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金峰 阳金萍
[摘要]开展新型农民培训是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本文借鉴了日本农业教育培训的经验,提出我国应尽快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民培训的法规保障体系和培训运行机制,提高新型农民培训的效能。
[关键词]新型农民培训 日本农业教育培训经验 启示
农民是新农村建设的主力军,开展新型农民培训是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迫切要求,是推进农业现代化的必要条件。目前,我国的农民培训工作日益受到重视,但在实践中仍然呈现出不少的问题。因此,研究和借鉴他国农民培训的经验及教训,对于推进当前我国新型农民培训工作、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有意义的。
日本是个岛国,国土面积狭小,人口密度大,人均耕地少,在这一点上与我国相似,但日本农业现代化程度比我国要高得多。日本农业为何能在资源贫乏的基础上取得不俗的成就?其原因主要在于日本政府对农业的投资保护政策以及对农业教育培训的重视。
一、日本农业教育培训现状
日本的农民培训是由国家统筹规划,政府农业部门与相关部门分工指导和协作,以教育系统为农民培训的主体,农业改良普及事业系统予以配合。
日本的农业教育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文部科学省系统的初等教育(小学)、前期中等教育(初中)、后期中等教育(高中)、高等教育(短期大学、大学),并主要在后期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中实施;另一部分是农林水产省和各县所管辖的农业大学校。
1.大学层次的农业教育。大学层次的农业教育,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在综合性大学的农学、生物资源学或园艺学等学部中实施的,也是目前日本高等农业教育的主要形式,这类学校共有53所。如北海道大学农学部、神户大学农学部等,其培养目标是造就农业高科技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教学人员,毕业生一般都不直接从事农业生产和经营。第二类是在以农、农工或水产等命名的农科类大学中开展的高等农业教育,这类院校共有7所,在日本高等农业教育中所占比重较小。如国立的带广畜产大学、公立的东京水产大学、私立的东京农业大学等。第三类高等农业教育存在于短期大学的涉农学科中,这类学校共23所,是高等农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类学校主要包括如富山县立大学短期大学部的农业技术学科、秋田县立大学短期大学部的畜产学科等。
2.农业高中。2003年底,日本农业教育相关的高中一共有367所,占全国高中总数的7.1%。农业高中学生可以考取一定的职业资格,如危险物品操作员(乙种、丙种)、有毒烈性物品操作员、测量士、助理测量士、锅炉技师等。高中生还可以参加由文部大臣认定的“高中造园教育”、劳动部管辖范围内的“技能士”、相关技能资格的审查。以及建设部的“施工管理技师”资格中的“土木”和“造园”两科考试的一部分,成绩合格者可以免除二级施工管理技士学科考试的一部分。
3.初中与小学。日本2002年实施的新的教学大纲依然强调:初中阶段,作为全体国民应具有的一般素养必须实施与农业相关的教育。初中的“社会科”中涉及很多农业相关知识。新的教学大纲中专门规定了学生综合学习的时间,大力鼓励实施包括生产活动在内的体验性学习。而小学中也有涉及农业知识的课程,如生活科、理科和社会科。
4.农林水产省系统的农业教育
农林水产省和各县所管辖的农业大学校(非学历教育)是对日本高等农业教育的有益补充。农林水产省系统所辖的学校主要是以从事1年以上农业实际工作的高中毕业生为对象的农林水产省农业者大学校(1所)、以高中毕业生为对象的各都、道、府、县设立的大学校(47所,每县设立1所,其中青森县和新泻县各为2所)和私立学校(3所)。此外,以初中毕业生为对象的县立学校有2所,私立学校有1所。这些学校主要进行实践性质的培训、进修教育,为初次从事农业劳动和农业经营者讲授必要的农业技术和经营知识。
