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生活记忆之60年代

2009-12-28 05:14
读书文摘 2009年12期
关键词:毛主席雷锋

陈 煜

60年代,是英雄人物辈出的年代,他们作为榜样的力量,一言一行都被灌输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但60年代,中国人民经历了生活的苦难———饥饿,生活必需品的极度匮乏,“三分天灾,七分人祸”,当“左”倾错误占据上风,当日常生活异化为政治生活,“文化大革命”终于爆发,整个民族都为此付出了代价。

(一)“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60年代物质生活极为匮乏,体现在衣着上:“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

家里小孩子多的,没有那么多新衣服,“新老大,旧老二,缝缝补补给老三。”那时穿补丁的衣服,随处可见,即使穿得不能再穿的衣服,也被用来拆了当补丁、纳鞋底。

艰苦自有艰苦的办法。上海服装鞋帽公司寿吉生,介绍拆洗缝补整旧如新。

大改小、旧翻新,比如退色的卡其衣裤、棉袄,翻一个面,又是一件很好的衣服;衬衫领子、袖口破了,换一条新领子,补一补袖口,又可穿一个时期;裤脚破了改短裤,长袖破了改短袖;裤脚嫌短,可以加长;裤后磨破可以补丁翻新,也可以改制成裙子、拉链衫或者两用衫。

在很多人家的箱底里,都积压了一些式样古老的衣服,这也可以拿出来加以利用。一件男式呢绒长衫可改一套中山装,也可以改制一件长大衣、二件两用衫、二条男式西裤或者一件派克大衣等59种服装。一件绸的或者夏布长衫,可改男女西裤各一条。一件老式马褂,可改一条男式裤子。一件中式裤子,可改成一件香港衫,旗袍裙或男女西裤。一件旗袍可改拉链衫、裙子、男女西裤、小孩连衫裙等几十种服装。一件小腰身短大衣,也可改成一件两用衫,等等。(1960年8月10日上海《青年报》)

1960年党中央决定:减少民用棉布供应。布票按人头发放,凡是在京有正式户口的(吃商品粮的)每人全年4尺5寸,实际够打补丁用。当时的拆洗缝补业总有做不完的活儿———您送去无论多么破旧不堪的衣物都能补好、做上。打一块补丁,除了收钱,还要按尺寸大小收取布票。

1964年后,情况稍缓,发放布票略增。除布票外,还发行过:棉花票、绒衣票、汗衫票、背心票、裤衩票、胶鞋票、棉鞋票……有一时期,买缝衣线也收布票,一寸布票可买一小团。生了小孩的妇女,发给“油布票”一张,凭票可买到三尺油布。

1969年3月4日,中央就1969年城乡居民棉布分配问题发出通知,规定按人口平均的棉布基本定量为16尺1寸,比上年增加7尺1寸;各省、市、自治区的调剂用布,规定平均每人1尺,比上年增加5寸。买蚊帐布减收布票。这一年,全国居民每人平均棉布消费量达到21尺6寸,比上年增加6尺。(《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大事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4年10月第一版)

五六十年代,衣料多用平阳布、劳动布、斜纹、咔叽、灯芯绒、府绸。

只有过年,才会有新衣裳。

一开始,是大人拿布票去商店剪布,然后送到裁缝店里让师傅去做。在商店的某个角落,有一个木头做成的高高的台子,是那时的“收银处”,高台上面有许许多多的线,这些线连接到商店店堂里的各个柜台,顾客买了东西后,售货员就把票证、钞票什么的一起夹在挂在线上的铁夹子里,铁夹子就“嗖”的一下滑到“收银处”去,等那边结算好了,再“嗖”的一下子滑回来,整个交易过程就是这样。过年前,乡下的人进镇置办年货,那些铁家伙更是“嗖嗖”地在头顶飞来飞去,场面异常壮观。

