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健
编者按:新中国成立六十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建设进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各行各业取得突破性发展过程,我国的新闻媒体无论是在新闻报道理念,市场经济的参与度,还是体制、制度建设都得到了飞速的发展。从本期开始,本刊“特别策划”栏目特约一批来自传媒研究和媒体实务界的文章,力图以点带面反映新闻媒体特别是广播电视媒体的改革成就,归纳出当前广播电视媒体改革发展中出现的一些紧要问题,揭示广播电视持续又好又快发展的部分规律,引发广大广播电视工作者的思考,为庆祝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增添一抹亮色。
从1978到2008年,30年的新闻改革史自然成为当前新闻学研究的中心议题之一,但是当我们回眸30年的改革进程时,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新闻改革的历史是什么,是纷繁纷扰的历史年份与事实的罗列,还是活跃在年份与事实背后,随着我们的接近而涌现的历史情境与意义再现?如果是前者,那么重新去诵读新闻改革30年这部鸿篇巨制,我们得到的可能仅仅是一系列编年史性的历史知识。倘若是后者,那么一个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同情式地理解历史接近历史,让新闻改革史成为一部惊心动魄的历史正剧,承载着教育与训诫的重任,因为“历史终究是人创造出来的,不能领会前人的思想情感,那么最多只能说他知道了历史事实,但不能说理解了或懂得了历史。”①
历史经验主义的迷雾
一如陈力丹教授所概括的“新闻传播学界对现实重大事件或问题的回应集中涌现,30年的学术研究的回顾中也蕴含着较多的深沉思考”。②所谓“深沉思考”,择其要者,有用“从宣传品、作品到产品”总结中国电视节目半个世纪的发展过程;有用“新闻:从意识形态宣传到公共知识”来概括30年来新闻传播内容性质的变化;有从历史上三次学界讨论来引申出新闻学本位的回归,即新闻与宣传差别的讨论促使媒体功能的多元;新闻是否商品的讨论促使新闻业走向市场;新闻专业主义的提出形成传媒公共利益至上的认识。③
然而,在诸多研究文献中,似乎弥漫着一种历史经验主义的迷雾。如有文章认为中国新闻传媒三十年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 思想解放与初步改革阶段(1978——1992);全面改革与迅速发展阶段(1992——2000);深化改革与加快发展阶段(2001——至今)。在阶段划分的基础上,该文提出,中国新闻传媒30年巨变的历史经验主要有:思想解放是巨变的原初动力;技术进步是巨变的基本动力;中国特色制度变迁是巨变的正确路径;党的正确领导是巨变的关键所在。在此基础上该文继续提出新闻传媒要实现大发展大繁荣,应当大力提升传媒软实力,深化新闻管理和运行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优化新闻传媒生态结构,切实加强新闻从业者职业道德建设。也有文章将改革开放30年来电视新闻节目的变革概括为节目内容、节目形态、节目制作、节目播报、节目播出等五个方面,同时认为导致这些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改革开放,因为改革开放的社会大背景催生了人的思想观念的变化和新闻改革,带来经济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也为电视媒体的改革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和科技支撑。这类文献虽然角度不同,但万变不离其宗。
在这类文献中,年代或时段的划分之间,诸多的历史事件之间,或事实、事件与各种“改革的历史经验”“优化传媒生态结构”等等结论之间是何等关系,或者说,我们从文献中难以觉察“经验”和“结构”之间的逻辑推导过程,是某类社会情境支配的结果或者仅仅是某些事实的自然延伸,让人不得而知。另外,这类研究文章似乎误置了一个关键问题,即在新闻改革演进的背后是什么结构性力量塑造了这一切,又是以什么样的方式去塑造了这一切。之所以说是误置,是因为在“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主流话语体系中,重视新闻改革背后的结构性力量尤其是执政党、政府与市场对新闻改革的支配性作用是大多数新闻改革文章自然而然的选择,但恰恰在传统话语体系中,部分结构性力量对新闻改革的塑造作用被视而不见,比如传媒知识精英。
被忽略了的新闻改革中的结构性力量
在社会建构主义理论看来,不仅知识是社会建构的产物,连曾被视为“社会因素空场”的科学、技术等也是社会建构的产物,同时,它们都是一个不断被社会建构的过程,这可以称为社会建构主义的元理论假设。也就是说,包括科学、技术在内的几乎所有事物都是社会实践、社会制度和社会文化的产物,或者是相关社会群体互动和协商的结果。从这个元理论假设出发,越来越多的研究者赞成并运用社会建构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来认识、研究世界;也正是从这个元理论假设出发,在诸多忽略甚至拒绝考虑社会因素的自然科学研究领域,社会建构主义都作出了独到的分析和解释。④
在建构主义的视角中,新时期的新闻改革并不是一个编年史学家们所理解的一个自然进化的过程,而是一个有着多方利益体系介入其中、多种力量互相牵制博弈、多种路径共同推进却又缺乏共同目标愿景的制度变迁或制度演化过程。换言之,新闻改革的本质特征是从高度集中计划统制的新闻传播制度向着“宣传——产业”二位一体的新闻传播制度转型。传播制度转型是一个多种因素共同作用下的系统转型。
既然新闻改革并非一个自然进化过程,而是人们的理性和实践共同建构的结果,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必然是新闻改革的内在机制是什么?促使或引发这种传播制度转型的行动主体是谁?
