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请个菲佣要花多少钱

2009-11-11 09:18
中外书摘 2009年7期
关键词:合约工资费用

姚 舜

菲佣,似乎已成了在香港的25万多名外佣的代名词。其实,菲佣只是外佣的一部分。25万外佣已经在香港人的生活中扎下了根。

所谓外佣,即外籍家庭佣工。最为人们所熟悉的当属菲佣,即菲律宾籍佣工。其实,在香港,除了菲佣,还有来自印度尼西亚、泰国、斯里兰卡等国家的佣工。

走在香港街头,经常会看见肤色、语言不同于香港人的东南亚女性,或陪伴儿童上学、放学,或陪护老人散步,或在菜市场、便利店购物;而到了星期天或公共假日,不论是维多利亚公园、中环,还是九龙公园、西贡,几乎香港街头的每个角落,都成了她们聚会的场所,或席地而坐,或随兴歌舞,或倾谈心事,或品尝美食……此时你不得不惊叹,外佣在香港的人数之众。

从某种程度上说,25万多名外佣已成为香港人的生活必需,不论是有老人或孩子需要照顾的家庭,还是两人世界,都会请家佣打扫卫生、煮饭做菜、照顾老幼,有的甚至为宠物请外佣。

低筑门槛

在菲佣刚刚进入香港的20世纪70年代,聘请菲佣的主要是居港的英美人士家庭,当时这还是身份的象征。而在80年代之后,随着经济起飞,香港妇女纷纷走出家门就业,于是外佣不断进入寻常百姓家。

足够的经济能力是雇用外佣的第一道门槛。按照香港条例,每雇用1名外佣,雇主的家庭收入必须不少于每月15000港元,或雇主拥有金额相当的资产,足以在整个合约期内雇用该名外佣。香港特区政府会根据情况不时对该数额作出调整。

设立收入底线,目的当然是防止一些收入不够或不稳定的家庭聘请外佣后,没钱支付工资。但对月均收入1万港元的大部分香港家庭来说,迈过这道门槛并非难事。

为了证明自己的收入和财政状况,雇主必须向入境事务处出示证明文件,如税务局发出的最近期评税及缴纳税款通知书、过去三个月月薪自动转账的银行存折或月结单、过去三个月薪俸通知单、出租物业契约、流动资产证明等。除了收入要求,雇主还必须能为外佣提供“合适和有合理隐私”的住处。

香港地少人多,寸土寸金,很难要求每个雇主为外佣提供独立的房间,但至少要在一个固定的房间有固定的床铺,不能是走廊、客厅或厨房的临时床铺,或与异性成年人、青少年共用一个房间。

所以除了收入证明,雇主还须提供住址证明。住址证明较为简单,只要是过去三个月内的水电煤账单或房屋租约即可。

只要能达到收入底限,能提供合适且有合理隐私的住处,不单是私人物业业主,居住在公屋、居屋或租房的人士,都可以聘请外佣。

当然,雇主必须没有不良记录,而且必须是真正居港的香港居民。雇主是否合格,将由入境事务处根据资格准则进行评定。

轻松花费

外佣,相当于家庭雇工,作为雇主,当然要付出成本,除了食宿、工资,还有其他开支。

从2008年7月10日起,外佣的“规定最低工资”由每月3480港元增加至3580港元。雇主付工资不可以少于此,否则属违法,一经定罪,可被判最高罚款35万港元及监禁三年。雇主可以提高工资。有些与雇主关系融洽,长期服务的外佣,工资会远高于“规定最低工资”。对这个“规定最低工资”,香港政府会定期进行检讨,根据香港的整体经济和就业情况,包括相关工资和物价的变动,以及劳工市场情况等进行调整。雇主应以现金支付工资,或在外佣同意的情况下,以支票付工资,或把工资存入外佣的银行账户。雇主一般不得扣除外佣的工资,除非缺勤,或损坏、遗失雇主的货品、设备及财物(不得超过300港元),或雇主曾预支、超额支付工资。非法扣除工资也属犯罪,可判罚1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另外,如果没有膳食提供给外佣,则膳食津贴不得少于每月300港元。香港法律规定,雇主必须代其购买雇员保险。因为外佣受到的法律保障比较多,所以银行或保险公司推出专门的家佣保险,保障项目比较多。家佣保险的基本保障包括:雇主法律责任保障(保障雇工在受雇期间因工作遭遇意外而受伤或死亡,雇主需依劳工法规要支付的赔偿)、医疗费用赔偿(一般包括雇工因生病或意外受伤而需入医院接受治疗之住院及手术费用)、遣返费用赔偿(赔偿雇主因雇工伤病或死亡而不能继续工作,遣送该雇员返回原居地之费用),有些保险还会有诚信保障(赔偿雇主因外佣欺诈或不诚实引起的损失,包括财物及金钱损失,以及未经许可的长途电话费用等)。家佣保险的保障期,大部分以一年为一个保障期,每年六七百港元不等,投保两年或网上投保可以享受较便宜的保费。