做好或买回家的新衣裳,一般是在大年三十晚上拿出来,挂在床顶的木架子上。小孩子常常躺在暖暖的被窝里,无限遐想地看着它,有时候还坐起来就近地细细地瞧,忘了外面是冰天雪地,寒气逼人,心里就想着明天一早能穿上它走亲串户,几乎是一夜无眠,舍不得睡觉,就盼望着天快快地亮起来。第二天,也不再死命地赖床了,赶紧穿上新衣裳,吃上一碗奶奶和妈妈三十晚上做的汤团,跑到外面去和小伙伴玩去,其中一个大的竞争项目就是:比谁的衣裳好看。

60年代,孩子们冬天多穿棉袄棉裤,套制服外罩。无论胖瘦,人人臃肿,看上去身材都差不多。后来出现一种制服式棉袄,将棉袄和罩衣合二为一,但臃肿依旧,且拆洗麻烦。倘为了硬充帅哥而不穿棉衣冻着,则被称为“耍单儿”。

还有一种叫“懒汉鞋”的布鞋,后来又称“片儿鞋”,十分流行。这种鞋廉价、方便,松紧口,提上就走。最流行的,是黑布面、白边、白塑料底的懒汉鞋,俗称“白边儿懒”,以天津产的“天津便”为最好。上了中学,萌发了点招摇心劲的孩子,将这种鞋视为追求对象,一旦穿上了它,其他款式的懒汉鞋就不在眼里了。

冬天都穿条绒面的五眼棉鞋,俗称“北京棉”,区别在于鞋底。和“懒汉鞋”一样,白塑料底最流行,下雪时孩子走路爱打“出溜滑”,这种鞋脚感特滑溜。

口罩是当年的重要装饰。其实也不正经戴,而是把口罩塞进上数第二和第三个扣子之间的上衣里面,带子留在外面。这是一种不容忽略的时尚标志。其功能近似今天男人的领带或女人的首饰。孩子都难免毛糙,丢三落四,经常是人已经走在上学的路上了,忽然发现没戴口罩,那是一定要回家去取的,否则,这身衣裳再时髦,也差着行市。口罩带子竟成为一种最时髦的点缀,反衬出孩子穿着上的单调和苍白。

60年代中期以后,人们已改罩一种前翻一字领、小西服领、上肩、五个扣的布上衣了。这种衣服曾被称为“迎宾服”,大约是因为它可以用作接待外宾等重要场合,与当年男人的布面中山服相比只有领式和口袋儿上的变化。这种所谓的“迎宾服”,不罩棉袄时也可作春秋两季的外衣,在60年代中期至70年代中期的十余年中非常普遍,后来已显得土气,但在中老年妇女(特别是部分普教女教师、女干部)中一直延续到90年代中后期。

(二)全民穿军用服装时代

整个60年代,大体是军用服装在领导时尚的潮流,当年一度流行的顺口溜中,有一句为“狂不狂,看米黄”,指的也是军装。

军帽、“国防绿”上衣或一身“国防绿”、“片鞋儿”,背“军挎”(一种军用书包),把车座拔到顶的 “二六燕把”链套转铃八成新的自行车,手挂钢丝锁,这副打扮,今天叫“酷”、“潮”,用那个年代的词来形容,叫“份”或“狂”。

现在的影视作品,涉及那个年代的孩子时,人人一身军装。其实“文革”前期,孩子的穿戴并非独以军上衣能领风骚。院子里的半大孩子结伙骑车出行时,部队大院是一身绿,地方大院是一身蓝。倘是两类院子相邻或相对,这种对比尤其分明。孰优孰劣,没有公认的判断。后来,从军成为时髦的就业方式,不独军队子弟,地方大院孩子参军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军装这才跟着走红,成为一种社会化的“学生装”。

当“文化大革命”战鼓擂响的时候,人们认为解放军战士是经过严格的政治审查的,解放军服饰形象成了最革命、最纯洁、最可信任的象征,可以想见当年军服的感染力是惊人的。

先是军人子弟翻出父辈的军服,一身绿军装加褐色皮腰带,显得格外神气。在他们的倡导下,全国各大专院校乃至所有的中等学校陆续成立了红卫兵组织,小学也不甘示弱,纷纷成立了红小兵组织,工人、农民开始成立“赤卫队”,一时“全民皆兵”。

