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力普
纵观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历程,困难与压力同在,辉煌与成就并举。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关键时期,在国内外形势日益复杂的情况下,我们一定要认清形势,把握机遇,迎接挑战,切实加强全系统的能力建设,积极谋划,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新局面。
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之路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便随之孕育而生。从最初争论是否要建立以专利为代表的知识产权制度,到如今知识产权战略成为国家重大发展战略;从最初知识产权拥有量微不足道,到如今成为知识产权大国;从 “知识产权”这一概念从无到有,到如今,知识产权已经成为社会广泛认同的无形资产,日益受到尊重和保护。30年来,我们一直坚持在发展中探索,在探索中发展,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制度,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之路。
回顾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道路,我们不难总结出以下四条基本经验:
一是始终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基本国情是事业发展的根本出发点。知识产权是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工作。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始终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需要出发,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创建了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制度,建立了适合国情的司法保护与行政执法保护“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模式,形成了符合国情的宏观管理工作体系。
二是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改革创新是事业发展的基本要求。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作为一个“舶来品”,作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配套制度,它的建立和发展是一个不断深化认识、不断改革创新的过程。我们必须加强调查研究,调整战略思维和创新思维,注重全局规划,着力突破障碍,充实工作内容,不断完善宏观管理工作。
三是始终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协调是事业发展的客观需要。在工作实践中要坚持做好统筹国际事务需要和国内事业发展的协调,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知识产权事业自身完善的协调,统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四个能力的协调。尽最大可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最大程度地发挥资源和能力优势,进一步健全宏观管理工作机制。
四是始终坚持科学的效益观。坚持科学的效益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的效益观要求我们既要看直接效益,又要看间接效益;既要看眼前效益,又要看长远效益。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开发和利用知识资源的基本制度,以及知识产权事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工作,它的效益主要体现在间接效益和长远效益上。这就要求我们在坚持科学效益观的前提下,因时因地,积极发挥宏观管理工作的指导作用,加大引导力度,在全社会逐步树立知识产权事业的科学效益观。
新的机遇新的挑战
当今世界,国际形势千变万化,在这一关键时期,我们必须审时度势,因势利导,明确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方向。
从国际形势来看,随着科技创新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知识产权被推向了国际市场竞争的前沿,成为一种重要的战略性资源和提高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鼓励发明创造,保护知识产权,推动知识和智力资源从创造到运用的良性循环,正在成为各国追求的重要目标。全世界约20个创新型国家拥有全球90%以上的发明专利,在全球500强企业里,以知识产权为核心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贡献已超过80%。在这种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各国摆脱危机、突破困境的重要手段之一。
求和平、谋发展、促合作已经成为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知识产权领域国际合作深度不断增加,合作广度不断扩大,合作层次不断提高。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中的影响不断增强,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被动接受者逐步转变为积极参与者,从被动应对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调整逐步转变为主动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调整朝于我有利方向发展,从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援助的接受者逐步转变为量力而行的输出者。2007年5月起,中美日欧韩共同开展了五局合作,这对未来国际知识产权体系和格局都将产生重要影响。
与此同时,随着我国国际影响力的日益增强,知识产权也逐渐成为发达国家在我国重大利益的关注点,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时有发生。2002年以来,我国企业共遭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337调查74起,连续7年成为遭受337调查最多的国家。随着今年初民主党执掌白宫,知识产权将成为新当选总统奥巴马实现执政目标的重要工具。2008年3月,在德国汉诺威消费电子、信息及通信博览会上,中国39家MP3电子厂商因涉嫌专利侵权被德国执法人员查抄。美国、欧盟、日本等国家和地区要求中国改善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的呼声有增无减。
总体而言,知识产权合作多于争端,合作共赢仍是国际知识产权领域的主流。尤其是在当前经济形势下,知识产权纠纷、争端总会存在,谈判、协商将会继续,合作、协调仍会深化。我们必须用普遍联系和发展的观点,辨证认识、科学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统筹好国际国内两个大局。
从国内形势来看,我国正大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已成为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并重的国家三大重要战略之一。同时,作为创新主体和市场主体的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对知识产权的需求越来越迫切。
当前,知识产权工作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其中,《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颁布成为我国知识产权发展史上的一个新的里程碑。2008年9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发表重要讲话时强调:“必须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11月29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9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大力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这是国家主要领导人首次将知识产权战略与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并列论述,标志着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的重要战略,其地位和作用得到了历史性提升。
近年来,通过有效运用知识产权制度,企业正在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核心竞争力不断提高。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中企业所占比例已由8年前的三成增长至目前超过五成,企业已经逐步成为我国专利申请的主力军。当前国际金融危机不断向实体经济蔓延,但是,注重创新、拥有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的企业表现了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在去年第104届广交会上,我国有1745家拥有知识产权的企业进入品牌展区,品牌展位比上一届增加56%以上。随着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经济政策的推进,我国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不断升级,市场主体对于政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产权融资、推动知识产权转化实施等方面的需求日趋强烈。
但是,我国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知识产权制度和管理体制还不够健全,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薄弱。这些原因导致了我国的自主知识产权的质量和数量与发达国家还存在明显差距,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还不适应科学发展的要求,知识产权制度的政策导向作用还不明显,知识产权侵权现象在某些地区、某些领域还比较严重,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因此,我们必须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来统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全局,以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为工作方针,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为工作重点,大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建设创新型国家、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开创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的新局面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关键一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启动全国专利工作“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做好规划前期重大问题的研究工作。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进一步加强宏观管理工作,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
