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的市场经济分析

2009-10-26 09:34韦志清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09年21期
关键词:市场经济信用意义

韦志清

提要当前信用在市场经济领域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出来。信用其实是一种经济关系,马克思对它的精辟论述在当今的经济运行中已得到验证。信用制度是马克思论述的一个重要方面,其中的理论是很有启发价值的。我国正处在新经济体制的起步时期,由此,它对我国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具有重大的意义。

关键词:信用;信用制度;市场经济;意义

中图分类号:F0文献标识码:A

没有信用,就没有秩序,市场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信用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发展中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同时,信用是商品经济的产物,并且作用于经济的发展态势,因而它是一种经济关系及其在商品经济中的地位较为凸显。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要求经济行为诚实守信。信用不但是一个思维观念,而且可以形成制度,进而规制经济的健康发展。马克思深刻洞察了这一点,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具有重大意义。

一、信用凸显经济关系

在中国,一般认为信用是一种道德准则,为人们所重视。而在商品经济发达的今天,它更凸显经济关系,不管资本主义还是社会主义它都与之相伴而生。

1、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下,信用与经济的关系一直存在且密不可分。它伴随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加速商品经济的发展。马克思指出:“信用作为本质的,发达的生产关系,也只有在以资本或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流通中才会历史的出现。”在早期资本主义社会中,商业信用是从劳动力买卖开始的。自从劳动力成为商品,也就涌现出大量的雇佣关系,而雇用劳动力也是一个经济信用关系,这个关系发生作用是通过流通领域体现的。资本家付给劳动力的工资是在劳动力发生作用一段时间后才兑现的,这里的“兑现”与时间差就体现出了信用关系。马克思也看重这一关系的生产,这也同于他在论述商品交换一样:“动机和决定的目的是把G转化G+△G”,商品的交换中要履行契约,要守信,这样才能实现价值的增值。否则,一旦信用环节破裂,只能两败俱伤。因此,马克思指出:“自由竞争命名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规律作为外在的强制规律对每个资本家起作用。”这表明,在资本主义的竞争中,虽然是唯利是图,甚至是尔虞我诈,但要想在市场中生存,都要遵循起码的所谓“规律”,这“规律”就包含有信用理念。也可以看出,不守信用者必定失去商机,受到惩罚,甚至破产。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在流通领域,货币充当支付手段这一职能,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相互之间的信用经济关系的思维内化。马克思指出:“主要流通费用之一是具有价值的货币本身。通过信用,货币以三种方式得到节约。……由于信用,流通或商品形态变化的各个阶段,进而资本形态的各个阶段加快了,整个再生产过程因而也加快了。另一方面信用又使买和卖的行为可以互相分离较长的时间,因而成为投机的基础。”由于支付的分离成为可能,因而在交换中不必要具备大量的现金,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在某种意义上总是相当落后的交换方式了。而且这种交换会造成大量的人力、财力的浪费,而靠信用支撑的交换方式可以给双方方便快捷。尤其是信息化高度发达的今天,更凸显了信用经济关系的地位。马克思指出的“另一方面”也给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即防止失信者投机行为的发生,这也是信用经济关系有待解决的一面。要维护信用的良好作用,就需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信用制度等。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信用在其中的角色也十分重要。社会主义条件下,信用有更好的构建环境,更易于发挥信用制度的作用。社会主义市场与资本主义市场没什么区别。因此,信用作为经济关系的地位也相当突出。在商品流通中,各部门、各企业之间的公私、公公、私私之间,信用在其中的角色相当突出。各交换主体都认识一种信用理念,即信用使互相长久受益。信用的受益,这个“益”,在市场经济中,主要是经济利益,没有经济利益,市场主体是不会感兴趣的。所以,信用作为经济关系是相当明显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引用了一些经济学家的观点,其中一处是引用了英国经济学家的托马斯·图克的一段话:“信用,在它的最简单的表现上,是一种适当的或不适当的信任,它使一个人把一定的资本额,以货币形式或以估计为一定货币价值的商品形式,委托给另一个人,这个资本额到期后一定要偿还。”马克思对他们观点的正面引述,在一定意义上,表明了马克思的认可态度。社会主义信用制度也离不开这种“一般形式”,(当然它还有更为特殊的形式)这里只想说明信用体现的经济关系。从个别的市场主体看,如个人与银行机构,这种信用关系就相当明显,这种经济关系的运行,有其特定的程序与替代物,如马克思所说的“贷放(这里我们只考察真正的商业信用)是通过汇票的贴现——使汇票在到期以前转化成货币——来进行的,是通过不同形式的贷款,即以个人信用为基础的直接贷款,以有息证券、国家证券各种股票,作抵押的贷款,特别是以提单、栈单及其他各种证明商品所有权的单据作抵押的贷款来引进的,是通过存款透支等等来进行的。”货币的“虚拟化”成为“信用货币”——汇票。这也是以经济关系生息攸关的。因此,马克思说,“真正的信用货币不是以货币流通(不管是金属货币还是国家纸币)为基础,而是以汇票流通为基础。”因为在商品交换的这个阶段上,商品不是为取得货币而卖,而是为取得定期支付的凭据而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在很大一部分正如马克思所分析的那样,以汇票作为流通中的“基础”。而且还不仅在单一这种汇票上,还有更多信息化的内容。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信用的经济关系也得到充分体现。

