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魏《慧光墓志》考

2009-12-24 10:49赵生泉
文物春秋 2009年5期
关键词:墓志

【关键词】东魏;慧光;墓志;昭玄寺;僧官

【摘要】东魏《慧光墓志》志主慧光即《续高僧传》卷22所载惠(一作慧)光。该志的出土,不仅解决了一代高僧慧光生活的确切年代,也有助于我们深入了解佛陀入洛阳这一关系到中印文化交流的重要事件。此外,慧光署衔“昭玄沙门大统”,说明《隋书·百官志》关于“昭玄寺”及北朝僧官的记载并不完全准确。

慧光是北朝律学大师和北方《地论》师南道系的创立者。作为一代义学大师,他著述丰富,门徒众多,历经魏齐周以迄隋唐而影响不衰,在佛教史上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但其著作大多散佚,目前仅有《华严经义记》卷一的片段因收入《大正藏》卷85而得以保存[1]。在这种情况下,发现有关他的新资料无疑具有非同寻常的意义与价值。近年新出土的《慧光墓志》葬于东魏元象元年(538年)五月,因其内容关系到慧光的生平和北朝佛教史料的若干空白,我遂搜集资料,略做考释如次。

一、墓志录文

该志现存正定墨香阁,系藏家于2002年夏购入,卖者称出于河南安阳北郊。志为青石质,无盖。志面作不很规则的正方形,纵50~50.5厘米,横50厘米,表面列棋盘格,共25行,满行25字,全文575字。除面极平滑外,其他部分整治均不甚精细,如背面錾痕粗糙,厚薄不一,左下角因崩落而仅厚4.5厘米,其余部分最厚可达6厘米。该志出土后已碎成数段,经拼接比勘,原文脱落而可识处以“[ ]”标出,但仍有第9行第15字,第13行第15至17字,第14行第9、17字无法辨识(图一)。其文曰:

魏故昭玄沙门大统[墓]志铭」

法师字慧光,俗姓杨[氏],中山卢奴人也。道性出自天然,悟玄彰于」龀岁。童龄践法,栖心妙境,奉禁持律,犹护明珠;戒行冰洁,若兹水」玉。而每岩栖谷隐,禅诵颐性。栖林漱沼,味道为业,幽衿与妙理双明,」悟玄共冲旨俱远。十二幽宗,靡不苞(包)究;三藏秘义,■(罔)不该揽。内」外敷演,法音满世,凡在轮下,咸成巴首。是使寰中义士望玄风而云」驰,日下缙英寻妙响而影萃。德音随年而弥高,声价与运而俞(愈)美,」德标缙林之中,望盖□儒之上。故能仰简帝心,请为戒师,纲纪」缁徒,动成物轨。清直之操,金石未足□其坚;秉理弗亏,威形(刑)莫能」易其志。是使慧水浊而更清,道纲翳而复显。虽安、肇业盛秦乡,生、」观名播宋域,准德方仁,岂云加也?且延遐算,永兹法猷,而迁变理」恒,终同生灭。春秋七十,寝疾不救,以元象元年岁次戊午三月庚」申朔十四日癸酉,在于邺京大觉[寺]□□□世。灵山丧宝,法宇摧」梁,门徒崩号,痛结罗□,终日悲恋,泣等熙□,[于]是天子哀至德」之长沦,悼灵音之不永,乃遣黄门侍郎贾思同宣旨吊慰,赐赠」斋施。墓夫悉逾恒式,所谓善始令终,存亡佩宠者也。十七日丙子[2],」道俗虔送,迁窆于■(豹)祠之西南。四部望高坟而殒涕,学徒抚幽泉」而长悲。徘徊顾慕,莫之能返。乃相与刊之玄石,永兹泉堂,庶灵音」妙趣,千载而弗朽。其辞曰:」

寥寥玄门,■(实)诞伊彦。高排世网,超升物先。赞幽扣微,无藉不练。体」明三空,神鉴七见。光诠渊猷,敷阐冲则。群盲启悟,迷徒晓或(惑)。元名」其能,焉测其德。化备当世,声周远国。道懋曩哲,德逾时贤。高步紫」阁,谈幽语玄。纲纪缁众,芳响流传。皇衿降眷,朝仕祗虔。业也难」留,迁光掩辉。缁林摧柯,法网■[3]维。玄素同泣,匠徒齐悲。敬刊玄石,」勒铭题徽。」

