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热与当代日本社会伦理

2010-01-31 04:00张冬冬
外国问题研究 2010年4期
关键词:厚生夫妇婚姻

张冬冬

(南开大学日本研究院,天津 300071)

日本是当今世界仅次于美国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同时也是典型的东方传统国家,在婚姻问题上向来有着强烈的传统家庭观念。20世纪 90年代以前,在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中,日本的离婚率①在一定时期内(一般为年度)某地区离婚数与总人口之比,通常用千分率表示。长期处于较低水平②根据(日)厚生劳动省统计,1995年各主要国家离婚率(‰)为俄国 4.51、美国 4.45、英国 2.89、加拿大 2.62、澳大利亚 2.75、瑞典 2.54、德国 2.07、日本 1.60。厚生劳动省:《关于离婚的统计——离婚的国际比较》,http://www1.mh lw.go.jp/toukei/ rikon_8/repo8.h tml。。但是,自 20世纪 90年代中期以来,日本社会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离婚热,离婚率呈现出逐年上升趋势,2002年的离婚率达 2.3‰,高于同年法国1.9‰的离婚率[1]26。日本社会的婚姻状况正在经历战后以来的最大动荡,居高不下的离婚现象对日本社会产生了较大震动与影响,成为当今日本社会的敏感问题和热门话题。本文拟就当今日本社会的离婚现象及其产生原因做一探讨。

一、当今日本社会离婚现象的突出特点

(一)离婚数量逐年增多

如表 1所示,战后以来,日本社会的高离婚率已是不争的现实。从 1999年开始,离婚率增至2‰以上,2002年达到 1899年以来离婚最高峰,离婚件数达到 289 836件,较之 1960年的 69 410件,数量增长了 4倍多。自 1999年离婚件数达到250 529件以来,连续十年年离婚总数超过 25万件,即十年来大约平均每两分钟就有一对夫妇成为路人。与此相对,近年来日本社会的结婚件数在逐渐减少,在 1975年全国结婚件数为 941 628件,而 2005年为 720 417件,1980年以来日本每年的结婚件数都在 80万件以下[2]。结婚数量在逐年减少,而离婚数量却在不断增加,这种矛盾的持续发展令日本社会忧心忡忡。

(二)离婚多由女方提出

与以往的离婚有很多变化的是,当今日本的离婚申请七成由女性首先提出[1]27。其中,熟年离婚中 95%以上由女方首先提出[3]。一项最近调查显示,日本20岁到 50岁的女性中,有 66.1%承认有过离婚念头[4],60岁以上的老年妇女在回答“你打算和谁一起去海外旅游”时,约有一半的人明确表示不愿跟丈夫一起去。到法律事务所来咨询离婚事宜、想离婚的,也是以女性特别是中老年妇女为主。各种报刊、媒体在宣传避免离婚的对策时,更是以专门面向男士的居多。女方提出离婚的理由主要是:性格不合、价值观不同、对方不愿做家务、冷漠无情及收入太少等。

表 1 日本离婚数字年次统计表① 根据 (日)厚生劳动省《各年次人口动态统计月报年计概况》制作,http://www.mhlw.go.jp/stf/houdou/index.html。

(三)熟年离婚热引人注目

在近年来的离婚中,有一个特别引人注目的现象,即出现了婚龄在 20年以上的中老年夫妇离婚热。中老年处于人生的成熟之年,随着中老年离婚的增多,针对这一现象出现了一个新的名词“熟年离婚”,专门用于形容婚龄在 20年以上的中老年夫妇离婚。一般认为,中老年夫妇有着漫长的共同生活经历,彼此间更加了解,婚姻、家庭理应相对稳定,但实际并非如此。过去,熟年离婚在日本较少见,如下表 2所示,到 20世纪 70年代中期,熟年离婚现象仍不多,只占离婚总数的5.72%。1985年,熟年离婚比例增加至 12.26%,但在各婚龄段离婚人群中还是最低的。到了 20世纪 90年代,情况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在比较平稳的总离婚率中,熟年离婚率显著上升。1995年,熟年离婚已经超过 10年至 20年婚龄段,并在此后逐年增加。2007年,有 40 353对熟年夫妇离婚,比 1975年增加了 5.89倍,成为仅次于 10年以下婚龄的最大离婚群体。熟年离婚成为日本社会的热门话题。

