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宇
目前绝大多数的城市女性面对家庭暴力时已经不再保持沉默,纷纷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而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的农村女性对家庭暴力很多人仍然采取忍让态度,不懂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有的在忍无可忍的情况下,走上了“以暴制暴”的犯罪道路。
方正县50岁的农妇李某和丈夫是包办婚姻,没有感情,结婚三十年来一直生活在打骂中。李某的丈夫在一次酒醉后无故对其拳打脚踢,打断其两根肋骨。李某跑回娘家哭诉并要离婚。但家里人只是劝她:“两口子打仗是经常事,闹成离婚我们以后怎么在村里见人。”
最后,绝望的李某终于趁丈夫酒后昏睡时采取了报复行为——将一锅滚烫的开水泼到了对方的头上。
集贤一农妇忍受了36年家暴后,在已被多处砍伤的情况下,用自家斧子将酗酒施暴后熟睡的丈夫的头部连砍数下,随后自首。
这是36年来她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反抗。
通过对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农村妇女的调查,70%以上的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而家丑又不可外扬。
很多被侵害的妇女对家庭暴力普遍采取默许或容忍态度。在农村,类似于“娶来的媳妇买来的马,任我骑来任我打”这样的观念令很多男人法律意识淡薄,女性在家庭中始终处于被动地位。同时婚育观念落后,重男轻女、传宗接代、延续香火等封建观念在农村仍然根深蒂固。还应注意到的一点是,农村酗酒者得不到有效约束,酗酒后殴打妻子成为其泄愤的惟一方式。
如果不幸摊上暴力丈夫,应该怎么办?
首先要求助于周围的各方力量,如亲朋好友、“110”报警中心,村民委员会、村妇代会等,争取在事态还没有恶化的情况下,协调解决好矛盾,也可以到家庭暴力投诉站(点)进行咨询和投诉。
如果暴力情况严重,要仔细保存和收集证据: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相关鉴定中心的伤情鉴定结论、收集物证(如伤害工具等)、争取人证(向熟人展示伤处等)呼救让邻居见证等。
如果暴力情况仍然发生,那就要考虑以故意伤害罪或虐待罪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或离婚诉讼,以防止受到更大人身伤害。
台湾很多社会学专家建议,遇到有虐妻和暴力倾向的“恶夫”,最一劳永逸的方法是逃离——离婚。编辑/渔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