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率而言,萨姆·门德斯的新片《革命之路》并不是一部令人惊艳的作品,比起十年前的《美国丽人》来,它的沉闷与拖沓甚至让人生厌。然而,正是这个如生活般琐碎,絮叨,有点神经质而又歇斯底里的电影,严肃地探讨了生活的幸福何在,生活如何继续的问题。
“生活在别处”,这可能是爱浪漫的法国人悟到的人生真谛,但它却如鸦片一般麻痹和折磨着所有渴望梦想的现代人。也许,人是一种永远向往“在别处”的动物。“别处”是一种感觉,一种永无停息的追寻,它像飞翔的梦想一样世代不死。为此,我们从城市来到乡村,从现代返回古代,我们用脚流浪,同时也让心飞翔。我们需要的,其实不过是一种在异地他乡的陌生感,这种弥足珍贵的感情恰是支撑生活继续的动力。然而,现实的残酷恰恰在于,“别处”永远只是一个迷人的幻象,是一块无法抵达的“飞地”。如果说《美国丽人》彻底剥落了美国中产阶级家庭温情脉脉的面纱,暴露出文化中的阴郁、残酷和绝望,那么电影《革命之路》更是为我们展示了这一阶层的颓败面相和残破梦想,以及永远无法抵达“别处”的苍凉感。
上世纪50年代的美国,二战的硝烟已经散去,经济开始复苏,人们的生活和思想都面临着新的变化,对自由精神的渴求愈发强烈。在康涅狄格州一处名为“革命山庄”的住宅区里,生活着一对年轻的中产阶级夫妇。丈夫弗兰克是商业精英,在公司身居要职;妻子爱普丽美丽贤惠,是标准的家庭主妇。再加上两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他们的美满生活被大多数人所羡慕。然而光鲜的外表却遮掩不住他们空虚的生活,他们的内心暗藏着更大的渴望。都市的现代化发展和郊区的田园诗意,并不能满足他们不断渴求的欲念。相反,日复一日的繁重工作早已消磨了弗兰克的生活激情,而沉闷无聊的主妇生活也让爱普丽无比厌倦。他们在百无聊赖中挥霍人生,抽烟、酗酒,婚外滥情,在焦虑与欲求的双重折磨中无休止地漫骂和争吵,莫名的疯狂与焦躁,直到感情破碎的边缘……
为了救赎濒临瓦解的家庭和婚姻,他们决定去寻找另一种可能的未来,过上梦想中充满艺术气息的生活。带着感情重燃的希望和对新生活的渴求,两人决定搬去法国巴黎,这个一直以来梦寐以求的浪漫之都。可是爱普丽的意外怀孕,以及由此而来的争吵和嫉妒,最终毁灭了他们的梦想。在现实面前,他们终究无力回天。这个平淡无奇的故事恰如他们的生活一样毫无波澜,缓慢而冗长。但影片却在这种沉闷的叙述中,捕捉到了人类精神的细微褶皱和生活中无法克服的困境。
这部电影是根据美国作家理查德·耶茨1961年出版的同名小说改编。该小说的出版在当年曾引起如潮的好评,作为约瑟夫·梅勒的《第二十二条军规》的强劲对手,这部小说曾获得该年度美国国家图书奖提名,在作家、知识分子和学生中间深受追捧。更是被评论家称赞为“我们这一代人的《了不起的盖茨比》”。2005年,《革命之路》被《时代》杂志称为20世纪最伟大的小说之一。小说记录了1955年康涅狄格郊区的绝望,痛苦的幽默和痛苦的严肃。当这里的人遵循一种日常生活的规则时,弗兰克和爱普丽却认为他们是不同的,是的,他们聪明,充满活力,或许有所作为。然后他们结婚,生活给予他们的奖赏,却是日常琐事。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种不足为奇的困境,然而耶茨却赋予它不同寻常的力量。”导演萨姆·门德斯的改编,使得这部小说所提出的问题以具象的形式表现出来,更具直逼人心的力量。如果说从《美国丽人》到《革命之路》,门德斯所关注的是一种中产阶级文化的颓败命运,那么我们不禁要思考,究竟是什么造成了这种结果?对此,我们不得不追溯现代性以来的历史。
美国理论家马歇尔·伯曼曾对现代主义有一个经典的定义,“现代的男男女女试图成为现代化的客体与主体,试图掌握现代世界并把它改造为自己的家的一切尝试。”他还一针见血地指出了这种尝试所内在包含的悲剧性,“假如我们把现代主义看作是一种斗争,一种把一个不断变化着的世界改造为自己的家的斗争,那么我们就会认识到,任何一种现代主义的模式都不可能是最终的不可变更的。我们最有创造性的建设和成就都迟早会转化成一些监狱和石墓——只要生活还在继续,我们或我们的子女就不得不逃避或加以改变的监狱和石墓。”而最为可悲的是,“他们全都被一种变化的意愿——改变他们自身和他们所处世界的意愿——和一种对迷失方向与分崩离析的恐惧,对生活崩溃的恐惧所驱动。”一言以蔽之,现代性的内涵就是在废墟上建造一座辉煌的城堡,与此同时,在人们的内心留下新的废墟,这就是现代性的困境。