表 2 日本婚龄别离婚数字年次统计表② 根据 (日)厚生劳动省《各年次人口动态统计月报年计概况》制作,http://www.mhlw.go.jp/stf/houdou/index.html。

同时,熟年离婚往往伴随男性的退休而发生,也被称为“定年离婚 (退休离婚)”。目前日本的中老年群体,在退休前,男的多为企业正式员工,女的则专心持家。平时,丈夫忙于工作应酬,早出晚归,交流的圈子主要是工作中的同事;妻子作为专业主妇,做家务、照顾孩子,主要和孩子同学的家长、俱乐部的朋友、社区的邻居等交往。夫妻二人生活在两个没有“交集”的圈子里,丈夫的退休,打破了家庭原有的生活模式。退休后的丈夫,没有了交际的圈子,没有多少业余爱好,不会做家务,不擅长与妻子、孩子交流,还经常牢骚满腹,一天到晚只是待在家里,看报、吃饭、洗澡、睡觉,不知道该如何生活,还需要妻子伺候,其情其景就像树叶离开枝头掉落地面,又不幸被雨水淋湿,故被戏称为“湿叶一族”、“大件垃圾”,遭到妻子的反感,被妻子视为享受晚年生活的障碍。因此,很多中老年妇女在丈夫刚刚退休之际便提出离婚。

二、当今日本社会离婚热现象原因分析

(一)日本经济社会的进步及由此带来的家庭、婚姻观念的转变,是离婚热出现的根本原因

众所周知,日本虽然国土狭小、资源贫乏,综合国力却居于世界前列,仅次于美国,是当今世界比较发达的国家之一。生产力水平的高度发展,带来社会物质财富的扩大,社会服务行业日益完善,诸如幼托、养老、洗衣店、快餐食品和餐饮业日益发达,美容院、健身房、高尔夫球场、保龄球馆、歌舞厅、夜总会等五花八门的娱乐业层出不穷,家务劳动不断社会化,大众消费迅猛发展,民众不用为温饱和基本生计忙碌,不再拘泥于单一的家庭生活,更加注重和追求精神生活享受。

在家庭观念上,横向的夫妇关系逐渐取代纵向的父子关系,成为家庭关系的中心和重心,夫妇双方更加注重婚姻的质量。在旧的家制度下,家庭讲究男尊女卑、长幼有序、长子优先,最为注重的是纵向的父子关系。而现行的《日本国宪法》规定:婚姻建立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夫妇协力、共同维持。战后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企业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大批的青壮年离开家乡汇入都市。几代同居的大家庭越来越少,以夫妇为核心的小型家庭逐渐增多,三代同居的家庭由 1960年的31%下降至 2005年的 12%[1]18。另外,1975年第一次世界妇女大会召开以来,日本女性也开始步入社会、参与政治等,加之多数女性曾经接受过高等教育,女性的自我意识开始觉醒并蓬勃发展起来。由此,越来越多的夫妇把离婚看成是他们两人之间的事,更加尊重自己的内心情感和属于自己的生活,当他们发现双方性格不合、价值观不同等时,会毫不犹豫地选择离婚。

同时,日本人的婚姻观,特别是对离婚的态度也有了较大的变化。一方面,对离婚的容许度有了很大提高。据日本电通总研 2005年的世界价值观调查显示,日本国内对离婚的容许度由 1990年的 32.9%上升至 2005年的 60.2%[5]。另一方面,日本的离婚案例也在不断增加,再婚人数也呈明显上升趋势。2005年日本的结婚案例有714 265件,其中的 25.31%属于再婚,而且夫妇均为再婚的占总结婚数量的 8.96%[1]25。可见,过去需要遮遮掩掩的离婚,现在已经是司空见惯的平常事。这为离婚提供了一个相对宽松和自由的社会舆论环境,离婚者不需要再有思想或心理负担,客观上也加速了日本社会的离婚。

