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意识与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新发展

2009-10-28 07:01李广生
学理论·下 2009年9期
关键词:发展

李 涵 李广生

摘要:文章对东北老工业基地新发展的思考在于倡导建立一种专属社区才有的“社区意识”。通过社区意识引导人们去追求新的生活理念并使人们能够在社区中完成个人观念的转换,而这些人作为老基地发展的新社会基础,必将在老工业基地及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东北老工业基地;社区意识;发展

中图分类号:C912.81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09)23—0065—02

中央重振东北的战略性举措给东三省发展带来了新机遇,“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不仅仅是一个经济的振兴与发展问题,它应是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的全面改革与发展。”因此,从社区意识着手对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新发展做以思考有利于促使其经济改革与社会改革的互动前行及经济目标与社会目标的最终完成。

一、东北老工业基地亟需社区作为其新发展的精神寓所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新发展即中央所倡导的恢复和发扬老工业基地的优势,以期其顺利完成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并成为国家新的工业基地。但东北老工业基地是中国传统产业较为集中的地区,也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最大区域堡垒。因此这种体制的转轨可以说给东北社会带来深刻的变革,也给东北人的生活以强烈的冲击:“市场经济不仅作为环境因素,而且作为一种制度、组织和运行机制,无孔不入地渗透到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每一个细胞之中,极大地改变了中国人的生活方式、消费方式和一切活动方式。”这种情况下,人们感觉难以找到相应的行为方式去适应这种经济体制,而原国有企业的部分职工就更未体尝到市场经济带来的任何益处,相反,他们在遭遇下岗失业、感受贫穷与无奈之后,对原有集体观念为基础的行为方式产生了动摇甚至将其彻底的否定。也正因如此,支持人们不断追求美好生活的主流意识发生了动摇,以何种方式生活也成了让人迷茫的事情。

此时的老工业基地,体制转轨与社会转型同期,经济矛盾与社会矛盾同在,这种特殊情境下的人们无法找到生活的主流意识,更丢掉了比如工作单位之类的精神理念的载体。他们到哪去寻找可以使心灵、情感有归属感的场所呢?在对老工业基地的关注中作者看到无论是胡锦涛在吉林还是曾庆红在黑龙江亦或是贾庆林在辽宁的考察,他们都强调了社区的作用。

“社区”的概念最早是由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提出来的,在我国,中国社区研究创始人之一费孝通曾这样阐述:“以全盘社会结构的格式作为研究对象,这对象并不能是概然性的,必须是具体的社区,因为联系着各个社会制度的是人们的生活,人们的生活有时空的座落,这就是社区。”社区在我国逐渐成为数量最多、分布最广的社会实体,它是个人自我概念形成的信息来源,更是态度规范与人格整合的场所,因此现代社区的功用应类似于中国传统社会的宗族组织或行会组织,成为人们的“精神家园”。在老工业基地,对社区这种功用的需要将更为迫切。

二、建构“社区意识”,促进老工业基地的新发展

1.社区意识概念建构的理论支持与现实可行性

社会学上有一个极为重要的假设,就是群体对个体的行为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人们的态度和价值观都是在群体中形成的;只有把一个人的行为放到群体中去,才能得到深刻的理解。整体社会包括个人、群体、社区和社会等从微观到宏观的层次,社区和群体都属于处于中观而又有纽带性质的重要层次,且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将二者等同。因此社区不能仅仅作为社会经济共同体(单纯一种实体)而存在,它应有能给人以积极反作用的“意识”,这种群体心理意识在其内部文化的基础上产生,并扮演规范个体行为、情绪并使个体成为与别人、家族或社会适宜、相和谐的角色。在研究历史上,劳伦兹的习性论,麦奎尔的动机类型说以及法国学者塔尔德通过对“模仿”的心理——社会解释等都是对群体心理重要作用的论述。就此看来,建构社区意识在理论角度有其必然的意义。

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居民目前对安身立命重新寻求的过程充满了矛盾性,这种充满不确定性的生活不是他们主观期望的,因此建构一种有凝聚力的社区意识也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大家想改变都市社会生活现状的一种期盼。存在决定意识,对于社区也是一样。老工业基地社区将因为其特定的文化、社会利益要求、生活原则,特有的社会主流观念体系和人际关系特点,而形成老工业基地社区的意识。这种意识制约、规制着人们如何思考、理解和解释社会事象的条件,最终达到帮助老工业基地人们形成主流生活意识的目的。由此,这种意识建构从老工业基地现实的角度来讲,更是一种必然。