其中,农林水产省农业者大学校本身作为现代农业经营的承担者,同时担负着地区农业振兴人才的培养和培训任务。学生在学期间必须进行一定期间的派遣农业实习,学生一般是被派遣到全国的农业先进工作者处开展实习活动。该校邀请各界人士担任教师,他们都是充分利用本地区地域特色而经营成功的人士。为了培养学生的国际意识和了解国外农业教育的发展情况,学校在第三学年组织学生到国外进行农业研修。
而都、道、府、县立农业大学校则以服务本地区农业、农村发展,培养具有现代农业经营知识的人才为宗旨。主要开展农业技术、农业经营方法等知识的学习,是实施实践性的培训和进修教育的学校。农业大学校中设有“培养部门”、“研究部门”和“进修部门”。“培养部门”主要以高中毕业生为对象实施两年制的实践性质的进修教育,采取全部寄宿制的管理形式。“研究部门”则是根据本县的实际情况,以“培养部门”的毕业生为对象,培养能够迅速对应经营环境变化的、更高度的经营管理能力的教育。学习期限一般为1至2年。“进修部门”针对农业工作者经营发展各阶段的需要而实施短期进修教育。“进修部门”与“培养部门”、“研究部门”一起,共同构成了对农业工作者实施终身教育的场所,是农业大学校向社区开放的重要一环,日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二、日本农业教育的经验
1.农业教育机构体系较为完整
日本的农业教育层次丰富,涵盖了高、中、初等各个阶段成员的教育,且各个层次的培训对象、培养目标都不同。既造就农业高科技人才、学科带头人和教学人员,也培养应用型农业人才及对城市在职人员或失业人员、大学毕业生进行的短期农业技术知识转岗培训。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的都道府县不管经济发展规模、程度如何,都设有1~3所农业高中、农业职业大学、综合大学农学部。农业职业高中和职业大学招生规模都不大,严格按实际需求和就业情况而定,并由各级政府农业部门管理,经费、编制、设施有保障,与区域农业发展紧密结合。在教育市场化大潮中惟独农业职业教育是行业部门管辖并有财政、人事制度保障的。
2.农业科研、教育、推广三结合成效显著
日本学习、引进了美国的成功经验,建设和发展了具有日本特色的集约化农业和科研、教育、推广体制。在日本,国家级、县级的各种农业科研机构遍及全国各地,各科研机构分工明确,研究范围与内容各有侧重。为了实现科研与教育、生产的有机结合,日本政府在各县建立了农业综合中心,下设农业实验场、农业大学、农业技术普及改良所和综合调整部。农业实验场是研究部门,负责新技术、新品种的开发,农业大学属教育部门,专门培养人才,农业技术普及改良部门负责新品种、新技术的普及与推广,综合调整部统一协调以上三個部门,使之构成一个有机整体。这种“三农合一”的组织形式,有力地推动了先进农业技术的推广和普及。
3.农民培训教育工作扎实到位
日本农业教育注重强化实践,如农业水产省附属的48所农业者大学和都道府农业大学的学生都要求直接进入农户学习。同时,在农民技术培训指导上也注重实效性。日本开始进行推广工作时,推广人员既注重培养“会思考的农民”,同时也推崇“现场至上”、“和农民紧密结合”的理念,当时,推广人员骑着自行车到各家各户进行技术指导,给广大的农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
4.农协在农民培训上的辅助作用
日本的“农业协会”作为集农业、农村、农户三类组织为一体的综合社区组织,在日本农民的生活密不可分,日本有99%以上的农户都参加了农协组织。农协组织不仅为农户提供销售、金融等服务,同时也负责农民新技术的培训和推广。日本农协设有营农指导员。营农指导员以农协组合员及其家属为对象,在生产、经营等方面给农民以指导。农协营农指导员的指导业务涉及农业领域的方方面面,但以担任蔬菜、耕种、畜产指导为主,成为日本相互独立但又密切协作的官民两大农业推广体系的重要组织部分。为有效地促进农业推广事业的发展,农协通过营农指导协会与官办农业推广体系讨论并协调农业推广事宜。营农指导员则是活跃在农业生产第一线的技术普及员。
三、日本经验对我国现代农民培训的启示
1.逐步完善现代农民培训的政策制度
