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勤
老师:
您好!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国人口众多,人民行使权力要通过适当的方式,就是由广大人民选出代表,由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成国家权力机关。请问:这里的代表是“人大代表”还是“人民代表”?它们是一回事吗?
学生
陈清
陳清同学:
你好!很显然,这里的代表是指“人大代表”,而不是“人民代表”。在我国,“人大代表”和“人民代表”虽然只是一字之差,但其含义和法律地位是不同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分别简称为“全国人大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代表、××市(自治州)人大代表、××县(市、区、自治县、自治旗)人大代表、××乡(镇、民族乡)人大代表”。简言之,只有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才能称为“××人大代表”。这些人大代表都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等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从广大人民群众中直接或间接选举产生的,是我国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相关规定,“××人大代表”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特定政治用语,专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人民代表”则是相关部门、人员等针对某一具体事项,由一定范围内的人民群众推荐,通过某种方式产生的,一定范围内的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其含义是非常宽泛的。如参加××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的人民代表。一般来说,这些“人民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方式灵活多样,并不受法律的严格约束,这些“人民代表”一般不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综上所述,“人大代表”当然是“人民代表”,是一类特殊的“人民代表”;但“人民代表”则不一定是“人大代表”,只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等法律选举产生的“人民代表”才是“人大代表”。
你的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