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又见海棠花开

2009-10-31 10:44
瞭望东方周刊 2009年41期
关键词:侨眷华侨外汇

张 欣

1978年1月,60岁的彭光涵站在北新桥王大人胡同1号海棠院里,胸中有股“重新解放”的激动劲儿。

彭光涵耳边响起1977年深秋,原中央人民政府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廖承志的一席话:“文革”结束了,小平同志指示我们要尽快恢复侨务机构,先把“庙”建立起来。你留下来帮我建这个“庙”吧!

彭光涵被点将,成了新成立的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简称国侨办)的秘书长。他的第一项工作,是从北京市政府手中要回被称为“侨委大院”的北新桥王大人胡同1号院。

1949年10月,刚成立的中侨委就是在这里挂牌成立,住在附近的老百姓遂将这条胡同称作“华侨胡同”。

1952年,时任中侨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的彭光涵一家搬入“侨委大院”里的海棠院。

在彭光涵大儿子安哥的记忆里,海棠树的树冠把这占地约有一亩的院子的大部分都遮住了,春天开花时,满院花香。

当年,中侨委的干部大部分是来自马来亚、菲律宾、印尼、泰国等地的归国华侨。安哥记得,有个叔叔打篮球的时候常穿一件黑背心,前胸和背后都印着一只跃起的白猫。回国参加革命前,他曾是泰国黑猫俱乐部的主力队员。

1970年6月,中侨委被撤销,有“海外关系”的侨务干部下放“五七干校”,篮球场空了,热闹的“侨委大院”冷清下来。

没变的,是如雪般的海棠花随风飘落,年复一年。

周恩来签署保护侨汇命令

20世纪50年代,令人震惊的消息不断传人海棠飘香的中侨委大院。

在南方侨乡,“华侨有钱,有侨汇的都不是好东西”在不少土改干部中流传。有的土改队把侨眷抓起来,甚至用刑,迫使其写信向华侨求助,汇款赎人。

有的侨眷没有一亩地,但因为有侨汇而被划成地主批斗;不少侨眷担心挨斗,纷纷写信给海外亲人不要寄钱回家,有的接到了侨汇单却要将汇款退回;有位华侨寄回些钱给病故的红军师长哥哥修墓立碑,遭到乡干部的反对,说“资产阶级的钱不能用在烈士身上”。

在泉州,海外华侨寄钱回来,村干部比侨眷知道的还早。汇单前脚到,村干部后脚就进了家门,他们提出种种理由让侨眷出钱“做贡献”,修路、买公债、投资,就连小学校缺几根竹竿、村里搞宣传买纸,也找侨眷。

村干部说,金山客(华侨)在金山(泛指海外侨居地)开铺赚大钱,侨汇是剥削来的,农会要点合情合理,也是对侨眷的改造。

彭光涵记得这样一组数字:1951年9月,广东省的侨汇收入比6月减少了1/3。广东四邑地区的侨眷收到了侨汇单不去领,而是把侨汇冻结在香港,被冻结的侨汇占该地区侨汇总数的40%。

中侨委很快将这些情况汇报给了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周恩来把侨委的人员召集在一起,非常生气地问:“怎么还在争论华侨寄钱回来,接受侨汇是不是剥削,是不是合法的问题?这是多么幼稚的问题!”他最后决定以自己的名义,发一个保护侨汇的命令,“不是可执行可不执行,而是命令,必须执行。”

1955年2月23日,保护侨汇政策的命令下发:华侨接受侨汇合理合法、利国利民,他们对自己的合法收入具有所有权,可用于生活家用,也可用于婚丧嫁娶,是否存款完全自愿。

这张命令在广东、福建侨乡广为张贴,署名:国务院总理周恩来。

邮局成了货运公司

1954年,彭光涵的妻子吴昭调人中侨委,担任侨汇科科长。

吴昭深入侨区调研时发现,尽管有保护侨汇政策,有的地方仍然变着法子向侨眷开刀,晋江一位侨眷要做功德(一种祈福仪式),乡长的条件是要他买1000万元(旧币)公债。

侨汇下落的趋势并未明显改善,物资供应不足是主要原因。统购统销的经济政策下,侨眷分到的物资配额少得可怜,根本吃不饱饭,侨眷对此反应强烈。

由于物资供应不足,从1955年开始的从境外带回油、粮、食品、布疋的热潮,到1956年又创新高。据福建统计,每季从境外寄回来的布疋达6000包。

这种“以物代汇”的现象日益严重,邮局成了货运公司,外贸出口的粮、油、食品、布疋等生活用品,在港澳转个圈又寄了回来。

而侨眷迁去香港的人数与日俱增,以致美、菲的侨汇约1/2滞留在香港。

“以前对待侨眷,像杀鸡取蛋,现在金鸡出走了,釜底抽薪了!”彭光涵和吴昭很着急。

“侨汇券”灵感来自苏联老大哥

1956年下半年,在侨委的一次业务会议上,廖承志非常严肃地说:“现在侨汇下降得很厉害,以前一年有五六个亿,今年上半年才一个亿,真是要命啊!国家外汇真的不够用了,我们要帮助朝鲜、越南、缅甸、柬埔寨,都要钱,要外汇。”