根据文体及上下文,可以推断出第9行损字应作“比”或“况”。志文称志主字慧光,俗姓杨,中山卢奴(今河北定州)人,幼年出家,佛法精深,曾为东魏孝静帝授戒。元象元年三月十四日卒,享年七十。十七之后即五月二十三日辛巳或二十四日壬午,信徒们将他葬于邺都西门豹祠之西南。因为生前因缘,孝静帝特地派遣黄门侍郎贾思同致奠,一来告慰亡灵,二来示以优宠。按,贾思同字士明,齐郡益都人,太常贾思伯弟,《魏书》卷72、《北史》卷47有传。思同通经学,迁邺后,除黄门侍郎,兼侍中、河南慰劳大使,与志文正合。此外,思同还与国子祭酒韩子熙并为侍讲,授静帝《杜氏春秋》。以此身份临丧,足见慧光生前名望之高,地位之重。

志中“童龄践法”一句,若断为事实,慧光出家时应当是七岁。然而,古人运用“童龄”、“弱冠”、“而立”等年龄代称的时候,往往只是泛指,而非精确的数字。所以,还是将其理解作“幼年出家”为妥。

二、慧光其人

宋元藏本唐释道宣《续高僧传》卷22有《惠光传》,传文颇长,且有弟子事迹,谨录其本事如下:

释惠光姓杨氏,定州长卢人也。年十三,随父入洛,四月八日,往佛陀禅师所从受三归。陀异其眼光外射如焰,深惟必有奇操也,苦邀留之,且令诵经。光执卷览文,曾若昔习,旁乐传义,穷诸幽理,兼以剧谈谲诡,态出新奇,变动物情,时谈逸口。至于夏末,度而出家。所习经诰,便为人说,辞既清靡,理亦高华,时人号之“圣沙弥”也。因获利养,受而还施,师为掌之,寻用复尽。佛陀曰:“此诚大士之行也。”便纵而不禁,谘教诫敬而异焉。然其雅量弘方,不拘小节,赞毁得失,声色不渝,众益器之,而美其远度。陀曰:“此沙弥非常人也。若受大戒,宜先听律。律是惠基,非智不奉。若初依经论,必轻戒■,邪见灭法,障道之源。” 由是因循,多授律检。先是《四分》未广宣通,有道覆律师创开此部,制疏六卷,但是科文,至于提举宏宗,无闻于世。故光之所学,惟据口传。及年登冠肇,学行略周,当闻言不通华,登戒便阻,乃往本乡,进受具足,博听律部,随闻奉行。四夏将登,讲《僧祗律》,初以唱高和寡,词理精玄,渐染律流,未遂听徒云合。光知学功之所致也,义须广周群部,乃从辩公参学。经论听说之美,声■赵郡。后入洛京,搜扬新异,南北音字,通贯幽微,患为心计之劳,事须文记,乃方事纸笔,缀述所闻,兼以意量,参互销释。陀以他日密睹文言,乃呼而告之曰:“吾之度子,望传果向于心耳,何乃区区,方事世语乎!今神器已成,可为高明法师矣。道务非子分也,如何自累?”因而流涕。会佛陀住(任)少林寺主,勒那初译《十地》,至后合翻,事在别传。光时预沾其席,以素习方言,通其两诤,取舍由悟,纲领存焉。自此《地论》流传,命章开释,四分一部,草创基兹。其《华严》、《涅■》、《维摩》、《十地》、《地持》等,并疏其奥旨,而弘演导(道义?)。然文存风骨,颇略章句,故千载仰其清规,众师奉为宗辖矣。司徒高敖曹、仆射高隆之及朝臣司马令狐子儒等齐代明贤重之如圣。常遇亢旱,众以闻,光乃就嵩岳池边,烧香请雨,寻即流■原隰,民皆利之。又尔朱氏举兵北伐,征税僧尼,用充军实,先立严刑,敢谏者斩。时光任僧官,顾五众屯塞,以命直往语世隆曰:“若当行此税,国事不在。” 言既克明,事亦遂免。其感致幽显,为若此也。初在京洛,任国僧都;后招入邺,绥缉有功,转为国统。将终前日,乘车向曹,行出寺门,屋脊自裂;既坐判事,块落笔前,寻视无从,知乃终相,因斯乖■,四旬有余,奄化于邺城大觉寺,春秋七十矣。光常愿生佛境,而不定方隅,及气将欲绝,大见天官来下,遂乃投诚安养,溘从斯卒。自光立志贞静,坚存戒业,动止安详,衣裳附■,昼夜存道,财无赢尺之贮;涤除便秽,誓以报尽为期。偏重行宗,四仪无妄,其法洁己独立,七众深崇其操。自正道东指,弘匠于世,则以道安为言;初缁素革风,广位声教,则惠光抑其次矣。所撰《胜■》、《遗教》、《温室》、《仁王》、《波若》等,皆有注释,又再造《四分律疏》百二十纸,后代引之,以为义节;并《羯磨戒》本,咸加删定,被于法侣,今咸诵之。又著《玄宗论》、《大乘义律章》、《仁王七诫》及《僧制》十八条,并文旨清肃,见重时世。……