在制度哲学⑤看来,制度作为人与社会之间的关系范畴,在自然演化的大背景下,人与社会对于制度的演化也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这种作用直接体现于制度的演化过程中,包括民众、利益集团、政府和精英等四类不同主体,他们在制度演进中分别发挥不同作用。其中,民众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意义上的制度演化的根本主体,是一种长期性的历史过程的体现,而从阶段性和微观性上,民众则分化进入其他各类主体之中。政府在制度演化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有:一是提供立法和法律体系,为利益集团和民众活动提供一种可预见的制度环境,并提供各种争端解决程序;二是以自己的强制性权威消除制度变迁之中的“搭便车”或制度不均衡现象;三是在各种利益集团之间担当协调者角色,平衡各种相互矛盾的利益和需要。利益集团是制度演进中的“玩家”,以集团利益为本体,以组织化的参与形态推进了制度演化,其参与的方式主要有冲突、竞争等,而由于社会利益的分化与冲突,公正社会中的利益集团之间重要的制度达成方式就是妥协。在制度哲学视野中,所谓社会精英并非一个独立的群体,而是以思想主体与知识主体的形态提供着制度演化的技术、技术与职业化判断,完善社会观念、制度的设计与操作,更强调所谓“公共知识分子”的作用。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新闻改革的进程本身也是一系列主体意识、思想、行为、行动等建构、塑造的结果。决定或影响这一制度变迁的主体力量包括:第一力量或所谓最重要的要素是执政党和政府,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党”“国”同构这一社会政治制度的必然结果;第二要素是新闻传媒机构,或更准确地说,是彼此存在竞争与合作的传媒机构组成的大众传播机构;第三要素是各种跟传媒产业发展具有生死攸关的利益关联的利益集团,如广告商、民营传媒机构、各种与传媒相关的服务性营销组织;第四要素是为新闻改革出谋划策、以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传媒活动的传媒知识精英;第五要素是作为新闻改革的推动者、参与者、受传者的社会公众。
从目前所搜集到的文献来看,执政党或政府、传媒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相关利益集团甚至社会公众都得到较充分的重视与研究,唯独在传媒知识精英与新闻改革之间的关系方面几乎阙如,最起码有以下几个问题还没有被提起:传媒知识精英的内涵、概念;传媒知识精英在新闻改革中的作用、功能;在当前知识生产制度中,关于新闻改革的理念、目标远景等是如何被生产出来的,这种知识生产的模式有何特点,又内生出怎样的局限;等等。
传媒知识精英群体扫描
制度哲学所考察的精英群体有其较为严格的界定。首先,精英是一个思想主体、知识主体,也即具有这样一些鲜明特征,具有卓越才能;与整个社会的发展方向相联系并具有重要影响;获得社会的高度评价和合法化地位。其次,精英在制度转型、演化中的作用上依赖于他们的专业技能与思想认识,也即促使他们在制度转型中起作用的不是他们的利益,而是这个群体对社会规律的深刻认识、对社会发展的敏锐把握以及制度演化模式的专业设计、选择与判断能力。第三,精英从某种意义上超然于特殊利益,或者说在推进制度转型的过程中是没有自己的利益考虑的,而是将自己的努力作为自我完善、自我实现的机遇。⑥
用制度哲学的标准来分析30年来新闻改革中的精英群体也许较为困难。但是,如果放宽标准的限度,采用近似文学白描的手法,仍然可以大致勾勒出三个群体,他们能够在制度设计、扩散和批评中拥有程度不等的话语权。第一个群体,也是传媒知识精英中影响最大、数量分布较广的一个群体,是身处各种大学、科研院所,被传统主流社会政治话语统称为“高级知识分子”的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群等。这个群体可以开列一长串名单,如方汉奇、童兵、李良荣、陈力丹、魏永征、喻国明、陆地等。该群体主要特征是:在大学或科研院所里有稳定的教职、稳定的收入、稳定的地位;有训练有素的学术素养和专业的分析工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社会知名度;经常主办或参与各种学术论坛、研讨会,活动的舞台广泛分布于课堂、媒体、论坛和书斋之间;有备受推崇的代表性著作或论文,正是著作或论文中所表现出的对传媒规律和新闻改革的专业性把握是他们影响和推进新闻改革的基本途径之一。