二、信用制度在经济领域中的特性

对马克思的《资本论》第三卷,理论界是相当熟悉的,其中马克思关于“信用制度”的精辟论述在当前却引起人们的广泛注意。因为“信用”在道德准则范畴所发挥作用对人们影响相当大,而今,信用在经济领域的重要角色不容人们忽视。因此,在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又遭遇到“信用”和“诚信”的新问题的今天,有必要认清它的重要特性。

1、信用制度在经济中的广域性。经济领域可以说是一个涉面相当大的范围,而信用制度镶嵌于它的每个角落,不管从时间还是从空间看,自从有了阶级社会,它无时不作用于人类社会生活。而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更显著了。正如马克思所说:“随着商业和只是着眼于流通而进行生产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发展,信用制度的这个自然基础也在扩大,普遍化和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方式中,要使此方式正常运转下去,“自然基础”的重要性是不可忽视的——货币充当支付手段的职能。这一职能使商品经营者之间的关系在商品流通中而形成,而商品流通是一个庞杂的社会系统,“扩大”、“普遍化”是再正常不过的了。在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中,信用制度这个“自然基础”也在扩大、普遍化。只要有商品流通,就存在信用制度起作用的“温床”。

2、信用制度在经济领域中的特定性。这里我们研究的它的特定性,是相对于广域性而言的,是指定在特殊方面的作用显出更重要、更明显。比如,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等。其实马克思也对信用制度的特定性作用作过述说的,马克思指出:“我们不打算详细分析信用制度和它为自己所创造的工具(信用货币等等)。我们在这里只着重指出为说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特征所必要的少数几点。因此,在这里,我只研究商业信用和银行信用。这种信用的发展和公共信用的发展之间的联系,不属于我们考察的范围。”这正如说明信用不仅有“公共”的地方,而且更有它特定的角度。银行信用是个特定角度,在这个角度中,信用制度就显得更重要了。客户把钱存入银行,完全是一种相信,这种“相信”是建立在国家制度之中的相信。在存储手续完成后,留在客户手中的是一种数据凭据,银行信用就从中体现出来,马克思也认为:“资本家随着货币的积累,把货币作为有息的活期存款存入银行,这就是属于信用范围的问题。”

