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治淮60年十件大事
1950年10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发布《关于治理淮河的决定》。1950年夏季淮河发生严重水灾,毛泽东主席连续4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尽快治理淮河。在周恩来总理的亲自领导下,同年8月政务院召开第一次治淮会议,作出治理淮河的决定,制定“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淮河成为新中国第一条全面系统治理的大河,治淮也成为新中国大规模治水事业的开端。
1951年5月,毛泽东主席发出 “一定要把淮河修好”的伟大号召。是年5月,由邵力子任团长的中央治淮视察团,将“一定要把淮河修好”锦旗,分别授予淮委及河南、安徽、江苏三省治淮机构,并发表《告淮河流域同胞书》。在毛泽东主席的伟大号召指引下,掀起了新中国第一次大规模治淮高潮。新中国成立60年来,党的三代领导人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淮河治理工作,先后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这是推动淮河治理的根本保证。
1950年11月6日,新中国治淮机构治淮委员会在蚌埠成立。中央人民政府决定以原淮河水利工程总局为基础,成立治淮委员会,由华东、中南两军政委员会及有关省、区人民政府指派代表参加,统一领导治淮工作,曾山任第一任主任。1958年7月治淮委员会撤销,1977年5月在国务院治淮规划小组办公室的基础上恢复治淮委员会,1990年2月治淮委员会更名为淮河水利委员会。
1991年江淮发生大水,9月国务院召开治淮治太会议,11月国务院作出 《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该决定针对淮河严重洪涝灾害所暴露出的问题,确定实施治淮19项骨干工程建设,掀起了新一轮治淮高潮。2003年10月,国务院再次召开治淮工作会议,要求把淮河治理作为全国水利建设重点,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设步伐。目前,治淮19项骨干工程已全面建成。
1954年淮河发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流域性洪水。该年洪水在量级上与1931年淮河大洪水相当,由于一批已建治淮工程发挥了重要防洪减灾作用,洪水造成的损失大为减少,但也暴露出治淮初期采用的设计洪水成果偏小、标准偏低等问题。1954年淮河洪水成为其后历次规划中合理确定设计洪水、防洪标准的基础。
2010年6月4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治淮工作会议,就贯彻国务院第95次常务会议关于进一步推进治淮工作的决策作出全面部署。回良玉副总理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坚持“蓄泄兼筹”的治淮方针,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从淮河流域水情和流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水利的需求出发,着力解决好洪涝干旱等突出问题,为淮河流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和保障。新中国治淮60年来,国务院先后12次召开治淮会议,对淮河治理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有力推动了淮河治理。
2003年6月,淮河防汛总指挥部成立,在科学防控2003年、2007年淮河两次流域性大洪水中发挥重要作用。淮河防总由河南、安徽、江苏、山东省人民政府和淮河水利委员会组成,2009年10月更名为 “淮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淮河防总的成立完善了淮河流域防汛统一指挥的组织保障体系,开创了淮河防汛工作统一指挥、协调一致、团结协作的新局面。在应对2003年、2007年淮河大水中,淮河防总充分履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职能,采取“拦、泄、蓄、分、行、排”等综合措施,洪水调度更加科学,洪涝灾害损失大幅减少,实现了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的转变,在我国防汛抗洪史上写下了光辉篇章。
1999年10月,淮河入海水道近期工程正式开工,2003年6月建成通水,结束了淮河长达800多年没有直接入海出路的历史。工程先后荣获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和新中国成立60周年“百项经典暨精品工程”殊荣。
2002年12月27日,世界上最大的跨流域调水工程南水北调工程开工建设。开工典礼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主会场和东线济平干渠、宝应站施工现场同时举行。该工程东、中线分别途经淮河流域东部和西部,东线一期工程抽长江水流量500m3/s,进胶东半岛流量50m3/s,过黄河流量50m3/s;中线一期工程引汉江水流量350m3/s,过黄河流量265m3/s。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对于优化配置淮河流域水资源、促进流域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协调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1995年8月,国务院颁布我国第一部流域性水污染防治法规《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该条例第一次从法规层面提出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的目标和任务,强化水污染防治力度,并赋予流域机构相应的职责,有力推动了淮河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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