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军
说起来,是十几年前的事情了。
那时,我的一位藏书家朋友,喜欢上了一份名叫《东方》的杂志。在他看来,这家创办不久的杂志“有些像‘五四时的《新青年》”。他的喜欢显然是不打折扣的,哪一期上发了什么好文章,他都能如数家珍地细细道来。有个叫“王小波”的,更是被他整天挂在嘴上,佩服得什么似的,似乎此君出道之前,世间未曾有过好文章。
然而,关于文学上的事情,我有这样一个不很成熟的看法:把一个当代作家说得无以复加的好,很多时候,是靠不住的。所以,我并没有拿藏书家朋友的话当真,在我看来,谁都有言过其实的时候,更何况他那时正遇着了几件赏心乐事,每天都是飘飘欲仙的好心情,自然很有可能“我看青山多妩媚”。
后来,我在《东方》、《读书》、《南方周末》和《三联生活周刊》等报刊上,陆续读了王小波的十几篇随笔,得来的印象是:果然风致洒落,才思高秀。想不到,在一个许多写作者沦为“沉默的大多数”的时代,还有作家关注那些与人的尊严、自由相关的纯粹精神性的问题。总之,我也喜欢上了王小波,当然,还没有到五体投地的程度,像我的藏书家朋友那样。
王小波的写作显示出一种别样的气质和风度。没有搔首弄姿的做作,没有言不及义的“中古遗风”,也没有出佛入道的假名士情调。它上承“五四”的启蒙精神,又有着开阔的世界视野,对西方的求真精神和“逻各斯的真实”尤怀敬意;它不仅具有反思“传统文化”的精神姿态,而且能直面当下的现实问题,能将写作的锋芒直指那些与人们的心情和尊严感相关的重要问题。他是真正懂得幽默的人。他知道自大和自负是背离幽默的坏德性,而自审和自嘲则是接近幽默的好品质,所以,他总是首先把自己放到可以被幽默的鞭子抽到的地方。他的幽默是新鲜而积极的。他善于通过有趣的反讽,来批评那些让生活变得无趣和刻板的势力和价值观,从而将思维的快乐和支持性的力量,带给每一个能够读懂他的作品的人。
王小波写作的伦理精神,或者说,他所有作品的共同主题,就是探讨人怎样才能生活得更幸福,或者说,怎样才能活得更自由、更真实、更理性、更有趣、更有尊严。他向往丰富多彩的生活,认为理想的社会应该是这样的社会:它给人提供多种选择的自由和机会,允许甚至鼓励每个人按照自己的方式——当然是有趣而道德的方式——来生活。基于这样的认识,他反对中国传统文化无视甚至压抑个人自由的冠冕堂皇的价值观,因为,他发现,“个人的体面与尊严、平等、自由等等概念,中国的传统文化里是没有的,有的全是些相反的东西。我是很爱国的,这体现在:我希望伏尔泰、杰弗逊的文章能归到辜鸿铭的名下,而把辜鸿铭的文章栽给洋鬼子。假如这是事实的话,我会感到幸福得多”。(《弗洛伊德和受虐狂》)
活泼与有趣是王小波观察和评价生活的重要尺度。在他看来,有趣意味着对个性和多样性的尊重,意味着内心的放松与宽容,意味着充满发现“可能生活”和新鲜事物的热情。根据这样的认识,一个理想的社会就应该是一个允许人们开心、自在地生活的社会,而不是一个让人活得沉闷乏味、垂头丧气的社会,更不是那种让人活得战战兢兢、动辄得咎的社会。因此,他反对那种静止而枯燥的生活,认为人们有权拒绝按照一种给定的模式毫无意趣地打发日子,即便这种生活被赋予了绝对正确和无比美好的性质。在《思维的乐趣》中他这样说道:“我虽然已活到了不惑之年,但还常常为一件事感到疑惑:为什么很多人总是这样的仇恨新奇,仇恨有趣。古人曾说:天不生仲尼,万古如长夜。但我有相反的想法。假设历史上曾有一位大智者,一下发现了一切新奇、一切有趣,发现了终极真理,根绝了一切发现的可能性,我就情愿到该智者以前的时代去生活。这是因为,假如这终极真理已经被发现,人类所做的事就只剩下了根据这种真理来作价值判断。从汉代以后到近代,中国人就是这么生活的。我对这样的生活一点都不喜欢。”
王小波怀疑一切形式的偏执和狂热。非理性的激情和狂欢也许是令人陶醉的,但是,它所造成的灾难也是可怕的,而只有经过理智地思考和选择的生活,才有可能是安全的、靠得住的。所以,对真理的热爱,对智慧的追求,在王小波看来,是一件至关重要的事情。王小波说:“作为墨子门徒,理智是伦理的第一准则,理由是:它是一切知识分子的生命线。出于利害,它只能放到第一。”(《知识分子的不幸》)由于知识分子的职责就是利用自己的理智为社会工作,所以,他们最怕的事情就是“活在不理智的年代”。无论什么人,如果他让人变得很笨,变得愚蠢,就是犯了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
