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2009-11-30 04:33
云南教育·视界 2009年7期
关键词:学分普通高中教研

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基〔2001〕17号)、《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云南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工作方案(试行)》(云教基〔2009〕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云南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全面构建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立足我省实际,大力推进教育创新,落实素质教育,努力构建具有我省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的构建以《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为依据,以全面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有个性发展为目的,为学生终身学习和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积极稳妥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坚持“统筹规划、积极稳妥、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形成“国家指导、省级统筹、州(市)县组织、学校实施”的新课程改革工作格局。在全省整体推进的前提下,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特点,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新课程改革,争取三年达到国家课程方案的规划目标。

二、课程结构与设置

(三)课程结构。普通高中新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学习领域包括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学校每学年都要开设各学习领域的课程,保证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能获得相应学分。

每一学习领域由若干科目组成,8个学习领域共设置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

每个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学校要开足必修课程模块,积极创造条件,多开设选修课程模块,逐年达到国家课程要求。

(四)课程设置。普通高中新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具体设置如下:

(五)教学安排。严格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中规定的学习领域、科目和模块的要求制定教学计划,实施新课程。学校在按计划开设好所有必修模块的同时,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年度计划,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开好各类选修课程。高中3学年教学安排建议如下:

(六)学制与学时。普通高中学制为3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11周。每学年分为两个学期,每学期分为两个学段,每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周安排的课程修习时间为35学时,其中机动时间3学时(包括班会、团队活动等),每周实际教学时间应保证32学时。

(七)学分及认定。模块的修习时间一般为36学时,相当于2学分。一般按每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体育与健康共11个必修学分,其中在田径类项目系列中至少必修1学分、在健康教育专题系列中至少必修1学分;美术共3个必修学分,其中书法模块必修1学分。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领域,共23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3年共计15学分;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3年共获得6学分;学生3年内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并有相关证明,获得2学分。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相应学分,3年内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综合实践活动23学分),28个以上的选修学分(其中选修Ⅱ至少获得6学分,6学分中,“三生教育”至少1学分),总学分达到144分方可毕业。鼓励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开设符合学校实际的选修课,使学生获得更多学分。

学生获取学分,按照《云南省普通高中学生学分管理规定(试行)》予以认定。

三、课程实施

(八)学校制定课程计划。普通高中学校在保证开设好所有必修课程模块的同时,制定开设选修课程的规划。学校成立课程指导委员会,由校长、分管副校长、教务和教研负责人、各学科负责人组成,同时组建学校分学科课程研究小组,共同制定切实可行的学校课程计划。

学校应当尊重学生对选修课程的选择权。40名以上(含40名)学生选修的课程模块,学校必须开设;少于40名学生选修的课程模块,学校可以根据本校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开设。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要逐年扩大选修模块的开设比例,以满足学生多样化的学习需要,为更多的学校开设多样化选修课提供借鉴,发挥其在课程改革中的示范带头作用。

“技术”领域的“通用技术”必修模块,学校可以根据条件,逐步开设,三年内所有学校都必须开设。州(市)、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帮助学校解决课程开设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在教学基本条件、实训和实习基地等方面给予支持。

(九)认真落实开课要求。高一年级主要开设必修课程,从下学期开始开设选修课程,并逐步增加选修课程模块;高三下学期在安排复习课的同时,应保证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并鼓励学生按自己的兴趣和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相应学分。一个模块3年中可以重复开设,各学科在同一学段也可以开设若干必修、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允许选修Ⅱ课程、综合实践活动两类课程跨年级安排。鼓励学校根据本地区、本学校的实际情况,开设综合性、创新性、有特色的选修Ⅱ课程。

(十)建立行之有效的学校选课指导制度。学校要明确规定选课指导的工作程序,明确选课指导的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安排指导教师,向学生提供《选课指导手册》。《选课指导手册》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云南省教育厅有关普通高中新课程设置的文件;学校3年课程开设计划;各科目模块的介绍(如学习内容、所需课时、教学方式、授课教师、学分计算方法、成绩考核方式等);不同发展需求的选课模式建议;选课基本程序等。

(十一)选课程序及要求。学校制订《学生选课申请表》,学生根据《选课指导手册》和本人的实际情况,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行填报,制定学年修习计划,经学校批准后执行。允许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重新选择科目、模块和变更修习计划,但须提前报告学校并经批准后方可。在学生选择选修科目和模块之前,学校应当向学生公布教学班的班额控制人数。如果某些科目的模块选择人数偏少,学校难以安排,应该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可以指导学生重新选择其他模块,也可以帮助他们联系,到附近有条件开设这些模块的学校修习。选课指导教师肩负指导学生选课的责任,要为学生个性化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学校应当为每位学生建立选课档案。

鼓励跨校、跨区协作,提倡学校之间教学资源共享。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挥协调作用,实现本地区学校在师资、场地、教学设施设备、实训和实习基地等方面的资源共享。

(十二)改革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教师要切实改变传统观念,学习运用现代教育教学的科学理念和先进方法,引导学生自主、合作、探究学习。应当探索教师与学生互动交流研讨、共同发展提高的教学方式;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并重,注重培养学生质疑、调查、探究的意识与方法;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促进学生富有个性地学习和发展。