据此可知惠光俗姓杨,中山人,13岁出家[4],初师佛陀(跋陀)禅师[5],继而自学律部,渐通义学,后因预《地论》之译,而为《地论》名僧。他不仅学养高深,而且极富政治和外交才能,颇受权贵敬重,故朝廷先后用为僧官。70岁时,他卒于邺都大觉寺。又,传中的“辩公”,可能是当时名僧僧辩。僧辩是以菩提流支为首的“译经元匠”集团的重要成员,主要担任“笔受”,也曾参与《十地经论》的翻译[6]。能向此人讨教,对慧光提高自己的学术修养肯定大有帮助。

对比志与传,可以发现二者所记姓氏、籍贯、卒地、年龄均同,所不同者,仅墓志作“慧光”,而《续高僧传》作“惠光”。但《续高僧传》有别本作“慧光”[7],同时禅宗六祖慧能,《景德传灯录》卷五作 “慧能”[8],《坛经》则题曰“惠能”[9],可见“惠光”与“慧光”应系一人。至于慧、惠之异,当以墓志为准。又,《魏书·释老志》说:“世宗以来至武定末,沙门知名者,有惠猛、惠辨、惠深、僧暹、道钦、僧献、道■、僧深、惠光、惠显、法荣、道长,并见重于当世。” 从年代和名声判断,《魏书》记载的惠光与《续高僧传》及墓志中的慧(惠)光应该是同一个人。蒋维乔称其为“北魏末叶人”[10],想必便是以此为据。此外,传文和志文中均有其颖悟好学的记载,可以相互印证。而志中为静帝授戒及葬所诸事,则可视为对《续高僧传》的丰富与补充。

《续高僧传》虽然称慧光享年70,却没有记载其确切卒年。关于这一问题,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三种说法:一,笼统的北齐说,丁福保、汤用彤、黄忏华皆持此说[11]。丁、汤根据不详, 黄忏华则在20世纪80年代说:“东魏时(534~550年),他任国僧都。北齐时(550~580年),应召入邺都,住大觉寺,转任国统。学者称他为光统律师。后来在寺圆寂,年七十岁。” 时至今日,这种说法仍有相当影响[12]。二,北齐天保四年(553年)说,主要根据为慧光13岁于洛阳见佛陀,而佛陀进入洛阳并主持少林寺在太和十九、二十年(495、496年)间[13]。三,东魏天平四年(537年)说,所据《续高僧传》卷9《灵裕传》“年始弱冠,闻慧光律师英猷邺下,即往归禀,会已殁世,才约七日……”之说。按,灵裕卒于大业元年(605年)正月,享年88,则其弱冠之时正在天平四年[14]。

仔细分析,第一种说法显然是对前录《续高僧传》“初在京洛,任国僧都;……奄化于邺城大觉寺,春秋七十矣”及“齐代名贤重之如圣”的理解与增饰,依据并不十分充分。而且《资治通鉴》卷155载中兴二年(532年)三月,尔朱世隆征兵四方,北攻高欢,寻败[15]。《续高僧传》所谓“征税僧尼”而被慧光劝止之事,当在此时。如果没有相当的年龄、资望,想做到这一点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慧光在北魏末年已入高龄。两年后,即孝静帝天平元年(534年)冬十月“丙子,车驾北迁于邺。诏勃海王高欢留后部分”[16]。是为东魏之始。以慧光的身份和影响,朝廷绝对不会将他留下,所以他入邺肯定是在天平元年,而非十余年后北齐开国的天保年间。《续高僧传》又称他与朝臣司徒高敖曹、仆射高隆之、司马令狐子儒等“齐代名贤”相交甚深。考诸北朝史籍,未见令狐子儒其人,而高敖曹任司徒在天平二年三月至元象元年八月间[17],高隆之任仆射在太昌元年(533年)七月至兴和四年(542年)四月间[18],皆可作为他在东魏时入邺的旁证。《续高僧传》列此事于劝阻尔朱世隆之前,可见《续高僧传》在叙事时并非“严格依照时间顺序进行”[19],而是存在许多颠倒和错误。