像一切真正的知识分子一样,王小波坚决捍卫每个人自己思考和探索真理的权利。他拒绝别人的“思想母鸡”到自己的脑子里“下蛋”,因为,这种“脑移植”带给他的,“不光是善良,还有愚蠢”。为了强调求知的重要,为了避免造成普遍的愚昧,王小波甚至把“低智”当作一种“邪恶”:“我认为低智、偏执、思想贫乏是最大的邪恶。按这个标准,别人说我最善良,就是我最邪恶时;别人说我最邪恶时,就是我最善良时。我当然不想把这个标准推荐给别人,但我认为,聪明、达观、多知的人,比之别样的人更堪信任。基于这种信念,我认为我们国家在‘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就丧失了很多机会。”(《思维的乐趣》)
也许是由于看到有人总是以“善良”的名义欺骗人们,致使人们不仅错把伪善甚至邪恶当成了善良,而且几乎完全丧失了区分善恶、明辨是非的能力,所以,王小波觉得现在最迫切的事情,就是先学会怎么区分真假,怎样不再盲从轻信和上当受骗。为此,王小波倾向于把“求真”置于“行善”之上,或者说,压根儿就把它们当做一回事:“对于什么叫美好道德、什么叫善良,我有个最本分的考虑:认真的思索,真诚的明辨是非,有这种态度,大概就可以算作是善良吧。”(《知识分子的不幸》)在谈到类似话题的时候,王小波还引了菲尔丁的一句话:既善良又伟大的人很少,甚至是绝无仅有的。菲尔丁的这句话,出自他的长篇小说《大伟人江奈生·魏尔德传》,但王小波的理解和发挥,略略有些偏差。为了弄清来龙去脉,我们有必要先来认识一下这部小说中的主人公江奈生·魏尔德先生。
公元1725年,伦敦发生了一件轰动全英的离奇案子,一个叫江奈生·魏尔德的人,在以绅士的身份替公家做事的同时,又在暗地里指挥着一个专门从事盗窃和抢劫的贼党。由于这种双重身份,一方面,他利用公开身份为党羽提供方便,一方面,团伙里如果有人不服他的辖制,或者不够顺从,他就向政府告发,借专政机关之手“捉拿”和消除异己分子。后来,由于事情败露,这个像重庆市的公安局长“文强同志”一样红黑两道通吃的先生,终于被判处绞刑。1725年5月25日,伦敦市万人空巷,大家都来到广场,看这个“体面的绅士”,这个与萨达姆一样下场的“大伟人”,如何走上绞刑架。菲尔丁就是根据这个罪犯的“英雄事迹”,写了这部堪称伟大的长篇小说。
然而,菲尔丁并没有把这部小说写成“新闻主义”小说。他有更大的抱负。他要对“伟人”进行人格解剖和道德批判。也就是说,它不仅要写出魏尔德的种种劣迹,还要写出他人格上的败坏;不仅要写出魏尔德这一个“大伟人”的精神特点,而且要写出所有“大伟人”在道德上的本质。虽然菲尔丁也能写出像《汤姆·琼斯》一样正大而庄严的作品,但是,他真正擅长的,却是泥中藏刺、绵里藏针的反讽,从《大伟人江奈生·魏尔德传》中,我们就可以看到他非凡的讽刺才能。
外在地看,《大伟人江奈生·魏尔德传》所叙写的,就是一个无赖的“罪与罚”。事实上,这部小说,真正了不起的地方,是他对人性的深刻洞察,是他对“伟人”的尖锐反讽。如果说,一切真正意义上的作家都是邪恶力量的批判者,那么,菲尔丁显然对解剖“伟人”更感兴趣,——他对所谓的“伟人”怀着一种质疑的警惕的态度,更倾向于发现他们的道德上的缺陷和人格上的病态,而不是对他们唱赞歌、喊万岁。
如果仅仅阅读《大伟人江奈生·魏尔德传》,你可能会得到这样一个印象:一旦谈到“伟人”或者“伟大”,菲尔丁似乎就没有好声气,似乎人世间只存在一种“伟人”或一种“伟大”,正像他在《战士》杂志上著文所说的那样:“伟人们颁布苛律,发明烙刑,引起刀兵,以屠杀生灵,焚烧住屋,消灭人口,奴役整个民族。”事实上,菲尔丁对“伟人”虽然深恶痛绝,但是,他对人类并没有失望;他对“伟大”虽然抱着怀疑的态度,但是,他对真正的“伟大”仍然心怀敬意。
菲尔丁把人类分为三个等级。甲级是又善良又伟大的,如他所敬佩的苏格拉底,然而这种人只占人类的极少数;乙级是善良但并不伟大的,人类大多数人都是这种人;丙级是伟大而不善良的,他把这种人的“伟大”叫“虚张声势的伟大”,——他不遗余力攻击的,就是这种“伟大”。在丙级中间,他又分出了三个类别:“头号伟人”是掌握军权、屠杀生灵的君王统帅,如亚历山大和凯撒,近代的路易十四;“二号伟人”是祸国殃民的宰相大臣,如他所痛恨的首相倭尔普;“三号伟人”就是公然抢劫的贼匪。被关进牢房的魏尔德,在做了一场噩梦之后,大声嚷嚷着为所有那些“伟大而不善良”的“伟人”辩护道:“一条人命算得了什么!整个军队、整个民族不都曾为了一个伟人的荣誉而牺牲掉吗?不,先不提那些征服了人类的头号伟人,就拿那些做大官的二号伟人来说吧,只为了那些伟人发泄发泄脾气,或为了表现他们手段的高强,多少人的性命就丧失在他们的阴谋诡计下面了。”我们完全可以把这看作菲尔丁自己的话,只是为了强化反讽的效果,他才借“大伟人”魏尔德之口讲了出来。
