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宏伟 赵 枫
目前,就汝阳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记者走访了部分危房改造户,已住进政府帮建的“温暖工程”新房的群众说:“政府真好,再下大雨俺也不害怕了,冬天俺也有温暖的窝了”。在贯彻落实洛阳市政府《关于印发洛阳市农村困难群众危土窑洞和土坯房改造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中,汝阳县政府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他们广泛动员,加大投入,狠抓落实,促使全县14个乡(镇)、147户、324间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原本需三年完成的工程结果提前两年完成,危房改造对象入住率达100%,受到了困难群众的一致好评。对此,汝阳县民政局负责同志谈了自己的体会。
一、认清危房改造的意义。
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是洛阳市委、市政府2008年为群众承诺办理的二十件实事之一,县委、县政府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举措,对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构建和谐汝阳县具有重要作用,县委、县政府决定要办实办好这项抚民心、顺民意的德政工程。
二、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对危房改造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了以副县长任丽君为组长的“汝阳县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召开由各乡(镇)长、县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负责人会议,布置具体的实施方案,将三年危房改造配套资金95万余元一次性足额拨付到位。县民政局也抽调十余人,组成两个小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入村到户,对全县14个乡(镇)147户对象,进行逐户核查,确保对象准、开工早、质量高、早入住。对确定的改造对象,从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检查验收等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乡村两级建立责任制,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做到此项工作层层有人抓。县政府职能部门,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困难群众危房改造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建立了工作通报制度,每月通报一次进度,并向县政府督查室报告,对工作落后的实行重点督查;要求各乡(镇)每周三上午12点前或每月20号向民政局、县政府督查室报告危房改造工作进度。由于领导重视,措施得力,为全县的危房改造工作保质、保量、按计划、进度和要求落到实处,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提前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按照统一部署,县民政局、财政局等单位组成联合检查验收小组,对全县14个乡(镇)、147户、324间危房改造后的新房,一户不漏、逐房逐间地进行了检查验收。通过检查验收发现,全县所有新建的房屋,无论是房屋质量、还是房屋面积规定标准均达到要求,无论是危房改造手续和危房改造档案,还是房屋改选前后对比照片、新建房屋台账、显著位置的“责任牌”和“温暖工程”标识齐全完整,危房改造任务已经全部保质保量提前完成。
四、几点体会
1.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是关键
县政府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各乡(镇)镇长为第一责任人,民政所具体负责改造进度、统计汇总、检查、督促,村干部为包片、包户责任人。强化了县与乡,乡与村,村与户三级责任制。由于任务具体,责任到人,杜绝了推诿扯皮和敷衍现象发生。
2.积极落实,资金是保障
全县危房改造任务是147户、324间,需配套资金95万余元,县政府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积极筹措,一次性足额配套到位,为改造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3.多策并举,跟踪督查
根据危房改造户的具体情况,确定建房形式,采取了点面结合、典型引路、及时召开危房改造工作流动现场会等措施,狠抓了落实。每月召开一次碰头会,每周汇报一次进度,把发现的问题及时解决。经过全县危房改造成员单位、各乡(镇)、村干部的共同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建房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