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学文
[摘要]中国的科举制度是一种通过公开考试选拔官吏的政治制度,其内涵是公开考试,竞争择优录取人才。这一实质性的内容为近代社会文官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科举制度的内涵在世界范围内得到了全新的诠释。
[关键词]文官制度科举本质世界意义
科举制度的内涵与本质
文官制度从源头上讲来自中国的科举制度。科举制度是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的一种选官制度。科举即分科取士,它是采用公开考试方式选拔人才的一种制度,其实质为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科举制度创建于隋朝开皇七年(公元578年),经历唐的兴盛,宋的改革,明的强化直至清末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废止,共一千三百余年。作为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重要的选官制度,科举制度不仅为历代封建王朝选取了难以计数的官吏,对封建社会中后期的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且被西方国家吸收逐渐形成和建立了具有世界意义的现代文官制度。这些都归因于科举制度的本质属性。
科举制度选拔人才的公开平争陛。科举制度允许普通人和官员公开报名从而获得参考资格,报名标准是公开的,也是平等的。凡是符合条件者,即可取得应试的资格,随后经过分科取士,择优选拔官吏。考试作为官员录用的一个重要环节,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严禁徇私舞弊,如清朝屡兴科场案,对有舞弊行为的主考同考官处以极刑,对已录取者进行甄别,甚至全场作废。所以吕思勉说:“科举之善,在能破朋党之私。”“在中国,王位以下的一切政府职位,都向每一臣民开放。”科举制度凸显公开与平等。
科举制度选拔人才的竞争性。这与第一点相关。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都主张任贤用贤的用人观,唯才是举。科举制度为封建统治者“为政之要,唯在择人”的政治思想提供了一条实现的途径。它由一系列具有等级层次的考试组成,即乡试、会试、院试、殿试,考试竞争的结果就是使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竞争性是科举制度最为本质的东西,它使具有真才识学的人士进入统治阶层,从而做到适才适用。唐的贞观之治与开元盛世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得益于科举制度的竞争性。
科举制度具有高度的激励性。如上所述,考试即意味着竞争,竞争即意味着优胜劣汰。科举制度通过考试分科取士,对报考者进行分流,对录取者具有内在的激励作用,而落第者则会更加孜孜以求,以图他日高中。
科举制度的历史作用
科举制度的基本功能和作用是:维护和巩固统治阶级的国家政权;推动社会的发展;开启了人性的进步;具有初步的立法功能。
现回国家政权的作用。人是治世的根本,科举制度中通过考试选官任官的制度,为统治者挑选了大批优秀人才,从而扩大了统治基础,加强了统治阶级在全国范围内的统治力度。在中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大多数平民以做官为政治理想,因此,埋头苦读经书,参加科举考试就成了他们的当然选择。这种顺民的思想也有利于国家政权的巩固。
科举制度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进步。“为政之要,唯在得人。”“人亡政息,人存政举。”由此可见,人才对社会稳定和发展的作用非常之大。科举制度通过公开平等考试,择优选拔官员。这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提供了前提和保障。众所周知,科举考试一般都是定期举行,使人才开发、维持和使用的连续性得到了立法保护。中国封建社会是典型的人治社会,其治世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精英。社会精英的出现则是科举制度竞争择优的结果,进而推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科举制度对人性的开启作用。封建社会统治下的人民大多具有顺从、恐惧、安于现状的特点。但科举制度作为一种开放性和竞争性的选官制度,对人性具有开启作用。它开启了人们封闭的心态,促进了人们对公平、公开、竞争思想的接纳和转变。因此,它对人的个性发展有重大影响。
