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君
摘要:随着当代高层建筑的迅猛发展,现代城市的主要部分已经逐渐被摩天大楼所占据,高层建筑与城市之间的关系问题显得越来越重要和敏感。本文对高层建筑外部空间设计中的几个问题提出了一些看法,供大家参考。
关键词:高层建筑;外部空间;设计
1前言
作为处理高层建筑与城市关系重要环节的高层建筑外部空间环境设计,正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在国外,建筑的外部空间设计已经成为与主体建筑设计同样重要的设计内容,并提升到城市设计美学、生态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对于经济不断腾飞的国内大都市来说,高层建筑的发展更是一日千里,这一问题的研究也就更具有紧迫性和必要性。
2空间分类
建筑外部空间按使用性质分,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2.1 活动型:这种类型的外部空间一般规模较大,能容纳多人活动,其形式以下沉式广场与抬起式台地居多。如上海市的静安广场,其为下沉式广场;而上海的人民广场为抬起式的园台。不同的围合给人以不同的感受。
2.2 休憩型:这种类型的外部空间以小区内住宅群中的外部空间为多,一般规模较小,尺度也较小。
2.3 穿越型:城市干道边的建筑及一些大型的观演、体育建筑常有穿越型的外部空间,或者是城市里的步行通道或步行商业街。如合肥市的淮河路步行商业街和花园街,其间点缀绿化、小品等,即可穿越,也可休息,也可活动,可以说是多功能的外部空间了;还有如上海波特曼酒店广场。
3 空间的连续与兼容
3.1 边界模糊
由于高层建筑的特点,高层主体的外墙就是内、外空间的分界处,但采用框架(剪)结构时,建筑在没有柱的部分可以开口较大,内部空间的界限可以交错,使外空间得以延续并具完整性。当高层建筑采用裙房时,低层的裙房就更易与外部空间相融。高层建筑低层的局部架空,使架空部分的空间性质模糊,这种既内又外的“灰空间”,也是中介空间延续与兼容的处理方法。
3.2 空间构成要素的延续与兼容
通过空间的构成要素(如地面铺装、墙面、水面以及绿化等)使内部空间向外延伸,从而使内外部空间互相延续。一般的处理方法是通过内外空间地面铺装材料的质感、纹理、色彩、铺装方式等的一致或相近来使内部空间自然地延续到外部空间。墙面或隔断的内部与外部空间的连续,也可以达到内部与外部空间自然地延续。此外,外部空间与内部空间的装饰小品如灯具、座椅、环境小品等内外空间有选择地使用,同样可以达到目的。通过水面的处理,绿化(绿地)的自然渗透,也是自然地使内外空间延续的方法。
3.3 空间流通
高层建筑处于城市空间环境之中,城市空间通过高层建筑外部空间达到沟通。这时,高层建筑底层局部或全部架空,其外部空间成为沟通城市空间的通道,城市空间自然地“流”人高层建筑又自然地穿过它“流”出。高层建筑的这种外部空间,一般不封闭,而向城市开放,或与地铁等交通设施结合起来,成为人们的进出通道,是城市空间的一个有机的整体。
4 中庭的作用
自古罗马时代起,中庭一直承担着满足建筑内部环境特有的,对空间的划分、管理、获得阳光和空气的使命。中庭对于高层建筑来说,可以说也是空间的灵魂。对于内部空间,其优点已为人们所认识,在我国的一些高层建筑的设计中也已得到广泛应用,但对于高层建筑的外部空间而言,中庭的意义就更大。中庭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封闭(或半封闭)的、能提供小气候的、多功能的公共广场,并可以承担高层建筑与城市空间的中介作用。
4.1 高层建筑通过中庭与城市广场或街道的结合
中庭可以作为一种中介空间来联结高层建筑与城市空间,如通过高层建筑的中庭来与城市街道或广场结合,为人们提供封闭(或半封闭)的,能提供一定小气候的步行、购物或休息、娱乐空间,来使城市空间与建筑内部空间相联结和融合,使中庭成为一种中介性场所,使人们的活动与城市生活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其处理手法有:
