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南县四项措施打造水保“阳光工程”

2010-02-14 09:58刘毅
中国水土保持 2010年11期
关键词:阳光工程龙南国土局

为更好地推进 2008—2012年濂江(龙南)项目区水保重点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打造“阳光工程”、“廉洁工程”,龙南县加强了对水保重点建设工程的管理。一是县发改委对招投标工程进行立项。由县国土局、城乡建设局、环保局和辖区乡镇,就土地利用、城镇规划、环境影响、产业发展等方面提出建议。二是招投标前进行单价预审。三是公开招投标。由县水利局、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县监察局共同管理工程的招投标过程。四是竣工工程审核结算。工程竣工后,将决算资料送县审核结算中心审核,以审核结果作为工程款的支付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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