雇主必须负责外佣离开其原居地及进入香港所需的费用,包括飞机票、体检费、入境处签证费、保险费、有关领事馆的核实费用、行政费用或有关政府机构征收的类似费用。

目前,对于首份合约,雇主不可以自行办理申请手续,必须由外佣中心作中介,所以要支付外佣公司代理服务费,约两三千港元不等,续约则需一两千港元不等。外佣中心既要取得香港政府颁发的雇佣代理牌照,还要取得办理外佣所属国家发出的认可牌照。外佣中心在外佣到港上任前会提供基本的家务训练课程,上任后帮助雇主和外佣解决一些问题。

2003年的“非典”使香港经济受到重创,财政赤字大幅增长,因此香港政府从2004年起以“雇员再培训征款”的名义向外佣雇主征收外佣税,金额为每名外佣每月400港元,可一次或分期缴付,两年需9600港元。不过,从2008年8月1日起,直至2013年7月31日,外佣雇主可享受免征五年的优惠。

不论是到期解约或续约,或者期内解聘,雇主必须支付外佣由香港返回原居地的单程机票费用。在二年合约期内,雇主只需付一次来回机票费用。目前来回机票费两三千港元。

外佣雇佣合约为二年,在二年内的各项支出摊到二十四个月,大约每月4000港元左右,有一定经济能力的家庭都可以负担。

严格管理

在香港600多万人口中,外佣已经占了近4%。作为香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外佣享有与本地雇员相同的法定权利及福利。不但香港特区政府非常重视保护外佣,而且领事馆也扮演着监管与辅助的角色,不良雇主会被列入黑名单,不容许再聘外佣。

雇主聘请外佣时,双方必须签订标准雇佣合约,并须经外佣所属国家的领事馆公证认可。

按规定,外佣只可为雇主执行标准雇佣合约内所列的家务,不得为他人从事雇佣工作,包括兼职家务工作;只可在合约订明的雇主住址居住及全职料理家务和照顾合约内订明数目的家庭成员。

外佣还享有带薪假期及休息日。外佣每7天至少可休息1天(由雇主指定,不少于24小时),而且享有法定假期。为雇主服务满一年,便可在随后十二个月内享有有薪年假。在受雇的头十二个月内,每受雇满一个月,可享有2天有薪病假,其后每服务满一个月可享有4天有薪病假,有薪病假最高可累积至120天,每日的疾病津贴相当于每日平均工资的五分之四。

要想成为外佣,也必须符合一定要求,如没有不良记录,具备至少两年的家庭佣工经验等。

外佣在同雇主签订合约后,二年内不得转换雇主,不得回国探亲,就算节假日出外游玩,也得按雇主规定的时间返回。

在二年合约期满时,不管是续约,还是换雇主,外佣都必须返回原居地度假(至少7天),而后才可履行新合约。

当然,雇主和外佣可以提前终止合约,只要给予对方一个月通知,或者一个月的代通知金,雇主还须支付外佣应享有的工资、年假、长期服务金、返回原居地的交通费用和膳食津贴。如果外佣在受雇期内有蓄意不服从合法且合理的命令、行为不当、有欺诈或不忠实行为、经常疏忽职守等情况,雇主可无条件终止合约。而外佣也可以因受雇主苛待等原因无条件终止合约。

外佣在香港工作的期间并不视为居留,即使在香港工作满七年或以上,也不能取得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份。

不同国籍 各有优势

目前在香港,菲佣和印尼佣居多,均超过10万人,印尼佣的数量正在逼近菲佣,另外还有少部分来自泰国、斯里兰卡等国。

菲佣绝大多数具有高中或大专以上的学历水平,是所有外佣中学历水平最高的。她们普遍英语比较好,很多人雇佣她们,为的是为子女营造一个学习英语的环境。

印尼佣的最大优点是比较刻苦,任劳任怨,服从性高,英语虽不及菲佣,但学习广东话的速度快,所以越来越受欢迎。

泰佣的优势在于能说流利的广东话,部分人还懂潮州话及普通话,而且煮中国菜的水平较高,所以最受老年人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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