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就业的政府责任

2009-12-29 00:00:00李广文
人民论坛 2009年11期


  近年来,津南区依托示范小城镇和市重点工程建设,按照“农村平房一比一还迁镇区楼房、被征地农民全员参加社会保险、每位村民享受15平方米经营用房”的政策原则,结合各镇的实际,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土地整合工作,那如何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转产就业问题成为区政府的头等大事。
  最近几年,我区在建的重点项目不断增多,这将会进一步拉动就业需求增长。星耀五洲项目建成后,可新增岗位1万个。经了解,现有居住区每1万平方米需要社区管理人员3~5名;7个示范镇全部建成后,新增住宅1077万平方米,至少增加3200个社区管理岗位。目前,全区需要安置人员2.2万人,按照人口自然增长率8‰计算,平均每年新增需要安置人员176人。因此,就业岗位的增加远远高于需要安置人员的增长。
  虽然我区就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预期新增的就业岗位能够满足就业需求,但是,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充分就业的难度依然较大。做好就业工作,扩大社会就业,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转产就业问题,政府责无旁贷。
  完善组织机构,做实就业信息调查工作。按照“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的要求,加强各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建设,落实人员编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着力解决编制不落实、人员不在岗、工作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加快村(居)劳动保障服务站建设,按照500—1000人配备1名劳动保障协管员的标准,全区165个村和28个社区至少各配备1名劳动保障协管员,着重解决人员素质低、工资待遇低的问题。二是准确掌握群众就业需求。充分发挥村居劳动保障服务站和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作用,准确掌握全区农村劳动力结构、富余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的总量、转移就业意向等基础情况,按照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两个大类,将姓名、性别、年龄、教育程度、就业方向等基本信息输入微机,建立就业信息库。着手建立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向有就业愿望并办理求职登记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发放《劳动者就失业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实现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准确掌握企业用工需求。着手组建区、镇两级招工信息采集队伍,开发区管委会、各镇工业园区管委会要配备1名兼职招工信息采集员,加强与企业的联系,采取“一企一卡”的方法,了解现有企业扩编招工信息;跟踪在建项目,了解招工计划、招工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情况,建立新建企业招工合帐。商委、民营办等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招工信息采集工作,及时向区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反馈招工信息,为实现求职用工对接奠定基础。
  健全政府促进就业的协调机制,强化就业服务。一是搭建“两级平台”,强化就业服务。充分发挥区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作用,及时发布招商信息,定期组织招聘会,做好政策咨询、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工作,成为企业招工与群众求职的对接平台。二是组建“两条战线”,明确责任分工。一条战线是,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民政局、区级园区、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重点解决城镇下岗职工、复员转退军人、待业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另一条战线是,各镇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各镇园区、工委和三产办、农村就业信息采集员,重点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和被征地农民转产就业问题。三是发挥主管部门的协调作用。由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两条战线”和“两级平台”的工作,在就业信息采集、招工信息发布、就业动态统计、招聘活动组织等方面发挥指导、协调作用。坚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广泛听取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和建议,加强调查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