现代人在对自然的改造中赢得了物质的丰裕和满足,然而他们心中田园诗般美好的情怀却永远失落了。正如马克思所说的,“一切坚固的东西都烟消云散了”,这是现代主义的“馈赠”,谁也无法逃脱。现代以来的觉醒主体永远追寻着个人欲望的满足,然而欲望却是永无止境的,它永远要求对一种稳定、坚固的生活结构予以冲击、解构,探寻新的可能和空间,永远渴求新鲜和刺激。《革命之路》中的爱普丽渴望在塞纳河畔观落日,艾菲尔塔下赏霓虹,而不是日复一日的小镇生活,照料孩子,打点房间,洗衣做饭。而弗兰克也不愿像他父亲那样20年不变的在一个小地方终老,一眼看到整个未来的生活让他无法忍受。尽管他有着出色的业绩和优厚的薪水,每天10个小时的毫无乐趣的“异化”劳动,但得工作对于他来说却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对于中产阶级家庭来说,困扰他们的并不是贫穷和物质匮乏,而是毫无意义的生活,一眼望不到头的无趣。影片中另一对中产阶级夫妇,坎贝尔夫妇也与他们有着同样的困惑。甚至是那位曾经的数学家,精神病患者约翰也似乎是这种生活的受害者,无法忍受的生活使他崩溃,陷入疯癫。然而,这里颇有以为的细节就是,当约翰与威勒夫妇初次见面时,这位毫无理性的“疯子”却惊人地洞见了他们心灵空虚的事实,让影片的主人公惊恐万分。在此,有理由将约翰视为弗兰克和爱普丽的心灵“镜像”,正如影片中约翰触怒弗兰克那一段所揭示的,一个空虚之人在被别人洞见了自己的空虚时,就变成了一个疯癫之人。
最后回到影片的片名,“革命之路”无疑是一个颇有意味的象征。本以为有着悲壮表达的能指之物所指向的是一种超验的理想和激情,却没有想到,它恰恰是一种反讽的语词,“革命之路”(revolutionary road)只是一条路或房屋的名字而已,它的实在性使它永远无法抵达任何超越的地点,“别处”的“革命”生活永远遥不可及。这使得我们又回到《革命之路》小说的作者理查德?耶茨那里,如他所说的,“二战的胜利给战后的美国带来一种乐观主义的情绪,然而,回到生活的安逸或者歌舞升平的景象,不知不觉隐蔽了美国梦的进取精神,那些不甘寂寞的人除了少数几个在与环境的对抗中获得个人价值的实现,其他人则在庸庸碌碌的生活中丧失其朝气。”他对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充满艳羡,在他看来,那时候的美国人富于开拓,有正义感,居安思危,“1950年代,一代人渴求在这个国家的郊区生活,不顾一切,不计成本在这里求索舒适和安全感。很多美国人被这种想法困扰,认为它是一种对美国最勇敢的革命精神的背叛,我试图把这种精神在爱普丽身上具体化,小说的书名,提醒我们1776年的革命之路在1950年代的美国已告终结。”因此,“革命之路”与其说是为“别样的生活”唱一曲赞歌,不如说是“革命终结”的“挽歌”,一部文化颓败的寓言。
沿着电影的结尾,我们可以隐隐绰绰地嗅到一些20世纪60年代的文化气息。当百无聊赖的中产阶级们的焦虑与空虚成为时代的普遍潮流时,一种文化的骚动便会如期而至。红色的60年代中,学生们充当了革命运动的主力军,他们与中产阶级一道走上街垒。“生活在别处”成为了他们的口号。这句振聋发聩的口号是诗人兰波终其一生所实践的信条,到了1968年,它被巴黎的学生刷到了大学围墙上,成为了更多人的慰藉之源。正如莫里斯·迪克斯坦在《伊甸园之门》中所揭示的,1960年代,革命、毒品、性解放和摇滚乐大行其道。金斯伯格和凯鲁亚克们在旧金山集会,他们的《嚎叫》和《在路上》让正直的人们目瞪口呆;生活的变革出现契机,让年轻的一代欣喜若狂,自以为找到了全新的生活;巴黎、伦敦的大学生们占领校园、挥舞着红旗和《毛泽东语录》,冲上街头,与警察对峙;黑人领袖马丁·路德·金率领百万同胞浩浩荡荡向华盛顿游行,要求民权;数十万美国士兵则匍匐在炮火纷飞的越南丛林里,倾听着猫王的歌曲,等待着《现代启示录》一样的命运,这就是1960年代人们寻找另外一种生活的冒险,这也是《革命之路》没有讲完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