科举制度的立法功能。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法治仅仅是人治的附属部分。但就科举制度而言,它的立法得到了历代统治者的支持,并长期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实际上成为世界上最早的文官制度。
科举制度对西方近代文官制度的影响
科举制度的功能与作用引起了西方国家的关注。早在17世纪,英国思想界就开始陆续翻译、介绍一些有关中国科举制度的书籍。到了18世纪晚期,英国社会各界对科举制度的理性思考集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肯定了科举制在选拔官员中的公正性和平等性。1793年马戛尔尼访华,斯当东就高度赞扬了科举考试的公开和平等。“这种考试制度对于社会上所有阶层的人都是公开和平等的,没有人被排斥在这种机遇之外。有些有天才的穷人子弟,还是可以通过这种制度脱颖而出的。”
英国文官制度起源于东印度公司的人事改革。1853年的《若斯科特——屈维廉报告》标志着现代文官制度的起源。这一报告的主要目的是寻求抑制腐败的方案。其中最大胆的举措就是借鉴和采纳了中国的科举制度。首先,确定了公开考试、自由竞争和择优录取的选官原则。该报告明确规定,必须在英国“确立公开竞争考试的制度,择优录取文官,取消长期以来流传下来的个人任命官员的特权,杜绝任用亲信,买卖官职等腐败现象。显然,要得到第一流人选,必须求助于竞争。”其次,参照中国的科举制度建立了从中央到地方的一整套考试领导制度。为保证考试的独立性,该报告特别规定考试工作由枢密院教育委员会负责,并特别指出,高级文官考试由中央成立专门机构组织进行,低级文官考试则在地方进行。该报告主张借鉴中国的经验,确立严格的报考标准,尤其强调报考者的品行。这与中国科举考试制度中应试者“通晓礼教,品学优秀”的规定有着惊人的相似。1855年和1870年,英国政府相继发布了两个枢密院令,这标志着英国近代文官制度的建立。这次改革的内容有二:一是使考试制度化、法制化;二是对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这与唐朝时期实行的取得科举出身的举子,须经吏部的考试,才能获得官员资格的铨试制度如出一辙。
孙中山先生曾经概括性地指出:“现在各国的考试制度,差不多都是学英国,穷流溯源,英国的考试制度,原来还是从中国学过去的,所以中国的考试制度就是最好的制度。”科举制度是英国建立竞争性文官制度的基石,而英国文官制度又是其它西方国家文官制度的蓝本。
德国的双轮制淋漓尽致地体现了科举制度竞争择优机制的内涵。1770年政府颁布法令,规定所有高级官员必须从成绩优秀的大学毕业生中选任,并在任职之前通过行政机关的笔试。德国文官制度中的考试录用采取双轮制。第一轮及格才能参加第二轮考试。各种职类的考试合格后,需要经过一段适用期,才能转为终生官职。
美国文官制度主要是借鉴英国的经验。本杰明·富兰克林是最早对中国科举制度感兴趣的美国人之一。在他的倡导下,称赞中国政治制度的观点一度在建国初期十分流行。到了1866年,享有“美国文官改革之父”之称的托马斯·艾伦·詹姆斯提出了一个文官改革议案,主张通过公开的考试,选拔成绩优秀的人才担任政府官员。不仅如此,文官的晋升也应通过竞争性考试。1883年,《彭德尔顿法案》的通过标志着美国文官制度的正式形成,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开竞争考试,择优录用政府公职人员;考核应察实绩与才干;实行试用期制,称职后才能正式录用。
法国对于中国科举制度的借鉴主要是出于治理腐败的目的。法国思想家如伏尔泰、狄德罗等试图从科举制度中寻求改革法国吏治的可能性。经过启蒙思想家长期不懈地宣传,文官制度改革在大革命之后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总而言之,西方国家对中国科举制度的借鉴,采取了“去伪存真”的原则,注重候选人的文化素质,以适应工业化时代资本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快速发展的需要。英德法美文官制度的建立是现代世界各国文官制度形成的先声。随后的日本、俄罗斯、意大利、印度等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先后效仿这些国家,并结合自己本国的国情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文官制度。现代意义上的文官制度得以形成。尽管各国的文官制度千差万别,但竞争性考试始终贯穿其中。
建立在中国科举制度基础之上的西方文官制度其实质就是一种择优录用官员的人才竞争机制。在文官制度创建与改革过程中,借鉴科举制的做法,严格按照规定标准通过考试录用官员,一方面顺应了资本主义经济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引进人才,提高政府工作的效率和官员的素质,从而推动社会经济绩效的发展。这就是中国科举制度的世界意义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