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龙特
[摘要]以毛泽东为核心的我国第一代领导人为了实现国家统一,根据历史形势的变化,本着国家利益至上原则,提出了“和平解放台湾”和“一纲四目”的方针政策。“一纲四目”成为“一国两制”思想的理论渊源。
[关键词]一国两制和平统一一纲四目
众所周知,“一国两制”是邓小平的伟大杰作,为实现香港和澳门的顺利回归作出了历史贡献,但它的理论渊源则是我国第一代领导人的“和平统一”思想。以毛泽东、周恩来为代表的我国第一代领导人为了实现国家统一,根据历史形势的变化,本着国家利益至上原则,提出了“和平解放台湾”及谈判解决港澳问题的方针政策,推动了祖国统一大业的进程。“一纲四目”政策成为“一国两制”思想的理论渊源。
“和平解放台湾”方针的形成和发展
完成祖国统一大业是历史赋予中国共产党的神圣使命。祖国统一大业虽然涉及港澳台三部分,但从始至终,台湾都是统一大业的核心和关键。因为解决港、澳问题的关键是中国收回被占的国土,恢复行使主权的问题;但台湾问题是从分裂走向统一的问题,其中还有美国的干涉和阻挠。解放台湾是中国的内政,是内战及祖国统一的自然延续,所以实现统一的各项方针政策始终是围绕台湾进行的。
中国共产党人虽然是通过武装夺取政权建立新中国的,但在国家统一方式上,武力不是唯一选择,相反,并不排斥而且会极力争取政治解决即和平统一的可能。1945年国共双方的重庆和谈,1949年新的国共谈判,北京、绥远、湖南、新疆、西藏等地方的和平解放都说明,只要有和平统一的可能,共产党人都会尽力争取。台湾问题也是如此。
1949年2月同米高扬会谈时,毛泽东就指出:“估计国民党的残余力量大概全要撤到那里(指台湾)去”,“海岛上的事情就比较复杂,需要采取另一种较灵活的方式去解决,或者采用和平过渡的方式。”这说明毛泽东已开始考虑和平解放台湾。事实上他也开始了相应的准备工作。1950年3月11日,毛泽东致电张治中:“先生现正从事之工作(指争取和平解放台湾)极为重要,尚希刻意经营,借收成效。”
朝鲜停战后,国际形势日趋和平,海峡两岸关系也趋于缓和。所以毛泽东重新开始了探索,并于万隆“亚非会议”前后,由周恩来正式提出“和平解放台湾”方针。1955年4月23日在印尼总理的午餐会上,周恩来第一次向世界公开透露中国争取和平解放台湾的意图:“中国有权用一切方法解放台湾,包括和平解放的方法”,“中国人不要同美国打仗。中国政府愿意同美国政府坐下来谈判,讨论和缓远东紧张局势问题,特别是台湾地区紧张局势问题。”并将后一段话打印发给记者,这标志着我党在台湾问题上正式出现了新转变。
同年5月13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扩大会议上,周恩来第一次正式公开提出“和平解放台湾”的方针:“解放台湾有两种可能的方式,即战争的方式和和平方式”,我们“在可能的条件下,争取用和平的方式解放台湾”.引起全世界的强烈反响,标志着我党对台方针正式从“武力解放台湾”转变为“和平解放台湾”。
1956年后,党和政府对台政策更加具体化,提出了“和平解放台湾”的原则、方针和具体政策。1956年1月25日的第六次最高国务会议上,毛泽东指出:“那里(指台湾)还有一堆人,他们……如果愿意回来,……我们都要欢迎”;“国共已经合作了两次,我们还准备进行第三次国共合作。”哒是我党第一次提出“第三次国共合作”的构想。同年1月30日的政协二届二次会议上,周恩来正式宣布了对台湾的方针和具体政策。十分遗憾的是,因1958年“炮击金门”,国共沟通的工作陷于停顿。
“一纲四目”的提出
“一纲四目”是20世纪60年代初周恩来正式提出的。其实早在1956年党中央就通过非正式渠道提出了类似构想。1956年4月,章士钊到香港,交给许孝炎一封党中央专门写给蒋介石的信,许直接交到了蒋介石的手中。信中主要内容与后来的“一纲四目”相差无几。这是毛泽东和党中央关于“一国两制”的最早设想。1956年10月7日,毛泽东、周恩来再次接见曹聚仁时初步提出了“和平解放”后的内外政策:“如果台湾回归祖国,一切可照旧。”这是我党最早公开的“一国两制”设想。
1957年党中央通过宋宜山,向国民党当局转达了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原则意见,标志着我国政府和平解放台湾的政策有了进一步的深化。1958年10月13日接见第五次来京的曹聚仁时,毛泽东第一次明确提出台湾可以保留军队:台湾如果回归祖国,可以照他们自己的方式生活;蒋介石可以搞他的一套;关于军队问题,可以保存,我不压迫他裁兵,不要他简政,让他搞三民主义。