这种人人穿军装的时代,随着“四人帮”垮台及改革开放的到来才逐渐淡化。(参考华梅:《中国服装史》,中国纺织出版社2007年11月出版。)

1964年5月2日,《天津晚报》发表了署名“董春燕”的群众来信《我烫“新式”发型为何被人议论》,信中写道:

我是一个青年女工,平时喜欢打扮打扮,烫个“新式”发型,或做一件时装,可是有些人背后对我冷言冷语,说什么怪模怪样,看着不顺眼,等等。我认为发型的多样性,是人民生活提高的具体表现。我想,爱美之心人人都有,特别是我们年轻人,总不能都梳辫子或剪短发吧。

同日的《天津晚报》发表了另一篇天津钢厂共青团干部马金安的来信《我们要什么样的美?》,他说:

“我们厂有的青年,留着油光光的‘燕尾式大背头,也有的青年人留着小黑胡,穿着打扮怪模怪样的。……上述情况虽然是少数的,但应该引起我们的注意。”

“文化大革命”开始,稍微时髦的发型就被指责为“封资修”、“腐朽”生活方式的表现,走在大街上,会被红卫兵强行剃头剪发,稍有不服,就会被剃成“阴阳头”游街示众。红卫兵,男生大多剃成一寸长的短发平头(简称“寸头”),显得勇猛威武。女生大多短发或小辫,显得“英姿飒爽”。

女红卫兵的“红卫兵头”,一般是将辫子剪短至颈部,用织毛巾的竹针在头顶把头发从中间向两边分开,划线分出刘海,再用尺子划一道整整齐齐的横线,剪刀沿横线剪过,刘海便齐刷刷挂在脑门儿。接下来将一分为二的头发,一遍遍分别梳至头顶,最后用橡皮筋将头发紧紧箍成两把坚挺的刷子,再把两根“刷子”辫底部剪齐。

这种“刷子”发型的流行,源于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第一次接见红卫兵时给他佩戴红卫兵袖章的北师大女附中的宋彬彬。毛泽东对她说,不要文质彬彬嘛,要武嘛。她随即改名为宋要武。她的“刷子”发型被称为“红卫兵头”,也流行全国了。

(三)时代英雄———

焦裕禄、雷锋、草原英雄小姐妹

60年代英雄人物最多,雷锋、焦裕禄、王杰、欧阳海,南京路上好八连,以及草原英雄小姐妹。

这些英雄,都打上那个时代的烙印:革命觉悟,艰苦朴素,集体主义,当然,还有爱学《毛泽东选集》。

1962年12月,焦裕禄被调到兰考县,先后任县委第二书记、书记。

在带领兰考县人民封沙、治水、改地的斗争中,焦裕禄身先士卒,以身作则;风沙最大的时候,他带头去查风口,探流沙;大雨瓢泼的时候,他带头趟着齐腰深的洪水察看洪水流势;风雪铺天盖地的时候,他率领干部访贫问苦,登门为群众送救济粮款。他经常钻进农民的草庵、牛棚,同普通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

1964年5月14日,焦裕禄被肝癌夺去了生命,年仅42岁。他临终前对组织上唯一的要求,就是“把我运回兰考,埋在沙堆上,活着我没有治好沙丘,死了也要看着你们把沙丘治好”。

1966年2月7日清晨,很多中国人都在广播里听到了一则长篇人物通讯,这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第一次打破常规,占用新闻节目的时间,用1小时20分钟,播出的一篇17000多字的人物通讯《县委书记的榜样———焦裕禄》。在两三天的时间里,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知道了河南、兰考,都知道了焦裕禄的名字,接着人们也慢慢地知道了这篇文章的作者———穆青、冯健和周原。

1964年2月9日早晨,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草原上飘着雪花,11岁的龙梅和9岁的玉荣代父出门放牧。快到中午,天气突变。西北风卷起大雪漫天狂舞。羊群顺着风拼命逃窜,姐妹俩拦堵不住,只好跟着羊群奔跑,越跑越远。因极度疲乏,姐妹俩在冰天雪地里睡着了。深夜,龙梅冻醒一看,羊群、妹妹都不见了。她爬起来,一路走一路喊,走了两三里,才找到玉荣和羊群。姐妹俩护着羊群,同风雪搏斗了一天一夜,已走出了70多里。

