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人报》2月1日文章,原题:中国严管外企代表机构 中国正在严管外企驻华代表机构,每个代表机构的外国员工一般不得超过4人。这导致很多公司急忙向律师和其他顾问咨询建议。外企通常在进入中国时设立代表机构。这些机构简单,不费钱,无需资金支持。
各代表机构禁止参与直接获利的业务,特别是涉及资金业务发生在中国而非外企所在国的活动。但在很多情况下,代表机构一直以相对宽松的方式运营。现在一切都结束了。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和公安部最近联合发布通知,对外企代表机构加强登记方面的监管。通知说:“近年来,一些代表机构变更登记,并且违法运营。”从现在起,驻华分支“须严格执行相关条款”,对代表机构统一颁发有效期限为一年的登记证,对有效期限超过一年的登记证,应当在代表机构办理变更或者延期登记时进行换发。“正常情况下,代表机构代表(含首席代表)人数不得超过4人”,通知说。代表机构需要提供其所属公司已成立两年以上的证明,以及同该企业有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本信用证明。通知称,在代表机构成立的3个月内,应当对其驻在地址等登记事项进行“现场核查”,对代表机构收取费用从事经营活动的,将“予以处罚”。
北京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认为,该通知是一种警告,那些以前被容忍和忽视的行为现在可能要受到检查和控制。北京艾信佳华顾问有限公司总裁倪昂利昨天表示,很明显中国渴望减少在华外国人的数量,这些外国人很多可能被认为是投机和吹牛人士——有些人确实如此。他说,2008年北京奥运会准备阶段就开始调整,当时政府开始实施更加严格的法律,现在我们看到政府正封堵另一个漏洞。▲(向阳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