“国家外汇一半来自侨汇等非贸易外汇收入,今年的增汇指标应为100%,我们侨委的责任重啊,全机关的同志都要想办法,特别是侨汇科的同志。”廖承志把目光投向了吴昭。

吴昭提出了发放侨汇券和建立华侨商店的设想。廖承志对“华侨商店”这个新名词产生了兴趣,“第一次听到,以前没听你们说过。”

“1955年三四月间,我突然想起有本书里曾讲到苏联在战时争取外汇的事情。”彭光涵回忆说。吴昭查到:1932年,苏联成立国际商店作为国家收入外汇的一种手段。

夫妻俩很高兴,认为可以借鉴苏联老大哥的办法,开外汇商店,让有外汇的归侨侨眷在商店里买东西,解决“以物代汇”的问题。

“华侨商店”的构想获得了中国银行侨汇处处长叶启明的支持。吴、叶两人联名向中侨委党组提出报告,建议建立争取外汇的新办法。他们给出的方案是:根据统购统销的政策,增加一种新的供应制度,即凭侨汇收入按一定比例发侨汇券,侨眷或者其他收到非贸易性外币汇款的个人或家庭,可以凭银行发的侨汇券向指定的供应单位购买一定数量的统销物资。

二人兴冲冲地给上级打了报告,却被泼了冷水。理由很简单:这是反对统购统销政策!

大帽子下来,新办法搁置。

此时,廖承志问起这事,吴昭觉得有希望了。

很快,由吴昭起草的发行“侨汇券”以争取外汇的方案得到周总理的批示。

1957年7月,国务院批准了“关于争取侨汇问题的指示,明确指出为了团结华侨和争取侨汇,国家对有侨汇收入的侨眷和归侨的生活资料应给予照顾,并指示广东福建两省,对于某些统销物资,在一般定量之外,根据侨汇收入,按照一定的比例,发给规定限度以外的特别证票,侨眷和归侨可以持侨汇券向指定的供应单位购买,其供应价格应高于统销价格。

1958年,福建、广东率先发行侨汇券,广西、上海、湖南等13个省市区也相继而动。同时,在侨区和大中城市开设华侨商店,或在一般国营商店中设立侨汇物资供应专柜。据统计,当年的侨汇,比上一年增加了40%多。中国银行“无米下炊”的艰难日子少了;外贸部把部分出口商品转为内销,专供侨汇商店,节

省了大量运费和工作量,而从银行取到的外汇总额,比直接对外贸易中得到的外贸总额增加20%;地方商业单位开设了华侨商店,可以取得特供商店的差价为利润。

“特务联合国”

从1958年起,侨委大院里海棠依旧飘香,却再也听不见吴昭的歌声。

那年6月,吴昭提出的“侨汇券”政策被中侨委党委定性为“站在资产阶级立场,破坏党的统购统销政策”,被开除出党,降级降薪,下放劳动。

7月,彭光涵也被留党察看两年,撤销党内外一切职务,降级降薪,下放劳动。

8月,海棠树开始挂果,夫妻二人踏上南下的列车,到海南岛兴隆华侨农场劳动改造。

1966年,“文革”开始,“海外关系”如同洪水猛兽。因为有所谓“海外关系”而被定为“里通外国分子”“特务分子”、“反革命分子”的归侨、侨眷有3万多人。

侨汇也成了被批斗的口实。作家陆文夫的小说《人之窝》有这样一个情节:

一张大字报指出,国家干部马海西,竟然“被资产阶级的糖衣炮弹打得体无完肤”,和他在台湾的大舅挂上了钩,当上了特务,月月接受从台湾经香港汇来的津贴。

大字报还列出了来自海外的财物清单,足足三大张纸。这本来是一张枯燥无味的清单,可阅读大字报的人却对此最感兴趣,读出了声音,啧啧称奇,国外竟然寄来了那么多好吃的:凤尾鱼,午餐肉,闷牛舌,克宁奶粉,速溶咖啡……特别是那些侨汇券,更使一般人可望而不可即。