马克思在论述股份制的理论中,也体现了信用制度特定性的视角。马克思说:“信用制度是资本主义的私人企业逐渐转化为资本主义的股份公司的主要基础,同样,它又是按或大或小的国家规模逐渐扩大合作企业的手段。”又说:“把股份制度——它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它越是扩大,越是侵入新的生产部门,它就越会消灭私人产业——撇开不说,信用为单个资本家或被当作资本家的人,提供在一定界限内绝对支配别人的资本,别人的财产,从而侵犯别人的劳动权利。对社会资本而不是对自己资本的支配权,使他取得了对社会劳动的支配权。因此,一个人实际拥有的或公众认为他拥有的资本本身,只是成为信用这个上层建筑的基础”。马克思这里所说的“股份公司”中的业主所拥有的各种权利,实际也是在信用制度这个特定的视角中的一种应用。马克思还在分析资本主义信用制度关于股份制的著名评述中指出:“它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这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范围内的扬弃,因而是一个自行扬弃的矛盾,这个矛盾首先表现为通向一种新的生产形式的单纯过渡点”。对股份制的内在框架在这里不需过多的考察,只指出一点,“私人产业的扬弃”其实是建立在信用基础上的“扬弃”,各私人业主把自己“闲散”资金投入合伙经营,其最终目的是为了获得利润,风险是次要考虑的事情。因此,他蒙发这个目的的因素是信任这个“项目”,信任经营者的能力,致使他不怕风险。因此,特定的经营境况产生特定的信用制度的取向。

三、加强我国信用制度建设的重要意义

随着我国加入WTO,我国经济发展进入国际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体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主体,在从事经济活动中有异曲同工之处。就其在市场的角色中,虽然制度是“异曲”的,其信用是“同工”的。因而,这从某种意义上说“信用”是没有国界的。因为经济的全球化、交往的普遍化致使信用拉动了各国经济的发展。没建立在信用制度之上的国际化经济经营国,在世界经济大潮中是难以立足的。

1、加强信用制度建设有助于认清商品经济发展的本质。早在19世纪,恩格斯在其《英国工人阶级状况》1892年法文序言中就对当时资本主义经济中的“信用”作出深刻分析,他认为:“现代政治经济的规律之一就是,资本主义越发展,它就越不能采用作为它早期阶段的特征的那些小的哄骗和欺诈手段。的确,这些狡猾手腕在市场上已经不合算了,那里时间就是金钱,那里商业道德必然发展到一定的水平,其所以如此,并不是出于伦理的狂热,而纯粹是为了白费时间和辛劳”。恩格斯在当时纷繁的经济现象中清醒地认识到:“哄骗和欺诈手段”在市场大潮中是难以生存的。而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是讲信用,是讲求经济关系中的信用,而绝非是简单的“伦理的狂热”,即不是简单的商业道德问题。因此,我们可以认识到,商品经济的发展离不开信用制度,信用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社会经济的繁荣与危机。而我国正处在新经济体制起步时期,很有必要加强信用制度建设。

2、信用能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运行机制。从市场主体方面看,各主体要积极地适应市场,并在其中取得一定的地位,信用是它的内在底气。各主体之间建立的经济关系,虽是一种契约关系,但要想维护契约的生效,而让双方顺利受益,其中没有双方的信用是不可能的。否则,双方都不能受益。从流通领域方面看,信用可以节约流通费用,加速资金周转,调节货币流通量的作用。从政府职能上看,信用可以提高市场运作效率,宏观调控更有力化、简便化。以上不难看出,信用的积极而有效的作用,因而我国信用制度在市场经济运作中,应呈现出其基本的效果。

3、当前我国还存在缺乏信用的诸多方面。我国正处在新经济体制转型期,很多人一下不能适应,对突如其来的经济“洪流”很容易被淹没,不是贪污腐败就是违约欺诈;不是刁蛮钻营就是以假充真。种种迹象表明,忽视信用制度之风犹存,并已严重影响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且出现经济现象倒退的方式,如现金交易。因此,如果再不采取适当措施整治信用危机,则其将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综合治理信用问题已刻不容缓。

(作者单位:广西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主要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

[4]马克思.《资本论》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5]马克思.《资本论》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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