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代建或总承包合同管理问题浅析

2009-11-11 03:31
经济师 2009年9期
关键词:合同管理

罗 波

摘 要:随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代建或总承包模式的逐步推广,合同管理作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线在实际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文章就目前状况下的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代建或总承包合同管理问题展开研究探讨。

关键词:高速公路建设项目 代建或总承包 合同管理

中图分类号:F540.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09)09-278-02

一、引言

1.随着高速公路建设项目BOT、BT模式的出现,代建模式或总承包模式应运而生。在代建或总承包模式下,代建或总承包单位处于“准业主”的地位,除了融资、资金支付审批、征地拆迁协调而外的所有具体工作都由代建或总承包单位来实施。通常情况下代建或总承包单位会组建一个建设指挥部来具体实施(以下简称“建设指挥部”)。

2.建设指挥部在一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的合同通常会涉及30~50家合同单位。包括设计、监理、试验、各专业检测、专业施工(如:隧道防火)、抢险及后期整治等单位。为了方便叙述,将涉及的合同分成以下几类:土建施工合同、监理合同、检测试验合同、总承包合同、抢险整治合同。

3.上述几类合同是在一个项目建设期间陆续签署和执行的,当一个项目的交工结算工作完成后合同管理工作才告一段落。这时候回过头来审视一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代建或总承包合同管理的签署和执行过程不难发现其中的不足和值得思考的一些地方。

二、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代建或总承包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土建施工合同

1.合同签署时遗留的缺陷。在土建合同执行过程中会发现建设项目土建施工合同文件的约定(或解释)存在前后矛盾或理解歧义的地方。这主要是因为招标文件对范本修改后前后章节解释不一致、使用的合同语言不规范;其次是对不平衡报价的重要细目在合同签署前没有及时修正;再次是对不确定风险的约定技巧存在缺陷。

2.合同的执行过程缺陷。土建合同的执行过程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和一个关键。第一个方面是严格兑现合同约定的人员、设备、组织机构;第二个方面是严格兑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进度。一个关键是严格控制现场资金。

土建合同执行过程中以上两个方面的问题有连锁反应的关系,土建施工单位如果没有及时兑现人员、设备、组织机构的承诺,随之而来的就是现场质量、工期、进度得不到保证。一旦将人员、设备、组织机构的合同承诺问题拖到现场质量、工期、进度问题来处理,建设指挥部的管理就会陷入被动和混乱,同时导致施工单位的主观能动性却不能得到发挥。在要求施工单位兑现合同约定的人员、设备、组织机构的问题上应持敏感、慎重的观点。在要求施工单位兑现合同约定的质量、工期、进度的问题上应持严格控制标准、严格控制现场资金的观点,松动质量标准就会出现工程质量问题、松动节点工期就会延误整个项目的工期、松动资金控制业主的主动就会变为被动。资金的控制满足合同约定即可。

合同执行过程中依据合同进行的对照检查,处罚不是目的、发现问题和处理问题才是目的,两个方面和一个关键的执行力度一旦放松现场问题就难及时处理。土建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是一个系统问题、涉及所有的人和方方面面,值得所有参与管理的人员审慎体会。

(二)监理合同

总体来看监理合同的执行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监理的作用发挥问题;二是监理队伍的素质问题和责任心问题。

监理作用发挥不够好,表现在监理工作主动性差、业主没发现的问题监理也没发现。客观地讲业主的管理水平会影响监理作用的发挥。

监理队伍素质不高、客观上来看这好像是社会监理人员普遍不足的通病,主观上来看是监理的责任心问题,监理的责任心问题通过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是可以弥补的。

(三)检测试验合同

在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几类合同中,检测试验合同执行起来是比较容易的。如果说合同执行过程中会出现不足,应该是业主、监理、检测试验和施工单位之间信息沟通出了问题。

(四)总承包合同

因为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的乙方是同一建制的队伍,在合同执行上完全具备主观能动性。但是如果土建施工合同和总承包施工合同不是同一家单位,仍然会出现施工任务划分的问题,如:土建施工队伍不具备隧道防火施工资质的问题、防火施工需要消防专业验收的问题、中央分隔带交叉工程任务的划分问题、绿化施工专业任务的划分问题、总承包各施工专业交叉干扰的问题。

(五)抢险整治合同

随着项目的开通运营、基建施工队伍撤离,在整个项目全部交工验收前的这段时间运营线路出现抢险与缺陷整治是难免的,在首先要保证运营畅通的前提下,抢险与缺陷整治工作任务落到建设指挥部身上。考虑到现场运营疏解、安全等因素,将抢险整治工程交由养护单位来施工是比较合理的。但是在合同关系的处理上也会遇到合同委托的合法性问题和作价的合理性问题。