而侨汇券可购买计划以外的油米以及各种高档的商品,可以按平价买到茅台酒和中华牌的香烟,更使人眼红。

写大字报的人心里也明白,此种生活上的差距最易挑起仇恨。

有的地方任意揪斗侨眷、归侨;以“清理阶级队伍”为名,把有海外亲属关系的干部、职工开除、下放。侨眷、归侨同国外亲人的正常通信联系被扣上“里通外国”的帽子;国外汇来的赡家侨汇,被说成是“特务经费”。甚至有人公开说:“有的地方归侨多,是‘特务联合国。”

华侨商店和海关、银行共同办公

1973年3月,彭光涵拿着廖承志的“荐书”到广东,重建侨务机关。即便是中央侨务机关尚来恢复,走在花树蓊郁、空气温湿的广州,他还是觉得“天快亮了”。

彭光涵在侨乡开展了香港买单(预付款)、内地提货业务。华侨或国外务工人员回国探亲,可以在香港中国旅行社付款,过关以后到中国旅行社设在广东各县市的分社提货。所购电视机、自行车、照相机等商品一律免税。

当时国产的手摇式计算机是相当高级的计算工具,只有科研机构等少数单位可以见到。有华侨从香港带回一批轻巧方便的计算器,彭光涵动员他送给了各县公社。“公社干部把计算器当宝贝,用来算工分,噼里啪啦按几下就行,省了不少拨算盘的时间。”

回国探亲的华侨还可以免税带一台电视机和一台录音机。夜幕降临的时候,侨眷把电视机搬到院子里,老百姓齐聚观看。

侨乡的沉闷空气,终于被撕开了缝隙。

1977年国庆期间,小平同志在接见华侨、港澳同胞国庆代表团时讲到:说什么“海外关系”复杂不能信任,这种说法是反动的。我们现在不是关系太多而是太少,海外关系是个好东西,可以打开各方面的关系。

“海外关系”终得正名。1978年1月,彭光涵和吴昭重返王大人胡同1号,只是此时的吴昭已因突发脑溢血而全身瘫痪,完全失语。

中侨办新起的“庙”急招“菩萨”。方禊被相中,从国内贸易部调入中侨办,任侨汇处处长。

此前,中央明确指出,侨汇是归侨、侨眷的合法收入,国家应予保护和鼓励。并要求各地适当解决侨汇收入地区的物资供应。

1978年3月,国家恢复了侨汇留成(指按比例留给地方使用的外汇额度)和侨汇供应物资(指凭侨汇票证供应的物资),以吸引侨汇。

对于赡家侨汇,由省、地(市州)、县商业、粮食部门参与分成,在中央确定30%的留成比例中,三级各留三分之一;建筑侨汇则由三级计委、建委、城建部门参与分成,在中央确定的40%留成比例中,三级各留三分之一。

方禊说,提高侨汇留成,就是为了调动各级政府吸引侨汇的热情和积极性。

1979年,中国华侨侨汇服务公司广东公司(又称广东侨汇公司)成立。这家“进口商品免税店”算得上是当年广州最高档的地方。根据当时的政策,华侨商店只允许台湾同胞、华侨、外籍华人、出国人员持用外汇买东西,而且必须与护照同时使用。

当时的侨汇商店接收美元、港币、马来西亚元、台币等。那时,海关、银行和商店共同办公。对持有外币来购物的华侨,海关要先验明正身;下午打烊前,商店会把从华侨手中收到的外币拎上楼给银行。

这样的免税“华侨商店”在中国各地开花。北京西单商场的二层,也有一家这样的“华侨商店”,中国银行在那里设有外汇兑换点。

“侨务工作不是中侨办一家的事。”方禊记得,当年每次开侨务会议都很热闹,外汇管理局、中国银行、海关、建设部、商业部、财政部都会参加。

在为中国最初的改革于开放提供了重要外汇支持之后,20世纪80年代侨汇券和华侨商店逐渐淡出历史瓣台。1987年,北京停用侨汇券。

方楔认为这是自然而然,“国家对外汇的需求不再那么紧张,物资管制也不复存在,侨汇券的生命就走到了尽头。”

最早赋予侨汇券生命的吴昭,则在1978年12月等到了恢复政治名誉的决定。

初看到“决定”时,她反应平淡,似乎不太相信这是真的。直到廖承志那熟悉的笔迹映入眼帘,她木讷的面孔才露出一丝笑容,之后放声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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