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义志
(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陕西安康 725000)
安康市位于祖国版图中部、陕西东南部,国土幅员在北纬 31°42′~33°49′、东经 108°01′~110°01′之间,国土面积 23529km2,占陕西省国土面积的11.4%,总人口为 295万人。南依大巴山北坡,北靠秦岭主脊,东西宽约 200km,南北长约 240km,汉江由西向东横贯,构成“两山夹一川 (江)”的自然地貌。安康中心城市位于安康市境内中心地带,已建成城区面积 26km2,城市人口 29万人。安康中心城市是安康市政府所在地,属安康市政治、经济、文化教育、交通的中心。因此,加强安康中心城市两个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安康中心城市现有饮用水水源地两个[1],即许家台和马坡岭均为河流型地表水源地 (见下图)。两个水源地于 2007年通过陕西省政府审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面积总计为 26.22km2,其中一级保护区 0.88km2,二级保护区 5.39km2,准保护区 19.95km2。两个水源地取水总量为 8.5万 t/d,集中供水人口为 24万人。其中马坡岭水源地取水总量为 6.0万 t/d、集中供水人口为 20万人,许家台水源地取水总量为 2.5万 t/d、集中供水人口为4万人。
图 安康市城区马坡岭水源地和许家台水源地示意图Fig. Water head sites ofMapoling and Xujiatai in Ankang city
在 2008年 8月至 12月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进行了环境现状调查,调查内容包括违章建筑物、点源污染、生活面源污染、畜禽养殖和农业生产面源污染,以及水土流失状况等。
根据调查结果显示,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无违章建筑物。马坡岭、许家台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无点源污染,准保护区内点源污染调查结果见表 1。
表1 两个水源地点源污染调查结果Tab.1 Survey results of point source pollution at two water head sites
水源地生活面源污染主要来自于居住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居住人口平均每人每天用水 100L,排水为 80L,调查结果见表 2。
表2 两个水源地生活面源污染调查结果Tab.2 Survey results of life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at two water head sites
两个水源地保护区内无集中式畜禽养殖场所,仅有分散式畜禽养殖,属面源污染,污染物排放情况见表3。
表3 水源地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情况Tab.3 Discharge of pollutants of poultry and an imal atwater head sites
马坡岭和许家台水源地保护区内面源污染主要 来源于种植业使用化肥,由 2008年安康市统计年鉴得知,两个水源保护区内粮食及经济作物类型有小麦、玉米、水稻、豆类、油料、红薯、药材、蔬菜等。土壤类型主要有沙土、壤土、黏土等。坡耕地以≥25°为主,年降水量约 800mL。农业生产面源污染调查见表 4。
表4 水源地化肥、农药使用情况Tab.4 Application situation of agricultural chemicals atwater head sites
两个水源地保护区的水土流失面积 30km2(主要处于二级保护区内),区内无集中水产养殖污染区和农田径流污染。
2007~2008年期间,安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两个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分别进行了 24次监测[3,4]。按照国家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5]中表 1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基本项目标准限值和表 2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的 29个项目实施监测,获得监测数据 2088个,并根据该标准中的五个类别标准,采用比照法对监测数据进行水质类别评价。评价结果表明,两个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
随着安康中心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对两个饮用水水源地也带来一定程度的影响。目前,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如下:
(1)安康中心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临近 S207省道,由于车流量大,存在危险物运输安全问题,直接对水源地构成威胁。
(2)从调查结果看,农村面源污染较突出,农药、化肥等的使用对水源地造成一定的环境压力。
(3)工业发展,排污量增加,不但污染地表水,而且间接影响水源水质。
(4)社会发展、人口增加引起大量的生活污水排放污染地表水源。
(5)迅速发展的旅游业,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山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的同时,旅游餐饮、住宿排放的生活污染物对安康市地表水源水质造成污染。
此外,水源保护区内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较薄弱,水源保护区防护围栏 (网)等设施不健全。水土流失程度较大,急需加强水源地涵养林建设,加大生态修复与建设工程,减少水土流失程度,保护水源水质不受污染。
严格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等国家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康饮用水源保护制度建设,将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确保水源保护措施实施的严肃性。加大执法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果,依法打击破坏饮用水源保护区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实行重大环境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水源保护长效机制。
严格项目审批,严禁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发新建项目,从源头上强化污染控制。在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与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对现有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进行有效治理,一级保护区内的已建项目进行搬迁,二级和准保护区内的污染物必须达到规定排放标准[6]。