至于后两种说法,虽然看起来非常“精确”,但由于立足点根本对立,它们始终不能完全驳倒对方,成为定论。不过,在《慧光墓志》的对比之下,第二种说法的疏误不言可知。第三种说法虽比墓志早一年,但慧光卒于“元象元年岁次戊午三月庚申朔十四日癸酉”,即次年初,考虑到古人的行文习惯及交通等不确定因素,这一误差还是在年代学允许的范围之内的。换言之,《灵裕传》的记载是基本真实可信的。如此一来,慧光生年应在皇兴三年(469年),而出家则在太和四、五年间。可是,此时佛陀是否在洛阳,文献却根本不曾涉及。照逻辑判断,没有记载的事未必就不曾发生过,更何况墓志还是极具说服力的材料,所以我认为有理由推断佛陀在太和十九、二十年前就曾经到过洛阳。而这,正是《慧光墓志》的最大价值所在。

三、志名与昭玄寺

该志被发现后,人们最初沿用首行志题“昭玄沙门大统”,将其称作《昭玄法师墓志》[20]。但就笔者所知,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卷6收录两方《惠猛法师墓志》、《僧令法师墓志》,皆存“昭玄”之名。前者年月已泐,盖又佚失, 首行作“魏故照玄沙门都维那法师惠猛之墓志铭”,“照”即“昭”也[21];后者作于永熙三年(534年),盖曰“大魏故昭玄沙门大统令法师之墓志铭”,与此志列衔相同。再加上《魏书·释老志》于孝文帝礼敬佛法诸事之后说: “先是,立监福曹,又改为昭玄,备有官属,以断僧务。”《隋书·百官志中》又在北齐部分说:“后齐官制,多循后魏,……昭玄寺,掌诸佛教。置大统一人,统一人,都维那三人。亦置功曹、主簿员,以管诸州郡县沙门曹。”均表明昭玄在当时系官署之名,则昭玄沙门大统应系职官名,不宜用作志名。有鉴于此,我认为应该将它定名为《慧光墓志》。

昭玄寺职官,据《隋书》有大统、统、都维那等,而《魏书》、《北史》则有沙门统、昭玄都、昭玄都统、昭玄统等不同名称[22]。从文献渊源来看,“大统”出自《续高僧传》卷8《法上传》,当时,包括法上在内,昭玄寺共有十统,北齐文宣帝高洋因下手批曰:“上法师可为大统,余为通统。”据文意,通统应即普通之统,大统则是统上之统。人们对这一记载的通常理解是高洋通过加“大”字来提高法上的地位,然而此志表明在东魏时便有大统之号。如此一来,事实真相就应该是高洋以剥夺“大”字称号来降低其他九人的地位,从而抬高法上的地位。东魏、北齐僧官制度极滥,冗员众多,因而在主要的“统”前面加“大”字以示区别,既是一种必然,也是一种无奈。北魏末年有“昭玄都统”,都、大意义相近,则“都统”很可能就是稍后的“大统”。又,《续高僧传·慧光传》既言“初在京洛,任国僧都;后招入邺,绥缉有功,转为国统”,表明“都统”与“国统”并非一官。但是,国统究竟是都统或大统,或是“统”,仅凭文献却无法解决,而结合《慧光墓志》,则可以认定都统或大统就是国统[23]。如此,昭玄统就可能下降为大统的辅助或闲散官员了,故《隋志》分列之。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才有人认为“统”相当于僧都[24], “大统”即都统相当于僧统[25]。至于昭玄都,据《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所收《惠猛墓志》,很可能就是都维那。而《北史·高孝琬传》校勘记①说:“按北齐管理佛教机关名昭玄寺,置大统一人,称‘昭玄统,又名‘昭玄都。”[26]认为昭玄都、昭玄都统、昭玄统为同一职官,无疑犯了想当然的错误。

