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政策研究室课题办
流动人口问题的解决,不仅关系到流动人口自身的生活质量、家庭幸福,它还关系到一个城市经济的持续发展与和谐发展,甚至整个社会的长治久安。因此,流动人口问题需要持续不断地得到更多關注和重视。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贵阳市流动人口大量增加,成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中一支重要力量,为贵阳市加快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要促进人的和谐发展,如果占贵阳市常住人口六分之一以上的流动人口生活不安定、权利得不到保障、利益受到损害,那么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目标也难以实现。因此,应高度重视和解决好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问题。
流动人口城市融入是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必然要求
目前贵阳市共有外来流动人口60多万人,约占全市实有人口的17%左右,其中一些区域的流动人口数量已超过当地常住人口,预计2012年外来流动人口可能会突破100万人。流动人口呈现“七个为主”的特点:以经济活动为主、以农民为主、以男性为主、以青壮年为主、以初中文化程度以下为主、以省内流入为主、以租赁房屋居住为主,呈现文化素质较低、技能低、收入低三低特点。这些流动人口来源广、暂住时间长,绝大多数来自农村,其居住分散,流动性大。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区域,社会治安秩序较为混乱,违章建筑、非法行医、违法私立学校、无照商贩和各类不规范的市场不断涌现,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一些“帮派团伙”、“家族团伙”,形成非法的社会势力,刑事犯罪率较高,增加社会管理的难度,埋下社会稳定的隐患。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贵阳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要促进人的和谐发展,作为人民群众的组成部分,流动人口既是生态文明城市的建设者,也是生态文明城市成果的享有者。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必须解决流动人口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流动人口问题的办法和途径很多,但归根结底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要促进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让外地人逐步成为贵阳人,让农村人真正成为城市人。这既是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流动人口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
多措并举,加快流动人口城市融入
大力发展经济,增强城市承载力。保持经济发展,增强城市的承载能力是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物质基础。让更多流动人口融入城市,从根本上说取决于城市经济发展的总体进程。只有经济的快速发展,经济实力显著提高,才能不断增加城市容量,不断增加城市基础设施的承载力,确保城市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投入和支出,从而有效增加城市的人口容纳能力,最大限度地满足流动人口的物质需要,消除产生不和谐因素的主要原因。
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彻底消除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的身份障碍。现行户籍制度是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社会,与城市居民平等相处的一道主要障碍,应加以改革。改革的最终目标应是建立以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村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的户籍登记制度。当前应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步伐,允许在城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流动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办理城镇户口,尽快改变流动人口身份转换滞后于职业转换的现状,逐步实行统一居民身份的一元户籍制度,在政策上保障流动人口与城市市民在国民待遇上的一致性。
结合学有所教行动计划,加快教育制度改革,使流动人口子女享受平等的义务教育。将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教育纳入全市教育发展规划,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在外来流动人口聚居地规划建设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高中招生中,安排一定指标专门招收外来流动人口子女。继续发挥民办学校的重要作用,试行“民办公助”,对经教育局批准,承担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由政府给予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帮助其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此外,还应通过扩大中职招生、减轻外来流动人口子女教育费用负担、搞好入学服务等措施,使流动人口子女享有更多接受教育的机会。
结合病有所医行动计划,建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流动人口享受良好的医疗和计生服务。逐步把流动人口纳入城镇基本医疗保障范围内,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医疗保障。建立医疗服务体系,把散居在城市社区的流动人口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服务对象,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农村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可享受本市计划生育优先优惠和利益导向相关政策。流动人口儿童免疫接种可按本市儿童执行,按国家规定进行免费预防接种。建立贫困流动人口医疗救助制度,对带伤、病的流浪乞讨人员实行交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必要的治疗措施后,再由民政部门实施救助管理。加大职业病防治和传染病预防,定期对流动人口较多的建筑工地、私营企业和城郊结合部进行监测。
结合劳有所得行动计划,加快就业制度改革,为流动人口就业创造条件。全面取消针对流动入口就业的歧视性政策、不合理限制和收费,为平等就业创造机会。充分发挥公共就业服务网络的作用,为外来务工人员求职登记、政策咨询、职业介绍等提供免费服务。打击非法职业中介,清理和整顿劳动力市场。为从事个体经营的流动人口提供各种便利和服务,对依法需办理各种证照和有关手续的,工商、税务、卫生防疫等有关单位和部门应提供方便,及时审核办理。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流动人口的就业率。加大维权力度,加强劳动监察,完善流动人口工资保证金制度,并逐步扩大到各个行业。监督招聘雇用流动人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必要的工作与生活条件,保障劳动报酬和休息权利。
结合老有所养行动计划,完善社会保险政策,保障流动人口老有所养。依法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所使用的外来务工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探索建立农村与城镇社会保险的衔接和转换机制,对失去土地的进城就业流动人口实行社会保险与生活保障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社会福利设施建设,使特困群体和低收入人群中的“三无老人”和精神疾病患者及时得到安置。
结合住有所居行动计划,加快住房制度改革,切实解决流动人口住房问题。鼓励用工单位采取无偿提供、廉价租赁等方式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居住场所。外来务工人员自行安排居住场所的,用工单位应当给予一定的住房租金补助。招用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企业,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可在依法取得的企业用地范围内建设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应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集中建设外来务工人员集体宿舍,由用工单位承租后向外来务工人员提供。逐步允许在贵阳市工作时间长、贡献较突出的外来务工人员享受经济适用房政策。逐步将签订了劳动合同、具有稳定工作和收入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住房公积金政策享受范围,允许其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
结合居有所安行动计划。加快法制化进程,为流动人口融入城市生活营造良好法制环境。强化法律服务,建立法律援助服务或维权中心等服务机构,帮助外来流动人口维护合法权益。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外来流动人口的法律意识,在外来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依法建立自治组织,支持他们融入当地社区等组织中参与社会管理。加强外来流动人口聚居区域治理,强化消防、公共安全及环境卫生等整治,打击非法经营活动。加大公共交通等市政公用事业建设力度,提高公共基础设施保障能力。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长治久安。
加强文化交流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营造平等互助友爱的和谐社会氛围。关心流动人口的文化权益,改善和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满足他们的文化需要,注重提升流动人口的城市文明素养,帮助流动人口实现向市民的角色转换,逐步形成适应城市生活的文化模式。加强交流和沟通,消除城市排斥外来流动人口的现象。媒体应多宣传报道流动人口在城市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让全社会认识到流动人口已经成为城市经济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力量。搭建流动人口走进城市家庭的平台,发动各种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对流动人口进行结对帮助,为流动人口融入城市提供必要的情感和心理准备。充分发挥“贵阳精神”提升外来流动人口素质、凝聚人心的重要作用,增强流动人口对贵阳的认同感、归属感和社会责任感,鼓励他们定居贵阳、热爱贵阳,与贵阳人民一起共同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