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作为一个“存在”

2009-12-16 09:18邵振国
文学自由谈 2009年6期
关键词:淑芬存在宿命

邵振国

读者,感谢您阅读了我的长篇《若有人兮》。

或许它没有给您轻松和娱乐,是的,我得承认它不是一部快感的小说。

动笔之初我反复思考过这个故事,它想说些什么呢?我怎么会让那一女人在第一章开篇即“听见自己的身体扑通——响了一声,倒在地上”。我思考中为她流过不少泪,望见那棵枝干冠顶飘着阳光的树,她尚存活在那样“一片无限开阔的无比陌生的大地”上。

我的另一主人公,名叫孙志福,我怎么会让他的鱼塘被山洪冲垮了呢,崩溃了呢?!那是他生命的顶巅,最辉煌的顶巅,亦是他的至爱,如他爱的史淑芬,那片蓝盈盈的水面啊,如同女人身体一样,可是它就那么“宿命”地垮了。

还有,我所写的另一个女人马玉凤,她怎么会从一位县委副书记,突然变成了一个卜卦算命的“仙儿”了呢!……

我这些情节都想说些什么话语或说题目?我创作之先想到的一点也许它过于宽泛:即人是怎样存在的。

人活着有各种存在方式,但我所认可而有意义的只有一种,即康德所谓之的,在这个世界上一切都可以单纯地用作手段,而惟有人不能,不能作为手段,人只能作为一个“自在的、自为的、终极的目的”。否则,他或她便是一种非存在的存在,便是悲剧。

遗憾的是,我的主人公无论是孙志福还是史淑芬,他们都不懂得康德所说的那种存在。史淑芬或许非常朦胧不清地意识到了一些什么,但是在她的生命所赖以存活的那段具有决定论的历史段落上,即在她三易其嫁的遭际之后,我想象不出,她除了用自己的身体,下意识地表现出些许不明确的挣扎、反抗之外,她还能够有什么作为呢!

是的,在她的生存中不懂得什么人作为“终极的目的”,她只知他是她的手段,她也是他的手段。中国农民乃至中国人,极为认同的而又无奈的就是这一点,这一铁的现实,即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在其痛度一生,不觉老之将至的时候,却仍不知道自己痛在哪儿,悲剧源自哪里。根本摸不着那条与自己生命意义攸关的“自在、自为”的尺子!他们只意识到自己处在无以变更或摆脱的人际关系中,决定论的历史关系中,所以说这“关系”即是他们的“存在”!

读者,我想进一步阐释我的小说的意图和理性,我不能不提及萨特的那一哲学命题:“存在先于本质。”即人必得先有一种形式上的“存在”,而后才能有存在的本质。这个本质是他或她的自我创造,即通过“自由选择”想使自己成为一个怎样的人。这个其所创造的“怎是”才是人的本质。那么,倘若把萨特的命题换言之,我们亦可说:没有本质的存在即为不存在。

好长时间,我为我这部小说的题目苦恼着,一是我对这种“宿命”也尚未思考透彻,二是不知该给它起个什么名目,总觉得无论起个什么名都不能贴切。后来我想到屈原的《九歌·山鬼》,感觉到那个有着作者自喻的“女鬼”,在那“山之阿”苦苦等候着什么人,但一直没有等来,她自身也飘飘忽忽觉着自己若有若无样,她所等候的那个人,她的生命价值的对象,实际上也不存在。我这时想,就把我这部小说叫做“若有人兮”吧!

我很珍爱我的这部作品,从2003年下半年到2007年3月,我反复修改了四稿。我觉得它没有什么吸引人的魅力,却苦苦地书写了一个形而上层面的内容。我并不期望所有的读者都能看到那一内容层面,正像孙志福的“鱼塘”,它是象征意义上的,它必定要被山洪冲毁!

我爱我书中的人物之每一个人,也同情他们的蒙昧和不幸,同情他们在寻求各自本质的艰难坎坷的路上所经历的痛苦,尽管他们并不清楚自己要成为怎样一个人,也不清楚对方,对面是谁,一切都是这样痛苦地糊里糊涂地度过来了。他们不可能像海德格尔那样清醒地知道:“深沉的烦恼像寂静的雾,遍布于生存的深渊里,把外在事物,他人和我们自己莫名其妙地搅在一种普遍的冷漠之中。这种烦恼显示出生存的全貌。”(《何为形而上学》)史淑芬一生痛苦,却拉扯养活了那么一群孩子,孩子们勃勃的青春、幸福会令她嫉妒、心痛,因为她已经老去。

同样,我写马玉凤也是“宿命”的,马玉凤作为一个贫农的女儿,由一个“铁姑娘”全国劳模,到公社书记、县委副书记,我思来想去,什么是她的归宿呢?只有她这样一个心地朴实的农妇,当彻底摆脱了政治桎梏之后,才会变成这样一个“测命仙儿”。这个归宿对于她个人,对于她的品行和她所能够做的,不啻为美德。而对于那段历史,应该说它也只能塑造出这种必然性的“存在”。

是的,我写了这些人物在其生存关系中的精神嬗变和悲剧。他们都是些普普通通的人,在思想行为和道德伦理上最为一般的人,因而对于我们,他们无所谓谁恶谁善,无所谓褒谁贬谁。我莫过是指出他们的一生是处在这种历史的关系中,末了是悲剧的,是迷茫无着的。

这让我记起叔本华对于悲剧的一种见解,想在这篇拙文结尾时说出它来。他认为真正有意义的悲剧是“第三种悲剧”,“这就无需乎[布置]可怕的错误或闻所未闻的意外事故,也不用恶毒已到可能的极限的人物;而只需要在道德上平平常常的人们,把他们安排在经常发生的情况下”,“不是当作由于罕有的情况或狠毒异常的人物带来的东西。而是作为一种轻易而自发的,从人的行为和性格中产生的东西,几乎是当作[人的]本质上要产生的东西,这就是不幸也和我们接近到可怕的程度了”。

(本文系《若有人兮》卷后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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