(二)日本“团块世代”的存在与老龄少子化社会的形成是熟年离婚热出现的重要原因

按照一般夫妻关系发展规律来看,婚姻能维持 20年、30年,甚至更长,可以说是进入了婚姻、家庭的“相对稳定期”。由此,熟年离婚热令日本社会和舆论倍感新鲜和关注。占日本人口比例较大的“团块世代”的存在与老龄少子化社会的形成是熟年离婚热出现的不可忽视的原因。

首先,中老年在当今日本人口中占较大的比例。据日本总务省的人口统计显示,截至 2009年6月 1日,日本人口的年龄比例为:0~14岁占13.4%,15~64岁占 64%,65岁及以上占22.6%。65岁及以上所占的比例由 1950年的4.9%上升至 2009年的 22.6%[6]。由此,中老年离婚在离婚案例中所占的比例也相应较大。而且,在中老年中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团块世代”,即 1947~1949年的三年间随着复员军人的陆续返乡而出现的婴儿潮,他们长大后被称为“团块世代”。据统计,“团块世代”的人口共有 807万人,是当今日本中老年的主体。他们出生于战后,成长期正是战后经济高速发展时期,家庭模式以“男主外,女主内”为主。这种标准的日本战后家庭模式,分工明确,便于企业组织加班、外派职员等,特别是作为企业职员的男人,被誉为“企业战士”,为战后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在此家庭模式下,丈夫与家庭其他成员交流的空间很小,特别是夫妻间的共同活动较少,这为其退休回归家庭后的生活埋下了隐患。“团块世代”在日本中老年中占较大比例,自 2007年开始,“团块世代”陆续进入 60岁的退休年龄,伴随着他们的退休,加剧了熟年离婚现象。

其次,当今日本老龄化、少子化越来越严重。据日本厚生劳动省 2009年 7月公布的数据显示, 2008年日本女性的平均寿命为 86.05岁,男性的平均寿命为 79.29岁,日本女性的平均寿命连续24年居世界第一,男性的平均寿命居世界第四。而在 1955年,日本女性的平均寿命仅为 67.75岁,男性的平均寿命为 63.6岁,日本已经较早地步入了高龄化社会[7]。高龄化时代的到来,拉长了日本人育子结束后的剩余人生。同时,少子化现象也日趋严重。据厚生劳动省的《人口动态统计》显示,日本人口的出生率呈明显下降趋势。1947年的总和生育率为 4.5①总和生育率是指按某一年(或特定的某一组)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生育,同一批新进入育龄期的妇女经过整个生育周期以后,一生将平均生育的孩子数。,2006年则降至1.32[8]。少子化现象所带来的结果是,过去几乎占据了人们从婚姻开始至生命结束的漫长的养育子女的时间大大缩短了。也就是说,子女成年后,尚处中年的夫妇能有更多的时间来思考自己的人生。在过去,子女成人后,夫妇二人也临近晚年,即使婚姻不幸福,他们改变生活状态的意愿也不是特别强烈。而如今,中老年夫妇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人生。随着养育子女生活的结束,夫妇可以交流的共同话题越来越少,也不需要因为孩子小而勉强维系婚姻了。况且,长年的婚姻生活也进入了倦怠期,日积月累的矛盾逐渐凸显出来。考虑到自己以后的人生道路还很漫长,很多矛盾较多的中老年夫妇开始选择离婚。

三、离婚给日本社会带来的影响

(一)离婚带来的单亲家庭问题、儿童教育问题等已经不仅仅是单纯的家庭问题,日益成为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