教师的教学活动必须讲求实效性,要通过积极有效的课堂教学,使学生在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确实发生显著的变化。促进学生发展进步,要避免追求形式、华而不实的不良倾向。提倡教师集体研讨备课与个人风格相结合的教学方法,提倡以科学的方法设计、组织和实施课堂教学,提倡为课堂教学内容确立明确的学习主题或目标,突出教学的重点、难点,有序开展课堂教学等科学教育教学的方法,以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学过程的全程管理,抓好备课、上课、辅导、活动与研讨、作业布置与批改、评价与考试等各个环节的具体工作,鼓励教师积极探索总结和学习借鉴优质有效的课堂教学方法或模式。

学校及教师应当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多样的教育手段和有效的学习平台。

(十三)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学校在高中3年中,应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学生管理,必修课程一般也要求按照行政班来安排。行政班的班主任应当保持相对稳定。选修课则应当根据学生选择情况组织教学班。技术课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和部分选修课程的学习活动场所应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学校在自己开发与实施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时,应积极探索综合实践活动的有效方式,尤其要重视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的有机整合。

学校应当充分挖掘校内资源,发挥教师的潜能和特长,调动教师开设选修课的积极性。鼓励多学科教师合作开设同一选修课,允许外聘教师开设富有特色的选修课。为保证教师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新课程改革工作,学校应当合理安排教师的工作量,帮助教师处理好教学、研修之间的关系。

(十四)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学校应建立和完善符合本校特点的校本教研制度,着力构建学习、教学和研究三位一体的教师职业生活方式,建设民主、互动、合作、分享、探究和对话的新型教研文化。通过校本教研转变教育观念,改进教学方式,促进教师、学生和学校的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新课程改革目标的实现。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研部门要利用信息网络,建立校本教研工作的服务平台,组织和引领学校开展教研工作,帮助学校提高校本教研工作的水平和层次。切实加强对农村普通高中校本教研工作的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和完善校本教研制度,指导其正常开展活动。学校应加强与教研部门、高等院校的联系,建立有效推动新课程改革发展的多方协作机制。

(十五)加强课程资源开发,提高课程建设能力。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本区域的课程资源进行整合。可尝试组织优秀教师联合定期跨校上课,以实现校际资源共享,帮助薄弱学校解决课程资源不足等问题。有效开发、利用基于现代信息技术的课程资源,构建广泛而有效的课程资源网络,为本地区新课程改革提供资源共享的平台。

学校应充分利用并认真开发校内课程资源。按照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教学要求,优化资源配置,配备和添置必需的图书资料、教学软件、实验设备以及其他教学设施和器材。

大力加强学校与社区的合作。积极争取学校所在地的企业、农村、部队、中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其他高校和科研院所等单位的支持,为新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农村学校要结合农村建设和发展的需要,积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课程资源。

四、课程管理

(十六)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的管理,加强对学校课程实施过程的检查和监督,建立学校课程实施方案上报、备案等有关制度,督促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及时解决新课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课程方案的行为。要充分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发挥办学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在实施新课程的过程中办出自己的特色。

(十七)教研部门的管理。各级教研机构要进一步增强“研究、指导、服务”的职能,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教育教学评价、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等研究工作。要在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学科教学提出科学有序的指导。要以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样本学校为依托,规划和开展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课题研究,以专题研究的成果推动改革进程,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以样本学校的成功经验为全省课程改革推进提供可行经验和方法,提高改革发展的整体水平,切实发挥教研部门在新课程改革中的功能和作用。

(十八)学校的管理。校长是新课程改革的领导者、组织者,全程负责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组织、实施、督促和评估检查,校长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作用,要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团结全体教师,全力推进新课程改革。学校应当建立行政班与教学班并存的管理机制,探索新的班级管理方式。要建设好两个班级集体,重视发挥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在班级管理中的作用,保持行政班的相对稳定,保证教学班的正常教学。教学班的基本任务是完成模块教学,任课教师应当组织好教学班的教学活动,培养学生正确的学习方法和习惯。教师要关爱学生,保持与班级同学和行政班班主任的联系,要本着对学生发展高度负责的态度,如实做好学生的各项评价工作。教师要在新课程改革中发挥自己的才能,彰显自己的品德,体现自己的价值,赢得学生的敬重。

五、课程评价

(十九)逐步建立、完善发展性评价制度。学校要根据目标多元、方式多样、注重过程的评价原则,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档案,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实行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加强对学生作业、作品、实践活动、标志性成果等过程性资料的积累和展示,通过多种方式对学生进行发展性评价。

(二十)建立质量监测与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按照普通高中新课程方案的要求,建立新课程实施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监测制度、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二十一)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按照《云南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的要求,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二十二)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网络管理系统。在现行普通高中学生管理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展管理功能,将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修习所得的学分等成绩纳入由省统一管理的网络管理系统,确保这些资料能够全面客观地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

(二十三)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颁发。普通高中学生修习的学分达到本文的规定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合格,学业水平考试合格(含考查课合格),由学校向其颁发云南省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责任编辑张俊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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