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海丽 等
如果不是愈演愈烈的唐骏学历事件,美国西太平洋大学恐怕永远也想不到自己在中国会获得如此高的知名度。
西太平洋大学成立于1976年11月,注册时利用了加州的一个宽松政策,只需要得到授权即可以发放学位证明,无需政府对其进行监管。
目前公众关注的焦点集中在西太平洋大学未经认证这一事实上。不过,在美国,学校发放学历(文凭)认证是一个自愿过程,一个学校是否经过认证并不完全代表教学质量的高低。如果一家院校想要参与联邦政府学生奖学金项目,则必须获得教育部认可。
美国教育部称,未经认证机构认证过的院校的教学质量并不一定很差,但从这样一所学校获得学位,有可能无法获得用人单位的承认,或是无法转学分。西太平洋大学不仅是一所未经机构认证过的学校,还涉嫌欺诈行为。
在美国审计总署的调查人员匿名向西太平洋大学办公人员的电话询问中,后者自称,他们既不提供,也不允许学生报名个人课程或培训。他们只要求支付购买学位的一笔费用,比如针对美国国内学生的收费标准为:学士2295美元;工商管理硕士2395美元;博士2595美元。报告并没有提及国际学生的收费标准。
1988年,加州政府的一个委员会就对西太平洋大学推出的一个收费仅1675美元的“9个月获博士学位”项目发起调查,发现“在很多情况下,学位证明的发放完全基于学生以前的教育、生活经验和出版过的作品,没有给予足够的甚至完全没有学术辅导”。1989年,西太平洋大学同意不再申请博士学位文凭发放的许可。一年后,西太平洋大学转道路易斯安那州和夏威夷州分别设立了分支机构,提供博士学位。
1994年8月,路易斯安那州州立大学评议会关闭了西太平洋大学在该州租赁的办公室,理由是后者“给一篇论文提供太多的学分,教师太少,课程不够”等。而这四年正是唐骏声称自己在西太平洋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的时间。
1997年11月,夏威夷州立消费者保护办公室向西太平洋大学在当地的分支机构提起一项诉讼,要求后者提供满足该州法律的信息披露,不要误导消费者。1999年,西太平洋大学夏威夷分校同意向夏威夷州立消费者保护办公室支付3万美元。
2005年8月,夏威夷州立消费者保护办公室再次向西太平洋大学提起诉讼,试图阻止该校进行“不公平或有欺骗性的行为或操作”,并要求法院裁定所有西太平洋大学和其学生之间的合约为无效,并要求该校支付罚金。
2006年5月,夏威夷州立法院对西太平洋大学进行了缺席判决。该校在夏威夷的分校机构亦随之终结。
上个世纪90年代末,西太平洋大学开始将中国作为拓展市场的重要目的地。在中国大陆,西太平洋大学至少在北京、海南、江苏无锡三地以合作办学的名义,开展过工商管理博士(DBA)和硕士(MBA)等项目。
在美国,开设DBA通常是一些著名学府。在欧洲,英国已有多所大学开设了DBA的课程。DBA在欧洲的学制一般4至5年,但西太平洋大学与中国合作开办的DBA,学制却大幅缩短到两年或两年半,收费大约6万元至10万元。
据参加过北京项目的学员介绍,虽然仅为周末授课,但授课者中有来自北京大学的教授,且常常利用北京大学有关学院的教室授课。他们也一度认为该项目是与北京大学合办。
西太平洋大学在中国落地的主要方式就是合作办学。
目前,中外合作办学划分为本科及本科以上、专科及非学历两个部分。对此,监管者设有一系列准入门槛,需要履行一系列的审批和备案等手续。
但有关法规对于国外合作者的层次并未作具体规定。合作办学的“洋教育”中,国外三四流大学,甚至没有学位授予权的大学也纷纷涌入。
为了规避教育部审批这一门槛,西太平洋大学选择与海南大学举办博士学位“进修班”的方式合作。进修班属于非学历教育,只需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批即可。
但取得开办资格仅仅是第一步,洋文凭只有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才是被广泛承认的文凭。
目前,记者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有关网站上未能查询到西太平洋大学的名称,但记者从无锡江南大学获知,当时西太平洋大学与江南大学合作的MBA学员拿到的国外学位证都通过了认证。而北京DBA项目的一名学员称,班里大部分人博士学位获得了认证。至于西太平洋大学的文凭是如何通过教育部认证的,目前尚无从知晓。
在中国,遍地开花的中外合作项目充当了“文凭作坊”的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