以当代日本社会的单亲母子家庭问题为例,目前母子家庭数量较多,而这些家庭的出现79.9%是由于离婚造成的[9]。中青年夫妇在离婚后,很多母亲担负起了监护重任。在 2009年的离婚案例中,有 58.3%的家庭涉及子女监护权问题,而其中离婚后由妻子一人监护的占到82.1%,加上夫妇共同监护的 3.6%,实际上由妻子进行监护的占到需要监护总数的 85.7%[10]。母子家庭首先面临的问题是经济上的贫困。在母子家庭中,有相当一部分母亲为专职家庭主妇,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即使是有工作的女性,经济状况也并不容乐观,因为日本女性的平均工资只相当于男性的 50%~60%。经济上的贫困,首先降低了母子家庭中儿童的生活质量,进而直接影响到其所能接受的教育。其次,母子家庭的儿童很多不能得到充分的家庭教育和很好的交流。离婚后的单身母亲为了家计,不得不接受各种就业培训,进行忙碌的工作,没有充分的时间与孩子进行沟通,本来就因为父母离婚在心灵上受到创伤的孩子,又得不到很好的关爱,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单亲家庭青少年思想问题。父子家庭同样也在较大程度上存在上述问题。总之,由于父母的离婚,单亲家庭的儿童在成长环境、教育水平、人格发展上都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有时甚至会影响其一生。

(二)熟年离婚所引起的贫困、流浪、孤独、自杀等一系列问题也开始逐渐为社会所关注

根据日本现行的退休金分割法、婚姻法等规定,离婚时如果妻子是专业主妇,则可以分割丈夫一半的退休金和财产。本来就数量不多的退休金,再通过分割,一些男性在经济上几乎所剩无几,而女性所能得到的也是杯水车薪。离婚以后,中老年人从找房子、找工作到找新的伴侣等都相当困难,甚至可能沦为无家可归的“流浪者”。据厚生劳动省统计,东京街头的“流浪者”,中老年人占六成以上。不仅如此,离婚所带来的精神空虚和孤独也是难以克服的,尤其是对于中老年男性,独自生活的寂寞和不会做家务所带来的困窘,更成为艰难的考验。上文所提及东京街头中老年人“流浪者”中,男性占 98%以上。另据东京都监察医务院《2007年统计图表》显示,在老年人的“孤独死”中,50~60岁的男性居多。以 2006年为例,东京都“孤独死”的人数为 3 379人,其中 50~60岁的男性有 1 782人,占总人数的一半以上[11]。而且中老年男性更是居高不下的自杀的主要人群。据官方统计,2009年日本自杀人数达30 707人,连续 12年年自杀人数超过 3万,居世界第 6位,其中多数是中老年男性[12]。而婚姻失败是造成中老年男性自杀增加的主要原因之一。

同时,熟年离婚给老年生活的护理也带来很大的麻烦。在当今日本的高龄化社会,日本社会的老年人护理主要模式为“老老护理”,即由中老年妇女来照顾丈夫或上一辈老人。离婚后,子女或社会则不得不承担起这一部分护理负担。而且,由于父母在不同的地方居住,对于平时生活忙碌的子女们来说进行护理会更加麻烦。

(三)离婚派生出日本社会许多与离婚相关的新现象

许多与离婚相关的产业发展并壮大起来,离婚市场生意异常火爆。很多离婚公司在媒体、电车、街头等刊登出循助离婚的广告,并制作精美的网页,进行日本目前的离婚状况介绍、个人的离婚度测试、离婚时的法律程序解析、离婚后生活指导等,从离婚维权到离婚取证、离婚调查、离婚索赔、离婚谈判、离婚调解到离婚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官司,提供“一条龙”服务;有些银行还抓住时机,拓展业务,推出“离婚贷款”,帮助人们在离婚后重新开始生活;在东京都甚至还诞生了新的离婚业务——“离婚仪式”,并且日渐风靡起来。据报道,2009年 4月日本商人寺井广树大胆地创办了“离婚屋”,专门举行“离婚仪式”。目前这家公司已经为近 25对夫妇举办了离婚仪式,有近 900人专门就离婚仪式进行过咨询[13]。