又,据《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卷6,僧令死后,“天子追悼,遣主书任元景诣寺宣慰”;惠猛亦生前“升帝床,入紫幕”,备受孝文帝礼遇,且前引《魏书·释老志》有其名。凡此种种,均与慧光相仿,可见高僧之受礼遇在当时并非孤例。既然如此,《魏书·释老志》所载元象元年秋、冬废佛诏书之无果而终[27],也就在意料之中了。

魏晋时期思想、学术的主流是黄老玄学,常人很难分清玄学与佛学的异同,因此,为了迎合士大夫的口味,当时的佛教僧侣大多不废甚至积极研讨玄学,如东晋名僧支道林即善讲《庄子》。在北朝,玄学地位虽有所下降,但依然在汉族士人甚至胡人中传承、延续[28]。作为厉行汉化的鲜卑杰出政治家,魏孝文帝不可能不清楚这一点。由此看来,他之所以把“监福曹”改为“昭玄寺”,应该是对当时的思想文化做了深刻考察后的重要举措。

四、几点认识

(一)对比墓志与《续高僧传》,可以发现志中的慧光即《续高僧传》中的惠(一作慧)光。这说明《续高僧传·灵裕传》关于慧光逝世的记载基本可靠。这为我们深入了解慧光其人,提供了一个正确的年代界限。同时,对于佛陀入洛这样关系到中印文化交流的重要事件,该志也使我们得到一个崭新的考察视角。

(二)墓志中,慧光署衔“昭玄沙门大统”,说明进入北齐之前,便有了昭玄大统这一级僧官。这说明《隋书·百官志》的说法并不准确。《魏书》、《北史》载北魏后期有昭玄都统一官,大、都意义相近,昭玄大统很可能就是昭玄都统。

(三)该志准确出土地点不详,但邺都既在今临漳县西南17.5公里的三台村[29],则“豹祠”可为确定其出土地点提供一个基点。按,“豹祠”即“西门豹祠”,屡见于魏、齐墓志,是后人为纪念治漳名臣西门豹建立的祠堂。东魏兴和二年(540年)《辛蕃墓志》称辛蕃葬于“邺城西南十里西门乡”[30],应该是因“豹祠”而得名,可见其地约在邺都西南十余里处,与安阳北郊基本相合。不过,《北史》卷7所称天保九年(558年)四月,北齐文宣帝高洋“以祈雨不降,毁西门豹祠,掘其冢”,隋唐虽有重建,而地址已有变化[31]。天保九年距离元象元年整整20年,且朝代相连,所以《北史》与《慧光墓志》所指应系一处。遗憾的是,它已毁于高洋之手,但仔细勘察,未必会没有收获。

2005年9月5日初稿

2008年10月6日改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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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佛教协会编:《中国佛教》第2辑,知识出版社,1982年,第73~74页。

[2]赵超:《慧光法师墓志与唐邕刻经》,载山东省石刻艺术博物馆、河北省邯郸市文物局编:《北朝摩崖刻经研究》(三),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84~92页。

[3]赵超疑为“搋”或“折”。

[4]《续高僧传》卷16《佛陀传》作“年十二度之”。见《高僧传合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231页。

[5]汤用彤认为佛陀即佛陀扇多,任继愈则以《魏书·释老志》所载跋陀当之,且言明非佛陀扇多。参a.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中华书局,1955年,第776~777页;b.任继愈:《中国佛教史》第3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511~513页。

[6]《历代三宝记》卷9菩提流支条有译《十地经论》事,又引《李廓录》云:“初译,宣武皇帝御亲于大殿上一日自笔受,后方付沙门僧辩讫了。”转引自任继愈:《中国佛教史》第3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448页。

[7]据冯天瑜、邓建华、彭池编:《中国学术流变》上册,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319页。

[8]《四部丛刊》三编景宋本、宋刻碛砂藏本。

[9]英国国家博物馆藏敦煌写本、大正新修大藏经本。

[10]蒋维乔:《中国佛教史》,上海书店,1989年,第49页。

[11]参a.丁福保:《佛学大辞典》,文物出版社,1984年,第1269页;b.同[5]a,第852页;c.同[1],第73页;d.同[5]b,第451~453页。

