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灵对话(二十)

2009-12-21 01:29万秋实
法律与生活 2009年16期
关键词:网吧姐姐奶奶

万秋实

提要:18岁,从青少年到成年人的转折点,而对陈中(化名)来讲,却是从劳动教养到劳动改造的分水岭,从15岁到17岁,他3次被捕,在监狱里的时间比在外面还长。刚满18岁的他,再一次因盗窃站在被告席上。

[上篇]非常故事:三年的盗窃生活

2009年1月的一个下午,陈中在北京一家网吧上网聊天、打电玩,一番酣畅淋漓的网际漫游之后,他准备离开。瞥了一眼自己邻座的女孩,还在投入地聊天,就在起身的瞬间,他临时起意将女孩身后的包拿走了,并迅速离开网吧。当女孩发现自己的包不翼而飞时,陈中早已扬长而去。

女孩通过网吧监控器的回放,看到了陈中顺手牵羊的过程,然后迅速地察看陈中用过的电脑,一个意外发现成就了两天后戏剧性的一幕。也许是陈中走得过于匆忙,电脑上的QQ没有关闭,女孩根据电脑上的QQ号加了陈中为好友。

两天之后,陈中又来到这家网吧上网聊天,发现有新“好友”,并且“一见如故”,与其聊得很开心,对方也非常热情,要求跟他视频聊,陈中欣然答应,在陈中投入地注视着这位“好友”侃侃而谈时,女孩已经从视频图像中认出陈中,并确定他所在的正是她印象深刻的网吧,她马上打电话报警,陈中被当场抓获,而这一天正是陈中18岁的生日。

出生于河南农村的陈中,小学五年级就辍学在家,父母带姐姐常年在外地打工,他与奶奶在家务农,平静、简单的生活因一次探亲彻底打破。

2006年春节,刚满15岁的陈中到上海与在那里打工的父母团聚,父亲在一家工厂做技术工人,母亲做清洁工,姐姐在一家民营企业打工。虽然父母、姐姐租住的房子并不大,但在陈中眼中,他们像是生活在天堂。上海的繁华让陈中大开眼界,他在这里学会了上网,好像发现了另一个世界,每天,陈中都游走于上海的网吧和游戏厅,这让爸爸非常恼火,经常责骂、数落他,并不再给他零用钱。陈中想在上海找份工作自食其力,但找了两个多月,没有用工单位录用他,理由是他未成年。

没有“经济来源”的陈中只好回到河南老家。此时,这个宁静的山村,在陈中看来落后而沉闷,他经常到县城上网、逛街。一个下午,他路过一个小商店,见里面没人,就走进去将钱盒里的几块钱拿走,“当时我实在忍不住”。

“奶奶不给我零用钱,她没钱,我爸也不给我钱,我才那样做!”在陈中看来这是一个充分的理由,没有什么负疚感和恐惧感,致使他一而再、再而三地盗窃。

2006年,陈中因盗窃两次被拘留,2007年又因盗窃被劳动教养一年。2008年9月刚刚被释放的陈中,又在一家商店,趁无人之机,将店内抽屉里的皮包拿走,包内现金一千余元。用这一“大”笔钱,陈中给奶奶买了药,还为奶奶“办了大寿”。他告诉奶奶,钱是他给人家干活攒下来的,奶奶没再追问。不久,陈中只身来到北京。

在北京,陈中找到了一份在住宅小区当保安的工作,包吃住,但要工作一段时间后才能拿到工资。“我往上海打电话,想要钱,但我爸妈和姐姐都不给我。”在手头拮据的时候,陈中故技重施,在菜市场,他趁人不备,将摊主的钱盒拿走,内有现金二百余元。陈中偷钱主要用来上网,陈中很喜欢上网,在网络的世界里,他交到很多朋友,网络游戏也给他带来快乐和自信,如今,这份痴迷让他付出了代价。

[中篇]成长经历:没有家庭温暖的童年

在我见到陈中之前,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李靖法官向我介绍说:“一般的孩子都愿意让父母来探望,但陈中没有这样的愿望。对于未成年犯罪,法律规定,只要家长积极退赔,可以从轻处罚。所以我希望能通过电话联系陈中的父母,请他们来北京。但陈中对我说‘法官,你别打了,我爸妈肯定不听你说完就把电话挂了,他们不会管我的。”

是怎样的成长经历造就了这样的亲子关系?我希望在陈中的交谈中更多地了解这个家庭。

“我长这么大,他们就没抚养过我,就看我姐看得多。”陈中有一个比自己大4岁的姐姐,在陈中不到1岁的时候,爸爸妈妈带着姐姐一起去河北做生意,把陈中留给奶奶照看,在陈中6岁的时候,他们又回到河南老家盖新房,在这一家五口共同生活的不长的几年里,在陈中的印象中都是痛苦的回忆。