同时,还要大力开展普法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公众环境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提高公众对保护水源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营造人人关心水,珍惜水,遵守水法律法规的良好社会氛围,建立健全居民保护水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长效性。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系统性工程,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建议设立专职的饮用水源保护管理机构,实现饮用水源保护区的统一管理。
建立健全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环境管理综合决策机制,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合作,打破条块分割管理体制,建立有效的联合执法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以辖区政府作为饮用水源保护第一责任主体,建立完善的环保考核机制。强化各级政府的责任意识,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在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方面的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把环境保护作为决策的重要环节,纳入到各级政府的政绩考核中。另外,通过建设完备的执法监督体系,明确执法岗位,落实执法责任,健全执法程序。
5.3.1 环境整治工程
关于环境整治工程,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实行三项整治工程: (1)保护区隔离工程,主要采取隔离围栏、围网工程措施,建议建设面积 200km2; (2)非点源污染治理工程,主要是新建 200人的化粪处理池和沼气处理池,年可减少生活污水排放量 0.468万 t,COD削减量 1.168t、NH3-N削减量0.187t;(3)治理水土流失,建议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km2。
5.3.2 污染防治工程
在水源地二级和准保护区实行三项污染防治重点工程: (1)马坡岭和许家台水源地点源污染治理主要针对工业废水污染源,建议治理工程年处理生产废水量 0.86万 t,COD削减量 2.60t;(2)非点源污染治理工程,建议尽快建成安康市江北污水处理厂、乡镇 (瀛湖镇、吉河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生活垃圾处理场以及村民住户生活污水化粪处理池和沼气处理池; (3)其他污染防治工程,畜禽养殖改圈、改厕 1200个。
5.3.3 水源保护区生态修复与建设重点工程
针对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态现状,进行生态修复、生态建设工程,以加强生态保护,提高保护区内自然净化能力,促进生态良性循环,改善和保护饮用水源水质。一级保护区以生态环境的“全面修复”为原则,二级、准保护区以“重点修复和建设”为原则,在规划期内逐步推进全面的生态修复和建设工程。
水源地生态恢复工程内容主要是退耕还林工程,建议在两个水源地共计退耕还林面积 200km2,同时建设河岸生态防护工程面积 30km2。
5.3.4 水源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重点工程
水源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重点工程主要是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预警监控体系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水源保护区污染源监控网络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典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示范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后水源地可实现标准化管理。
马坡岭水源地保护区内有安岚公路通过,容易发生突发污染事故,直接影响水源地核心区生态环境,增加水质污染负荷。进入水源地的路段必须设立醒目警示标志,防治运输危险化学品引发突发环境污染。
通过对安康中心城市许家台和马坡岭两个河流型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现状调查分析,并按照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采用比照法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进行了环境质量现状评价。评价结果表明,两个水源地水质全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同时,还针对目前水源地存在的环境问题,提出了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从而为加强水源地的水质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与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1]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水利部,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全国城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规划(2006-2020年)[Z].北京:中国水利科技出版社,2007.
[2] 陕西省环保局 .陕西省饮用水水源地基础环境调查及评估实施方案[Z].西安,2008.5
[3]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水质监测质量保证手册(第二版) [M].北京:化学工业出版社,1994.
[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编委会 .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第四版)[M].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
[5] 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S].
[6] 陕西省环保局.陕西省城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Z].西安,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