在财政允许的情况下,增加对农业科技教育投入。建立各级财政投入机制,逐步把新型农民培训纳入公共财政投入范畴。各地设立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并建立严格的监管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实际需求逐渐增加培训费用的划拨,为农民培训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资金保障。创新新型农民培训资金投资体制。可采取农民学农业科技尽可能免费,学职业技能自己出一点、政府补一点、社会帮一点的办法,多渠道、多途径解决经费问题;还可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对在农民培训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给予奖励,以调动培训单位或个人的积极性;还可在法律与税收等项政策层面,对新型农民培训实行优惠,鼓励企业与业主资金及外资对新型农民培训资金的投入。
2.建立系统有效的现代农民培训体系
目前,全国还没有建立起统一的现代农民培训的专用网络和机构,培训任务主要由各地各级政府和各部门系统进行。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指挥,各地各部门出现了重复培训或空白培训的现象,没有较好地整合培训资源。基础教育学校、职业教育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成人教育学校及其他培训机构任务分界不明,培训存在一哄而上现象,机构繁杂,其比较优势难以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资源的浪费。
全国要在大力发展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建立起系统的现代农民培训的体系。应该以县为单位,建立比较规范的培训基地,整合当地的高职院校、农广校、成人教育学校等培训资源,让有资历的培训机构在有关主管部门的整体指导下进行联合培训;其中,农业院校在新型农民培训上有技术、师资和基地等方面的明显优势,应成为培训的主体力量。同时,引入竞争机制。积极引导各类企业、培训机构参与农民培训工作,对于由政府买单的农民培训项目也要采取招标方法,由政府出钱买高质量的农民培训。
3.明确现代农民培训的重点
首先,培训对象应有针对性,即解决主要培养哪部分农民的问题。从现代农业发展的素质要求和培训资源的有限性两个角度考虑,具有一定文化基础的青壮年农民或相关人员应成为现代农民培训的主体。
其次,培训内容应有针对性。要保证培训内容的针对性,第一,现代农民培訓应该分类进行。可以根据培训对象的特点把农民分为农村一般劳动力、农业大户、回乡创业人员、农村经纪人、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骨干等分类进行培训;第二,培训主要内容应根据地域经济特点来确立。如围绕主导产业的开展“一村一品”新型农民培训,根据经济社会定位开展的都市农业农民培训等等。
此外,新型农民不仅要求农民们有文化,懂技术,还要会经营,即需要有现代商业的投资、生产、管理、销售及服务理念,因此,在培训中应加强农民的生产经营理念、知识、国际贸易与竞争等方面内容的讲授,使农民能更快地适应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与要求。
4.结合农业科技推广,带动农民共同富裕
在当前的现代农民培训中,存在着教学资源不足,尤其是能讲会做的合格“双师型”教师匮乏。同时,农民的学习记忆能力相对较弱,对理论的理解和掌握能力差,但其实践操作能力强,因而对农民的培训要尽可能采取面对面、手把手的方法。因此,借鉴日本经验,将农民培训与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相结合,是缓解现代农民培训师资问题、提高培训效果的有效途径。要在选择切合当地实际的培训专业与技术的基础上,把培训的工作重心下沉、培训关口前移,尽可能做到培训人员进村、科技推广到户,让培训的教师专家多到田间地里给农民示范,做实地教育。各地还可以根据实际条件创造一批农业科技教育示范基地,通过示范基地建设,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培训的质量和效益也提供保证。
参考文献:
[1]徐庆国,黄丰.关于新型农民培训工作的思考[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
[2]张松,刘志民.日本高等农业教育发展道路及模式探索.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J].2007,(1).
[3]李文英.日本农业教育的现状、特点及其启示[J].比较教育研究,20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