第二天拂晓,她们离白云鄂博车站不远了。这时玉荣丢了一只毡靴,光着左脚。姐姐便要脱下自己的毡靴给她穿上,这个情节,后被编成芭蕾舞剧《草原英雄小姐妹》,成为70年代难得的感人画面。

在白云鄂博火车站,出来迎接客车的扳道员王福臣,看见了龙梅,连忙把她带进扳道房,用雪替她搓揉两只冻僵的手。龙梅渐渐暖和一些,断断续续吐出几个字来:“我的妹妹,在石坡下,已经没靴子了……”

经过一场抢救,两人终于醒了。龙梅立即问矿区党委书记:“我的羊还在不在?”书记回答说:“羊没事,你放心吧!”龙梅和玉荣的事迹,很快传遍了草原,传遍了全中国。

在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上,从未有过任何一个形象像雷锋那样,以其强大的人格和瑰丽的人生持久地温暖着人心。

1963年3月5日,《人民日报》发表了毛泽东的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从此全国开展了学习雷锋的活动。

雷锋是人民解放军沈阳部队工程兵某部班长。1939年12月出生于湖南省望城县(今长沙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自幼成为孤儿。1957年加入共青团。1960年参军,同年11月入党,不久任班长。1962年8月15日,雷锋不幸因公牺牲。

雷锋最打动人的记忆有这么几方面:

一是他的出身特别苦,许多人印象深刻的,是他劳动时被地主婆砍了几刀。

二是他的艰苦朴素,穿的衣服和裤子补了又补。

三是他的乐于助人,经常把省下的钱寄给需要的人。

四是他的“钉子精神”,当时说是“革命的螺丝钉”,60年代的雷锋首先是作为一个军人形象出现的,“服从命令是军人的天职”,他的“钉子精神”无疑带有超常的军事主义色彩。

五是他的《雷锋日记》。他的日记是否被润色过,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日记,曾激扬了整整两代人养成记日记的习惯,甚至影响了一代人的文学修辞。

他日记中的“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曾经激励了不少人。

雷锋的话题,没有停息过。

30多年后,电影《离开雷锋的日子》第一次全面披露了雷锋牺牲的经过:一个英雄死于一场事故。雷锋死得太平常了,不如我们所常常设想的英雄的牺牲那样壮丽。

随着真相的披露,人们还知道:事实上,雷锋并非一个禁欲主义者。他的遗物居然也有当时的奢侈品———手表;一件保养得很好的皮夹克,这说明雷锋的节俭有一部分用在个人的喜好上。这种喜好明显带有青年人追求新潮的特点。后来还有消息披露,他甚至还有一次未来得及完成的爱情。

歌曲《学习雷锋好榜样》,许多人都唱过: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

(四)革命的生活色彩

60年代的爱情和婚姻,还被赋予了许多革命的色彩。

1964年9月19日上海《青年报》,报道了上海光学仪器厂青年叶佩君的婚礼,是在宿舍俱乐部里举行的。屋子正中高挂着一幅毛主席的像,墙上还挂着同志们送的对联,上面写着:“创业成家,三十而立……”新婚夫妇这天晚上同往常一样穿着相互的衣服,胸口戴一朵大红花。婚礼开始,新婚夫妇先恭恭敬敬对毛主席像鞠躬行礼;接着,厂团委书记和同志们作热烈祝贺。祝贺的同志们还纷纷以节目助兴,有的唱歌,有的说相声。最后,在新郎新娘合唱《社会主义好》的歌声中,婚礼结束。

那时城里的人们结婚大都在晚上进行,因为白天得用来干革命工作。基本程序是:新郎、新娘共唱《东方红》或《大海航行靠舵手》;学两段毛主席的“最高指示”;向毛主席像三鞠躬;向家长三鞠躬;新郎、新娘互相鞠躬,也是三次;向来宾敬礼;分发喜糖(当时的硬水果糖是0.96元一斤);婚宴基本上是没有的,大多是请帮忙的人吃碗面条,面条里须放鸡蛋两个。

