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烧云,给她

2009-11-14 05:55
当代小说 2009年11期
关键词:手拉手火烧云山路

李 菡

颠倒了睡眠半年,不到两点很难睡去。有时会越来越清醒。没有丝毫困倦。打开手机一看。竟已是四点。每每都会想干脆不要睡了吧,已经半年没有呼吸过清晨纯净的空气了,吹吹山风多好。睡眠总和我作对,我渴望什么它就淹没什么。不知何时睡去。醒来已是中午十一点。

记忆里十四岁的春夏之交,喜欢用绿色的圆珠笔给要好的女孩子写信。写长长的没有边际的信。

有时是告诉她今天五点我看到了课本里描述的火烧云。有太多的惊喜,只是想立刻提笔写给她。尽管此刻我站在阳台上,向下就可以看到她住的小屋,看到的单薄蓝色窗帘是如此清晰。我在南北阳台间轻快地跑,一边是炽热的红与橙,一边是清丽的蓝。对着她的窗口情不自禁地想要叫她一起看这火烧云。还有时会跟她抱怨我们班昨天和邻班踢的那场足球赛,裁判是多么的不公,那个当裁判的邻班男孩被我在信里无限夸大魔化。写着写着,自己就禁不住笑了。因为我和他还有这信的读者,都是从七岁一起长大的孩子。只因他被糊里糊涂地拉去当了裁判,招采了那么多善意或恶意的诽谤。那时的情绪总是波动很大还不自知,还会给她讲自己经历过的难忘的清晨,多半是儿时的记忆。却始终不能忘怀。那些并不详尽的回忆,被捆扎在一起放入瓶中。只有个别的一些有弹性的枝条呈扇形散落开来,晃晃悠悠,形成对模糊童年记忆里最有触感的部分。随时可以刺激。可以遇见。那时的我从不喜欢亦不习惯记日记,却总有那么多精力和热情写信给她。

我把那信写在长长的连接在一起的打印纸中,每页之间距离恰当的打孔处。就像断续的有始无终的情绪。一页页折叠起来。却并不压紧它们。凭着它们彼此之间保留一定的距离,看上去却也还是服贴的。那时的情绪是容不得用间断的纸来书写的。她写给我的信,多是用蓝黑色钢笔写的。有很长一个阶段。我们的字体。或者说我的字体是受她影响来的。她的字都偏长。而且很工整。不知不觉我的字就拉长了。但不工整,我也无法用钢笔整洁书写。

假期清晨去她家找她,防盗门关着。木门却是开着的。伸手从纱网里拧一下开关就进去了。她大多是躺在床上熟睡,有时是满嘴牙膏泡冲我笑。她总是睡眠很好。而且有些贪睡。我们喜欢手拉手,像小时候那样,这种习惯持续了多年。她的手指很长且干,指上有细密却不深刻的纹路。牵手的时候我们都不自觉地用力或十指相扣。有时她会拿着一包牛奶边走边喝,我就挎着她的胳膊,不离不弃。

冬天的时候。清晨是属于山路的。姐姐有一个漂亮的笔记本,里面是淡雅的铅笔画,旁边还配着席慕容的诗,诸如“我好像答应过你/要和你一起/走上那条美丽的山路/你说/那坡上种满了新茶/还有细密的相思树/我好像答应过你/在一个遥远的春日下午……”那时的我很喜欢,就常趁姐姐不注意的时候撕一张。拿给她看。或者抄上我们喜欢的歌词再夹在课本里。我们也去离家最近的山路散步。围着山路走两圈,唱几首歌。再拉着手回家。

