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关系是教育教学活动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人际关系。师生关系的好坏不仅影响教育教学质量,而且也往往影响学生的一生。新课程要求建立一种对话、互动的新型师生关系。这种关系主要体现为:一是在人格上师生是完全平等的,师生都是教学中的主体,都具有独立人格和尊严;二是教学中师生共同分享知识、智慧、精神、情感,共同建构人生意义。
教育公正已成为世界各国教育改革理念追求的目标,教师公正是教育公正的核心,是师德的重要范畴。从教师的视角出发,教师公正既包括社会对待和评价教师的公正,又包括教师对待和评价学生的公正。本文所研究的“教师公正”概念界定为后者,即教师公正就是教师在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中,根据公正原则处理各种关系的善的行为。
教育公正既是现代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也是现代教师的职业责任。新型师生关系的建立与完善都离不开公正。在现实的教育实践中,在具体的师生交往中,由于我们忽视了教师对学生的公正,因而很难建立良性的师生关系。因为在学生心目中,教师是社会上公正、无私、善良、正直等一切美好品行的代言人,学生在与教师的交往中体会到公正的合理性,是他们健康成长的心理基础,能激励学生追求真、善、美,培养他们的优秀品质,能调动他们的学习积极性和创造性。教师对待学生不公正会损伤学生的心灵,不利于学生心理的健康成长,甚至严重影响到学生的正确人生观的形成。苏霍姆林斯基曾指出:“生活使人确信,如果幼小的孩子得不到机会恢复对善良和公正的信念,他永远也不可能在自身产生人的感觉。”因此,新型的师生关系对现代教师提出了新的道德要求,而教师公正就成为这种教育理念下教师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
一、教师公正的现实意义
新型的师生关系中,教师公正是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
伴随着人类对自身存在与发展的重新关注,我们中小学教育开始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素质教育提倡促进学生个性的全面发展。这种教育强调,每一个学生都是独立的人,都是平等的教育主体。在这样新型的师生关系中,教师公正、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就会使学生的潜能得到充分发挥,学生的整体素质和实践能力会得到不断提高。
2.有益于形成学生公正的品格
公正是人格的脊梁。孔子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公正是教师的一种美德,它表现为教师在教育过程中的一种高尚人格。教师具有公正的品质,无疑会发挥为人师表、言传身教的示范榜样作用。教师的公正能使学生体验到公正对自己、对他人、对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益处,有益于他们公正品格的形成。教师的公正还能使学生意识到,虽然社会上不公正的事时有发生,但不能因为不公正的存在,学生就丧失了追求公正和践行公正的愿望与能力。教师公正有助于促进学生认同与追求公正,有助于培养学生辨别公正的能力。
3.有利于学生学习积极性的发挥
教师公正对学生积极性的发挥十分重要。这一重要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对学生个体,另一个是对学生集体。对个体而言,教师公正是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源泉之一,比如,教师对优等生的偏爱和对后进生的忽视或对其不公正的对待,既不利于优等生的成长,又不利于后进生的成长。对前者的溺爱会助长其骄傲和浮躁的情绪,使其丧失不断进取的动力;对后者的忽视当然更会损伤学生的自尊,打击其本来就不高的学习积极性。对学生集体来说,班集体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环境,对学生的成长和进步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良好班风的形成,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教师公正。教师公正能在班集体中形成公正的舆论,产生强大的向心力。公正的师爱是一位合格教师最基本的素质。
二、教师公正的实现途径
公正像一面镜子,能反映出教师的心灵;它又像一把标尺,能衡量教师的道德行为。在新型师生关系中,如何在教育实践中贯彻落实教师职业道德的公正性?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作一些探究。
1.爱无差等,一视同仁
教师公正首先体现为教师不以自己的私利和好恶作为标准来对待学生。在实际工作中,对不同层次、不同性别、不同特色的学生都要关心爱护,不偏袒学生,不歧视学生;不因为学生的学习成绩、家庭背景、经济状况等因素而影响对待学生的态度。对所有学生都能够平等对待、一视同仁不能理解为一种刻板机械的、一一对应的教条形式,还要考虑到学生在个性、知识水平和智力程度等方面的差异,做到因材施教。
2.了解内情,公正合理
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是对教师评价的基本要求,要坚决摈弃那种对学生评价的随意性:见到什么,听到什么,就随口肯定或否定一通,不加分析,主观臆断,从而丧失评价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对学生的知识、能力、品质给予适当评价,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教师公正不仅仅限于在“分数”面前“一律平等”的“外表公正”,更应注重以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和创新能力为根本的“素质公正”,这是一个需要教师不断探索和实践的重要课题。
3.面向全体,点面结合
教师如何在个别教学和集体教育中做到教育公正,是一个教育机会均等的问题。为了某些后进学生的进步,适当补课是必要的;给一些特别聪慧的学生创造提高的条件,适度“开小灶”的做法也是公正的。因人制宜地促进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是一种爱无差等的实质公正。但是超越限度,置大多数学生于不顾的某些所谓“抓重点”的做法,过分强调重点校、重点班、重点苗子的做法是背离教育公正的。正确的做法是以全体学生的发展为目标,因材施教,点面结合。
4.赏罚分明,实事求是
教师公正要求教师对学生的“赏罚”必须以教育为前提,必须在实施中做到“赏罚”有据,“赏罚”有度,“赏罚”公平。教师在赏罚学生的问题上,要做到“有功虽仇亦赏,有过虽亲必罚”。不管是赏是罚都要经过一定的民主程序,不能个人说了算,必须分清泾渭,不可颠倒,而且要使用同一尺度和标准,不能前后两样,因人而异,这样才称得上“赏罚”公平。无论是赏还是罚,造成形式上和事实上的不公平,会损害学生的自尊心,同时也会损害教师的形象。
5.尊重学生的心理发展水平
学生的生理、心理发展还不成熟,做事情往往意气用事,不考虑后果。事情发生后,学生往往又会从自己的角度出发找有利于自己的理由,为自己辩解。这就需要教师洞察学生的心理特点,以一个成年人的理智去对待他们,不能意气用事。学生们都相信公正,追求公正,希望得到平等的对待。因此,教师应以一个成年人的成熟心态理智对待学生的行为,摆正师生之间的关系,这是处理任何公正问题的前提。“教育无小事”应作为我们工作中的一贯原则。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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