2009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积极推进各有关部门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措施,通过健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机制,健全战略实施信息沟通机制,推进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争取在若干重大战略措施上有所突破。如,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的知识产权工作机制,健全重大经济活动的知识产权审议制度等。同时,指导制定并实施区域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各地要按照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和实施地方知识产权战略或者地方落实《纲要》的实施方案、工作规划等。
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任务艰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亟待加强。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通过局省合作共建会商机制、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和知识产权强县工程三个工作抓手,推动省市县三级地方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建设。目前,各地方已相继进行政府机构改革,各地要抓住机遇,克服困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力争在机构建设上取得新进展。
全国知识产权局系统要围绕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要求,大力培育和发展专利代理、知识产权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各类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着力培育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通过改善发展环境,制定服务标准,引导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在增加机构数量、扩大服务面的同时向专业化、规模化和规范化方向发展。加强对专利代理行业的管理,加大扶持力度;重视研究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促进专利代理行业协调发展。
加大行政执法与维权援助工作力度。启动“5·26”工程,选择部分省市从5月26日开始,开展区域专利执法保护试点工作,着重改善执法条件,提高执法效率,推进执法协作,增强执法积极性、科学性,总结试点经验,并逐步向全国推广;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制度,建立全国专利保护重点联系机制;继续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工作,在全国设立100个左右的国家级中心,指导支持省局在国家级中心之外的地级市和县级市设立中心,加大工作力度,树立品牌形象。
企业是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心。全方位、多层次推进全国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科学化、体系化,研究制定加强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的指导意见;启动新一轮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试点工作,组织开展第二批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创建单位和首批企事业知识产权示范单位的评选工作,形成完整持续的企事业单位试点示范工作体系;实施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培育工程,对所认定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启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试点工作,以中小企业集群为抓手,推进中小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工作;批准设立新一批专利工作交流站,继续扩大专利交流的规模和范围;组织开展全国企事业试点示范单位负责人知识产权培训巡回讲座,促使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更加重视知识产权。各地要积极配合,因地制宜,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
按照《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求,加强全国专利运用工作;推进全国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工作体系化建设,研究制定加强全国专利运用与产业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积极争取财政支持,促进建立或扩大省市专利运用与产业化扶持资金;实施国家专利产业化工程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示范工程计划,开展专利创业扶持试点,推动非职务发明人和中小企业专利创业;进一步开展国家和省市两级专利产业化试点基地建设,制定实施考核评价管理办法,支持新建若干试点基地;深化实施全国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平台计划, 启动开展国家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与标准化体系建设;提升中国专利周的战略定位,把中国专利周作为推动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一个重要落实机制和支持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重要促进机制,进一步扩大举办范围,创新活动内容。
鉴于国家知识产权局新的“三定”方案中,增加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规范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的职能,根据去年全国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状况调查的情况,在重点地区实施地方知识产权资产评估推进工程,即以资助重点企业、关键技术的价值评估为重点,指导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制度,促进知识产权的价值量化。同时,进一步规范专利质押贷款行为,培育和促进知识产权融资机制的形成。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确定第一批全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试点单位,将通过试点摸索有效的知识产权融资模式,推进知识产权在资本方面的运营和知识产权的市场化运作。
统一制定全国专利信息服务工作规划,完善地方专利信息服务工作体系,开展建立包括国家专利数据中心、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以及地方专利信息网点在内的三级专利信息公共服务骨干网络工作;通过系统规划和示范引导,以专利信息全社会共享为目标,制定完善全国专利信息服务制度和标准,规范专利信息服务方式和内容;支持各地建设由社会力量投资的面向社会服务的商业化专利信息库,支持各地开展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针对我国创新主体国外知识产权拥有量少的现实问题,为引导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国际竞争,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与财政部将联合出台关于支持向国外申请专利的资金资助政策,对申请国外专利给予资助,鼓励和支持我国单位和个人积极申请国外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委托省级知识产权局承担部分资助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在原有工作的基础上,采用科学的评价指标体系,以适当方式开展对省一级知识产权绩效评估工作,进一步提高专利统计分析水平和服务质量;推动建立常设性的专利调查制度;尽早出台新的专利统计指标体系,科学反映各地专利发展状况的真实面貌;修订专利统计工作管理规章制度,并将其调整范围扩大至全系统。
以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为重点,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围绕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着手实施“知识产权彩虹工程”,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知识产权对内和对外宣传。加强和改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工作,组织开展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培养人选推荐选拔工作;深入实施“知识产权百千万人才工程”;加强地方的外事工作人员培训;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利用地方知识产权教育培训优势资源,合理安排区域布局,建立国家重点知识人才培养基地;推动全国高校及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
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正处于上升时期。党的十七大已对知识产权工作提出了明确的任务和目标,我们必须以加倍的勤奋和努力去履行这份光荣的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工作新局面,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60周年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