那一年陈中上小学,由于在班里年龄较小,习惯也不好,学习成绩不太理想,老师经常会向家长告状,每当这时,爸爸都会暴打陈中。沉默了一会儿,陈中回忆道:“那时我上小学一年级……”又停顿了很长时间,他继续说道:“想起那件事,我就很难受!”陈中的声音有些哽咽:“小学一年级期末考试,学校让我们准备两支铅笔,我就管我爸要钱,他就打了我,打得特别重,饭都没让我吃。”我很不解地问:“你要买铅笔,他就打你,为什么呢?”陈中满脸迷惑地说:“我也不知道!就因为我向他要钱,他就打我!”我又问他:“他是没钱吗?”他很急地回答:“他有钱,他有的是钱,他不往出拿,连我奶奶他都不给。”

在陈中看来,童年的经历很痛苦,在学校没有好朋友,“下课时别的同学都在校园里玩儿,我就一个人在教室里呆着”,而回到家里又经常被爸爸打:“他看我什么有一点儿做不好,就踢我几脚,打我两下。”陈中觉得唯一疼爱他的人就是奶奶。

“现在奶奶知道你的情况吗?”

“我不清楚,如果我奶奶知道了,心里会很难受的。”陈中几乎要流出眼泪,“那你猜想爸爸知道了会怎么说?”陈中的声音马上变得很冷漠:“抓就抓了呗,咱也不管。”稍停顿了一会,陈中接着说:“我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了,我出来的时候就跟他说了,我没有你,你也没有我,我跟我妈妈也是这么说的。”陈中看起来对父母没有一点儿感情。“我心里很明白他们俩,就是跟没我差不多。”我追问:“有你姐姐吗?”他几乎不假思索地说:“有!”紧接着又补充道:“他们和我姐挺不错的,从小到大,他们三个过他们三个的,我过我的!”陈中有些气愤又有些无奈地说:“说白了,他们两个心里根本就没有我这个儿子。”

我看到陈中眼中的痛苦和失望,他继续说:“在我劳动教养时,生病了,需要钱治病。警官通知他们来看我,他们特勉强地来了,走时都不肯给钱,还是劳教的警官追出去才要来100元。”陈中边说边哭。“所以你不想让他们来北京看你!”我追问。陈中平静了一下,说道:“我心里很清楚他们也不会来,我也不想看到他们!”我问他:“什么时候会想见到他们?如果有一天,你成功了你希望他们知道吗?”他快速而坚定地回答:“不想!”

[下篇]专家剖析:陈中的盗窃心理

在一个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即便是行为上最中规中矩的孩子也曾有过“偷窃”的行为,孩子这样的做的原因很多,举例子说:觉得不公平——当孩子觉得同学或朋友伤害了自己,会通过偷对方心爱的东西进行报复;验证他人的反映——偷一个玩伴儿的东西,想看看他没有它时的举动,或者将幼儿园的东西带回家,看看父母、老师会有怎样的态度;试图证明自己的胆量——偷邻居家花园里的菜,只是想证明他不怕那位总是吓唬他的叔叔;得到更多的注意——为了能够得到忙碌的父母的注意,孩子可能会将父母的手表、首饰藏起来,因为这样就可以强迫他们与自己交流,即使这种交流是负面的。但陈中偷窃行为原因属于另一种:他只是想逃避难堪的境况——与其向父亲讨要,还不如自己冒险去偷。

处在学龄期的孩子,无论是因为怎样的原因偷窃,如果家长处理得恰当,用坦白的、尊重的、充满爱的方式与孩子沟通,对事不对人,就可以帮助其在青春期之前,放弃这种行为。但反之,家长过分严厉地指责、惩罚孩子,则有可能对孩子的情感和自我形象造成伤害,从而使这种偷窃行为升级、成瘾,甚至发展成盗窃犯罪。

陈中就是如此,毫无疑问,陈中在第一次偷窃的时候就很清楚地知道这样做是错的,他希望能得到父母的原谅和接纳,甚至在潜意识里,渴望父母可以因此改变对自己的态度,不要在经济上对自己如此苛刻。但是父母给他的反馈是——对这个儿子彻底的失望,这致使他放弃了试着变好的努力,“我没办法,我只能偷”。

每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都会犯错,而父母的教导方式和家庭关系,决定了他是知错就改还是一错再错,这又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家庭关系与犯罪行为之间的关系,这方面的实证研究是非常多的,在各个年代都得到了“高相关”的结果。

从事犯罪行为的青少年的家庭有这样一些特征:家人之间感情淡薄,特别是父子之间的感情淡薄;父母放任子女或采取错误的管教方式;很少参与子女的活动,忽视或有敌视子女的倾向;父母之间关系僵化,矛盾重重,或父母本身具有犯罪行为。

很多研究还发现,重复犯罪的青少年常常在家中既不喜欢他们的父母,也不做家务。在陈中家庭中,他与父母、姐姐之间的关系非常疏远。陈中有非常强烈的被忽视和孤立的感觉,他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得到父母的爱和抚养,在他看来他完全不需要这个家庭,这个家庭更不需要他。我想天下没有哪位父母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只是有时这份爱被太多的失望掩埋,被长久的冷漠遮盖。

无论成长于怎样的家庭,今天的陈中必须面对自己的人生,已经成人的他要学会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靠自己的智慧和能力,重新思考和开创自己的未来。他告诉我,出狱后,先找一家餐馆打工,学手艺,将来自己开一家餐馆……

(感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支持)

(摘自《法律与生活》半月刊2009年8月下半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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