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加强公路工程管理,创建优质工程,控制工程造价,在公路工程变更设计时,需完善设计,确保工程质量、技术标准和工程安全,顺利完成任务。文章对公路工程变更设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分析。
关键词:公路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质量
中图分类号:U4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1145(2009)29-0150-02
公路工程具有工期长、规模大、涉及的经济关系和法律关系复杂、受自然条件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大,导致项目的实际情况与项目招投标时的情况相比会发生一些变化,所以发生工程变更是较常见的。公路工程合同文件中技术规范或设计图纸及施工工艺等发生改变,有些改变发生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事先不可预见,需要四方代表(业主、监理、设计代表和承包商)依据工程现场察看情况而决定,同时对变更处理要快且准确,这样有利于工程的顺利完成。
变更设计由施工单位提出,所上报工程变更设计时应据实填报,不得弄虚作假,其变更的范围、理由、依据必须充分,经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业主方代表现场认可,实行“四方会审”制度,共同审查工程变更设计,审查时对每份变更设计都应进行现场复查、核实,保证变更工程的真实性和数量的准确性。未经“四方会审”变更手续不全,超过审批权限的不予认可。
一、工程变更类型与范围
(一)按当事人提出的工程变更分类
通常情况下可按提出工程变更的各方当事人来分类:
1.业主提出变更:业主根据项目的总体要求或为了满足全线某些工程外观的统一性而提出的设计优化或变更。
2.设计方提出变更:设计单位对原设计有新的考虑或为进一步完善设计等提出变更设计。
3.承包商提出的工程变更:承包商在合同段工程施工中发现现场条件与设计条件不相同,不能按设计施工或按原设计施工不能满足要求时,提出相应的变更。
(二)变更的特殊情形
公路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批准后,原则上不得变更,如经现场核对,或者在实施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确有必要变更设计时,可提出变更设计要求。
1.设计有明显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标准及技术规范,需修改完善设计的。
2.设计调查不详或施工中因自然因素(地质、水文、料场、材料等)发生变化与设计不符。
3.设计图纸与实际不相符合。
4.有更好的比较方案,能在提高标准或不降低标准的前提下,减少工程、节省投资、少占耕地、缩短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及工程安全,适应环境保护需要。
5.因路网、城市、农田、水利、工矿等建设需要,对局部工程进行变更。
6.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要求。
二、变更设计的审批权限
下列变更设计需经省交通主管部门同意或由设计文件批准机关批准:
1.公路技术等级、路线起迄点击中间控制点的改变或改变设计任务书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
2.特大桥及大中桥桥位、桥型、跨径、净宽、荷载标准和主要结构的改变和数量增减,立交、隧道位置的改变或数量增减;
3.沿线管理用房、服务区建设规模的改变或数量增减;交通工程、“GBM”工程及收费、通信、监控系统设置原则的改变;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的改变;上跨桥、通道数量的增减;
4.局部路线走向的变化:高速公路、一级公路0.1公里以上(含0.1公里);二级公路0.2公里以上(含0.2公里);三、四级公路1公里以上(含1公里);
5.以上四项外的其他单项工程: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变更增加或减少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二级公路以下(含二级公路)单项工程变更增加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废置工程50万元以上。
三、变更设计的要求
1.变更设计应符合批准的设计任务书及批准的设计文件等规定要求,不降低原设计技术指标及工程质量,原则上不突破概算或预算及投资,不延长施工期限和降低使用效益。
2.变更设计要有充分的技术经济论证依据,避免主观片面,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为前提。
3.当变更设计涉及资金、劳力、材料、机械、设备等重大变更时,应该和有关部门联系,落实相应措施。
4.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未按批准权限批准的变更设计不得擅自开工,否则增加的工程不予计量,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5.重大工程及主要工程的变更方案,须以文件或会议纪要的形式确定,并及时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6.一般性工程的变更,可以用四方代表签认的变更设计现场处理卡确定方案,属放缓边坡、边坡坍塌等涉及征用土地的,应同时附齐占用地亩图表资料,以便办理永久用地手续。现场处理卡原件存工程处备查,施工单位用处理卡复印件作为申报变更设计的依据。
7.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业主(指挥部)等相关部门都应建立工程变更设计台账,指定专人负责,每月底将台帐核对统一,有关人员签字认可。
四、对设计单位的要求
1.设计单位要对设计负责到底,派往工地的设计代表应与项目法人(指挥部)、监理工程师密切配合,主动及时参与解决施工中的设计变更问题。
2.施工图中存在的错误、遗漏或违反技术规范、标准,由原设计单位进行修改、完善,并及时提交修改设计图,以满足施工需要。
3.如因设计单位不按规定时间解决问题,以至影响工程施工或造成损失的,对设计单位处以该项损失费用的5%以内的违约金,违约金直接从设计费中扣除。
五、变更设计的报批
1.变更设计工程如果是紧急或特殊工程,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负责人在现场确认变更方案可行时,现场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现场处理卡》或形成《会议纪要》,经建设单位在场负责人同意后,工程可立即动工;按批准权限由上级单位派人员以现场会的形式审定可行时,经上级单位在场负责人同意后,也可先动工。不论采用何种形式审定,变更设计方案一经确定后,承包人必须及时按照规定编制变更设计资料,逐级上报审批。
2.对非紧急特殊工程,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在现场确定变更方案后,现场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现场处理卡》,承包人及时根据确定的变更方案,编制工程变更设计申报资料,逐级上报审批同意后方可动工。
3.变更设计的审批时限:承包人根据确定的变更设计方案后,及时编制正式的变更设计资料,将装订好的《工程变更设计申报资料》于5天之内上报审批。项目法人(指挥部)在收到《工程变更设计申报表》后30天内应进行批复或转报。但变更设计自确定方案之日起必须在两个月内完成审批手续。
六、违约责任追究与奖励
如果施工单位与监理人员相互串通,以申报签批变更设计为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在申报变更设计资料中,若施工单位冒充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或业主(指挥部)人员签字,除申报变更设计不予认可外,并按申报金额处以等额违约金。化整为零申报的变更设计,不予审批。
鼓励施工、设计、监理、建设管理单位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进行优化完善设计,提出更好的设计方案,并在提高标准或不降低原设计标准的前提下,减少工程量,节约投资,少占耕地,缩短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和环保需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有功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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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梁健妮,供职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东公路管理局,研究方向:公路工程勘测与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