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汉英
地理学科的两个大特点分别是“综合性”和“地域性”,在《地理课程标准》(实验稿)中对“地域性”的解释是“地理学不仅研究地理事物的空间分布和空间结构,而且阐明地理事物的空间差异和空间联系,并致力于揭示地理事物的空间运动、空间变化的规律。”这固然没错,但我以为“地域性”的另一层含义是小的区域与大的区域的差异性对比分析,也就是说,“乡土地理的教学”不是简单的补充一些地方内容,而是把“乡土地理”放到整个大地理背景下教学的问题。
《地理课程标准》对乡土地理教学的阐述是十分明了的:“对于地理学科来说,必须变革‘学科中心‘知识本位下的地方志式的地理课程,努力创设一种以区域地理和乡土地理作为学习载体的地理课程,培养学生的地理时间能力和探究意识,使学生确立正确的人口观、资源观、环境观以及持续发展观念。”课标对“乡土地理”的定位是准确的——地理“学习的载体”。
地理教学有多项功能,如树立环保意识、人地(自然)和谐相处思想,增强生存能力,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情感等等。
笔者认为,乡土地理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和国情教育的重要手段,而爱国主义的感情首先是学生通过对自己家乡的依恋之情培养转化而成的。
在实际的教学中,只要仔细观察就会发现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那就是:学生可能对美国的地理状况如数家珍,而对自己家乡的地理概况一无所知;可能对黄河长江甚至尼罗河的情况说得清楚,但对本旗本乡的一条河流不知源于何处,流向何方。为什么会是这样呢?一是高考指挥棒的左右,二是教师的忽视,三是对地理教学的“误读”——以为地理教学就是为了“知天下”,而非“知脚下”。
其实,地理教学“天下”与“脚下”是一体的、同一的、统一的。无“脚下”就无“天下”,无数个“脚下”构成了博大的、复杂的、有规律的“天下”。
乡土地理的确是一部具体、生动的活教材。
在地理教学中如能把乡土地理有机地融入到整个地理教学中去,可使学生的情感达到由爱家乡到爱祖国、爱天下的升华。
比如:在讲到“自然资源及资源保护”这一节时,我们可以把“我可爱的家乡—呼伦贝尔”有机地融入教学之中。我们首先这样讲述:我们的家乡呼伦贝尔是一块美丽的沃土,它物产丰富、风景秀丽。呼伦贝尔大草原可与美洲的潘帕斯草原相媲美,呼伦贝尔森林资源丰富,是我国主要的林木产区之一,其樟子松是我国也是世界珍稀的树种。然后我们再讲述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五个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它地域辽阔,自然资源丰富,白云鄂博是世界著名的稀土矿,包钢是我国最大的钢铁基地之一,准格尔煤田是我国著名的露天大煤田……最后由内蒙古再引申至阿荣旗,向学生介绍地处大兴安岭与松嫩平原结合带的阿荣旗自然状况、物产、气候、水文、产业……通过以上由远及近,由浅入深的讲述,可使学生把“天下”与“脚下”的土地联系起来,也更容易理解区域地理中所设计的内容,进而起到让学生了解家乡,热爱家乡、热爱故土的作用。
穿插乡土地理教育,教师是关键因素,教育观念是核心。
地理教师必须是一个教育观、教学观、评价观正确先进的人,一个有现代教育理念的人,这样才可能将乡土地理有效地纳入自己的教学体系中,否则,在应试教育的背景下,教学围着考试转,轻视甚至放弃乡土地理是必然的。在解决了教育观念问题之后,还需要地理教师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地理方面的“地方百科全书”,广泛收集当地的乡土地理资料,加以梳理归类,并纳入教学计划中,与整个教学融为一体,如讲“气候与降水”,就把呼伦贝尔的降水规律渗透进去,讲到“环境与人口”就要将东北地区的人口迁徙作为例证。这比单独开设“乡土地理”课效果要好得多,因为它把“天下”与“脚下”融为一体了,学生通过“天下”了解了“脚下”;通过“脚下”更好地理解了“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