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据悉,不久前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察部联合下发了,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障问题的文件。请问文件总体目标是如何规定的?
答:按文件要求,于2009年年底前将未参保的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纳入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同时,统筹解决包括关闭破产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等在内的其他各类城镇人员医疗保障问题,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医疗需求。
问:对中央和中央下放地方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是如何规定的?
答:文件要求,将中央和中央下放地方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及其参保所筹集资金纳入属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体系统一管理,不得单独管理。退休人员基本医疗待遇与原所属企业脱钩,统筹地区应按规定确保退休人员享受当地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问: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各类人员是如何规定的?
答:中央要求切实将目前尚未参保的、关闭破产集体企业等其他各类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力推进解决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参保;全面推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切实将城镇非就业居民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确保实现到2011年年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0%以上的目标。
本刊政策咨讠旬顾问闻健
·咨询台·
编辑同志:
我从贵刊今年8月(下)看到了《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的文章,从中了解到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方式及安置补助费、住房补贴的规定,请问是否还有其他方面的待遇?
读者杨广力
杨广力同志:
按《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对伤病残军人退役后的待遇大体有以下几个方面:提高了伤病残军人住房补贴标准,明确了伤病残退休军人基本住房补贴具体规定;伤病残退休军人移交政府安置后的医疗保障,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医疗待遇;符合《规定》适用范围的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政府安置时,由军队根据本人伤病残情况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十级残疾的,因病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六级残疾的,享受抚恤金,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抚恤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月发给;经医院证明和组织批准,发给护理费,护理费标准根据不同残疾等级和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以上项目具体执行标准,应向所在地区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
本刊政策咨讠旬顾问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