倡导社区意识的最终目标应是帮助人们寻求新的生活意义。因此作者认为,社区意识本质上是社区中人的意识,是社区这一领域中人的心理现象的总体,但这种意识不是所有人的“想法”的简单相加,而是一种“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处使”的凝聚与认同的状态。在传统宗法社会,这种意识表现为宗族内部的一种强制性的“族规”与形式上的“同居共爨”。现代社会几乎打破了这种同质的生活空间,社区内人与人面对面的直接生活方式也已不可能。那么,现代社区意识的建构就应是作为社区主体的社区居民以现有社区静态系统为基础,以维持社区动态系统的最优状态为目标,通过在共同的社区运动中个人与社区的互动来完成“社区共同感”的追寻过程。这个过程应是“异中求同”的,即在这种高密度、高感知度与高异质性的“别籍异财”的都市生活方式里寻求一种人与人之间共通的观念性的东西,换句话说,就是要使人们为了社区中某个或某些共同的利益去完成人与人、人与社区的互动,这样一方面使人越来越趋向社区认同、被社区吸引从而达到通过社区来完成生活意识重塑的目的;另一方面使社区回归幸福、安宁的和谐状态,从而促进整个社会的和谐发展。

2.社区意识与老基地的新生活

在东北老工业基地,计划经济的“大集体”不声不响的走了,但那个时代的一些东西还在东北人的脑海里根深蒂固;市场经济的“小个人(个人主义)”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人们冲来,但人们却还没有充分的准备去迎接它。这就使老工业基地缺乏经济发展的社会基础,也可以说经济目标同社会目标脱离。在这种情况下,应把社区意识建设主要立足于倡导社区运动,让“运动转换力进入文化习惯与社会关系层面”,通过社区意识在社会互动发挥的能动的“反作用”来解决都市生活中的个人主义与可能的心理迷失问题,同时帮助其实现新的生活理念。

具体而言,解决东北老工业基地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需社区意识对居民生活产生如下两个方面的影响:首先,通过社区运动来建立社区内聚力,即在社区运动中使社区成员凝聚为一体,全力于社区目标活动的心理结合力。有了社区意识才能产生社区内聚力,又只有有了内聚力才能形成更深层次的社区意识。人们在自己的社区中与别人结成种种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在居民间“老死不相往来的状态”下是无法产生的;这又涉及到社区中的生产服务设施,利用公共的生产服务设施,通过运动来争取更多更好的设施,只有通过这些设施才能形成人们之间相对稳定的交流方式。这些关系和设施很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生理、心理和自我发展需要。这些运动主张社区民众的参与,激励居民走上家门,关心社区公共事务,并通过这种参与增强居民的向心力及对社区的认同感。久而久之,人们为自己社区所取得的成就感到自豪,或为自己社区的落后感到羞耻。他们都希望自己的社区能变得更加繁荣,以期在本社区中长期生活下去,而不愿意迁移到别的社区去。这种特殊的情感就是社区的内聚力。此外,针对老工业基地特殊的情况,就是要发挥社区居委会等已有团体的力量,更要倡导有社会工作专业知识的人们加入社区,以便培养、开发和促进失业人员的自主、自立和自我选择的能力,使他们在政府和志愿者团体等的帮助下形成新的生活理念,找到新的生存位置或新的发展空间,从而形成新的社区基础。

再者,发挥社区意识的整饰化功能。社区由居民组成,唯有透过使用者的参与才能营造出符合大家需求的生活环境,又唯有在这种客观环境下,才能促使大家形成一种体现一种公共意志、大家一致认同、一致遵循的“契约规范”和“社区伦理”的真正的社区意识。这种社区意识的整饰作用可以促进社区的团结。这样,社区才能通过其意识行使正面的教化功能,将正确的资源提供给生活于其中的人们,使人们有健康向上的生活理念,最终达到以社区的稳定带动整个老基地的稳定的目的。

参考文献:

[1]黎熙元,何肇发.现代社区概论[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8:235.

[2]王雅林.生活方式概论[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17.

[3]费孝通.乡士中国[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5:94.

[4]齐奥尔格·西美尔.大都会与精神生活[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1:186-199.

(责任编辑/彭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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