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 楠
摘 要:汉语方言中对于马铃薯有不同的叫法,本文尝试从词汇、语言文化等方面分析这些不同说法的成因。
关键词:马铃薯 语言文化 方言词汇
马铃薯,《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是:“①多年生草本植物,羽状复叶,小叶有柄,卵圆形,花白色或蓝紫色。地下茎肥大,供食用。②这种植物的块茎”。[1](P843)马铃薯俗称土豆,在不同地区还有洋芋、山药、地蛋、荷兰薯等名称。目前在普通话中使用土豆这种说法。
马铃薯原产于南美洲。相对于玉米、花生和甘薯这些外来物种,马铃薯在中国的传播较为缓慢,清嘉庆、道光年间处于初始传播阶段,进入清后期及民国以后,才逐渐发展。因此,在中国关于马铃薯的早期记载较少。对于其传播路线,各家说法各异,至今没有定论。但可以肯定的是,马铃薯是通过多种途径传入中国的,其中包括17世纪中叶荷兰人把马铃薯带到台湾,然后传到我国东南沿海地区;18世纪传教士将马铃薯从欧洲带到我国等。
一
在《汉语方言地图集》调查的930个方言点中,“马铃薯”有150多种不同的词形,根据中心语素的不同可分为五类:1.“豆”类,如“土豆、土豆子、地豆”等;2.“蛋/卵”类,如“地蛋、地瓜蛋、灰灰蛋、乌卵囝”等;3.“薯”类,如“马铃薯、洋番薯、番囝薯”等;4.“芋”类,如“洋芋、洋山芋、洋芋艿”等;5.“山药”类,如“山药、山药蛋”等。此外还有其他说法,如“地蔓、土蔓菁”等,此说法分布零散,数量也很少。总体来看,“豆”类主要分布在北方尤其是东北地区,“蛋”类主要分布在山东地区,“薯”类主要分布在南方,“芋”类主要分布在西南地区和长江沿岸,“山药”类则分布在西北部地区。
下面来看方言中马铃薯不同名称的中心语素:
“豆”既可表示豆类植物,如:黄~、绿~等;也表示形状像豆粒的东西,如:花生~、土~等。“豆”类在方言中具体的说法有:土豆(儿)、土豆子、地豆(儿)、地豆子、马铃豆、山药豆儿等。
“蛋”一方面表鸟、龟、蛇等所产的卵,一方面表球形的东西,如:泥~儿、山药~。“蛋”类在方言中具体的说法有:地蛋、地蛋子、地瓜蛋、山药蛋、山蔓菁蛋、灰灰蛋、迷糊蛋等。
“薯”主要指具有可供食用块根或地下茎的一类陆生作物。可指多种植物,如:甘~、马铃~等。“薯”类在方言中具体的说法有:马铃薯、薯、薯菇、冬薯、雪薯、洋薯、洋山薯、洋番薯、番囝薯、荷兰薯等。
“芋”指多年生草本植物,地下有肉质的球茎,含淀粉多,食药两用。俗称“芋艿”“芋头”。“芋”类在方言中具体的说法有:洋芋、洋芋艿、洋芋果、洋芋蔸、洋黄芋、洋花芋、洋毛芋、洋山芋、洋番芋、红毛芋、马铃芋、无皮芋、花生芋、麦子芋、冬芋仔等。
“山药”是一种薯蓣属植物,根块一般都为长条形,可食用,主要产于河南省北部,河北、山西、山东及中南、西南等地区也有栽培。“山药”类在方言中具体的说法有:山药、山药蛋、山药豆儿、白山药等。
二
下面从修饰性成分来分析马铃薯的多种说法:
(一)由于马铃薯味淡,相对甘薯、玉米等不太受人欢迎,因此早期记载很少。“土豆”一词最早出现在明末万历年间蒋一葵《长安客话》中:“土豆,绝似吴中落花生及蕃芋,亦似芋,而此差松甘。”根据《古籍书目》(1980)的注释,《长安客话》记述的是明代中叶北京城郊的史迹。由此可以推断,16世纪中期以前北京城郊已经出现了马铃薯。同时据早期文献记载,“土豆”在北京、河北等地也已广泛种植。如康熙《畿辅通志》(1682)记述:“土芋一名土豆,蒸食之味如番薯。”河北《祁州志》(1755)卷三《物产》中列有“土豆”。民国22年《沧县志》卷十一:“马铃薯,俗呼土豆子,近种者颇多,为蔬中大宗”。
很明显,“土豆、地蛋”等说法主要是从马铃薯的生长特性出发衍生来的,“土、地”等强调这个植物的食用部分是长在土里的。另外,根据马铃薯有“高山冷处咸莳之”的特性,在山区种植时人们又很容易地给它加上“山”的意义,就有了“山芋”等的说法。
