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湖南省各级党委、政府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齐抓共管安全生产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强化。通过深入推进“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全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政策完善工作和基层基础工作取得新的重大进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并进一步好转。在8月下旬至岁末年初发生的几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中,各部门紧密配合,事故得到了及时有效的处置。
2009年,湖南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在省安监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年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湖南安全生产的各项中心工作,狠抓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截止2009年12月20日,全省矿山救援长沙、资兴、邵阳、白沙、娄底等五个省级矿山救援基地预防性安全检查共出动3285人次,排查出各类安全隐患5296处,参加事故应急救援105次,抢救遇险人员124人,其中生还41人。2009年4月24日,湘西自治州花垣县太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潭矿井主硐发生大面积坍塌,3名矿工被困井下,矿山救援长沙基地及时赶到事故现场,奋战116小时,掘进巷道27米,成功救出3名遇险矿工;2009年4月27日,益阳市安化县皮井煤矿发生透水事故,事故发生后,矿山救援邵阳基地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经过30个小时的救援,救出6人,其中1人生还;2009年5月17日,株洲市红旗高架桥发生垮塌事故,矿山救援长沙基地接到命令后,携带救援支柱、电镐机、生命探测仪等救援装备迅速赶赴事故现场,救出2名遇难人员;2009年8月23日,郴州市桂阳县荷叶镇旺财石墨矿发生透水事故,经过矿山救援白沙基地、资兴基地和桂阳县救护队等多支救援队伍的奋力抢救,8名被困矿工全部生还;2009年11月22日,怀化市辰溪县郭家湾煤矿发生煤尘瓦斯爆炸,怀化市、辰溪县、溆浦县救护队、辰溪煤矿救护队和矿山救援长沙基地、邵阳基地相继赶到事故现场,经过82小时的艰难救援,15名遇难者全部找到并运到地面。在多起较大、重大事故救援过程中,湖南省安监局主要领导及时赶赴事故现场,积极协调调动救援队伍,调集相关资料,指导、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开展事故救援。
▲应急救援队伍整装出发
为了更好的加强应急值守工作,湖南省安监局应急办制定了内部人员值班表,对全年的节假日的值班作了详细的安排,做到24小时联系畅通无阻,与湖南省安监局信息中心保持密切联系,做到一旦发生事故随喊随到,随时可以出发。同时,大力加强各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急值守工作,2009年“两会”期间,湖南省安监局应急办以内部明电的形式尽早做了部署,要求各相关单位和救援队伍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要求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主要负责人坚守岗位,救援装备搞好维护保养,确保随时可以派往事故现场执行应急处置任务。
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培训。邵阳、资兴、白沙救援基地对106名新救护队员进行培训,由省安监局应急办统一考核,经考核106名新救护队员全部合格并已取证;2009年上半年省安监局应急办对娄底市煤炭局提出了加强和改善矿山救援工作的意见,娄底市煤炭局高度重视,要求娄底市全境范围内的高瓦斯、瓦斯突出煤矿必须按要求建立一支不少于6人的辅助救护队,对辅助救护队员进行救护专业培训,大大提高了矿山救援能力。
加大对应急救援队伍的装备投入。2009年2月,在省安监局财务处、装备处、纪检组等相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2008年度的200多万元应急救援装备全部完成采购并下拔到各应急救援单位。
加大对应急救援队伍的经费投入。省级救援基地因跨区域救援任务重,装备消耗大,维修费用高,省安监局领导高度重视,应急办积极协调,2009年度累计下拨170万应急救援经费到各应急救援基地。
2010年全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完善应急体系、提高救援能力这条主线,按照“健全机构、加强监管,依托企业、建设基地、综合协调、完善机制、构筑体系、提高能力”的工作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大中型高危行业企业特别是具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按规定标准建立专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小型高危行业企业没有专职队伍的要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并全部与具备资质和能力并能有效服务的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救援服务协议。
加强省级救援基地建设。按照“立足于企业自投,争取省里支持,充实重点装备,提高救援能力”的思路和有关标准,加快省级矿山救援基地、矿山排水基地、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的建设。同时,要建立有效的体制和机制,加强对基地的管理,落实运行经费,搞好装备的维护保养。
建立地方骨干救援队伍。各地要制定骨干救援队伍的建设标准,按照本地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布情况,依托大中型企业专业救援队伍,建立本地区一定数量的、综合或专业的骨干救援队伍,并在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集中区域建立骨干救援队伍,满足本地区重特大事故救援的需要。
加强救援队伍的训练。要积极组织救援人员开展政治、业务学习和技术训练,尤其要在救援实践中培养、锤炼好的作风。要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资质管理,组织矿山、危化救护队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按照标准化规范加强日常管理,强化队伍的培训和训练。要坚持“险时搞救援,平时搞防范”的原则,平时注意发挥应急救援队伍的作用,建立起救援队伍熟悉救援环境与发现事故隐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
落实要求,实现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立健全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有关要求,加快市级应急机构组建,成熟一个建立一个,并做到机构、编制、人员、经费、装备五落实。
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十一五”规划等文件关于建设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要求。高危行业领域企业多、事故总量大、救援任务重的县(市、区)及所有大中型生产经营单位也要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
充实人员,明确职责。根据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实际需要,配备结构合理的应急管理人员。未建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及高危行业领域小型生产经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形成覆盖全省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职责落到实处、工作有效开展。
▲教援队员正在训练体能
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机制。要建立省、市(州)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省级救援基地、骨干救援队伍之间的工作机制,以保证在事故发生后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及时启动预案,协调组织这些队伍开展事故救援。
切实做好事故救援工作。要做到反应灵敏、响应迅速。组织有力、救援有效。要坚持有险必报、有难必救、科学施救、安全施救。要专群结合、强化自救、搞好互救。要充分发挥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的作用,加强对事故现场救援的决策、指导和实施工作,努力提高救援效果,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