[12]《中国石窟艺术网·古典情结论坛》所载老鬼《慧光其人》全袭黄忏华说。

[13][14][19]徐文明:《慧光法师生卒年考》,《佛教研究》1996年总第五期。

[15]《资治通鉴》卷155,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第1028页。

[16]《北史·魏本纪第五》,中华书局,1974年,第184页。

[17]高敖曹名昂,《魏书·孝静帝纪》载天平二年三月辛酉,“以司空高昂为司徒”,元象元年八月辛卯,高欢与宇文泰战于河阴,“司徒公高敖曹、大都督李猛、宋显并战没”。

[18]《魏书·出帝平阳王纪》载太昌元年七月庚戌,“诏侍中、骠骑将军、左光禄大夫高隆之为使持节、骠骑大将军、仪同三司、兼尚书左仆射、北道行台,率步骑十万趋太行,会齐献武王。”《孝静帝纪》谓兴和四年四月乙酉,“以尚书右仆射高隆之为司徒”。

[20]中国书协刘恒壬午年(2002年)孟冬跋称:“北朝墓志书风,不惟随时间先后而体势渐改,且因地域有别而各成面目。余曾谓河北所出东魏《吕盛》、《崔景播》诸石,皆与《张黑女志》风格相似,较之邙洛典型,已形神俱变矣。今见临漳新出《昭玄法师墓志》,亦属同类。其时间既相连接,书法更堪称伯仲。惟此志刻工略逊,以其前半尚存笔意,稍后则但见凿痕。然诚取此数石之中重出互见字形比照,则举止声腔,固是一家眷属耳。是知漳河以北于铭石书丹自有传承,史传所谓崔、卢家法者,必具卓然之体段。掘潜发幽,或可推见其面目也欤。”

[21]武亿:《授堂金石文字续跋》卷2《惠猛法师墓志》称:“照玄即昭玄。”转引自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卷6·67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

[22]《魏书·释老志》称孝文、宣武帝时,昙曜、惠深尝任“沙门统”,且昙曜时僧暹、僧频为都维那;《北史·李孝伯传附■传》:“时人多绝户为沙门,■上言:‘三千之罪,莫大于不孝,不孝之大,无过于绝祀。安得轻纵背礼之情,而肆向法之意;缺当世之礼,而求将来之益;弃堂堂之政,而从鬼教乎?沙门都统僧暹等忿■鬼教之言,以■谤毁佛法,泣诉灵太后。责之,■自理曰:‘鬼教之名皆是通灵达称。佛非天非地,本出于人,名之为鬼,愚谓非谤。灵太后虽以■言为允,然不免暹等意,犹罚■金一两。” 时当北魏晚期。东魏、北齐时则有《北史·崔挺传附崔暹传》:“先是僧尼猥滥,暹奏设科条,荐沙门法上为昭玄都以检约之。”《北史·齐宗室诸王·文襄诸子·高孝琬传》:“时孝琬得佛牙,置于第内,夜有神光。昭玄都法顺请以奏,不从。”《北史·后妃传下·封懿传附封孝琰传》称:北齐武成帝胡皇后荒淫,以所宠沙门昙献为“昭玄统”,后事泄,昙献被杀。

[23]传统看法认为(国)统即僧统,亦即昭玄统。参高敏《从〈金石萃编〉卷30〈敬史君碑〉看东魏、北齐的僧官制度》,《南都学坛》2001年2期。

[24][26]《北史》卷52,中华书局,1974年,第1894~1895页。

[25]同[11]d,第77页。

[27]《魏书·释老志》称:“元象元年秋,诏曰:‘……自聿来迁邺,率由旧章。……且城中旧寺及宅,并有定帐,其新立之徒,悉听毁废。冬,又诏:‘天下牧守有司,悉不听造寺。若有违者,不问财之所出,并计所营功庸,悉以枉法论。兴和二年春,诏以邺城旧宫为天平寺。”前后相去不到2年。

[28]《晋书·苻坚载记附苻朗传》称:前秦苻朗在亡国南奔之后,以其清谈倾倒江南士人。中华书局,1974年,第2936页。

[29]张平一:《从文献看古都邺城的兴废》,《文物春秋》1989年1、2期合刊(创刊号)。

[30]赵生泉:《辛蕃墓志》,《书法家》(内刊)2004年1期,。

[31]杨守敬、熊会贞:《水经注疏》卷10,江苏古籍出版社,1989年,第932页。

〔责任编辑:张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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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张岐墓志》考释
辽《冯从顺墓志》考释
辽代《马审章墓志》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