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国存
(河北省儿童医院,河北 石家庄 050031)
所谓劳动力市场,是指通过市场机制作用,实现劳动力在数量、质量、时间和空间上与生产资料相结合的机制和形式。简言之,劳动力指的是劳动者的劳动能力;劳动者指的是劳动主体,即人自身。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交换的是自己的劳动能力,而不是交换人自身,在交换过程中,劳动力供求双方平等协商、互相选择的场所就是劳动力市场。劳动力的流通需要通过劳动力市场中劳动的交换行为,通过劳动力与货币工资的换位形式来实现。不仅全部商品,而且全部的生产要素都应进入市场,生产要素包括物质资源、资本和劳动力资源。其中劳动力作为生产要素中唯一具有能动性的因素,在生产要素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如果其他生产要素进入市场主体,而单单把劳动力排斥在市场之中外,是不可能形成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的。因此,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存要求出发也应确立劳动力市场的概念,只有劳动力进入市场,劳动者的素质、价值才能得到准确公正的评价。我国目前的劳动力市场还处于发育的初级阶段,还存在着一系列待解决的问题:
从市场竞争主体看,在国有部门中,由于劳动从事制度尚未进行彻底改革,阻碍了市场主体的形成,在非国有部门,尽管市场主体地位已基本形成,但市场主体的权益还缺乏保障。从市场运行机制上看,劳动力价格标准不统一,在相当在的领域内,工资既不反映劳动力成本,也不反映劳动力供求,没有发挥调节市场运行的机制作用。从市场竞争秩序上看,缺乏必要的维护竞争、调控市场以及法律监督的手段。从市场服务体系上看,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完全建立,从就业培训到医疗、工伤、退休保险以至失业救济等方面的社会化程度还很低。从经济发展中的就业压力方面看,“加速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势在必行。”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加速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才有可能在今后的经济发展中承受巨大的就业压力。
首先,加强政府责任,一手抓就业岗位的创造,一手控制就业岗位的流失,制定劳动力资源开发计划,并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强化对下岗失业人员创业的指导服务,积极鼓励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对在吸收就业中发挥较大作用的以及处在创业阶段的中小企业,给予资金、税收等优惠;培育适应市场需求的灵活就业形式,实施针对特殊就业群体的就业托底政策,对就业困难人员通过组织公益性劳动,进一步完善保护性就业措施。
这是劳动力市场规范运作的保证。应做到:(1)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完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体系,在就业促进、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劳动力市场规范等方面,加强立法调研,制定有关管理办法。(2)依法调整劳动关系,形成较为完善的劳动关系调节机制,健全劳动合同制度的相关政策法规,理顺劳动关系,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形成能进能出的就业机制。(3)加大依法劳动监察的力度,重点规范单位用工和社会保险费缴纳。逐步推进劳动争议仲裁社会化方式,保证仲裁机构审理争议的公正性,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
网络化的管理服务体系是劳动力市场有效动作的载体。我们应使就业的服务网络覆盖面广,贴近群众,通过提供便捷有效的服务,切实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就业是派生需求,有人认为“就业是最好的保障”,就业问题事关国计民生,面对异常的就业压力,2006年,我国劳动就业部门分类解决国内主要群体的就业困难。(1)妥善解决大学生就业问题。据统计,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将从2005年的338万增加到390万左右,这个数字已经是2001年104万的近4倍。因此,政府首先应该大力宣传和引导大学生投身基层,从基层做起,各高校应该积极开展就业指导工作,媒体也应该发挥积极作用,倡导各类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2)妥善处理农民工就业问题。(3)下大力气做好再就业工作。(4)完善就业统计体系,建立失业监测预警制度。(5)反对就业歧视,全面开放国内市场促进劳动力市场统一。
劳动力市场的活力取决服务对象对服务机构的信任和认同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能从职业介绍服务机构的服务中受益,自然会产生吸引力和凝聚力。因此,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中心要依靠发挥各项服务功能作用,将主体引入市场,在服务机制和具体内容与形式上创新,并在管理与服务中积极主动与用人单位等群体沟通,适时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发布咨询等活动,加强城镇、农村各种社会保障工作的建设,多提供政策援助,帮助用人单位解决实际问题;搞好劳动力市场供需调研,做到知已知彼提高中心服务针对性;同时还要注意完善制度程序和提高人员素质,规范市场运行,做到“公平对待、合理引导、规范程序、搞好服务”。
总之,中国是世界上劳动力资源最丰富的国家,劳动力数量能否形成资源优势和经济优势的关键在于——能否通过劳动力市场的作用,充分利用这些潜在的劳动力资源。因此,培育和发展劳动力市场,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宏观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迫切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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