20世纪60年代初,党和政府根据变化的形势,正式提出了“一纲四目”,标志着对台政策正式从“和平解放”调整为“和平统一”。1960年5月22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毛泽东和党中央根据国际形势和海峡两岸的实际情况,确定了对台工作的总方针,内容与后来的“一纲四目”完全一致。1961年6月13日毛泽东第一次公开对外谈及容许台湾保持原来的社会制度:“如果台湾归还祖国,那么台湾的社会制度问题也可以留待以后谈。我们容许台湾保持原来的社会制度,等台湾人民自己来解决这个问胚。”
1963年,周恩来将我党对台湾的政策总结为“一纲四目”。“一纲”是处理台湾问题的最基本原则,即台湾与大陆必须统一,这一点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四目”是台湾回归祖国的具体方案。并于1963年1月4日通过张治中写给陈诚的信转告了国民党当局,在岛内引起强烈反响,台湾国民党当局有所触动,多次秘密派人进行了试探接触,先后有李次白(商人,其妹是陈毅的大嫂)、曹聚仁(记者)、宋宜山(“立委”)等来大陆。毛泽东、周恩来也多次与台湾进行联系,商谈台湾回归祖国的条件。特别是章士钊,几度赴港沟通,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但是十分遗憾的是,由于各种原因,和平统一一直未能实现。
“一纲四目”是当时争取和平解放台湾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后来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雏形和理论源头。它的提出和实施,标志着党对台政策正式从“解放台湾”转变为“和平统一”,其中已经包含后来“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
“一纲四目”的实质就是“一国两制”
正是在毛泽东、周恩来等第一代领导人探索祖国统一的方针政策的基础上,邓小平才在新形势下提出“一国两制”概念,并创造性地实践于港澳问题上。“一纲四目”的实质就是“一国两制”。第一,目标和核心相同,即“一国”。二者都是为了实现国家统一,坚持“一个中国”而根据不同的历史形势提出来的。第二,方式或手段基本相同,即和谈。二者都强调以和平方式实现统一,又不放弃武力。前者以武力统一为主,和平谈判为辅;后者以和平谈判为主,武力为必要的后盾。第三,基本政策相似,即“两制”并存。二者都强调统一后维持现状,即港澳台的政治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但前者最终以“一制”为目的,“两制”是暂时的;后者是“两制”并存,相互竞争和促进。第四,依靠的力量基本相同,主要靠执政当局谈判来实现。对于台湾问题,“既寄希望于当局,又寄希望于人民”,工作重点都是放在执政党和谈——第三次国共合作上;对港澳问题,通过两国谈判来解决。
但是,由于国际国内形势不同,时代各异,两套方针政策各自的命运也不相同。第一代领导人虽然经过多次努力,做了大量工作,无奈阴差阳错,并没有来得及公开实践,还没有更多地细化和系统化,更没有上升到理论的高度。然而,正是有了他们的探索,才为第二代领导人的实践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作为第二代领导核心的邓小平本人就是“和平解放台湾”政策制定的参与者,了解、熟悉第一代领导人的良苦用心,抓住历史机遇,继承、发扬并不断完善了前人的“和平统一”思想,不仅提出了“一国两制”的概念,还把它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加以系统阐述,而且用来成功地解决了港澳问题,实现了香港和澳门的顺利回归,促进了祖国的统一大业,使“一国两制”成为有理论、有政策、有实践的切实可行的制度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