在农村,情况稍有不同。

唱《东方红》、学语录、向主席像三鞠躬这些程序基本上相同,不同的是,农村是讲究“做席”的。那时候的“席”很简单,买点猪头、猪下水,用圆白菜炖,熬白菜、萝卜时加些肥肉和肉皮,这两样菜往桌上一端,再打上2斤散装白酒,就算是一“席”了,这样的“席”在那时被称作“半荤素酒席”。

在农村还讲究“随份子”,最少两毛,最多2元。出到5毛,全家就可以一起吃一顿荤素席。

除了随份子,还有送贺礼的。贺礼主要是三大件:脸盆、暖瓶、毛巾或被面。当然,除了这三大件,在很多地方,尤其在城市里,人们的贺礼还有毛主席像章和石膏像。石膏像是毛主席去安源的那种。

未婚夫妻的定情物也带有浓烈的革命色彩:双方互送毛主席像章和《毛主席语录》(俗称“红宝书”)。

除此之外,如果条件允许,女方会买一两斤毛线,织成毛衣送给男方。而男方送给女方则大多是素色手绢和笔记本。笔记本的扉页上总要写一些“乘风破浪”、“共同进步”之类的革命性言语。

到了“文化大革命”,婚姻中男欢女爱的感情成分完全被阶级斗争所淹没。“亲不亲,线上分”———阶级不合,观点、路线有异,夫妻便会反目,便会互相斗争,互相揭发,一个小家庭,也要严格地划清界线。“文革”时期“情爱”是禁区,却不妨碍男婚女嫁。只是,那个时候人们谈婚论嫁时,首要的标准是看出身,看成分。工人和贫下中农成分是硬杠杠,共产党员是最佳配偶。地、富、反、坏、右分子或他们的子女,即使男子高大英俊,姑娘貌美如花,也常常俊男娶丑妇,靓女嫁恶夫。虽说不合理,但却是那时的“时尚”。

60年代、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有一个时期无论办什么事,都要先念一句语录。

有一位老太太去买菜,售货员说:“‘为人民服务,你买什么?”老太太说:“‘愚公移山,我买萝卜。”说着她就在大筐里挑起萝卜来。售货员见她挑来拣去,很不耐烦,就在一边说:“‘要斗私批修!”老太太头也不抬,继续挑着,口里念叨着:“‘万万不可粗心大意!”

那时,背“红宝书”中的毛主席语录,不仅是赶时髦,而且也是生活需要。理发买菜,辩论吵架,都用得上,谁背得熟、背得多,理就在谁这边。

有人掂起一根黄瓜,问售货员:“‘斗私批修,多少钱一斤?”

对方答:“‘毛主席万岁!一毛五。”

有人买扒鸡,先交了钱,售货员把鸡递出来,同时说一句:“翻身不忘共产党!”

顾客一心垂涎扒鸡,没言语,只顾伸手接鸡,不想售货员把鸡果断收回,又厉声重复一遍。顾客恍然大悟,急中生智说:“吃鸡不忘毛主席!”才得到扒鸡。

一位老太太买豆腐乳,售货员不接钱,而是说:“要斗私……”

老太太说:“闺女,我不要豆腐丝,要豆腐乳。”

售货员瞪眼嚷到:“要斗私……”

旁边一人看不过,帮老太太应答一句:“……批修!”

