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洪波
江苏丰县公安局张挂“热烈祝贺欢口‘4·4凶杀案成功告破”横幅,经市民质疑后取下。凶杀案甚为沉重,何可祝贺而且还要热烈?
其实,在这里我们还可以问一个十分简单的问题,“热烈祝贺”,主语在哪里?也就是说,“热烈祝贺”的横幅,是谁在热烈祝贺,又是向谁祝贺?祝贺之意从何而出,祝贺要送达给谁?例如“热烈祝贺欢口‘4·4凶杀案成功告破”,是一个省略了主语的句子,是公众在热烈祝贺,上级在祝贺,还是公安机关自己祝贺自己?挂这个横幅的人考虑过这个问题吗?
如果是公众祝贺,应该由公众来张挂横幅,但很显然,在这个案件中公众确乎没有“热烈祝贺”之意见表示。那么“热烈祝贺”的主体就是上级或者公安机关自己。上级可能对破案表示过热烈祝贺,但是,是否有意将这种祝贺告知大众,横幅是否上级送来,却是一个问题。那么“热烈祝贺”更加可能的就是公安机关自己祝贺自己了。一个公共部门自己祝贺自己做了某件事,这不是很奇怪吗?
估计大量的“热烈祝贺”,从来没有考虑过类似问题。虚有的、空置的主体,祝贺了某件事情或某些人,而大家并不感到别扭,因为我们已经习惯了读到以“热烈祝贺”打头的横幅,这样的横幅从来不会注明祝贺者为何人。久而久之,我们会觉得它仅仅是一种气氛的渲染,而不必与某个人或某些人的真实心情相关;然而,这样的主体空置又隐约给人一种“大家都热烈祝贺”的联想,这样就产生了一个模糊的赋值,使你仿佛觉得祝贺者是人民、群众、公众、市民等等,从而完成了一个意味深长的拟情,一个不确定又似乎确定的喻指。
在横幅张挂行为中,公众的心情可能是被忽略的,而政府的心情会被强调而且具有某种指令性。作为一种表达途径,横幅具有公共权力的独占特征,公众要张挂横幅去表达自己的心情、态度、意愿,并不容易,即使可以,那也多是传递歌乐与感激之情。有人看了,说公共机关的横幅也是传递歌乐之情的,我想,你只注意到了“热烈祝贺”,而没有看到“坚决打击”,否则你会明白,省略的主语便是某些地方权力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