(二)从其形状看,马铃薯的地下茎肥大形状类似马铃,据此衍生出了“马铃薯、马铃芋、马铃豆”等的名称。福建《松溪县志·物产》(1700)卷六记载:“马铃薯,叶依树生,掘取之形有大小,略如铃子,色黑而圆,味苦甘。”其中明确提到马铃薯形似“铃子”。现在“马铃薯”的说法主要分布在两广、福建、江西大部分地区,台湾、海南、湖南部分地区以及安徽南部。“马铃芋”则分布在安徽太湖、桐城、屯溪、休宁和浙江遂安。“马铃豆”只在安徽霍山出现。
(三)在众多说法中,“洋、番、番鬼、红毛、荷兰”等表示外来物种修饰成分的名称,有40种左右,分布在中国西部和南部。另外还有混合型的“洋番、荷兰番、洋毛番”等,这是因为马铃薯引进中国比甘薯晚,命名受到了甘薯的影响。周振鹤、游汝杰(1986)提到“在温州称为洋番薯(或番人芋),在厦门称为番仔番薯。番薯传入后,久而久之人们不再觉得它是舶来品了,所以当马铃薯随后再来时,人们就在‘番薯前头再加上‘洋或‘番仔,以资区别。”[2](P118)现在方言中“洋番薯、洋毛番薯、番囝番薯、洋番芋”等说法都是由这个原因造成的。
现在香港、澳门、梅州、潮州等地称马铃薯为“荷兰薯”,这跟它的传入地有关。据载,荷兰人斯特儒斯1650年访问台湾时发现那里有荷兰人引进的马铃薯。另外《台湾府志》(1760)卷十七有“荷兰豆”的说法。《南郑县志》(1921)卷五,列有包谷、番薯及“爪哇薯”。学者们一致认为南方沿海的马铃薯是荷兰人引进的,“荷兰薯”的名称反映的正是这种关系。
此外,早期文献中有“羊芋、阳芋、扬芋、洋芋”等多种说法,现在则统一为“洋芋”。这主要是因为人们的语言认知心理,根据汉语的语素、音节、汉字基本一致的原则,“见字知义”“听音知义”是新词语产生的一个标准,“洋”更能准确地表达马铃薯作为外来事物的意义。
另外,马铃薯在中国北方多冠以“土”字而在南方却冠以“洋”字,很可能是因为马铃薯在进入北方地区时,已经在中国种植了较长一段时间,人们对于其外来物种的心理已经淡化,不再强调马铃薯这一方面的特性,而是强调其他方面的特征。高晓红(2008)也指出,外来事物带有“洋、番”类的叫法与该类事物的传播情况密切相关。传播速度较快的如肥皂、水泥等事物,“洋”类叫法分布地域相当广,而传播要受气候、土壤条件以及自身生物特征限制的西红柿、马铃薯、甘薯等植物,“洋”“番”类叫法分布地域一般比较集中。
(四)马铃薯称“山药”类的说法集中在西北部地区,很可能是受马铃薯传播的影响。有一种观点认为,18到19世纪,晋商从俄国或哈萨克斯坦引进马铃薯。有学者通过对《马首农言》(1793-1866)中“回回山药”的考察,认为“回回山药”就是马铃薯。此外相关文献的记载也显示,“山药”类的说法,在山西等地流传已久。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1848)卷六:“阳芋,黔、滇有之。……山西种之为田,俗呼山药蛋,尤硕大,花色白。闻终南山氓种植尤繁,富者岁收数百石云。”《山西通志》(1892)卷一:“阳芋,植尤广,边县以为粮。……俗呼山药蛋。”
(五)马铃薯有一类名称比较特别,如“山药豆、山药蛋、地瓜蛋、洋芋蛋、山芋蛋、洋芋卵、番芋卵”等。
这些名称的形成其中一部分是受甘薯的影响,因为该地区先有甘薯称“地瓜、山药”的情况,在马铃薯引进时,为了区别两者,就在“地瓜、山药”后加“蛋、豆”,在这里“蛋、豆”是为了表示马铃薯相对甘薯根实形状较圆、较小的形状。如甘薯、马铃薯在山东肥城分别称“地瓜”“地瓜蛋”,在河北唐县、石家庄、晋州、平山、隆尧分别称“山药”“山药蛋”,在天津分别称“山药”“山药豆儿”。
另一部分是受传播路线的影响,这些地方称甘薯为“红薯”。宁夏吴忠、山西太原、平遥、左权、襄垣、长子、代县、内蒙古阿拉善左旗等地马铃薯称“山药蛋”。根据西北地区主要是由晋商从俄国引进马铃薯的情况看,人们早期种植中国土产的山药,在马铃薯进入后,就在“山药”后加“蛋”,以示区别。
再有受周边方言的影响,这些地方甘薯称“番薯”。福建周宁、屏南、宁德、福安等地称马铃薯为“洋芋蛋、番芋卵”,这些地区在福建北部,是临近浙江的地方。马铃薯在福建大部分地区都是说“薯”类,而浙江基本上是说“芋”类,所以这些地方很可能是受浙江的影响,接受了“洋芋、番芋”的说法,后又根据自身认知心理加上了“蛋、卵”。