三、思考与建议

1.对于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的相关合同首先要强调和加强合同文件的评审,坚持合同评审程序不仅仅是针对土建合同、其他合同也是有同样重要的意义,合同在评审的过程中各部门和各专业要做到认真细致,合同评审程序的目的是希望借助不同部门、不同专业的知识和经验来归避合同缺陷、避免前后矛盾和歧义,避免合同执行纠纷、将合同缺陷消灭在签署之前。

合同评审的重点应放在商务、技术、计量与资金控制几个主要方面。

2.前面说到土建施工合同的过程控制重点放在两个方面和一个关键上。但是土建合同的实施过程涉及所有的单位、所有的部门和所有的人,要真正做到精干高效、严肃认真又团结活泼,管理思路、机制、风格上就要下工夫。

要精干高效就要做到在熟悉合同的前提下简明扼要、言必行、行必果,杜绝“声音不统一”。在技术、财务、监理、计量、办公室主要几个部门层面上要统一言行、统一思想,明确执行管理意图、体现管理风格。同时要把充分发挥施工单位、监理检测、试验检测单位主观能动性的工作当成一个重点。要用合同制约人、管理人、激励人,避免以人制人的随意行为。只有充分发挥相关合同主体的主观能动性,避免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建设指挥部的合同管理才能做到精干高效、有风格、有层次。

3.监理作用发挥不够好,工作主动性差、责任心不强的问题是思维方式的问题,要改变思维方式在管理手段上就要用硬指标来考核和激励监理。

首先是要力求监理人员素质较高、严格执行人员替换处罚和审批;其次是要通过定员、定点、定岗的现场分布模式和随机检查制度来促进其主动性,抓典型、严奖惩;再次是现场安全、质量、进度、环保水保控制上要以点来带动面,各专业、各合同的样板工程数量要有硬指标来考核和激励监理,通过分阶段、分合同、分步骤地抓样板来促进全线质量水平、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的提高,有参照有对比、奖优罚劣就有可操作性。

4.检测试验合同的执行要把沟通的畅通和及时放在首位,因为检测试验单位的合同实施有很强的时效性,沟通不及时会造成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制止和整改、事后指令必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和纠纷。要检测及时、指令及时才能避免问题出现。沟通畅通和及时是关键,在人员联系、指令发布上要有有效、固定、严格的机制。发挥好检测试验单位的作用反过来会更有利于建设指挥部对施工、监理单位的管理。

5.对于防火施工资质问题、消防专业验收问题、路面中央分隔带与土建工程任务划分交叉的问题、隧道三角区路面与土建施工任务交叉的问题、绿化施工任务的专业划分的问题、总承包施工各专业交叉干扰问题等,应属于现场管理经验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合同任务划分时按照专业对口、减少干扰的原则提前考虑即可。

6.针对抢险整治工程的合同处理,在土建施工合同中有必要对开通运营后的抢险整治工程实施程序予以明确,明确合同的委托和作价。属于抢险工程来不及实施招标的因为有了合同约定便可以先实施后招(议)标或是按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来执行,避免合同违法和决算纠纷。

7.设计变更也是合同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设计变更应坚持不降低质量标准、使用功能和寿命为前提,其次才是对节约投资的考虑。设计变更力求一次性处理好、一变再变势必造成更大的浪费,甚至造成不可挽回的产品缺陷。设计变更不能突破合同约定,从技术和功能的角度讲需要变更的就要变更,但是计量的原则不能突破。设计变更的处理要及时,申请、处理、批复、实施、计量要强调时效性。

四、结论

总体来说,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在代建或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体现出管理单位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的水平。对于各类合同的执行情况如果能有所预计和掌握,在合同评审过程中就能有效地避免合同缺陷和纠纷,有利于合同顺利执行。合同执行的过程中如果管理经验和思路多一些、管理风格犀利一些,合同执行也就会更顺利一些。

在代建或总承包模式下的合同管理作为现场投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进度、环保水保等控制的主线,合同的约定和执行体现一个建设项目的整体策划意图和目的。建设项目一旦展开实施,合同管理工作就要站在全局和全过程的高度来思考问题。随着管理经验的不断积累必然会使以后类似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趋向于简明和轻松。

(作者单位:中铁二局集团项目建设管理公司富宁指挥部 云南富宁 663400)

(责编:乔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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