售货员这才卖货。

《毛主席语录》是毛泽东著作中名言警句的选编本,因为最流行的版本用红色封面包装,又是红色领袖的经典言论,所以“文革”中被普遍称为“红宝书”。经历过“文革”的人无不知晓“红宝书”。那时,人们饭可以不吃,觉可以不睡,但“红宝书”不可不带,连结婚送礼也必定少不了一本“红宝书”。

仅“文革”几年之内,国内外就出版了用50多种文字印成的500多种版本,总印数为50余亿册。在当时,全世界30多亿人口,男女老幼人均1.5册有余,被国际上公认为“20世纪世界上最流行的书”,“世界上读者最多的书”。“红宝书”里面的许多警句并未过时,如“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放下包袱,开动机器”,等等,这些警句已经影响了中国几代人的成长发展和思想变迁。

当年曾创世界出版纪录的“红宝书”如今已所剩无几,存世量极其稀少。正因为如此,“红宝书”已成了许多收藏家们极力寻找的“文物”,其在文物市场上的价格不断攀升。21世纪初,一本1964年出版的《毛主席语录》在著名的苏富比拍卖行拍卖时,居然卖出了折合人民币12余万元的高价。(《〈毛主席语录〉红遍全国的背后》,2009年3月26日《天天新报》)

当时一个社员叫王增福,一天半夜家中失火,惊醒时被烈火浓烟包围。危急关头,他没有抢救家产,只拿起红宝书冲了出去。他们称赞他保护红宝书的事迹,他说:“毛主席的宝书,是我们贫下中农的命根子,房子可烧,毛主席的宝书万万不能丢。”

(五)“早请示,晚汇报”

“早请示,晚汇报”,是那时一个重要的形式,就是早晨一起来,向毛主席请示当天的工作;晚上向毛主席汇报一天的活动。当然不是直接到中南海向毛主席请示汇报,而是对着毛主席画像或雕像,或对着“红宝书”。

比如开饭时,孩子们饿狼般围拢过来,家长内心酸楚,但嘴上还得说:“现在学一段毛主席语录。”

孩子们咽下口水,齐声念道:“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节约粮食问题,一定要抓紧,忙时吃干,闲时吃稀,并加以红薯、土豆、杂粮……”“要节约闹革命。”

1967年1月4日《人民日报》报道:

广东恩平县社员罗仙,违反了生产队公约,把自己的鸡放出来,吃了队里的谷。社员把这一情况告诉了罗仙的丈夫郑栋。

当天吃晚饭的时候,郑栋对家里人说,咱们先学一段毛主席语录,再吃饭。然后叫他的一个儿子领读。儿子读一句,大家跟一句:

“白求恩同志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表现在他对工作的极端地负责任,对同志对人民的极端地热忱……”

罗仙虚心地接受了批评。

郑栋见妻子认识了错误,高兴地说:“今晚我们结合实际学习毛主席语录,学得好、用得好。现在咱们开始吃饭吧!”

60年代的中国,能算得上舞蹈的,就只有忠字舞了。

忠字舞,是“文化大革命”时一种狂热地表示对毛泽东忠心、忠诚的一种集体舞蹈,流行时间约在1966-1968年间。中共“九大”以后,特别是林彪事件后,渐趋衰微。

较为典型的是以《大海航行靠舵手》《敬爱的毛主席》《在北京的金山上》《满怀豪情迎九大》、毛泽东语录歌等歌曲为伴唱、伴奏。

忠字舞舞蹈动作粗放、简单、夸张,大多采取象形表意、图解化的表现手法。主要动作设计有:双手高举表示对红太阳的信仰;斜出弓步表示永远追随伟大导师毛主席;手指怒指地面表示彻底砸烂资产阶级;紧握双拳表示要将革命进行到底……跳舞时手里通常以《毛主席语录》(红宝书)或红绸巾作为道具。

忠字舞的动作近似于广播体操,但又非常单调、机械。舞蹈者全身心充溢着朝圣的庄严感,情绪激荡。但舞蹈动作粗糙、僵硬、稚拙,缺乏美感。跳舞者不分男女老少,不分白天黑夜,在车间、操场、码头、街头、田间……每天早晨,随处可见跳“忠字舞”的人群。

忠字舞因此也成了一个时代的象征。

例如:

“敬爱的毛主席……我们有多少知心的话儿要对您讲”,舞者双手按着自己胸部;

“我们有多少热情的歌儿要对您唱”,舞者两手放到腮帮,仰头望,手指呈放射状地一闪一闪;

“千万颗红心”,两手的拇指和食指合并,画成一个心的形状比在胸前;