在《大伟人江奈生·魏尔德传》的第一章,菲尔丁就开宗明义地赞美起了“魏尔德”,而且要“扫除”人们的“一些错误见解”。有的人把“伟大和善良”当作一回事,但在他看来,“世界上再找不出两件东西像伟大和善良这样性质不同。‘伟大的意思是给人类制造祸害,而‘善良是给人类除掉祸害。因此,一个人很难同时既善良又伟大。可是作家在他们宠爱的人物身上发现了许多伟大的事迹之后,最喜欢给他添上一个善良的称号。……谁都可以看出来在伟人身上潜伏的这些美德只是应该使人惋惜的缺陷,而不是足以使人羡慕的光彩。因为这种美德只能减少他们的光荣,使他们不能顺利地成为伟人。老实说,这种美德和他们来到世上制造大祸大乱的目的是不相称的”。
王小波在《思维的乐趣》中所引的那句话——“既善良又伟大的人很少,甚至是绝无仅有的”,大概就是来自菲尔丁的“一个人很难同时既善良又伟大”。虽然放在自己的语境里,王小波的话讲得并不错,但是,他对菲尔丁的理解,显然是不准确的,不仅不准确,而且还把菲尔丁的意思给弄反了。因为,菲尔丁字面下的意思,恰恰是强调,只有善良的,才有可能是真正伟大的;而人们通常所赞美的“伟大”和“伟人”,则因为不善良,所以不仅不是伟大的,而且本质上是邪恶的、渺小的,是应该被嘲笑和诅咒的。
我并不是说王小波主张人可以不善良,而是想指出,他似乎没有看到菲尔丁恰好是要强调道德和善良的意义。王小波反对“伪善”和“伪道德”,这没有问题,因为,虚假的不合乎人性的道德,本质上就是反道德的。但是,他似乎有把道德与“思维”分离开来的倾向,有把“思维”置于道德之上的倾向。例如,在《思维的乐趣》中,他这样说道:“对于一位知识分子来说,成为思维的精英,比成为道德精英更为重要。”他这句话,如果指涉的只是某一类知识分子,我没有异议,但是,如果用它来说所有的知识分子,那么,我就很难认同。虽然成为“道德精英”比成为“思维精英”更为艰难,但从理论上讲,我们应该强调:对知识分子来讲,成为“思维精英”与成为“道德精英”是一样重要的,而对某些与人们的精神生活密切相关的知识分子来讲(例如教师、牧师、作家和政工干部),成为“道德精英”甚至比成为“思维精英”更为重要。
从顺序来说,我同意王小波的观点,知识分子的职责首先是“求真”。这也是亚里士多德的看法,他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说:“虽然友爱与真两者都是我们的所爱,爱智者的责任却首先是求真。”这是因为,“逻各斯的真实似乎不仅对看问题有用,而且对生活有帮助。”但是,求真的最终目的,却是为了求善,用亚里士多德的话说,就是为了“对生活有帮助”,或者说,为了对人们有好处。所以,虽然知识分子首先要求真,而在“求真”的阶段,他的工作,也许像王小波《街道堕落与知识分子》一文中所说的那样,“和道德根本就不搭界”,但是,从最终的效果来看,知识分子的工作,像许多人类的工作一样,都会产生伦理和道德的影响,而不会仅仅是一个纯粹的“真实”与“可信”的问题。事实上,对知识分子来讲,在道德上“求善”的责任,与在知识上“求真”的使命,一样重要,甚至更加重要,也更为艰难。也许正是因为这样,爱因斯坦才在《悼念玛丽·居里》中说:“第一流人物对于时代和历史进程的意义,在其道德品质方面,也许比单纯的才智成就方面还要大。即使后者,它们取决于品格的程度,也远超过通常所认为的那样。”
王小波固然没有否定“善良”和“道德”的重要性,但是,他显然没有准确地理解菲尔丁的“善良”观,没有看到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对菲尔丁来讲,没有善良,就谈不到“伟大”,也不会有真正的“伟人”;一个人只有首先做一个善良的人,才有可能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也才有可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伟人。
2009年10月27日,平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