1)直接把中庭覆盖于城市街道之上,成为城市空间一部分。
2)使城市街道与广场自然融合,通过各种手法把人流直接从街道或广场吸引到中庭之中,与高层建筑的交流成为自然的和无意识的过程。
3)用中庭来联结两个(或多个)广场或街道,成为一个内部街道。使城市空间自然流人中庭之中。
4)与城市交通系统设施结合起来。这时,中庭常作为城市步行系统与公交车站之间的转换空间。
4.2 用中庭作为联系高层建筑与周围建筑、高层建筑之间的手段
高层建筑往往是在比较拥挤的高密度的旧区中发展起来的,与周围的旧建筑,尤其是历史性建筑的关系比较难于处理。这时,中庭的优点就显示出来。中庭可以使新旧建筑结合,浑然一体,中庭起着新旧建筑之间的过渡作用。相邻较近的高层建筑之间的外部空间或是双塔式的高层建筑间的外部空间比较狭窄,有“一线天”之感,这时利用中庭来连接,也可以达到化多余的空间为有利空间的作用,使建筑间的外部空间起到中介过渡的意义。
5 高层建筑外部空间的尺度处理
高层建筑对外部空间的限定是起决定性作用的,往往一幢高层建筑的体量和尺度就决定了外部空间的性质。一幢体量庞大、尺度超人的高层建筑对人的心理的影响一般表现为一种压抑感,甚至是恐惧感。所以高层建筑的体量处理与尺度处理,对于外部空间及外部空间中人的影响是一个重要的因素。外部空间既接近建筑物又接近人体,为了创造舒适的外部环境,减轻人们心理上的压抑感,对于高层建筑及外部空间的尺度必须有适应人体的过渡。常有法如下。
5.1 高层建筑主体与裙房相结合
裙房一般泛指在形态上围绕着高层建筑主体底部的扩大部分,或与主体毗邻、分离的低层附属用房,在功能上为高层主体提供作为公共、辅助等空间的总称。裙房形式的采用最早可追溯到SOM 事务所1925年由G·邦萨夫主持设计的纽约利华兄弟办公楼。建筑是以22层的板式主楼立在扁平舒展的二层基座上,这种形式后来成为普及全世界的办公楼的典型形式,也为当今高层住宅、旅馆、办公楼、综合性大楼所普遍应用。
低层裙房在尺度上与周围建筑相接近,又使人们与高层主体隔开一定距离,这就大大改善了人们对高层的尺度感受。在建筑基地比较富裕时,这种方法不失为一种较好的方法,故被广泛采用。
5.2 高层建筑主体的分段处理
高层建筑尤其是超高建筑的主体是庞大尺度的实体,即使是玻璃幕墙饰面,给人的感觉也是巨大的一片,所以为了使高层建筑能适应人的尺度感,需对主体进行分段处理,来调整高层建筑给人的尺度感。可用两种方式结合完成。
1)高层建筑下部安排为社会服务的公用设施。高层建筑无论是办公楼、旅馆、住宅或是综合楼,由于使用或结构的特点,一般都是较封闭的实体。建筑的下部则应给人以宜人的尺度。高层建筑无裙房时,常在下部安排一些公用设施,可以是商业、饮食、文化娱乐等设施,来为社会公众服务。人们可以在此自由出入、活动,人群熙熙攘攘,使低外部空间具有生气感,给人以自由、安全、归属感,成为人们活动的良好场所。
2)主体立面的处理。美国建筑大师保尔·鲁道夫(Paul Rudolph)认为:由于人的视觉已经认不清楚六层以上的楼层高度,因此在六层以上的高层部分是不存在尺度的问题,也可以说是无尺度的。但在六层以下直至人行道这一段与人的活动接近。其中某些细部,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因而它的体型和构件的比例尺度必须具有人的尺度。所以超高层建筑应该结合视觉来考察上下、高低和细致与概括的问题。具体手法是十分灵活的,可以在高层建筑下部使用一些构件或符号来适应人的尺度等。
6结束语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建筑业空前的繁荣,向人们提供优美的外部空间是历史的必然。它不同于历史上的私家园林,它是归还给人们属于自己的诗意空间和栖息之所。同时,作为一名建筑师、建筑规划师、园林设计师,对于建筑外部空间的重视与对建筑内部空间的设计应该同样重视,让人们能感受到内外空间一致的合理、舒适和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