“要献给您”,舞者单腿的脚尖跳跃着,另一条腿不断后踢,双手把那一个心形向右上方一下一下地送上去。

游行时的忠字舞方阵动辄成百上千人,前后相连可达上万人、队伍逶迤数里,同时载歌载舞前进,有时竟持续十多里路、好几个小时。跳一会儿,步行休息一会儿,交替行进。其场面、规模之庞大,气势之磅礴,狂热亢奋,史无前例。举行“早请示、晚汇报”仪式和庆祝性的游行时,都要表演这样的舞蹈,有点类似80年代、90年代的中老年健身舞。无需特别舞蹈基本功和专门训练,易学易会。

1966年8月18日,毛泽东第一次接见红卫兵之后,红卫兵和学生,响应号召,进行全国性串联。这次大串联,参与人数之多、范围之广,空前绝后。

1966年9月5日,中央正式通知,各地红卫兵串联乘车免费,生活补助由国家开支。也就是说,大串联的交通、吃饭、住宿统统不要钱。有这等好事,于是大、中学生,还有些小学生,本已停课,没有了作业、考试,全身轻松,一门心思加入大串联洪流,“经风雨、见世面”去了。

为此,各地纷纷建立红卫兵接待站,管吃、管住、管交通,一阵大乱,不堪重负,不久只得提倡步行串联,上海就有“二十名小将步行四十六天历程三千里到毛主席身边(北京)”,其实参加步行串联的人数很少。

1966年8月20日起,上海就有红卫兵来沪串联。到9月,就如潮水般地涌入。据不完全统计,开始的50多天,就涌入了近38万人。最多的一天来了1.4万人。如上海交通大学,在册学生4000余人,一度住进串联者7000余人。

北方10月下旬已入冬。有红卫兵在北京串联后,想到哈尔滨,看北国风光。尽管在北京凭证件借到军大衣,火车到达哈尔滨,下车没出站,又回到车上。实在太冷,集体向南方迁移。

在这些红卫兵大串联人群中,一般可分为如下几种类型:一、天真革命型。二、接受教育型。三、煽风点火型。四、到此一游型。

比如接受教育型,都是沿着中国革命前辈的足迹,重走长征路、到韶山、到瑞金、到井冈山、到延安。

比较多的是到此一游型,即免费旅游型。这些人是串联大军中的大头。一般先到北京接受毛主席接见,游完了故都胜迹,再到清华、北大抄几张大字报,算是完成了串联。但在北京,有首都红卫兵纠察队管着,有时会下驱逐令:“革命的欢迎,不革命的请回”。于是结伴散向各地进行后补串联。北方的串联者向南方,南方的反其道行之。每晚各地红卫兵接待站,吃饱喝足后,自然形成串联信息交流中心:哪里好玩、哪里景点多、哪里吃得惯、哪里人客气……一番商量,权衡利弊,就向下站出发。不少串联者跑遍了大半个中国。天寒地冻中跑回家里,像个流浪汉,一身虱子。他们是大串联的最大受益者。

1967年2月相关部门发出通知强调:全国步行长途串联也停止。

大串联,在历史中留下滑稽而又苦涩的一页。

(六)学工,学农,学军

“文革”中有个词叫“开门办学”,即学生走出校门进行学工、学农、学军劳动。

各校都有校办工厂和农场等“三学”基地,每学期一次,每次二到四周,学校正常的课程体系及教学秩序被搅乱。

当然,对于一些不大想上课的顽童们,可谓是乐事一件,“三学”期间可以不在教室里上课,不受课堂纪律的约束,没有作业,也没有考试,还可以暂别校园“闯荡”社会。因此,每到安排“三学”活动之时,大伙无不欢呼雀跃、兴奋至极。

有的学生,被分到电机厂,学习操作冲床,冲压电机配件和绕线;有的被分到机床厂,学习车、钳、铣、刨、磨。

学农支农,打着背包下生产队,插秧种田,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有的班到园艺场,学习果树嫁接、培育树苗;有的学开手扶拖拉机,犁、耙、耕、种;有的是在学校农场,开畦整地、种菜施肥;还有被安排在学校饲养场喂养生猪。