很多时候我在放学后并不马上回家,而是在教室里等她放学。她们班自己办了辅导班。那是夏天。我和同桌的女孩子为泰山足球疯狂。我们逃避卫生大扫除去看泰山队训练,回来骑了二十分钟的大上坡,还不觉累,手拉手边骑边在马路上高唱《我们等待那一天》。回到学校恰逢她放学,于是带上她。骑着自行车。在小区里钻来钻去。在常去的卖文具的小摊上挑两支圆珠笔,我喜欢买那种一支上有很多颜色的笔,她说那叫下蛋笔。我说我记得下蛋笔是铅笔。她就笑着不许我争辩。我们还会在一个专卖盗版磁带的小摊上买磁带。我所有的零用钱几乎都用在了那上面。她好像不太喜欢听歌,总是微笑着在一旁看我和别人无比兴奋地探讨哪首歌的歌词好。

偶有两个班都上活动课的时候,就约她在升旗杆下聊天。她说得很少,总是歪着头好脾气地微笑。认识她这么多年从来没有见过她发脾气,见过流泪的她,却是一副凛然的倔犟。

她家永远是孩子们的聚点。大家围坐在大床上,打牌,看电视。床上是米色的粗麻床单,很舒服的质感。有时她爸妈会和我们一起坐在小马扎上看《灌篮高手》和《东京爱情故事》。大家一起笑得前仰后合,一起唾弃里美心疼莉香,每次都要我妈在楼上喊我或者打电话过来叫我回家吃饭,我才肯拖拖拉拉地走。

认识九年的时候,我搬家了。自然就少了联系。有写过信,终究是不方便。认识十一年的时候。暑假。我去找她,和她走在以前常去的大学校园,那天下着小雨,我们打一把伞,挨得很近,却没有拉手。挽着她的胳膊,像所有女孩子和好友在一起的亲密。心里像有玻璃杯泡了新鲜的绿茶,上升的雾轻灵旋转,很真实,却也很渺然。那种感觉。是熟悉略带不安和感动的。我们不再像小时候那样等长高了,她比我高,执意撑着伞。我却觉得,如果这伞我来打的话。感觉会更好。想说的话无从谈起,分开的几年发生的事情太多。想要和她分享的,想寻求她帮助的。一切都还在心里。却压得太久,一时很难翻查到。于是有片刻的沉默,看雨。

遇到以前的同学,一群男孩子在雨中打篮球,我们看了几眼,笑他们傻。雨大了。他们笑着边掷球边跑。她说,为什么大家过了这么久,都没有变,连眼神都没有变。我没有抬头看她的表情,也看不到她的眼神。

认识的第十五年,我和朋友打电话给她,还留了手机号,也给她发过短信,可也只是当天回了几条。后来的短信她是没有回的。我知道爱情过了季就不要再重来的道理,却不懂得友情缘何如此。有时我想我可以感受她的心情,有时便又觉得不可思议。其实我们住得并不远,步行二十分钟就可以到了。她在海边上学,我如果去海边玩,也不一定想起去找她。她假期回来,我经过她家,也不会再像小时候那样直接闯进去或者站在五楼朝下喊了。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我和她都在维持现在这种状态。只和她维持这种状态。如果我们是现在认识,那么十五年后的我也许不会再像现在这样地想念许久不联络的她。

如果她是个男孩子,也就好了。因为我会爱死他,一心只想嫁给他。因为太热烈。因为时间,因为距离,会分手,会丧失美好,辜负了那么多年的缘分和感情。

可惜她是个女孩子,让我在每个换季的时候想起她,不浓烈,很真实,并肩躺在山石上晒太阳的日子是幸福的。

那些日子变成了零落的花瓣,储存在透明的玻璃瓶里。你知道,那个瓶子是打不开的。于是你只看。花瓣却依然是鲜活粉嫩的。可你闻不到香气,你始终隔着玻璃,尽管它是透明的。

清晨,我会想写封信给她。却只是一闪而过的念头。

邀请也答应过那么多女朋友做伴娘,其实。我最想做的,是她的伴娘。尽管我们从来没有设想过这一幕,也未曾讨论过。

如果我收到她的喜帖。我会很想见到她,然后和她手拉手,陪她去试婚纱。但是不会再写长长的信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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