一些与离婚有关的社会政策、约定风俗也受到了新的挑战。近年来,日本每到换届选举的季节,关于“夫妇同姓”、“夫妇别姓”的争论都非常激烈。现行民法规定,现代日本实行“夫妇同姓”,即在结婚时夫妇姓氏改为一致,或选择男方姓或选择女方姓 (实际上选择男方姓的比较普遍),若离婚则需要改回原姓。在离婚率很高的当代,离婚群体逐渐壮大,“离婚时,改姓很麻烦”、“夫妇别姓更好”的呼声日益高涨。再如,日本现行法律规定女性的结婚年龄为 16岁,但在最近的一次日本政府审议会上,出现了“把法定女性结婚年龄提高到 18岁”的议案。此举也是在离婚率较高的大背景下,为了保证女性在选择结婚时心理更成熟而作出的反应,客观上或能起到稳定婚姻、减少离婚的效果。

四、日本社会应对离婚热的举措

一般而言,越是传统的国家,越是重视婚姻与家庭。日本深受儒家思想影响,自古以来非常注重家族传统,在传统文化和社会伦理背景下,如何建立当今社会环境下一种新型的家庭关系,从而有效减少离婚,日本官方、媒体,以及不少法律界与社会人士都在努力投入挽救工作,以期待能够早日改善当前的局面。

(一)日本社会各界纷纷行动起来,开展多项活动增强夫妻间的交流

社区方面,经常邀请婚姻家庭问题专家为民众做诸如“如何过好家庭生活”、“怎样避免离婚”等为主题的讲座,为人们提高婚姻家庭生活质量建言。另外,还主办类似社区“夫妇旅行团”的活动,让夫妇们能够暂时放下家庭,出外郊游,促进感情等。传媒方面,在一些男性杂志刊登出了婚姻警言、妻子的感想,呼吁男人务必顾家;出现了《教育退休老爷子的方法》、《熟年离婚》、《离婚症候群》等以中老年离婚为主题的畅销书籍、影视作品等;以防止离婚、解说离婚为主题的网页大量出现;休闲娱乐方面,出现了专门为即将退休的中老年男子创办的“大男子俱乐部”等,教他们烹调、打扫卫生、干家务,学会与妻子沟通,讨妻子喜欢,以巩固夫妻的感情,免受离婚之苦,即使离了婚,也能够应付独身生活,不致过于狼狈;一些电影院为鼓励中年夫妻外出,开始售卖“夫妇电影优待券”。其他一些法律人士、志愿者团体等也通过各种方式开展了很多避免离婚、挽救婚姻的活动。

(二)日本政府出台相关政策,保障离婚后男女双方的生活

厚生劳动省实施了《母子家庭援助法》,实施包括育儿生活援助、就业援助、抚养费确保、经济援助等,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为离婚带给家庭的损害。针对熟年离婚热,为了更好地保障妇女的权益,日本政府在 2004年通过了养老金制度改革法。该法中的《退休金离婚分割制度》规定,从2007年 4月 1日起,离婚时,只要丈夫同意,专职家庭主妇可以分割丈夫一半退休金 (不包括丈夫企业补贴和国民养老金)。2008年 4月 1日起,不论丈夫是否同意,法庭均可判决妻子获得丈夫退休金的一半。与此配套,社会保障厅从 2006年10月开始,对 50岁以上工薪族实行提供退休金信息制度,以便“熟年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分割丈夫的退休金时有所依据。