第二个群体是官员兼学者型。这个群体往往身处传媒管理部门或某个媒体,却能够以较为专业的眼光和判断来分析大陆新闻行业的结构、特点、问题、突破点,并在理论上、实践上积极地推行和执行相关制度变革措施;有的甚至以自己在传媒产业经营上的业绩而声名大噪,如湖南广播影视集团的魏文彬、曾凡安,重庆电视台台长尧风、安徽电视台前任副台长吴涛⑦、南方日报集团前总裁范以锦、曾经是《华西都市报》掌门人的席文举等。有的虽然已经不在传媒机构执掌大权,却活跃于大学、协会以及各种学术论坛,并时时有独到见解刊发于报章网络之上,如中央电视台前任台长杨伟光、原江西省广播电视厅厅长李立功、江苏省广播电视局调研员李向阳等。
诸多的官员学者近年来还有一个有趣的动向,即是从传媒管理部门或传媒机构急流勇退之后往往重新回到高校新闻院所,直接执掌新闻教育机构的帅印,比如赵启正、范敬宜、范以锦、宋超等。这些拥有特殊背景身份的官员走进新闻教育课堂,不可避免地将把原先的思维与视野带进新闻教育之中,对新闻教育将会产生什么影响,至今还未见有详细讨论。
第三个群体成分较为复杂,既包括传媒业较为敏锐、富于思想、勇于思考的一部分一线工作人员,如记者、主持人、编辑、工程技术人员等,也包括一些新闻传播专业的博士生、硕士生等。与前面两个群体相比较,该群体主要特征是富于挑战性、对现存传播制度敢于追问和质疑,但在新闻传媒和媒介产业运作规律的认知与把握能力上相对弱一些,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也处于上升阶段,因而对新闻改革的推进作用更多地以一种复数意义的集体存在而发生着影响,这是新闻改革中最值得期待的群体之一。
另外,当前传媒对市场和产业化专业知识的缺乏,以及政府和传媒对新闻改革制度预期的不明晰性,这种“摸着石头过河”的情形,给传媒精英们留下足够发挥的舞台,也为他们提供了腾挪跳跃进行新闻改革设计与判断的巨大空间。
结语
爱德华·卡尔指出:“历史是历史学家跟他的事实之间相互作用的过程,是现在跟过去之间的永无止境的问答交谈。”⑧换言之,历史学家对历史的理解取决于他对诸多事实的把握,但更取决于他所提出的问题和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对“新闻改革30年”这段值得大书特书的新闻史而言,学界目前似乎尚未有充分的准备,尤其尚未同情式地准备好自己的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将传媒知识精英与新闻改革之间的关系问题提出来,仅仅是一个重新认识和理解“新闻改革30年”这一课题的开始。
(本文系苏州大学青年教师后期项目“转型·建构·困境:建构主义视角下电视节目类型变革30年”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凤凰传媒学院)
栏目责编:陈道生
注释:
①何兆武:《对历史学的若干反思》,载刘北成、陈 新:《史学理论读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58页。
②陈力丹:《2008年我国的新闻传播学研究》,http://blog.sina.com.cn,2009-02-04。
③胡智峰,周建新:《从宣传品、作品到产品》,《现代传播》2008年4期;徐桂权:《新闻:从意识形态宣传到公共知识》,《国际新闻界》2008(2);李良荣,戴苏苏:《新闻改革30年》,《新闻大学》2008年冬季号。
④刘 保:《作为一种范式的社会建构主义》,《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06(4)。
⑤⑥辛 鸣:《制度论:关于制度哲学的理论建构》,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⑦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大陆电视台台长、副台长以及各级管理人员都跟政府官员一样,享有一定行政级别,如省部级、地厅级、县处级、科局级等。
⑧爱德华·卡尔:《历史学家和历史学家的事实》,载刘北成、陈 新:《史学理论读本》,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5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