总之,这些不同的命名看似没有规律,实际上也是根据一定的规则形成的。
汉语中有很多以相似原理创造的复合词。词语的形成和人类的社会行为、价值观念和审美情趣等密切相连。客观世界中相似的情况复杂,A既可与B相似,也可与C或D等相似。人们在利用相似原理造词时,往往只抓一点,不能顾及其他。另外,根据汉语复合词的语素义和词义的“提示复合”关系(王艾录、司富珍,2002),即语素义和词义没有直接联系,语素义对词义只起一种提示的作用。词义在概括过程中,经常要把客观事物的形状、性质、功用等多方面的特点,凝聚于其中一个结构成员。马铃薯在方言中不同的命名恰好反映出了这种关系。
三
马铃薯在汉语方言中不同说法的主要修饰成分和中心语素的搭配情况如下:
因为马铃薯的命名和甘薯的关系密切,下面我们也列出甘薯在汉语方言中不同说法的主要修饰成分和中心语素的搭配情况:
相对甘薯在各地不同的说法而言,在修饰成分部分,马铃薯的各类说法中没有表示味道的,如“甘/甜/糖”等,也很少有表示颜色的,如“红/赤/黄/白/花”等,只有少数地点称作“洋黄芋、洋花芋”。更多的是表示生长特性和来源的,如“土/地/洋/番”等。
中心语素部分,马铃薯选择了“豆、蛋/卵、蔓/蔓菁”等,而这些在甘薯的命名中没有被使用;另外,甘薯使用的“苕”,在马铃薯的诸种说法中没有出现。共同使用的部分则是“薯、芋、(地)瓜、山药”。这些中心语素的使用情况也各有不同。
西北地区甘薯叫“红薯”,马铃薯叫“山药、山药蛋”;东北地区甘薯叫“地瓜”,马铃薯叫“土豆”;山东甘薯叫“地瓜”,马铃薯叫“地蛋”;河北南部甘薯叫“山药”,马铃薯部分地区叫“山药蛋”,部分地区则叫“土豆”;川贵鄂等地区甘薯一般称“苕”类,马铃薯则称“芋”类;东南沿海甘薯和马铃薯基本上都是称“薯”类;湖南、浙江甘薯称“薯”,马铃薯则更多称为“芋”类。
“芋”指称马铃薯时比指称甘薯的地理分布范围广泛。同样使用“芋”作为主要构词成分,甘薯的“芋”只出现在安徽、江苏等地区。马铃薯的“芋”则遍及云贵川陕以及湖南大部分、湖北部分、安徽南部、江苏南部和浙江大部分地区。同样在安徽、江苏,马铃薯以“芋”为主要构词成分的只在南部地区,北部则说“地蛋”,跟山东的说法一致,安徽中部则称“薯”。
注 释:
[1]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Z].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第843页。
[2]周振鹤,游汝杰.方言与中国文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第118页。
参考文献:
[1]曹玲.美洲粮食作物的传入、传播及其影响研究[D].南京:南京农业大学,2003.
[2]曹志耘.汉语方言地图集[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
[3]高晓红,刘晓海.汉语描写借词的地理变异——以“水泥、肥皂、西红柿、马铃薯”等为例[J].世界汉语教学,2008,(1).
[4]何炳棣.美洲作物的引进、传播及其对中国粮食的影响[A].大公报在港复刊三十周年纪念文集(下册)[C].香港大公报,1978.
[5]王艾录,司富珍.语言理据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6]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Z].北京:商务印书馆,2001.
[7]周振鹤,游汝杰.方言与中国文化[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6.
(邓楠 北京语言大学语言研究所 10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