离婚时退休金的分割,以结婚年限来计算,结婚时间越长,离婚时所能分割的退休金就越多。这一制度一出台,反倒刺激了那些对婚姻不满的日本中老年妇女。为了能够最大化地获取丈夫的退休金,很多想要离婚的中老年妇女选择在丈夫退休之时提出了离婚。根据厚生劳动省的人口动态统计,《退休金离婚分割制度》开始实施的 2007年,日本全国的熟年离婚为 40 353件,比之 2006年的 37 782件有明显增加[14]。为了确保中老年妇女的生活保障而实施的《退休金离婚分割制度》,反倒在客观上成为中老年离婚较强幅度增长的催化剂。这引起了一些专家的质疑,在日本社会保障审议会上,日本社会问题专家、东京大学教授大泽真理就养老金改革法提出了疑问。他说:“正是因为丈夫的工作中得到了妻子的帮助,所以才考虑在夫妇离婚时把妻子的作用以分割养老金的形式体现出来。但是,妻子的功劳只有在离婚的时候才得到确认。在婚姻存续期内,难道不能以某种形式体现妻子的功劳吗?”的确,在传统家庭模式下的女性家内劳动,怎样才能更好地得到认可与体现,什么样的政策、模式能更好地维护日本家庭的稳定,日本政府和民间组织还在积极地努力与探索。

综上所述,当今日本社会的离婚热,较之以往呈现出很多新的特征。它的出现,是由日本的经济、社会发展进程所决定的,且受到人口结构、家庭、婚姻观念等的左右,与政府的政策等也有一定的关系。这一热潮已经深深影响了整个日本社会,从而引起人们对传统婚姻、家庭模式以及以传统家庭模式为基础的企业、经济模式的再思考。

[1][日]伊藤阳一,等.男女共同参画统计数据书——日本的女性与男性[M].东京:行政出版社,2009.

[2][日]厚生劳动省 .人口动态统计特殊报告·平成 18年关于婚姻的统计 [EB/OL]http://www.mhlw.go. jp/toukei/saikin/hw/jinkou/tokusyu/konin06/konin06 -1.html#1-1.

[3]日本“新式离婚”95%由女性提出[N/OL].深圳特区报. http://paper.sznews.com/tqb/20071209/ca2849672.h tm, 2007-12-09.

[4][日]三冬社编集部.女性的生活与生活意识数据集[M].东京:食品流通情报中心,2009:186.

[5][日 ]社会实情调查图录:自杀、同性恋、离婚的容许度调查 [EB/OL].http://www2.ttcn.ne.jp/honkawa/ 2782.html,2006-06.

[6][日 ]总务省.政府统计综合窗口·年龄、男女别人口统计[EB/OL].http://www.e-stat.go.jp/SG1/estat/ List.do?lid=000001059592,2009-11.

[7][日 ]总务省.日本的统计·日本人的平均寿命[EB/ OL]. http://www. stat. go. jp/data/nihon/zuhyou/ 02syo/n0202100.xls.

[8][日]厚生劳动省.人口动态统计·平成 22年人口动态 [EB/OL].http://www.mh lw.go.jp/toukei/list/81 -1a.html,第 9页.

[9][日 ]政府统计综合窗口.造成母子家庭的原因[EB/ OL].http://www.e-stat.go.jp/SG1/estat/List.do? lid=000001047579.

[10][日 ]厚生劳动省.从离婚时的监护人看离婚件数统计 [EB/OL]. http://www.mhlw.go.jp/toukei/ saikin/hw/jinkou/tokusyu/rikon10/03.html.

[11][日 ]遗物整理者眼中的“日本孤独死”[N/OL].读卖新闻.http://www.yomiuri.co.jp/atmoney/yw/ yw08100501.htm,2008-10-05.

[12][日]厚生劳动省.平成 21年人口动态(确数):死因别死亡人数与死亡率[EB/OL].http://www.mh lw.go.jp/ toukei/saikin/hw/jinkou/kakutei09/dl/7hyo.pdf.

[13][日 ]东京的离婚仪式:共同砸婚戒[N/OL].产经新闻.http://sankei.jp.msn.com/life/trend/100623/ trd1006231822003-n1.h tm,2010-06-23.

[14][日 ]厚生劳动省 .平成 21年度《关于离婚的统计概况 》[EB/OL].http://www.mhlw.go.jp/toukei/ saikin/hw/jinkou/tokusyu/rikon1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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