水土保持监测协作网为平台,按照资源共享的原则,逐步建立流域、省、市、县的水土保持数据库体系,完善流域水土保持数据采集、处理、存储、传输和发布系统,不断提高流域水土保持信息服务能力,实现流域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共享和信息化管理。同时,通过定期召开水土保持监测技术交流会和举办培训班,对各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人员和生产建设单位的水土保持管理人员进行监测技术培训,打造高素质、高水平的水土保持监测队伍。
加强长江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开创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新局面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只要我们以高度的责任感,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迎难而上,就一定能够开创流域水土保持监测工作新局面,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