后来有人觉得,通过学工、学农、学军,促使学生从小就参与更多的社会活动,触及了更多的社会知识和劳动技能,对日后培养团结互助、吃苦耐劳和自理、自立、自信、自强的意志品质,有着积极的影响!但更多的人认为,形式主义,荒废了学业。

1968年12月,毛泽东下达了“知识青年到农村去,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很有必要”的指示,上山下乡运动大规模展开,1968年,当年在校的初中和高中生(1966、1967、1968年三届学生,后来被称为“老三届”),全部前往农村。

知青被欢送踏上远去的列车的时候,是一身军绿色服装,有军帽但无帽徽、领章,胸前一朵鲜红的大花,垂下的绢条上印着“光荣”两个字。

知青们不仅自备军帽、军挎包,还要在“军挎”上郑重地绣上鲜红的“为人民服务”五个大字。军服已经普及,神秘感便转移到军服的真假之上,发展到极端时,马路上常有突然的“抢军帽”事件发生,当然这必是被识货的人看出是真军帽。

“文革”中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总人数达到1600多万人,十分之一的城市人口来到了乡村。这是人类现代历史上罕见的从城市到乡村的人口大迁移。全国城市居民家庭中,几乎没有一家不和知青下乡联系在一起。

上山下乡的目的地很多,包括云南、贵州、湖南、内蒙古,黑龙江等地。政府指定“知识青年”劳动居住的地方,通常是边远地区或经济落后、条件较差的县。这一做法很快就成了既定政策。

在当时,有一部分青年是“满怀热血”地投入到这场运动中,所谓“满怀豪情下农村”,“紧跟统帅毛主席,广阔天地炼忠心”。一些人为表示扎根农村的决心,甚至咬破手指写下血书;有的到天安门广场、烈士纪念碑前宣誓;有的不顾父母劝阻,从家里偷出户口办理迁移手续。

但更多城市青年是被强制离家、迁往农村的。与其在城市的生活相比较,知青们普遍感觉在农村生活很艰苦。

“上山下乡”的知青当中,大部分是到农村“插队落户”,但还有一部分虽然也是务农,过的却是“生产建设兵团”的准军事化生活,他们的状况与“插队知青”有很大不同。

知青在贫困的农村地区,当然无法继续接受正常的知识教育,文化生活也几乎没有,但他们干农活也很卖力,为建设农村、建设边疆出大力、流大汗。

许多知青甚至付出了生命。1970年,广东兵团围海造田,遇到台风袭击,为保护拦海大堤,兵团战士手挽手跳入海中,筑成一道人墙。台风大潮过后,海面上浮起数百具男女知青肿胀的尸体。

昆明知青魏九龄,为抢救其他人的生命,毅然用嘴吸吮蛇毒,不幸中毒身亡。

进入70年代以后,开始允许知识青年以招工、考试、病退、顶职、独生子女、身边无人、工农兵学员等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名义逐步返回城市。

1979年一二月份,上海发生部分知识青年要求返沪回城请愿活动,其中2月5日至6日,发生部分青年在铁路上海站共和新路道口坐轨拦阻火车事件。

1978年10月,全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会议决定停止上山下乡运动并妥善安置知青的回城和就业问题。1979年后,绝大部分知青陆续返回了城市,也有部分人在农村结婚“落户”,永远地留在了农村。

一些曾经参加上山下乡运动的人后来经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作家,如史铁生、叶辛、梁晓声、张承志、张抗抗等,他们都曾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创作了知青文学。然而,更多的知青则永远失去了受教育的机会,他们在90年代的下岗潮中更是首当其冲,经常被工作单位裁减而失业。

(选自《中国生活记忆———建国60年民生往事》/陈煜 编著/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9年8月版)

猜你喜欢
毛主席雷锋
接过雷锋的“枪”
读毛主席词《渔家傲》“不周山”的注
雷锋章在3月闪耀
请叫我雷锋
壮锦献给毛主席
毛主席来到我广西
毛主席啊,我们永远怀念您!
读毛主席《沁园春》感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